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富论》(1776年)(英)亚当·斯密 第二卷 第二章 论货币 (三)
0.1
货币是怎样流通的呢?
假定所有人都在同一天获得了这一个月的总收入,总数为100亿元。
第一天,因为不可能一次性把所有的钱都花掉,总支出为5亿元。它从100亿中流出,但流入的仍然是其他人手中,所以所有人的总收入的总数仍然是100亿元。
第二天,总流出仍然是5亿元,但有一部分的流出,是第一天得到了收入的人。第一天得到的总收入是5亿元,假设从中流出2亿元,那么其他的流出总数就只有3亿元。同样的,所有人的总收入总数依然是100亿元。
因此,在第一天的总收入中,实际流出的货币总量可以分为两种。第一种,只有流出没有收入,称为“纯消费”。第二种,既有流出又有收入,称为“再消费”。
对于“纯消费”者来说,他是在某一天获得这个月的总收入,然后不断地流出,一直维持到获得下个月的总收入。
对于“再消费”者来说,实际上他并没有固定在哪一天获得了“总收入”,因为这一个月内他会有多次的收入。而这个收入,总是从“纯消费”者手中流出的。
因此,只要“纯消费”者的总收入全部以“货币”形式支付,这些货币总量就足以支持在现实中产生的所有货币流通的需求了。
纯消费者,显然就是“工薪阶级”,因为他们只拿工资,没有额外的收入。如果这一个月没有工资收入,就只能依靠以往的积蓄维持生活,不然就只能饿死了。
0.2
货币的流通形式是“收入——消费(再收入)——再消费(再收入)”,收入转化为消费,消费成为再收入后继续消费。
在这个过程中,“纯消费”者被排除在“再收入”这个群体之外。但在一个月后,纯消费者获得新一个的工资,这个工资显然是由这一个月内的“再消费”者支付的。所以,以工薪阶级的月薪作为“再收入”,所有人都可以纳入这个货币流通过程之中。
既然“纯消费”者的月薪总收入就是流通货币总量,那么月薪大致保持不变时,产品总量的增加就会造成产品价格的下跌。
不过,产品总量是否增加,不仅取决于生产,也取决于消耗。有一些产品被称为“不可再生资源”,它们只能被消耗,却不能被再生产出来,也就是说,产品总量将一直减少,所以它的价格就将随着月薪的提高而不断增加。这一特征的产品又称为“稀缺产品”。
如果月薪大致保持不变,产品总量的增加,会导致产品价格下跌。这种情况实际上会造成货币流通的阻碍。因此,为了让产品维持在一定的价格不变,在产品总量增加时,按照增加的比例,也同样增加月薪收入,也就是“涨工资”。
这里就可以看到,所谓“涨工资”,仅仅是维持了与从前相当的生活品质,因为能够购买的产品总数维持不变。但是,并非所有的产品总量都会增加。有些产品总量增加却维持产品价格不变,必然导致那些总量增加较少甚至总量减少的产品价格上涨。因此,没有涨工资,在这时候就是实际上的“降低”生活品质了。
1
联合王国两个地区的一些大胆设计家的过度贸易,是造成纸币超额流通的最初原因。
银行可以适当地给商人或任何经营者垫支的不是它从事贸易的全部资本,甚至也不是这种资本的大部分;而只是它不得不留着不用,作为应付不时之需的那部分现款。
假如银行垫支的纸币从不超过这个价值,它就绝不可能超过在没有纸币时必然在国内流通的金银币的价值,它绝不可能超过国内流通所容易吸收和使用的数量。
当一家银行向一个商人贴现一张由真实债权人向真实债务人所开的真实汇票时,这张汇票一到期便会由债务人真实支付,银行垫付的只是它必须留着不用,作为不时之需的现款价值的那部分。汇票到期后的兑付,就向银行偿还了垫支的价值及其利息。
