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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1·2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被认定为刑事案件!

2021-07-12 22:30 作者:中国基建报  | 我要投稿

南宁讯 7月12日,本报记者从南宁市应急管理局获悉,曾引发南宁市民广泛关注的白沙大道“1·2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已经被认定为刑事案件而非生产安全事故,案件后续将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21年1月24日,是让全体南宁市民揪心的一天。

当日下午13时许,广西祺翔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员工杨文贵驾驶一辆无号牌碧玉青色东风风行T5EVO小客车从白沙大道55号广西集大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驶出,沿白沙大道南侧辅路往亭江立交方向行驶,当行驶至白沙大道53号希尔顿欢朋酒店前路段时,车辆碰撞一辆南宁8AP15(绿色号牌)电动自行车,之后驾车持续加速,连续违反路口交通信号灯控制,至星光立交桥底广西福利院前路段时,车辆再次连续碰撞8辆电动自行车,事故造成4人当场死亡,6人受伤,其中有2名伤者于1月26日、2月8日经医院救治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后,南宁市人民政府成立了白沙大道“1·2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全面负责事故调查工作。同时,聘请有关专家参与事故调查。

经调查,调查组认定南宁市白沙大道“1·2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肇事者已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事故为刑事案件而非生产安全事故,案件后续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本报将密切关注该案的进一步审理情况。

(《中国基建报》韦立军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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