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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图馆】阡陌行伍——曹魏政治制度的兵制渊源

2019-07-17 19:00 作者:史图馆  | 我要投稿

本作品是对史图馆专栏的投稿,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作品并非严谨的历史学术研究,仅供参考;未经授权,禁止二传,违者必究。 

本文作者:锦帆游侠


在汉王朝之前的时期,征兵制是主流。西汉初期为了恢复生产,实行了相对秦朝较为宽松的农业税征收政策——汉景帝之前为“十五税一”之后达到了“三十税一”。但西汉王朝也需要足够的兵员保证国家的军事实力,因此农民除开田税和徭役负担外,还要承担沉重的兵役。

西汉时期的军队,由中央军与地方军两部分组成。中央军又分成南军和北军,在魏晋时期,中央军被称为中军,指由中央政府直接控制、统辖和指挥的军队。这支军队的主要任务是宿卫京师和在边境有事的时候出征迎击敌人。而在地方上,西汉实行郡国制,郡国在东汉时期逐步转为了州郡。在各郡国或各州郡当中,都有一定数量的军队。这些由地方上的各郡国主管、训练、征集和屯驻的军队,被称为地方军。

无论是中央军还是地方兵,所征兵的来源都是一致的:通过征兵制募集士兵。

举例而言,你是西汉王朝的一个成年男子,你有两年的义务兵服役期。因此第一年你要在所属的郡国服役并接受训练,这时候,你是地方军的一部分,同时也是中央军的后备兵员。第二年你训练完毕,负责训练的长官拍拍你的肩膀,让你去中央。于是你要根据朝廷的需求,前往中央或边疆进行服役。当然,国家还需要你交税以及服徭役,所以你的土地也不能荒废。因此你和你的小伙伴们每年要进行一次更换,到期就得脱下盔甲回去种地。

这样的兵制使得在西汉的集权制度尚能维持的情况下,无论是州郡兵还是中央军,都还能完全服从于中央的命令。王朝也因为这样一项制度能够保证充足的兵源,看起来非常完美。

然而,这个制度也存在着极大的缺陷和隐患。

假如你是边境地方的一个将领,去年一年费了老鼻子劲刚让这些庄稼汉熟悉了战场环境,教会了他们列阵和基本的行军指令之后准备抗击敌人。这时候第二年来到了,你去年训练的这些士兵服役期已经到了,得全部解甲归田回去种地,你只能带着地方上新调的兵去对付敌人,这些新兵在强横的敌人面前很可能不堪一击。这时候,你一定会觉得朝廷是在玩你。你无比怀念去年训练的大头兵:如果他们一直交给你训练该有多好。

然而就算朝廷肯,小兵们也不肯:自己的一亩三分地还等着打理,朝廷的税还等着交,地方官天天催着老爹去服徭役。如果再不回去种地,家里老婆孩子都要被饿死了。本来当兵就是被强行拉来的,一分钱不给不说,一年到头干的是刀尖舔血的活儿,谁愿意啊?

不仅如此,这种兵制不但极其依赖对外征服战争的存在所产生的需求,也需要强有力的中央的集权程度给予的支持。一旦中央集权程度开始削弱,地方的军队就会逐步荒废。

举个例子,今年的征兵名额下发,村东头的大地主老刘的儿子就接到了服兵役安排,老刘给地方官塞了点钱跟丝绢,这事儿就当无事发生过。但地方上要上交的兵役自然也不能少,怎么办?要不分摊给村西没有土地破落户小王去?那问题来了,小王怎么养活家人?如果小王去服兵役了,不用等小王回来,小王家里人就得全饿死,小王全家只能要么去给老刘当依附民,要么就等死。一家两家还行,几十家呢?几百家呢?以后这地儿还收税不?如果这户人家人口多也就算了,那些只有单丁甚至无丁的户口也要服兵役的话,他们怎么办?甚至村西头还有一家李寡妇,按规定,李寡妇属于女户,也是出不了兵役人口的。地方官明白这样的道理,自然也会跟上面打哈哈,毕竟现在没有什么大的军事任务,朝廷对征兵事宜也不会特别强制实行,相反,如果强制实行这样的兵役导致人口大量减少,地方官负不起这样的责任。

这兵看来是征不了了。有人问:那就多丁户多出人,单丁户,无丁户和女户不出人,只按人头出钱不就好了吗?

天真,地方官完全可以就此交给你一份一大堆单丁立户、无丁立户、只有女人的女户人口统计表给你。这个兵你是征呢?还是不征?钱是拿了,没人当兵还是没用啊!

