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和女网友吸毒,经营打造网络聚集地,法院如何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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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因女网友染上毒瘾后,为赚钱吸毒,在网上建立吸毒社区,女网友更是在网上非法组织贩卖毒品,他们会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怎样的代价?
案件介绍
某个夏天的下午,在我国南方某城市的一家互联网公司里,程序员周刚因为不能胜任工作被解雇了。他非常的懊恼,把自己关在家里没日没夜的打游戏,这样浑浑噩噩的日子过了快一周。
一天,一个名叫菲菲的女玩家出现了,周刚深深被她吸引,经常带她一起打怪升级,随后这两人在网上是发展的火热。
菲菲说自己的真名叫徐倩,是一家公司的前台。周刚要了徐倩的照片,发现她正是自己喜欢的类型,不久两人就成了恋人。
随着两人感情升温,徐倩会在网络视频中跳舞给周刚看,周刚彻底被徐倩迷住了,决定线下把徐倩约出来见面。
现实中的徐倩和视频里看到的一样,长相上的差距并不大,可是性格上却好像是两个人。网上的徐倩非常开朗,可眼前的这个徐倩却是比较安静沉默的,直率的周刚将自己心中的疑惑是直言相告。

徐倩解释说,自己确实是有点内向,但是,有一种神秘的东西能让她开朗、热情、兴奋至极,忘记生活中的一切不快。此时的周刚被吸引住了,他正需要这样的东西解压。但隐约中,周刚猜出那个神秘的东西,可能是毒品。
在宾馆里,徐倩当着周刚的面拿出毒品吸食,周刚原本是有些紧张甚至有点抗拒的,可是当他看到徐倩吸毒之后那种陶醉的样子,又对毒品产生了一丝好奇。
徐倩说她不爱学习,早早辍学,为了养活自己,就进了酒吧打工,也就是在那个鱼龙混杂的地方,她接触到了毒品。徐倩还说,我们这些吸毒的人,有一个内部的网络社区,在一起抱团取暖,如果周刚愿意加入,大家肯定都会欢迎他的。

此时的徐倩就像是一幅摇曳多姿的罂粟画,早已把周刚迷得是神魂颠倒。周刚知道,自己想要跟徐倩在一起,势必就要进入她的圈子,于是周刚拿起徐倩未吸食完的毒品,学着她的样子吸食了。
几天后,徐倩给周刚发了一个链接说,这就是前面她所提到的那个网络社区,里面的人经常聚在一起视频吸毒,交流吸毒的感受。
这一切让周刚颇有些好奇,他注册了账号,通过直播视频吸毒的方式得到了其他会员的认可,进入了这个网络社区。此后,周刚经常跟着徐倩和其他会员一起视频吸毒,逐渐对毒品有了依赖。

就这样,两人沉沦在毒品的虚幻世界中,前台的工作徐倩也辞了,周刚更是已经无心找工作。转眼几个月过去了,因为周刚和徐倩的吸毒耗费巨大,两人又长期没有收入,手中的钱有些捉襟见肘。
然而就在两人为买毒品而苦恼的时候,徐倩说,我经常听会员吐槽社区网络问题和虚拟空间的管理问题,你会计算机技术,如果能够给社区的会长一点建议什么的,没准能捞点好处。
于是,周刚根据自己参与社区活动的感受,结合自己的专业技术,向社区会长提出了整改方案。会长对周刚的方案是大加赞赏,当即邀请周刚参与网站的网络技术工作。
与此同时,徐倩发现,在那个网络社区里认识的人,相互之间买卖毒品也要便宜一些。

为了吸毒又能同时赚取更多的毒资,她在网络社区里先联系上家买毒品,然后将购得的毒品部分用于自己和周刚吸食,部分贩卖给其他人。周刚和徐倩吸毒赚钱两不误,这日子越发的逍遥。
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经人举报以及警方的监控,警方最终找到周刚的住处对周刚实施了抓捕,并在其住处发现了毒品12克。随后,警方又顺藤摸瓜,对徐倩以及网络社区的会长实施了抓捕。
以案普法
不久,检察院以周刚犯非法持有毒品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和以徐倩犯贩卖毒品罪向人民法院提起了公诉。

对于非法持有毒品,周刚认罪认罚,但他拒不承认自己有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的行为。周刚认为,他就是参与搭建了一个网络平台而已,那些吸毒的人都是主动参与进来的,和自己没有关系。那么,为违法犯罪活动搭建网络平台犯法吗?
《刑法》第287条规定,犯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本案中,周刚加入视频吸毒网络平台后,主动的重新架设网络平台,并且对这个网络平台进行了管理维护,后又组织了大量的吸毒人员一起视频吸毒,会员发展人数众多,并间接的促成了线下的毒品交易。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构成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

同时,周刚违反了国家的毒品管理法规,明知是毒品而非法持有,重量达12克,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徐倩犯贩卖毒品罪,数量未超过50克,应当判处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经过检察院的审查起诉,最终,法院判决周刚犯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1000元。
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3000元。
徐倩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21000元。

网络社区的会长以及其他相关人等也受到了法律的严惩。周刚和许倩在服刑期间分别接受了教育、改造,出狱后再也不碰毒品了。
结语
网络本身具有天然的隐蔽性,互联网毒品犯罪的阵地在黑暗中悄悄的扩大。
有些人在网络上通过各种掩人耳目的方式方法贩卖毒品,但我们相始终信,不论以什么方式,就算在隐蔽,都逃不过法网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