要是银行只和这类顾客做生意,它的金柜就像一个水池,虽有水不断流出,也有水不断流入,出入数量相等,因此,无须特别关心或注意,水池总是一样充满或几乎一样充满。银行金柜的补充不需要多少费用,甚至完全不需要费用。
2
一个不从事过度贸易的商人,即使没有票据需要贴现,也往往需要保持一定数量的现金。
如果银行方面除给他的汇票贴现外,还在这种场合给他开设现金账户,按苏格兰银行业的宽松条件接受他用随时出售的货物得到的货币分期陆续偿还,这就全部免除了他保留一部分现款以应付不时之需的必要性。当确有需要时,他就可凭自己的现金账户去应付。
不过,银行在与这类客户往来时应该十分注意,看它在一个短时期中(比方说四个月、五个月、六个月或者八个月)内,从他那里通常收回的偿还款是否完全等于通常贷给他的款额。如果在这短时期内,偿还款大都等于银行的垫支额,就可以放心地同这种顾客往来。
在这种情况下,虽然从银行金柜经常流出的流量很大,但经常流入的流量也至少同样大,所以,无须特别留心或注意,金柜总是同等或接近同等地充满,用不着额外的开支去补充。
反之,如果顾客偿还的数额常常远远少于贷出的数额,银行就不能放心继续和他往来,至少不能继续按照这种方式和他往来。在这种情况下,金柜的流出量必远大于流入量。除非不断有大量的开支去补充,金柜很快就会枯竭。
3
因此,苏格兰各银行在一个长时期内非常谨慎地要求其所有顾客经常定期地归还贷款。如果顾客不能照办,那无论他的财产或信用如何,银行也不想同他们往来。
由于这样的谨慎,银行方面不仅几乎完全节省了补充金柜的特别开支,而且还得到了其他两种很大的益处。
第一,由于这样的谨慎,银行能对自己的债务人的兴旺或衰落状况进行大致的判断,除自己的账簿所能提供的之外,不必另去搜集别的证据;债务人偿债情况是否正常大都取决于其业务的兴旺或衰落。
一个向半打或一打债务人带出自己货币的私人,他自己或他的代理人可能要经常留意并观察他们每个人的行为和状况。但银行可能向五百个人贷款,而且除自己账簿所提供的资料外,时常还有非常不同的目标去留意,所以,不可能经常获得大多数债务人的信息。苏格兰各银行要求所有债务人必须常常还款,也许它们看到了这一点。
第二,通过这种留意,银行方面就能保证自己不发行超过国内流通所能吸收和使用的纸币。
当银行在较短的时间内观察到某个客户在大多数情况下的还款完全等于银行向他垫支的款额,那就可证明银行贷给他的纸币额并没有超过他在无银行贷款时为应付不时之需所必须保留的金银币数量,从而可以证明银行发出去的纸币额,也未曾超过国内在无纸币的场合所应流通的金银币数量。
债务人还款的经常性、正规性和数额足以表明银行方面垫支的数额并没有超过顾客在无借贷时所必须以现金形式保留以应付不时之需的那部分资本,也就是说,并没有超过顾客在无借贷时所必须以现金形式保留,使得他的其余资本可继续不断使用的那部分资本。
在这种场合下,只有这一部分顾客的资本,在相当长时期内,继续不断以铸币或纸币时而收回、时而付出。如果银行垫支的数目普遍超过了他的这部分资本,在短期内,他的一般偿还数额就不可能等于他所垫支的数目。
就银行的金柜说,这种来往的流入,不可能等于这种来往的流出。银行垫支的纸币,因为超过了在无纸币垫支时顾客会不得不以应付不时之需的金银币数量,很快就会超过在无纸币时国内流通的全部金银币数量(假定商业状况保持不变),因而超过了国内流通所能够容易吸收和使用的数量,这种过剩的纸币不久就会回到银行来兑换金银币。这第二种好处,与第一种好处相比较,同样是实在的,但不像第一种好处那样被苏格兰各银行完全了解。
当部分地通过贴现票据的便利,部分地通过现金账户的便利使任何一国的有信用的商人免除保持部分资金不用,作为应付不时之需的现款的必要时,他们从银行和银行家所能合理预期的帮助也就到头了。为银行和银行家自身利益与安全着想,它们也只能做到这个地步,不能再做什么了。