所以到了东汉,朝廷已经无力维持如此这样的兵制,从光武帝开始,一种新的兵制开始取代征兵制成为主流。而这种兵制在汉代是从汉武帝开始形成萌芽的。

汉武帝开始,将死难军人的后代养在近身侍卫的羽林军中,称为“羽林孤儿”。同时招募通晓胡、越方面事务的人才成为常备的士兵。无论是“羽林孤儿”还是通晓胡越方面事务的士兵,都属于长期作战的职业士兵,士兵是自愿加入的军队,因而战斗力相对而言也更有所保证。这种征兵的方式被称为募兵制。

随着募兵制的逐步推行,地方上原本由郡国都尉官及都尉主持征集、训练兵士的做法开始取消。地方的军务开始由郡太守掌握,在有作战需求的时候召募和吸引死刑犯、亡命徒或者想从事当兵作为职业的人口进入士兵的行伍,这些人成为了职业士兵。虽然地方上仍然是称郡国兵或者州郡兵,但士兵的来源已经由征兵制转向了募兵制,士兵也从义务兵转向了职业兵。

然而募兵制也有自己的问题所在:首先,皇帝是不可能亲自去大街上张榜招兵的,自然皇帝也不可能经常性统兵作战,于是征募来的兵就成为了统兵将领的属下,同将领建立了人身依附关系。大头兵们指望将领带着他们抢劫杀人发工资,久而久之也逐渐会成为将领的私兵,为军阀的形成提供了土壤。其次,这些职业士兵不从事农业生产,也就是说,这些人口算是脱产人口。不但如此,为了保证这些职业大头兵不把刀子砍到将领甚至皇帝自己头上来,除开发工资,还得保证粮食的供应,让他们吃饱了不造反。而除开大头兵自己吃的粮食,农民上交的粮食还要转化为士兵的装备费用、运输粮食的费用以及其他费用。这对一个国家来说,是非常沉重的负担。一般而言,临时征召的脱产人口所占的人口比例,很难超过1比25。而完全脱产的职业兵,极限最多只能到1比100,而且还是只能短时间维持的1比100。因而,募兵制所需要的资金决定了它无法进行全面的推广。

东汉的做法是对军队根据实际情况实行了截然不同的征兵制度:中央的军队以及戍边的凉州、幽州等地的军队由于长时间需求作战,征募的士兵经常过的是刀尖舔血的生活,因而战斗力依旧保持西汉精锐军队的强度(董卓及公孙瓒发来了赞许)。而其他地区的州郡兵,要么被废除,要么就只是一群缺乏训练的毫无战斗力的农民。顺便交代一句,东汉朝廷其实也意识到募兵制对地方上军阀的形成提供了条件,对此也有所防范:虽然地方上有郡国兵或者州郡兵,且由刺史及太守掌管,但地方上的剌史和太守都没有加军号的制度,也就是将军无法兼任地方官,军政事务实质上是分离的。所以东汉大部分时期,其实并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地方军阀。地方军阀的真正形成,是在东汉末期。

这一切伴随着一场新的事件产生了变化,这场事件导致了一项新的制度开始登上舞台。随着东汉王朝逐渐腐朽,愈来愈沉重的压力让各地的农民揭竿而起,引起了黄巾起义。大部分地方的士兵不堪一击,很快被农民军打的落花流水。

黄巾起义其中一个原因就是自耕农由于天灾人祸导致人口大量锐减,形成了流民,许多地方连种地的农民都十分紧缺,导致了东汉朝廷募兵的来源急剧减少。朝廷总不可能去坟头征募亡灵军队吧。无奈之下,只得将募兵征讨的任务下发到地方,因而地方上的刺史、太守也就逐渐有了军权和政权,形成了事实上的军阀割据局面,他们所征募的士兵逐渐成为依附他们的力量,形成了属于他们私人的部曲,而这些军阀其中最著名的,当属曹操。

在曹操南征北战,讨伐诸侯的过程中,收编了许多军队,军队的逐渐壮大让曹操的实力大增,也给他带来了许多新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曹操及曹魏的后继者制定了和完善了许多制度,其中最重要的即是士家制度:士兵们以“士籍”的名义纳入管理,在“士籍”中的人口只能成为军事人口,无法转业从事其他职业,并且在籍内的所有人口,都服从于军事的需要,从事作战、耕作等一系列任务。

士家制度所带来的大规模推行的兵制,即是世兵制。西汉的“羽林孤儿”已经显露出了世兵制的萌芽,在募兵制已经无法给政权提供充足的兵源之时,世兵制就此登上了舞台。

顾名思义,世兵制即是世代为兵的制度,这些世代为兵的人口被纳入军户进行专门管理,不能改行去做别的,更不能当官。为了保这项制度的运行和持续发展,以长期稳定取得更多的士籍人口,还为他们提供了生产工具以及生育工具。没错,也就是真正意义上的“发老婆”。在士籍内的男子女子不可与普通民户通婚,婚姻的分配是被指定的,如果分配到女子的军户家庭死亡,则女子交由继续被指定改嫁给新的军户继续生育。

