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君主与专制,为什么孟德斯鸠的政体分类与众不同?【翟志勇】

第一编
第二章 直接源自政体性质的法
一个国家最重要的法律或者说根本大法是宪法。宪法是源自政体性质的必然关系。因此,讨论根本法律,首先要去讨论政体和政体的性质。
孟德斯鸠的分类和之前的多种政体分类都不太一样,他把政体分为了三类:共和政体、君主政体和专制政体。另外,共和政体里面分为民主政体和贵族政体两类。
一、政体分成这三种的原因
(一)政体学说演变
1.亚里士多德的分类(最经典)
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里先把政体分成两大类:正宗的政体和变态的政体。在这两类里,再依据执政的人数的多少分成三类。一共是六类政体:

亚里士多德认为共和政体实际上是寡头政体和平民政体的一个混合形式。寡头政体是有钱人的统治,平民政体是没钱人的统治,如果有钱人和没钱人能相互共处到一起,就是共和政体。
2.西塞罗的分类
西塞罗接受了亚里士多德的分类,但西塞罗更强调的是作为混合政体的共和政体。西塞罗认为无论君主政体、贵族政体、平民政体都是有弊端的,最好的形式是这三种政体混在一起,他将此形式称为共和政体。和亚里士多德的共和政体有差别。
3.马基雅维利
马基雅维利基本上也接受西塞罗的分类,他在《论李维》里边也提到最好的政体是君主制、贵族制和平民制混在一起的共和政体。
4.博丹
到近代早期,法国人博丹不再接受这种混合政体的说法。他认为所谓的混合政体实际上是完全不稳定的,过去的罗马政体本质上是贵族政体。在他看来政体就是三种形式:君主制、贵族制和平民制。
到了孟德斯鸠的时候,大部分人所接受的政体的分类就是君主制、贵族制和平民制(民主制)。
(二)孟德斯鸠的根据
基于他对于过往历史的研究所抽取出来的人类的典型的政体形态。
他提到的共和政体主要是指古希腊、古罗马那些政体。他提到的君主政体是西罗马帝国灭亡之后,在西欧逐步建立起来的各个小国家慢慢的发展出来封建的君主制。专制政体是指东方国家的政体形式。

他的分类不是依据某一标准或理论的推演,是基于过往的历史经验而来的。
二、把民主政体和贵族政体结合到一起并入到共和政体之下的原因
(一)第一种可能性
君主政体跟专制政体的特殊之处都是一人执政。君主政体是一人执政,但有一定的常规。专制整体是一人执政,但没有任何的常规,完全凭君主的喜怒无常和君主的个人意志。
共和政体跟君主政体对立,他们都是正常的政体。但君主政体是一人执政,而共和政体不是一人执政,可能是部分人执政,也可能是全体人执政。因此孟德斯鸠提到的共和政体只有在相对于君主政体的意义上才是成立的。也就是共和政体是君主政体的反面,这个反面不是专制政体的意义上的反面而是它的变态形式。从人数上来讲,一人执政的反面就是多数人执政。
就是在君主政体对立的意义上来讲,其他的政体形式叫做共和政体。
(二)第二种可能性
孟德斯鸠提到民主政体最好的形式是把国家的全体人民进行分类,这个分类是民主政体靠近了贵族政体,因为分类就意味着大家实际上是不平等的。
贵族政体最好的形式是贵族的范围要大,要置于人民之中,门槛要低。因此最好的贵族政体是最接近于民主政体的贵族政体。
共和政体实现了两个政体靠拢的一种中间形态,虽然两个政体一开始的起点不一样,但因为最理想的表现形式是接近的,所以他们可以统一放在一起叫做共和政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