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渡舟先生曾指出:“认识疾病在于证,治疗疾病则在于方,方与证
刘渡舟先生曾指出:“认识疾病在于证,治疗疾病则在于方,方与证乃是伤寒学的关键”。 黄煌也曾感慨地说:“方证识别、药证识别,它朴实而具体,是中医辨证论治的基本单位。” 陈易新等在研究证实质中亦谈到,“症”是“证”与“病”的具体表现,而且是研究“证”与“病”的一个很好的切入点。对于症的更精细更深入的研究不仅有助于提高辨证的准确性,还是“证”实质研究的一个重要途径。同时还指出,“证”是机体对疾病的反应性,不同反应性的个体在罹患同一疾病时不仅表现不尽相同,而且对药物的反应性也不同,即同一药物,治疗某病不同的证型的个体,会产生不同疗效。中医有“以方测证”的方法,通过“方”的作用部位和机理的研究,有助于“证”的研究。 虽然病、证分离于症是一种进步,但无视症状却是更大的退步。同一疾病而个体的突出症状可有不同,这可能就是证的内在差异。从某种意义上讲,辨病辨证的过程,也是辨症的过程。同是气虚证,由于病、症不同,临床用药自然有别。中医在应用降糖药的过程中,同时需要辨证选药与辨症选药,如:热者黄连,渴者乌梅。若出现兼症、兼病时,更需要方证的辨别,如:“下消”选六味,合并中风则选脉络宁。 周继旨认为,中医在思维模式上确实是汲取了易理的重“三”崇“中”的思维精髓,通过具体阐释为可供实际操作的医学理论框架,即“三阳”“三阴”学说,具有极其重要的理论意义。王小平的“藏腑关系系统说”以及张其成“二三思维模型”也为我们进行从症识病、从症认证的研究提供了理论上的支持,并为方证相对论的研究打开了新的视野。 所以说方证结合是辨证辨病的最终实现者及最后的落脚点。中医学生存的核心是临床疗效,药物是否对证(症、病),则是所有环节的关键。中医学的临床实践与理论构架必须依托于诊、治之桥梁——方证结合。这也是我们纪念胡希恕先生方证辨证学术思想的目的与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