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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违法违规,ST实达(600734)再次被立案调查

2023-05-17 14:03 作者:证本清源丶  | 我要投稿


2023年5月16日,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值得注意的是,这次是公司在2021年重整之后第二次被证监会调查。2021年12月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2022年12月7日,公司收到福建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2号。

兰迪投资者权益保护团队提示投资者,ST实达投资者索赔条件(暂定)为:

1)2019年4月30日至2021年9月16日期间买入ST实达(600734),并且在2021年9月17日及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而产生亏损。

2)2018年4月12日至2023年2月20日期间买入ST实达(600734),并且在2023年2月21日及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而产生亏损。

符合以上索赔区间的受损投资者可加入索赔。

(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为准)

公司简介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8月5日,于1996年8月8日在上交所上市。主营业务包括移动智能终端的整机及电池、电源适配器等设备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智能安防监控领域的解决方案集成及项目管理运营。

案情简介

2023年2月21日,上交所对ST实达(600734)下发《关于对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2023】15号。

经查明,ST实达存在以下违法违规事实:

(一)公司2017年年度财务报告虚增营业收入36,729.73万元、营业成本36,729.73万元,存在虚假记载。

(二)公司2018年年度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三)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四)公司未及时披露转让子公司股权进展情况,直至2022年1月12日才在《关于重整计划中全资子公司股权对外转让的公告》中予以披露。

(五)消除保留意见所涉销售回款不实。因公司尚未收回的款项能否安全收回存在不确定性,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被年审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公司聘请会计师对2020年度审计报告涉及保留意见事项影响的消除进行专项审核,并认为2020年度审计报告涉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根据证监会查明的事实,公司实际并未收回货款,消除保留意见的依据不实,存在虚假信息披露。

2023年5月16日,ST实达(600734)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投资者诉讼需要准备的材料

一、符合索赔区间的交易明细【在开户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打印,交易记录需要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章;优先选择含有证券余额或剩余股数字段的对账单类型】

二、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章;包含投资者沪深证券账户信息(含融资融券账户)、姓名、身份证号等】

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以提供交易明细,我们将为您计算初步的可索赔金额。

关于我们

兰迪投资者权益保护团队专注于代理广大投资者对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的证券虚假陈述诉讼,致力于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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