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员操作规范和应急驾驶操作指南(宁海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第一部分
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员操作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员的一般要求和行车准备、运行服务、安全驾驶、收车后检查以及应急处置等基本程序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员的操作与服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4094 2 电动汽车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标志
GB/T 19596 电动汽车术语
GB/T 32852. 1 城市客运术语 第1 部分:通用术语
GB/T 32852.2 城市客运术语 第2 部分:公共汽电车
JT/T 999 城市公共汽电车应急处置基本操作规程
JT/T 1240 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辆专用安全设施技术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GB/ T 19596、GB / T 32852. 1、GB / T 32852. 2 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一般要求
4.1应具备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职业资格。
4.2应经过运营企业组织的有关法律法规、岗位职责、操作规程、服务规范、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车辆维护等基本知识和技能的岗位培训,且考核合格。
4.3应通过定期体检。出车前应身体状况正常并通过酒精测试。
4.4应熟知驾驶车辆性能,电动公共汽车驾驶员应熟知GB/T 4094. 2 规定的电动汽车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中标识及含义,掌握相关充电要求。
4.5应按照规定着装,仪表端正,应佩戴或在规定位置放置服务证、卡。
4.6应熟知本线路沿途站名、街道和道路名称名称及换乘线,了解沿途主要机关单位、商业网点、旅游景点、公共服务设施等。
4.7应使用普通话服务,语速适中,用语文明。根据需要可增加方言或外语服务。
4.8应举止大方,尊重乘客,文明服务。
4.9在服务过程中,不应吸烟、吃零食、与人闲谈或使用手机,不应做其他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4.10应在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及时做好车辆的日常维护工作,车辆日常维护内容和要求应符合附
录A的规定,不得驾驶带有安全隐患的车辆。
4.11驾驶中应增强节能驾驶意识,提高驾驶操作水平,节能驾驶操作方法参见附录B。
JT/T 934-2021
5 行车准备
5.1应进行车辆安全检视,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5.2应检查并确保仪表信号齐全有效、固定良好,应急锤、破窗器和灭火器等安全设施齐全有效并符合JT/T 1240的相关要求,应急通道保持畅通。
5.3应确保车载服务终端、报站器、读卡机、投币箱(机)、电子显示屏、视频监控器、车内照明等服务设施完好有效。
5.4应确保燃料或电量充足。
5.5应按规定携带证件、随车工具、有效票据上车。
5.6应按照行车调度计划按时到达指定发车位置。
5.7装备智能调度系统的车辆应按照智能调度系统规定程序发车。
5.8冬季寒冷地区应做好车辆预热,清除车上前风挡及影响安全视线部位的霜雪。
6运行服务
6.1起点站应提前上车做好发车准备,并根据现场调度要求的发车时间在关好车门后准时发车。
6.2车辆起步钱应注意观察车辆四周及车内乘客动态,确认车门关闭后平稳起步、依次出站。