为银行本身利益着想,商人的流动资本不能全部贷自银行,即使大部分也不行。因为商人的流动资本,虽继续以货币的形式时出时入,但全部收回的时候,距离全部付出的时候太远了,要在短时期内符合银行的利益,使偿还的数额等于垫支的数额,那是办不到的。
至于固定资本,就更不应该大部分贷自银行了。比方说,制铁家建立铁厂、铁炉、工场、仓库、工人住宅等的资本,又比方说开矿家开坑掘井、排除积水、建筑道路车轨的资本,土地改良家开垦荒地、排除积水、修筑围墙、建农舍、厩舍、谷仓等必要建筑物的资本,都不宜大部分贷自银行。固定资本的收回,比流动资本的收回缓慢得多。固定资本一经投下,即使投下的方法非常适当,亦要经过许多年才能收回。这样长的时间,当然不利于银行。
固然,企业家可以很适当地使用借入的资本进行他的大部分计划,但要使债权人不吃亏,债务人应持有充分资本,足够保证(如果我可以这样说)债权人资本的安全,足够使债务人的营业计划纵使失败,亦不致使债权人蒙受损失,这样对债权人才算公道。
然而,即使如此,非数年不能偿清的借款,仍以不向银行借贷为上策。
那最好提出抵押品,向那些专靠利息为生的私人借贷;因为他们不想投资营业,但愿把钱供给有信用的人,数年不还,亦未尝不可的。不取抵押品,无须印花费、律师费,就以货币贷入,而偿还条件又像苏格兰银行肯接受的那么简单的银行,对于这样的商人企业家来说,当然可说是最方便的债权人。不过,像这样的商人,对于这样的银行来说,却是最不方便的债务人。
4
二十五年来,苏格兰各银行所发行的纸币,至少也十足地等于国内流通界所易容纳的数额了。对于苏格兰各种事业,银行的帮助已经是尽了全力了,为银行本身利益计,它们只能办到这样。
而且事实上,它们的营业,已有些微过度的地方。因为这种过度,银行方面已经吃亏了,至少,利润是减少了。在这一种营业上,经营规模只要略微过度,便不免有此结果。
不幸,逐利常情,得陇望蜀,商人们、企业家们还以为未足,他们以为银行信用事业,可任意推广,推广银行信用事业,除了增添少数纸张费以外,用不着增添什么费用。他们埋怨银行理事先生们眼光狭窄、态度畏葸。
他们说,银行信用事业还需扩充到和国内各种事业的扩充相称的程度。他们所谓的事业推广,是指把事业推广到超过他们自己的资本或能够凭借抵押品向私人借得的资本所能经营的范围。他们以为,他们短少的资本,银行有设法供给的义务。他们觉得,他们所希望得到的全部资本,银行是理当供给的。但银行方面的意见不同。
于是,在银行拒绝推广信用的时候,有些企业家想出了一个法门。这个法门,在一段时期中,显得对他们很适用,虽所费大得多,但其有效性却和极度推广银行信用事业无异。
这法门就是大家知道的循环划汇。不幸的商人,在濒于破产的时候,往往利用这种办法。由这办法取得资金,在英格兰是行之已久了。据说,上次战争期间,因营业利润极大,商人们往往不度量自己的资本,把事业过分推广起来,于是,这种循环划汇的办法大为流行。后来,这种办法又由英格兰传入苏格兰。在苏格兰,商业是有限多了,资本亦有限多了,所以这办法传入苏格兰后,比较起来,愈见流行。
5
这种循环划汇办法,在一般实业家心里,当然都很明白,似乎没有说明的必要。但本书读者未必都是实业家,而且,这种办法对于银行的影响,即使一般实业家也似乎不大了解,所以,我将设法来作尽可能明了的说明。
当欧洲野蛮法律还没有强迫商人履行契约的时候,商人间形成一种习惯,即赋予汇票以非常的权利,使得以汇票(尤其是定期很短不过两三个月的汇票)进行借款,比以任何其他种证据都容易成功。
