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卫健委发文支持养老机构内部设立医疗机构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等14部门日前联合发文,支持养老机构内部设立医疗机构,对养老机构内部设置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
建立养老机构便利就医绿色通道。文件明确,推动所有养老机构至少与1家医疗机构建立协作合作。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确定当地至少1家医疗机构为养老服务支持机构。医疗机构为协作的养老机构提供优先就医和优先住院的就医便利,制定相应的便利就医具体内容、工作制度及服务流程。养老机构中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与签约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双向转诊机制,严格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出入院标准和双向转诊指征,为老年人提供连续、全流程的医疗卫生服务。
推进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文件明确,建立健全支持养老机构发展中医药服务的政策措施,坚持养老与养生结合,将中医治未病理念、中医药养生保健、中医药特色康复融入健康养老全过程。推动基层建设中医院或者开设中医馆。
文件明确,大力推动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设立互联网诊疗站点,纳入全省互联网诊疗服务监督管理体系,推进面向医养结合机构的远程医疗建设。
管理方面,文件要求,建立老年人出现突发事件时的应急预案、应急处理流程和报告制度等医疗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各项医疗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遵守临床诊疗指南、技术操作规范和临床路径。
据了解,下一步,贵州还将大力推动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逐步设立互联网诊疗站点,并纳入全省互联网诊疗服务监督管理体系,推进面向医养结合机构的远程医疗建设。
来源:新华社、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