6.3应按规定的线路、走向、班次、站点、车道行车,不得擅自越站甩客、滞站揽客、追抢客源、改道行驶。
6.4在施划公交专用道的路线,应使用公交专用道行驶,不宜长时间占用其他社会车道。
6.5无障碍车辆遇坐轮椅乘客乘车时,应放下无障碍踏板,并提供相应服务。
6.6报站器的使用应符合以下要求:
a)车辆进站前,在离站50m~100m处提前进行到站播报;
b)车辆出站时,向乘客预报下一站站名;
c)车辆到达终点站,播报终点语,提醒乘客携带好物品下车;
d)报站器发生故障时,应进行人工报站。
6.7驾驶无人售票车辆,应按照下列要求提供服务
a)在车辆起动、转弯、进出站和遇特殊乘客乘车时,按照规定使用提醒用语;
b)提醒乘客出示证、卡和购票(刷卡、投币等);
c)按照当地政府有关减免费乘车规定提供服务;
d)乘客较多时,积极疏导,重点照顾或提醒乘客礼让老、幼、病、残、孕等需要帮助的乘客。
6.8应在车辆停稳后开门;车辆未到站不应停车上下客。
6.9应靠近站台停车;多辆车同时进站停靠时,应按顺序进站第三辆及以后车辆应执行二次进站。
6.10应按站停靠,靠近路边停直,车辆轮胎外侧距离路缘世外外缘宜控制在80cm以内。
6.11应按照对外服务承诺,开关车辆制冷、供暖或换气设施。
6.12车辆因故障不能继续行驶时,应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放置警示标志,并引导乘客安全换乘本线路后续车辆,后续车辆应积极配合换乘。
6.13运行中发生服务纠纷时,应冷静对待,在确保运行安全的前提下尽量化解矛盾。
6.14车辆到达终点站,到乘客离车后,应按照规定完成车厢清洁、服务设施故障报修等工作。
6.15应检查车内有无乘客遗失物品,发现乘客遗失物品,应妥善保管并及时上交
7安全驾驶
7.1应按规定车速行驶,保持安全车距。超车和会车时应注意车头和车尾,让车时应减速。
7.2应熟悉本线路所经事故多发路段和限高部位,谨慎驾驶。
7.3遇到下列情况,应减速慢行:
a)进出站、转弯、掉头;
b)经过路口、岔口、人行道等;
c)经过临水、临桥、临崖、隧道、铁路道口、淹积水、陡坡、长下坡、人流密集区域等危险路段;
d)遇到雨、雪、雾等特殊天气,能见度较差。
7.4遇雨、雪、雾等特殊天气,运行中应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和雾灯;造成视线模糊行驶困难时,应就近安全停车, 拉好驻车制动器,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摆放警示牌,并向乘客说明情况。
7.5遇积水路面应视情择地靠边停车,或按规定路段绕行,涉水通过后,应及时点磨制定。
7.6发生异响、异味或其他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安全停车查验,在判断原因排除故障之后方可继续行车。
7.7除操纵其他机件设备外,不应单手操纵转向盘。操纵转向盘应平稳,不宜急打方向,不应不打转向灯突然变向。
7.8发现乘客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乘车的,应阻止上车,必要时向单位和公安机关报告。
7.9发现乘客有车内吸烟、肢体伸出窗外、乱丢废弃物等违反乘客规则的行为,应予以提示和劝阻。
7.10无轨电车在通过架空绝缘器时,应断电滑行;通过分线器、并线器、交叉器时应按限速规定行驶;在分线器外不得倒车。
7.11电动公共汽车行驶中,应注意观察荷电状态SOC值,当SOC值异常时应立即停车检查报修,等待专业人员救援。
7.12电动公共汽车安全操作应符合附录C的要求。
8收车后检查
8.1应按指定位置停放车辆,并与其他车辆保持足够的间距。
8.2应检查车辆有无漏水、漏气、漏电、漏油等现象。
8.3气制动车辆应放净储气筒积水、油污,关好开关。
8.4应检查车辆燃油(气)储量或电动公共汽车电量不足时应及时补充。
8.5离开车辆时,应拉好驻车制动,关闭电源和燃气总开关。
8.6无轨电车应断开大闸及各行程开关,收好集电杆,按规定放气。
8.7应收好工具等物品,按照规定做好车辆保洁,做好安全检视,关好车门、车窗和天窗,确保车辆停放安全。
9应急处置
9.1遇治安事件、公共安全事件(如抢夺转向盘、变速杆,袭击驾驶员等)等突发事件及恶劣天气或自然灾害,应按照JT/T 999 有关要求进行应急处置操作。