汇票到期,承兑人若不能立即照付,他马上就算破产。于是持票人可制作成拒付证书,持向出票人索款。如果出票人也不能立即照付,亦就算破产。又如果汇票在未到期以前,辗转流通,或以购货,或以借款,迭经数人之手,这些人各在票背签署名号,作为签保,这些人就也对这汇票负完全责任,如果汇票到了自己面前,自己不能立时照付,也马上被宣告破产。
这种惯例,将近二百年来,已为欧洲各国法律所采纳。出票人、承兑人、背书人,即使信用有疑问,但因汇票期限如此短促,多少对持票人是一种保障;虽然他们都有破产的危险,但不见得在这短促期间内,他们都会破产。房子已经倾斜了,不能持久了,今晚就会倒塌吗,不见得吧,我姑且冒险住一晚——这是倦行者的心事,正好比喻汇票持有人的心理。
6
假设爱丁堡商人甲向伦敦商人乙开出汇票,限期两个月,要乙付银若干。
事实上,伦敦商人乙并无所负于爱丁堡商人甲。他所以愿承兑甲的汇票,因为两方协商的条件,是在付款期限未到以前,乙亦可向甲出一张汇票,数额相等,外加利息佣钱,兑期亦为两个月。
所以,在两个月的限期未满以前,乙向甲出一张汇票,甲又在这汇票期满以前,再向乙出第二张汇票。
在这第二张汇票未满期以前,乙再照样向甲出汇票,都以两个月为期。
这样循环下去,可连续至于数月,甚而至于数年,不过,乙向甲开出的一切汇票,积累下来的利息佣钱,都要算在里面。
利息率为每年百分之五,佣钱每次至少百分之零点五。如果每年来往六次,佣钱就要加六倍,所以只靠这种办法筹款的甲,每年费用就至少也在百分之八以上。如果佣钱高涨,或如要对以前汇票的利息和佣钱付复利,那么,利上算利,费用就要更大。这就是所谓循环借款的办法。
7
据说,国内大部分商业上的投资,普通利润是在百分之六至百分之十之间。用这样的方法借得货币的营业,如果除了偿付借钱的巨大费用,还能提供很好的剩余利润,那非是一种非常幸运的投机不行。
但是,近来有许多规模巨大的计划,在若干年中除靠这种方法从巨额费用借来的资金外别无其他资本。无疑的,这些计划家在他们的黄金梦中,看到了大利润的非常鲜明的幻象。但是,当他们醒了,或在他们营业结束时,或在他们无力再继续经营下去时,我相信,运气好的能够实现所做的梦的,没有几个。
爱丁堡的甲向伦敦的乙开出的汇票,经常由甲于到期前两个月持向爱丁堡银行贴现。伦敦的乙随后向甲开出的汇票,也照样地经常由乙持向英格兰银行或伦敦的其他银行贴现。
银行贴现这些循环汇票所付出的大都是钞票。在爱丁堡,是付苏格兰银行的钞票;在伦敦,是付英格兰银行的钞票。固然贴现的汇票,到期都照兑,不过,为贴现第一张汇票而实际付出去的价值,却永远没有实际归还贴现它的银行。因为在第一张汇票将到期的时候,第二张汇票又开出了,数额还更大。没有这第二张汇票,第一张汇票根本就没有兑付的可能。所以第一张汇票的兑付全然是个名义。这种循环汇票的流转,使银行金柜在发生了出流之后,一直没有入流来补还这项出流。
8
银行因贴现这些循环汇票而发的纸币,往往达到进行大规模农业、工业或商业计划所要使用的全部资金的数目,而不仅限于在没有纸币的情况下,企业家必须以现金形式保持在手中,以备不时之需的那部分资金的数目。
所以,银行发出的这种纸币,大部分是社会所不能容纳的,是超过国内在无纸币的情况下流通界应有的金银价值的。过剩的部分,马上会回到银行,要求兑换金银。
银行必须尽其所能,设法寻求这项金银。这是这些计划家施巧用计向银行弄去的资本,不但没有经过银行知道或得过银行慎重考虑后的同意,甚至,银行在若干时间中,可能毫不觉得曾贷给了他们这些资本。
设甲乙二人,狼狈相倚,互出循环票据,向同一银行贴现。银行方面,当然不久就能发觉他们的行径,就能明白看出,他们营业但自己并没有资本,他们的资本全然是它借给他们的。
但是,假如他们不常在一家贴现,时而这家,时而那家,而且两人并不一直互向彼此开出汇票,而兜个大圈子,经过许多其他计划家,这些计划家以利益所在,互相帮忙,最后由其中之一,向他们开出汇票,那么,哪一张是真实汇票,哪一张是虚伪汇票,就不易辨认了。
