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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碳交易市场经验系列1---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构建要素

2021-07-18 07:29 作者:舍得低碳频道  | 我要投稿

2021年7月16日早上9点30分,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正式启动。国务院副总理韩正、国务院常务副秘书长丁学东、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孙金龙、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中国气候变化事务特使解振华等人出席了全国碳市场上线交易启动仪式。

全国碳市场建设采用“双城”模式,即:上海负责交易系统建设,湖北武汉负责登记结算系统建设。在股权架构方面,碳市场交易分别以上海和湖北指定的实施机构为主导,其他联建省市自愿共同参与的方式。

目前,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并不向所有主体开放,只有重点排放单位以及符合国家有关交易规则的机构和个人,才是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交易主体。

1.重点排放单位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确定的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目标,制定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以下简称重点排放单位)的确定条件,并向社会公布。

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按照重点排放单位的确定条件,制定本行政区域重点排放单位名录,向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开。

满足以下条件的温室气体排放单位,才可被列入国家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名录,由国家分配碳排放配额,并参与交易:

(1)属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行业。

(2)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达到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

截至目前,生态环境部仅针对发电行业发布了《2019-2020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方案(发电行业)》和《纳入2019-2020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管理的纳入企业名单》。

因此,目前能够参与全国碳市场的被纳入企业仅限于发电行业企业,剩余七大重点能耗行业(即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和民航)有望将来被逐步纳入,未来八大行业控排企业大约有8000至10000家。

2.符合国家有关交易规则的机构和个人 

对于其他机构和个人,《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草案修改稿)》(环办便函[2021]117号)尚未给出明确“符合交易规则”的标准,但业界普遍认为,这其实是给非控排企业和个人(包括境外主体)参与全国碳市场交易开了“口子”。

2020年10月20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劵监督管理委员会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的指导意见》(环气候〔2020〕57号)。意见指出,要逐步扩大碳排放权交易主体范围,适时增加符合交易规则的投资机构和个人参与碳排放权交易。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面板显示,全国碳市场开盘价为48.00元/吨,开盘后快速上涨至50元以上,并在买一位置出现了106000吨的买入大单,整体成交较为活跃,每分钟产生数笔成交。

作为我国首个直接对碳排放进行限制的政策,全国碳市场上线运行意味着我国在落实“双碳”目标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全国超过40%的碳排放开始实现“排碳有成本,减碳有收益”。随着碳价机制的不断完善,我国碳市场有望成长成年交易额千亿人民币的大市场,并为全社会的减碳行为提供价格信号乃至资金支持。

在全国统一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开启之后,地方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将何去何从?

首批参加全国碳市场的为2225家电力企业,覆盖碳排放量约40亿吨。上海区域市场现有发电企业将直接划入全国碳市场,全国性市场和现有地方试点市场将并存。尚未被纳入全国市场行业的企业将继续在试点市场进行交易,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重点排放单位不再参与地方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市场。

在接下来的时间,我们将为大家分享中国碳交易市场经验系列的相关知识,大纲如下:

一、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构建要素

1、法律基础

2、基础框架设计

3、相关机构安排

4、调控政策

5、碳排放权交易体系构建的十五个要素

二、我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内容

1 、管理总则

2、碳排放权登记管理规则

3、碳排放权交易管理规则

4、自愿减排核证

三、我国各试点城市碳市场交易规则和开户流程之北京试点

1、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关键要素

2、如何在北京碳交易所申请开户?

四、我国各试点城市碳市场交易规则和开户流程之上海试点

1、上海市碳排放权交易关键要素

2、如何在上海碳交易所申请开户?

五、我国各试点城市碳市场交易规则和开户流程之天津试点

1、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关键要素

2、如何在天津碳交易所申请开户?

六、我国各试点城市碳市场交易规则和开户流程之湖北试点

1、湖北省碳排放权交易关键要素

2、如何在湖北碳交易所申请开户?

七、我国各试点城市碳市场交易规则和开户流程之广东试点

1、广东省碳排放权交易关键要素

2、如何在广东碳交易所申请开户?

八、我国各试点城市碳市场交易规则和开户流程之深圳试点

1、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关键要素

2、如何在深圳碳交易所申请开户?

九、我国各试点城市碳市场交易规则和开户流程之重庆试点

1、重庆市碳排放权交易关键要素

2、如何在重庆碳交易所申请开户?