而士籍人口中的年轻男子被称为“士息”,上交中央作为中央掌控的最强军队,地方上剩余的老弱病残的士家除开负担基本的军事任务之外,还要负责封国宿卫、开垦荒地等一系列繁重的劳役。

这项制度为曹魏提供了充足的兵役来源,与此同时,南方的孙吴政权也在这个时代探索世兵制的发展,推行了这项兵制。伴随着士家制度,包括屯田制、质任制和都督制在内的一系列制度应运而生。而这三项制度给曹魏乃至两晋南北朝都带来了深远的影响。

首先是屯田制。这个制度起于在平定青州时,曹操一次性获得了几十万降军及他们的家属,也即著名的“青州军”。对于曹操来说,他急需大量的兵员,但一下吃下这几十万人口对当时的他来说也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他没有足够的粮食和财力来招募这些士兵成为职业兵。于是如何处置这些降军及家属,成为了曹操所要思考的问题。

屠杀吗?不可能,先不说会因此导致的声望急剧下降,各地的乱军尚未平定,一下杀掉这么多人,所造成的的恶劣影响不是曹操所能承受的。

全征募成为自己的部曲吗?几十万张嘴巴等着嗷嗷待哺,上哪去找那么多粮食?

这时候谋士枣祗提出了一个解决办法:也就是实行屯田制。首先宣布所有的土地都收归国家所有,将他们按照军队的方式进行编制,为他们提供种子和农具,然后将土地分给这些人耕种。所得的收获,如果用的是自己的耕牛,对半分;如果用的是官府提供的耕牛,就上交给官府六成。这项制度推行的当年,屯田就上交了一百万斛粮食。

屯田制很好解决了在那个时候对兵员和粮食同时的大量需求,也免去了军粮的反复运输,可以就地获得军粮,节约了许多成本,还能拥有更多的收入。这项制度很快得到了推行,但由于这批人承担的负担也非常沉重,且这批群体过大,经常出现不安稳的状态,因而需要一种新的制度来加强管理。

质任制就此应运而生。起初,曹操所收降的军队包括青州兵在内,没少出现降而复反的事件,在献祭了长子曹昂、侄子曹安民、爱将典韦等人之后,曹操痛定思痛,制定了这一制度。编为军户的士兵,从普通民户中分离出来后,将他们的老婆孩子集中到邺城、许昌等腹地进行管理,作为人质方便控制。这些军户平时屯田、训练,战时出征、作战。由于家属并不随军,被掌控在手中,因而出现叛乱的情况相对而言有所减少,这项制度也就从此为士家制度奠定了安稳实行的基础。

而世兵制的出现,也带来了都督制的发展:在东汉末年的大环境中,割据的军阀并不只有曹操一家,同样,各地的刺史与太守以及地方豪强,也在征募属于自己的私兵和部曲。这些掌握着大量私兵部曲的地方豪强就成了左右地方局势的重要人物。而由于他们不依赖朝廷财政、甚至还可能不服从中央,中央政府根本没有力量将其一举扫平,只能默许其包揽地方军事权。这些大大小小的割据势力所拥有的私兵和部曲,伴随着他们被曹操逐步吞并的过程,逐渐被纳入了世兵制的管理。而出于应对长久战争的需要以及制衡地方豪强以便于掌控地方军事的考虑,曹操希望能使这些原本分割在诸侯和地方的军队能间接受中央的节制,听命于中央指定州刺史与郡太守。因而曹操在消灭诸侯的过程中逐步实行了给指定的刺史、太守加军号或以将军领刺史、太守之职的制度,并设置了都督区,将这种临时包揽地方军政的官职予以常态化。这项制度即为都督制。曹魏最重要的三个边境地区:关中、荆州、扬州便实施了都督制。

地方都督一般只能交由曹魏的宗族将领担任,而伴随着曹魏政局的变动,这个潜规则也被打破,打破这个潜规则的人,便是司马懿。(现将曹魏部分都督列出附后,可以看出曹魏的都督制度的发展。)

都督制在两晋南北朝有着许多变化发展:都督、镇将、总管、节度使都是这一制度的产物,后世对这一产物有一个更加另人熟悉的叫法:藩镇。

士家制度为曹魏提供了军事和经济上稳定的收入来源,而对比东汉末年不断的战乱和饥饿,这些军户们虽然承担着极其沉重的税负,但是生活相对而言仍然算有好转。只可惜再好的制度,伴随着时间的发展,也会逐渐变味,士家制度也不例外。

随着生产的恢复,士家所背负沉重的负担让军户们地位一落千丈。不但如此,伴随着赋税的进一步加重,原本的五五分成已经加重到了八二分成。并且说到底,他们算是战争的奴隶,自己以及家庭都绑定在战争的事业之中。不堪重负之下,士家逃亡的现象时有发生。为此,曹魏进一步制定了“士亡法”来进行管理:逃亡的士家全家都要受到牵连,母亲、妻子、弟弟全部要被处死。