是有真实债务人和真实债权人的汇票呢,或是除了贴现票的银行别无真实债权人,除了猎取货币的计划家别无真实债务人的循环汇票呢,那就难汇以知道了。
即使银行最终察觉了这点,但可能已经太晚,这样的汇票已经贴现不少了。这时,拒绝他们,不再贴现,必然会使他们一齐破产,而他们破产,可能使银行随着破产。
为顾及自身利益与安全计,在这危险境况中,银行方面也许只好再冒险继续贴现一些时候,企图慢慢把贷款收回,或者加重贴现条件,迫使他们逐渐转向其他方面或者别的银行设法,从而使自己尽快从这个圈套中摆脱出来。
9
然而就在英格兰银行,伦敦各家主要银行,以及比较慎重的苏格兰各银行,陷入过深,开始对贴现提出较苛的条件时,这班计划家不仅惊慌起来,而且愤怒起来。他们自己的苦恼无疑是直接起因于银行方面这种慎重的必要的准备措施,但他们竟把自己的苦恼说成是全国的苦恼。
他们说,这种全国的苦恼,完全是由于银行方面见识卑陋,举措失当;他们想努力使国家臻于繁荣富裕的境地,而银行却吝于帮助。他们似乎认为银行按照他们所希望的借款期限和借款利息借给他们资金,乃是银行的义务。
然而就事实说,要挽救银行自身的信用,要挽救国家的信用,银行拒绝对借款已经过多的人继续按照这种方法贷给信用,是这时候唯一可实行的办法。
在这喧扰和窘困之中,苏格兰如果开设了一家新银行,声言以救国难为职责,它立意很慷慨,但措施失当了,而且似乎不甚明了它所企图救济的困难,其性质是怎样,其原因是什么。
这银行的借贷,无论就现金结算法说,或就贴现汇票说,都比其他银行宽大。就后者说,它几乎不问汇票是真实汇票还是循环汇票,一律予以贴现。
这银行曾明白宣布宗旨说,只要有相当的保证,甚至需要非常长的时期才能偿还(像改良土地用的)的资本,也全部可以向银行借取。甚至说,促进这样的土地改良,是银行所以设立的一个爱国目标。
由于对现金结算,票据贴现采取这样宽大的政策,银行必然发行大量钞票,其过剩的部分,既然不易为社会所容纳,当然随发随回来兑换金银。
银行金柜,本来就不大充实。它从两次招股募到的资本虽号称十六万镑,但实收不过百分之八十,而且是分期缴纳。大部分股东,在第一次缴入股款后,即向银行用现金结算法借贷。银行理事先生们,以为股东借款当受同样宽大的待遇。
所以,有大部分股东缴了第一期股款以后,其余各期缴入的,几乎全是在现金结算法下借出的款项。这样,他们后来的交股,就不过是把先从银行某一金柜提去的款项,放入银行的另一金柜。
所以,银行金柜,即使原本充满,供过度的发行,亦必使银行金柜很快耗竭,只好走上失败的途径,向伦敦银行开出汇票,期满时再开,加上利息佣钱的数目,从而兑付前一汇票,除这种办法外,没有其他能及时补充金柜的耗竭。
这银行的金柜,原来就不很充实,据说,营业不过数月,就不得不乞助于这个办法。幸而,各股东的田产,不下数百万镑,他们认购股份时,实际上即等于把这田产保证银行的一切借条,有如此充实的保证作为银行信用的后盾,所以,借贷政策虽如此宽大,银行营业,仍能赓续两年有余。
到非停业不可时,发出的纸币额,已近二十万镑了。这种纸币,随发随回,因要支持这些纸币的流通,它屡向伦敦各银行开出汇票。积累下去,到了银行不得不倒闭的时候止,汇票价值已在六十万镑以上。
这样,在两年多的时间里,这银行借出去的,也达八十万镑以上,取息百分之五。对那二十万镑用纸币借出去的放款所收的百分之五的利息,也许可视为纯利,因为除了管理费外,没有其他扣除。但那六十多万镑向伦敦出汇票借来的,其利息佣钱等,却在百分之八以上。所以,两者对比,银行借出的金额,其中要吃亏百分之三以上的利息,不止四分之三。
10
