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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丰明:“中国好民星唱响中国好品牌”系列活动上榜人物

2022-08-06 12:16 作者:数字城乡云平台  | 我要投稿

史丰明,军旅青年民族男高音歌唱家,毕业于解放军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两次荣立三等功。北京音乐家协会会员、山东省音乐家协会会员,青年歌唱家学术委员会会员。阎维文首期民族声乐大师班学员。

曾获全军文艺会演一等奖,香港国际声乐大赛民族唱法二等奖,山东省青少年声乐大赛专业组(教师组)三等奖,山西卫视“歌从黄河来”全国年度总决赛优秀歌手,全国第四届“群文杯”声乐大赛金奖。

北京市海淀区军休老年大学合唱团艺术指导,多次录制央视七套“军营大拜年”、北京卫视“新歌来了”、山东卫视等综艺节目。

原创作品:《心中的纳木措》《红旗下的士兵》《感恩哈达》《逆行英雄》等。演唱过的作品:《再见了大别山》《小白杨》《军人本色》《卓玛》《中国大舞台》等。

2022年被中国民营科技实业家协会数智乡村工作委员会、中国东方文化研究会社会艺术专业委员会、中国好品牌网、数字城乡网、新媒体经济网、地球村民网和数智乡村公共服务平台联合推介为“中国好品牌形象大使”和“百位好民星”。(陈锦龙)

附一:“中国好民星”遴选推介标准

 1、没有被公开处分和负面报道过。

2、没有偷税漏税行为和不良记录。

3、没有违背公序良俗和混淆视听等低俗恶俗言行。

4、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

5、有一定的底线思维和艺术良知。

6、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

7、自愿为复兴中华传统文化和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贡献力量。

8、自愿为乡村文化振兴和三农品牌发展奉献力量。

9、自愿为家乡品牌“代言”赋能和中国好品牌群体崛起助力加油。

10、自愿为社会公共利益服务和积极参与各种公益性活动。

附二:“中国好品牌”遴选推介标准

 1、产品原产属地在中国境内,具有鲜明的中华民族文化品牌基因和属性。

2、产品生产、加工、制造、销售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企业(合作社)拥有从事生产、销售等相关许可证(如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等)。

4、产品具有注册商标、明确标示及已经完成相关的法定手续。

5、产品包装符合国家要求和市场规范,具有鲜明草原特色。

6、产品质量好、有一定生产规模和市场占有率。

7、产品需至少通过一项市场准入认证认定,农产品食品通过“三品一标一产地”等其中一项认证认定者优先入围。

8、产品需至少拥有一项地市级、省级、国家级荣誉称号,农产品食品企业拥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荣誉称号者优先入围。

9、自愿为家乡品牌“代言”赋能和中国好品牌群体崛起助力加油。

10、自愿为社会公共利益服务和积极参与各种公益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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