十、我国碳市场交易情况

1、 碳排放权配额市场交易情况

2、自愿减排市场交易情况

3、减排成效

4、碳交易试点的实践经验和挑战

十一、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展望

1、配额、CCER价格有望提升

2、行业利润弹性较大


今天和大家分享第一部分: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构建要素

碳排放权,是指大气或大气容量的使用权,即向大气中排放 CO2等温室气体的权利。

碳市场,是指将碳排放权作为资产标的进行交易的市场。

碳排放权交易体系构建的好坏,对碳市场能否有效反映碳排放权的价值有直接影响,对最终减排目标的实现效果有重要影响。因此,充分理解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构建以及碳市场运行机制有助于更好地了解碳市场。

根据清华大学能源环境经济研究所的研究,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构建包括四个方面、十五个要素:

1、法律基础

在正式实施碳排放权交易前,需在法律层面明确碳排放权法律属性与财 务属性、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相关方的权利与责任、碳市场规则,同时需对测量、报 告、核查碳排放数据的方式方法进行规定。良好的法律基础为碳市场机制的设计和 实施提供保障,是碳市场有效运行的基础,国际上大部分碳排放权交易体系拥有明 确、详细且完备的法律体系,例如欧盟碳市场。

2、 基础框架设计

碳市场规则的设计,包括 6 个要素:

1)体系排放上限的设计

指政府需明确不同时间范围内整个碳排放权交易体系总排放量的大小,以便最终实现减排目标。只有对总排放量进行限制,碳排放权的稀缺性才能体现,由此才能激励企业做出减排选择,同时碳排放权的价值才能在交易中体现。

排放上限的计算包括两种方法:

A、基于实际排放量,即根据过往历史排放量绝对数据、按一定递减规律确定某年碳排放的上限。

B、基于排放强度数据,即根据减排情景下的碳排放强度数据(例如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单位产出二氧化碳排放量等,减排情景中一般会设置比实际排放强度数据小且会按一定频率进行修正)、按某年实际GDP或产出数据进行计算,得到某年碳排放量的上限。

一般来说,当前排放上限的最终确定需要同时从宏观和微观层面进行考虑,宏观层面上,考虑碳排放权交易体系与其他碳减排政策是否有冲突,以及当前实施的减排政策工具包是否是完成总体减排目标的高效路径;微观层面上,则需要考虑覆盖的行业及企业的减排成本、减排潜力、未来发展路径。

2)体系覆盖范围的设计

主要包括两个层面:

A、将哪些行业、哪些企业纳入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控排范围。

B、将哪些温室气体纳入控排范围。

前者需要分别从行业到企业,考虑实际排放量占比、减排潜力、减排成本差异性、排放数据获取的难易程度和准确性以及实际监管的难易程度等;后者则主要从行业的排放特征上进行考虑。

一般来说,范围越大意味着减排差异越大,碳市场会相对更活跃、减排潜力也会增加,但同时给监管带来压力。

3)配额初始分配

即政府在确定了某阶段碳排放量上限后,将在一级市场给纳入体系覆盖范围的企业进行初始配额分配,如何分配、分配多少都是政治性很强的问题。

配额初始分配机制的设计需要从配额分配方式(如何分配)和初始配额计算方法(分配多少)上进行明确。

配额分配方式主要包括免费分配、拍卖分配以及这两种方式的混合使用。

初始配额计算方法则主要包括历史排放法、历史碳强度下降法、行业基准线法。

4)MRV机制

由于在遵约期需要判断控排企业是否完成了其减排义务,故需要设计MRV机制,指碳排放的量化与数据质量保证的过程,包括监测(Monitoring)、报告(Reporting)、核查(Verfication)。

即明确不同行业企业如何检测和计算自身二氧化碳排放,企业如何上报排放数据给监管机构,监管机构如何对企业上报数据进行核查,第三方核查公司基于何种方式方 法判断企业上报数据的准确性和有效性等。

5)遵约机制

指如何评估企业完成了其减排义务以及若企业未完成减排义务时有何种惩罚措施。

一般企业只要在遵约期结束时上缴与其碳排放量相同的碳配额,则认定其已完成减排义务;为确保惩罚措施落地,一般需要明确在法律文件中。

6)遵约期与交易期的设计

遵约期,是指从配额初始分配到体系覆盖控排企业向政府上缴配额的时间。通常为一年或几年,若时间设置较短,则减排效果在短期内即可体现,若时间设置较长,则有利于控排企业在一定时间范围内合理、灵活地安排其减排措施,减少碳价波动。