银行经营的结果,正和它的创办人的本意相反。他们的目的,似乎在于对国内那些他们认为有勇敢进取精神的企业,给予支持,同时把苏格兰各银行,尤其是在贴现方面被指责为过于畏缩的设于爱丁堡的各银行排挤掉,从而把整个银行营业集于一身。
无疑的,这银行曾给各计划家以暂时的救济,使他们在无可奈何的境地下,多拖延了两年左右。但事到尽头,仍不过使他们陷入债务愈深,因此到了失败的时候,他们的损失更重,他们债权人的损失也更重。
所以,这些计划家所加于自己及国家的困难,这银行不但没有加以救济,事实上,反而使它加深了。为他们本身计,为他们债权人计,为国家计,他们大部分的营业,不如早两年停止的好。
不过这银行所给予各计划家的暂时性的救济,结果成为对苏格兰其他银行永久性的救济。在苏格兰其他银行不肯贴现循环汇票的时候,这新银行对出循环汇票的人,却伸出双手欢迎。赖有它,其他各银行,很容易就脱离了厄境,不然它们就绝无法摆脱这厄境,一定要受巨大损失,甚或在一定程度上名誉还要遭受损失。所以这银行经营的结果,加剧了它所要减除的国家灾难,但却使它所要取而代之的各竞争银行免受大灾难。
这银行初成立的时候,有些人认为,银行金柜虽易枯竭,但来借贷纸币的都提出了担保品,拿这种担保品作担保,取得钱来补充金柜,绝不是难事。
但我相信,不久,经验就告诉了他们,这个筹款方法,未免远水救不得近火。这样不充实而又易干竭的金柜,除了走上没落的途径,向伦敦各银行开出一次汇票,满期时再开出一次汇票,层叠下去,积累的利息佣钱愈来愈多外,简直没有第二种办法可用以补充。
即使这种办法,足使它在需要款项的时候,能立刻借到,但结果不仅无利可图,且一定次次受损失,以致作为一个营利的公司,终必一败涂地,虽然灭亡的过程,没有像采取一再出要这种费用更大的筹款方法那么快。
它仍不能从所发纸币的利息取得利润,因为纸币既是超过国内流通领域所能吸收和使用的,必然随发随回来换取金银,而为了兑换,银行方面须不断地借债,借债的全部费用以及探听谁有钱出借、和有钱的人磋商、写债券、立契约等所需费用,全须银行负担。出入对比,显然对银行有损而无益。用这方法补充金柜,好比叫人持水桶到远井汲水来补充只有出流而无入流的水池。也是一定要失败的。
这种办法,虽对这作为营利机构的银行,不但可适用,而且有利,但对于国家不仅无利且有大害。这种办法,丝毫不能增加国内出贷的货币量,只能使全国的借贷事项都集中在这家银行身上,而使它成为全国总贷借机关罢了。
要借钱的,将不向有钱出借的私人借贷,而都来请求这个银行。私家借贷,一般不过数人或数十人,债务人的行为谨慎与否,诚实与否,都为债权人所熟悉,并有选择甄别的余地。
和银行来往的,动辄数百家,其中大多数的情况,往往为理事先生所不深悉,选择甄别当然无所措手,因之,比较起来,银行在贷出上,当然不如私家谨慎。
事实上,和这样一个银行来往的,本来大部分就是幻想的计划家,就是一再开出循环汇票的出票人。他们把资金投在奢侈浪费的事业上,这些事业,即使得到一切可能的帮助,亦必难于成功,即使能够成功,亦绝不能偿还所花费。他们也绝不能拿出足够的基金,维持等于其所雇用的那么多的劳动。
反之,私家借贷,就没有这种现象。诚实俭朴的私家的债务人,大概总是用借入的资本,经营与他们自己的资本额相称的事业。这些事业,也许没有那么宏大,那么惊人,但更稳当,更有利,定能偿还投下的资本并给予大的利润,定能提供一笔基金,足以雇用比他们原先雇用的多得多的劳动。所以,即使新银行的计划成功,结果也丝毫不能增加国内的资本,徒使大部分资本,不投在谨慎有利的事业上去,而改投到不谨慎的无利益的事业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