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散文网 会员登陆 & 注册

有理有据,无法反驳

2021-12-02 08:58 作者:无敌海底佛跳不动墙  | 我要投稿

今天去法院立案,法官一看:“哎呦,名誉权纠纷。”

我说:“怎么?”

法官:“现在名誉权纠纷是越多越多了。”

逻律:“那可不。”

法官:“前几天还有人来立案,一个测评主播拍视频,说别人家的产品跟*一样难吃。”

逻律:“嗨,把人家的产品说成*,这妥妥的侮辱侵权。”

法官:“并不。”

逻律:“侵害名誉权的方式也就侮辱和诽谤两种,侮辱是指用言语贬低,诽谤是指捏造事实,说人家的产品像*,这肯定是侮辱啊。”

法官:“不,原告律师打的就是诽谤,因为原告律师认为,测评主播吃了他们的产品,说他们的产品像*,言下之意就是主播自己吃过*,因此才能认为他们的产品像*,原告律师要求主播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吃过*,如果主播不能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意味着主播并不知道*是什么味道的,这个时候说他们的产品像*,就构成了捏造事实的诽谤。。”

逻律:“佩服!佩服!”


wb@逻格斯logics



有理有据,无法反驳的评论 (共 条)

分享到微博请遵守国家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