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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节,说房子!

2023-02-14 21:09 作者:北京律师王文静  | 我要投稿

今天是情人节,大家都沉浸在甜蜜的爱情中,玫瑰花、巧克力、昂贵的礼物,以此表达爱意。所谓有情饮水饱,但现实生活是油米柴盐。一旦分手或者遭遇了不幸的婚姻,我们都是世俗之人,谁也逃不掉的俗套,就是如何分财产,以此保障我们日后的生活得以继续。

作为律师,见证了太多不忠的爱情或者不幸的婚姻。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或悲或喜;每个家庭都有自己一本经要念,有的好念有的难念。无论是什么故事,总结起来无非就是我们常见的原因,有些是草率结婚三观不合无法维持婚姻、有些是一方违法犯罪婚姻无法继续、有些是鸡毛蒜皮的琐事伤了彼此、有些是父母参与导致子女婚姻不幸、有些是一方出轨抛妻(或夫)弃子、有些是彩礼协商不成结婚告吹。

记得马克思说过一句话: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句话说的是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关系,其实这句话同样适用婚姻生活。而一般家庭最值钱的财产基本都是房子。因此,在分手或者离婚大战中男女双方争夺的主要焦点基本都是房产。故,我们有必要了解清楚在离婚过程中房产如何划分,以便我们更有效的分配自己的财产以及保护好自己的财产。

 一、父母婚前和婚后出资为子女购房,离婚时分割有什么区别?

答: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在分配时,受赠与的部分以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与配偶无关。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话,则这部分也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离婚时由男女双方均分。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夫妻共有共有财产,一般情况下,离婚时由男女双方均分。

二、一方婚前或婚后赠与另一方份额,离婚时如何处理?

答: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一旦赠与合同进行了公证或者已经变更产权登记,则不能撤销赠与,只能继续履行赠与合同。

三、协议离婚分割了房产,还能反悔吗?

答: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则这份协议没有生效,对双方当事人没有产生法律效力。如果当事人双方自愿离婚签订了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即便一方在离婚冷静期内反悔未领取离婚证,则这份离婚协议对当事人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若协议离婚取得离婚证后,一方反悔,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离婚协议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法律效力,不能撤销。

四、没有取得全部产权的房子,离婚时如何分割?

答: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法院一般不会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具体使用。

五、一方婚前购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答: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协商不成的,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法院会根据照顾女方、子女、无过错方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六、婚内购买一方父母单位的房改房,,离婚时如何分?

答: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如果双方能证明存在借名买房的事实,则认定该房屋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后可以分割,若不能证明与父母之间存在借名买房的话,则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借款来处理。

七、一方继承的房产还没进行实际分割,离婚时可以分吗?

答: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在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一方当事人主张分割遗产房是不会得到法院支持的。待当事人在继承人之间实际分割遗产后另一方可另行起诉要求分割继承的遗产房。

八、只有一套房,夫妻双方离婚时都想要房怎么办?

答: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出价高者得,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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