当士家制度需要严刑峻法来掌控的时候,也就意味着这项制度逐渐开始走向下坡路。

为了留住不断逃离的士家人口,除开严峻的士亡法当“大棒”之外,“胡萝卜”也是不可缺少的。曹魏规定士家如果有特殊情况或立下大功,可以“除士名”,让军户从士家制度中解脱。新城之战中立下大功的刘整和郑像就因此得到了这样的待遇。

但除开小部分得以封侯的士家之外,大部分被解除士籍的士家,都或主动或被动转而成为了世家的依附人口。

伴随着国家所掌控的军户数量越来越少,士家制度也走到了尽头,走向了消亡之路。但世兵制仍然作为一个重要的兵制,贯穿了整个魏晋南北朝,留下了许多印记。北朝民歌《木兰辞》正是对世兵制最好的反映。

而到了西魏,世兵制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衍生了一项新的制度。这项制度最终成为了隋唐统一的一部分基础制度。在后世,我们将这项制度叫做——府兵制。

附:曹魏部分都督一览(截至咸熙二年)

特殊:

曹仁:都督荆扬益三州诸军事。任期:黄初元年(220)~黄初四年(223)。

关中:

曹真:镇西将军,都督雍凉诸军事。任期:黄初元年(220)~黄初三年(222)。太和二年(228)~太和五年(231)

夏侯楙:安西将军,都督关中诸军事。任期:黄初元年(220)~太和二年(228)

司马懿:大将军,都督雍凉诸军事。任期:太和五年(231)~景初三年(239)

赵俨:征蜀将军,监雍凉二州军事。任期:景初三年(239)~正始四年(243)

夏侯玄:征西将军,都督雍凉诸军事。任期:正始四年(243)~嘉平元年(249)

郭淮:征西将军,都督雍凉诸军事。任期:嘉平元年(249)~正元二年(255)

陈泰:征西将军,都督雍凉诸军事。任期:正元二年(255)~甘露元年(256)

司马望:征西将军,都督雍凉诸军事。任期:甘露元年(256)~景元四年(263)

邓艾:镇西将军,都督陇右诸军事。任期:甘露元年(256)~咸熙元年(264)

钟会:镇西将军,都督关中诸军事。任期:景元三年(262)~咸熙元年(264)

卫瓘:镇西将军,都督关中诸军事。任期:咸熙元年(264)~咸熙二年(265)

荆州:

夏侯尚:征南将军,都督南方诸军事。任期:黄初元年(220)~黄初六年(225)

司马懿:骠骑将军,都督荆豫二州军事。任期:太和元年(227)~太和五年(231)

夏侯儒 :征南将军,都督荆豫二州军事。任期:太和五年(231)~正始二年(241)

王昶:征南将军,都督荆豫二州军事。任期:正始六年(245)~甘露四年(259)

王基:征南将军,都督荆州诸军事。任期:甘露四年(259)~景元二年(261)

钟毓:都督荆州诸军事。任期:景元二年(261)~景元四年(263)

州泰:征虏将军,都督江南诸军事。任期:甘露四年(259)~景元二年(261)

陈骞:征南将军,都督江南诸军事。任期:景元二年(261)~咸熙二年(265)

扬州:

曹休:征南将军,都督扬州诸军事。任期:黄初元年(220)~太和二年(228)

满宠:前将军,都督扬州诸军事。任期:太和二年(228)~景初三年(239)

王凌:征东将军,都督扬州诸军事。任期:景初三年(239)~嘉平三年(251)

诸葛诞:镇东将军,都督扬州诸军事。任期:嘉平三年(251)~嘉平四年(252)正元二年(255)~甘露元年(257)

毌丘俭:镇东将军,都督扬州诸军事。任期:嘉平四年(252)~正元二年(255)

王基:镇南将军,行镇东将军,都督扬豫二州军事。任期:甘露二年(257)~甘露四年(259)

石苞:镇东将军,都督扬州诸军事。任期:甘露四年(259)~咸熙二年(265)

参考资料:

1.      《三国志》,陈寿

2.      《魏晋南北朝兵制》,何兹全

3.      《魏晋南北朝史》,王仲荦

4.      《曹魏士家制度的形成与演变》,高敏

5.      《东汉魏晋时期州郡兵制度的演变》,高敏

6.      《曹魏士家制度管窥》,王仁磊

7.      《略论曹魏的士家屯田》,赵克尧 许道勋

8.      《关于曹魏士家制的几个问题》,赵克尧

9.      《曹魏士家制度的形成》,陈玉屏

10.    《曹魏两晋兵户身份的卑贱化》,陈玉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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