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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小辞典·儒法斗争史部分》1.8 钟相、杨么

2023-03-06 12:11 作者:晦无  | 我要投稿

【本文转载自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 仅供学习参考】


8、钟相、杨么


  南宋初年农民起义的两位领袖。

  钟相[1],武陵[2]人,曾利用农村会社组织,宣传“等贵贱,均贫富”的主张达二十多年。周围数百里的群众“悉来归奉,谓之投拜法下”[3],人们称他为“拜爷”。公元一一二七年,他组织民兵三百人,命长子钟子昂率领北上抗金,到南阳折回,即以这个队伍为基础筹划起义。

  公元一一三〇年春,钟相毅然发动起义,建立了农民革命政权,钟相为楚王,年号为“天载”。先后攻占两湖七州十九县。同年夏,宋军孔彦舟派奸细混入起义军,内外夹攻,钟相父子被俘,不久被杀害。

  杨么[4],龙阳[5]人。原名太,因他年幼,土语称幼为么,故叫杨么。钟相牺牲后,杨么继续领导农民斗争,号称“大圣天王”,立钟相少子子仪为太子。起义军曾发展到二十多万人,攻占地方东起岳阳,西达枝江[6],北至公安[7],南抵长沙,超过钟相极盛时期。他坚持革命,坚决抵制了南宋政权的诱降招安。他痛斥个别将领叛变“不是丈夫汉”,并派兵攻城,要惩罚叛徒。公元一一三五年,起义军被宋将岳飞施计瓦解,杨么投水未死,被俘后牺牲。这次起义坚持达六年之久。

  钟相、杨么起义,是为了反对南宋高宗赵构政权的腐败,领导群众投入抗金斗争。南宋初年,金军不断侵宋,被金军打败的宋军和金军相继进入湖湘地区。“金人未到,而溃散之兵先至;金人既去,而袭逐之师继至。官兵盗贼,劫掠一同;城市乡村,搜索殆遍。”[8]而大官僚地主仍然肆行兼并,官府衙役依然“无屋而责屋税,无丁而责丁税”[9],使“贫民不能生”,逼着广大群众起来造反。

  钟相、杨么在起义中,“焚官府、城市、寺观、神庙及豪右之家,杀官吏、儒生、僧道、巫医、卜祝之人”[10],猛烈冲击了封建政权、神权和孔孟之道。他们否定地主阶级的“法”和“理”,针锋相对地提出农民阶级的“法”和“理”。钟相向农民宣传说:“法分贵贱贫富,非善法也。我如行法,当等贵贱,均贫富。”[11]他们还严正地批驳了理学家对农民革命的污蔑和攻击。理学家攻击起义军“杀人”、“劫财”;起义军回答说,这是“行法”和“均平”。理学家攻击起义军是“乱常”、“害理”;起义军理直气壮地回答说,“等贵贱,均贫富”才是“天理当然”[12]。他们以农民阶级的“法”和“理”来代替地主阶级的“法”和“理”,这是两个阶级的斗争在上层建筑领域的尖锐反映。

  起义军春夏耕耘,秋冬攻战,实行兵农结合。他们采取了正确的战略战术,打了许多胜仗,特别是公元一一三三年沚江之战,采取“诱敌深入”的方针,让敌军“车船”进入沚江狭窄处,待沚江水落,沚口滩浅,“车船”不能退出,然后尽夺敌三十多艘“车船”,并俘虏造船者高宣,获得了很大的胜利。从此,起义军大造大型“车船”[13],使战斗力大大增强,屡败官军。

  钟相、杨么坚持爱国主义,坚持抵抗金军侵略。钟相派兵抗金,杨么打击了金人走狗齐伪政权。总之,这次起义有力地打击了赵宋王朝和金军的入侵,推动了历史的前进,对后来的农民起义有着重大的影响。


注:

[1] ?—公元1130年。

[2] 今湖南常德县。

[3] 《金佗续编·百氏昭忠录》。

[4] ?—公元1135年。

[5] 今湖南汉寿县。

[6] 今湖北枝江。

[7] 今湖北公安。

[8] 《续资治通鉴》卷一百九。

[9] 《建炎以来繫年要录》卷四十二。

[10] 《三朝北盟会编》卷一百三十七。

[11] 《三朝北盟会编》卷一百三十七。

[12] 《三朝北盟会编》卷一百三十七。

[13] 最大的有二十四车大楼船,分三层,可载千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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