交易期,是指市场规则稳定不变的一段时间范围。国际碳市场上的做法一般为设置由短递增的交易期,并在下一交易期开始前基于前期经验对下一期的规则进行调整和更新。

例如,欧盟碳市场当前已经历三段交易期,分别为第一阶段(2005-2007年,3 年),第二阶段(2008-2012 年,5 年),第三阶段(2013-2020 年,8 年),当前处于第四阶段(2021-2030 年, 10 年),每阶段的碳市场规则均有更新。

3、相关机构安排

除了控排企业外对于相关机构的安排,包括 4 个要素:登记注册系统与交易平台、市场监管的设计、金融机构的参与。

登记注册系统与交易平台

这两个要素是各方参与碳交易市场的线上基础设施,登记注册系统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碳配额账户设立、碳排放配额以及核证自愿减排量的法定确权及登记的服务,并进行配额清缴及履约管理。交易平台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在线达成碳配额交易的平台,一般针对客户不同的交易需求会有不同的交易产品和功能。2011年年初,欧盟奥地利、 波兰、希腊等成员国的国家注册系统曾遭到黑客入侵,约值 2870万欧元的200万碳排放额被盗,因此两个系统对数据、网络的安全性要求很高。

市场监管的设计

一般包括对监管机构、监管对象、需监管的环节的确定以及监管机构职责的划分,此外还包含对监管内容、流程、规则的约定等。由于碳排放权本身具有标准化、虚拟化、数字化的特征,且碳排放权私有化本身依靠法律政策的设定,因此市场监管尤为重要。

金融机构的参与

由于碳排放权具有一定商品属性和金融工具属性,因此金融机构的参与是必要的,金融机构的加入可为碳交易市场的流动性提供支撑,它可以通过碳基金理财产品、绿色信贷、信托类碳金融产品、碳资产证券化、碳债券、碳排放配额回购等方式参与碳交易。

4、调控政策

碳市场是一个政策市场,为了防止碳价暴涨暴跌、落实减排目的,政府需要对碳市场进行适当调控,主要包括 4 个要素:

1)价格调控机制

一般指为了维护碳价稳定,政府会考虑使用价格调控手段。例如,规定一二级市场碳价上下限、政府公 开市场操作、控制碳价涨跌幅等,以修正由于配额总量设置、配额初始分配上的不合理带来的碳价扭曲。随着整体政策及规则制定上的完善,“政府之手”会逐渐向后收回。

2)税费制度的设计

即对碳排放权交易相关的会计处理、税务处理等进行规范, 以保障企业交易后续工作正常进行。

3)排放配额的存储

是指政府一般会明确碳配额可否跨期使用。碳配额存储,是指企业将现有的碳配额留存到下一遵约期(或交易期)进行使用。碳配额预借,是指企业将未来遵约期(或交易期)的碳配额预支到本遵约期(本交易期)进行使用。允许碳配额存储会刺激减排成本低的企业尽早地、尽多地减排, 有利于稳定碳价,但需对未来配额总量进行预测及调整。允许碳配额预借则给当前减排难度大的企业提供了缓冲期。

4)链接与抵消机制的设计

链接机制,是指不同碳交易市场的链接,简单来说,即确定不同碳市场碳配额之间的兑换规则。链接机制还可能包括更广泛的内容,例如,规则机制上、监管层面上的相适应等,这取决于碳交易市场链接的深度与广度,碳市场的链接有利于减少碳泄露。

抵消机制,是指控排企业除了可以使用普通的碳配额进行履约外,还可以购买碳信用配额抵消一部分碳排放。碳信用配额一般来自未被碳交易覆盖的企业实施的节能减排项目,这些项目 经过不同碳信用机制的核验、认证(通常不同碳信用机制不允许重复核证),最终获得一定碳信用配额可在碳市场中进行交易。

5、碳排放权交易体系构建的十五个要素

配额初始分配方式及方法对比:

在企业微观决策上,主要是将碳减排成本、超额碳排放成本、购买碳配额的成本与超额排放生产带来的 收益进行比较,并作出相应决策。

从碳市场机制运行过程来看,政府首先确定整体减排目标,先在一级市场将初始碳排放权分配给纳入交易体系的企业,企业可在二级市场自由交易碳排放权。

由于受到经济激励, 减排成本相对较低的企业会率先进行减排,并将多余的碳排放权卖给减排成本相对较高的企业并获取额外收益,同时减排成本较高的企业通过购买碳排放权可降低其达标成本,最终实现社会减排成本最小化。

有效碳市场的碳排放权的价格即企业的边际减排成本。

中国碳交易市场经验系列的第一部分的内容就分享到这里,明天和大家分享第二部分的内容:我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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