9.2车辆发生冒烟、漏电等现象时应立即安全停车,宜靠边停车,疏散乘客,切断电、气源,及时向单位报告,并按规定进行相应处置。
9.3遇有乘客财物被盗,应向当事人了解被盗财物情况并及时报警,在民警处置中给予配合。
9.4遇有严重传染病流行时,应按传染病防治有关要求处置。
附录A
车辆日常维护内容和要求


附录B
公共汽电车节能驾驶操作方法
B.1车辆起动
B.1.1发动机启动
常温启动,热起动和冷起动时,将变速器置于空挡(自动变速器的挡位置于P挡),踩下离合器踏板(自动变速器的车辆踩下制动踏板),旋转点火开关至起步挡,发动机起步后松开,每次点火开关的接通时间不得超5s(单转速信号控制在10s以内),连续起动敬业应间隔15s,连续起动三次仍无法起动,应报修检查,且转动时不踩加速踏板。
B.1.2 电动系统高压上电
纯电动公共汽车和混合动力电动公共汽车起动前,应确认车辆处于驻车、发动机舱盖关闭及空档状态,依次打开低压总电源开关、混合动力关闭开关和怠速停机功能开关,将钥匙开关旋至ON挡(接通仪表),等待仪表各项显示参数正常,当“Ready”或“H”指示灯显示后,高压上电完毕或混合动力电动公共汽车旋转点火开关至起步挡,离合结合,电机起动发动机。
B.2 车辆预热
B.2.1 发动机预热
增压发动机怠速运转1min以上,其间禁止发动机高速空转。低温时,发动机预热时间适当延长至水温达到40°C以上。
B.2.2 底盘预热
B.2.2.1 发动机预热后,以20km/h~25km/h的速度行驶1km~2km,之后再以正常速度行驶。
B.2.2.2 气压制动车辆,应使储气筒内的气压达到安全行车要求后,再按B.2.2.1进行操作。
B.3 车辆起步
B.3.1 平路起步
B.3.1.1 手动变速器公共汽电车平路起步步骤如下:
a)左脚完全踩下离合器踏板,将变速器操纵杆置于1挡(部分大型车辆空车时可置于2挡);
b)松开驻车制动,左脚先稍快松抬离合器踏板,待离合器处于半联动位置时(传动机件稍有振抖、发动机声音略有变化),右脚轻踩加速踏板,同时左脚再缓抬离合器踏板,车辆平稳起步。
B.3.1.2 自动变速器公共汽电车,应踩下制动踏板将变速器操纵杆或按钮置于D挡(前进挡)松开驻车制动,右脚轻踩加速踏板,车辆平稳起步
B.3.1.3纯电动公共汽车,应踩下制动踏板后将开关按钮置于D挡,松开驻车制动,右脚轻踩加速踏板,车辆平稳起步。
B.3.2坡道起步
B.3.2.1手动变速器公共汽电车上坡起步步骤如下:
a)左脚完全踩下离合器踏板,将变速器操纵杆置于1挡;
b)拉紧驻车制动,右脚轻踩加速踏板提高发动机转速(坡度越大,需提高的转速越高),这时缓抬离合器踏板到半联动位置;
c)当听到发动机声音发生变化时缓缓放松驻车制动,同时逐渐踩下加速踏板和缓抬离合器踏板,车辆平稳起步。
B.3.2.2 自动变速器公共汽电车,应根据坡度情况选择变速器操纵杆的位置,放松驻车制动的同时,逐渐踩下加速踏板,使车辆平稳起步。
B.3.2.3 纯电动公共汽车和混合动力电动公共汽车,在行驶到坡度较大的地方,将开关按钮分到置于L挡(低速档)、S挡(爬坡挡),放松驻车制动的同时,逐渐踩下加速踏板,使车辆平稳起步。
B.4 换档变速
B.4.1 选择挡位
手动变速器公共汽电车宜使用高档行车,且根据发动机的经济转速选择挡位,保持发动机在转速表绿色区域内的低转速下运转。发动机转速高于经济转速时升挡,低于经济转速时及时选择减挡。
B.4.2 换挡
B.4.2.1 手动变速器公共汽电车换挡时,及时松开加速踏板并迅速踩下离合器踏板,及时、准确换入保持发动机经济转速的低挡。
B.4.2.2 自动变速器公共汽电车换挡时,待车速提高后稍松加速踏板,提前自动升入较高一个挡位。
B.4.2.3 混合动力电动公共汽车行车时,可直接在D挡、M挡(手动模式)、S挡之间切换。倒车时,应停稳车辆后按下N挡(空挡)再切换到R挡(倒车挡)。
B.4.2.4 纯电动公共汽车倒车时,应停稳车辆后按下N挡再切换到R挡。
B.5 加速
B.5.1 常规公共汽电车加速
B.5.1.1 平路行车加速,踩下加速踏板的行程不应超过其总行程的3/4。
B.5.1.2 踩加速踏板的速度,以发动机的声音增高柔和、转速平稳增加为宜。由怠速至3/4行程位置的时间应控制在3s~4s,当发动机出现发闷的吼声时,应稍抬加速踏板,换入低一级挡位重新加速。
B.5.2 混合动力电动公共汽车加速
缓踩加速踏板,保持平稳加大或不变。当踩到底且SOC电量超过50%时,驱动电机和发动机一起工作加速行驶。
B.5.3 纯电动公共汽车加速
逐渐增大加速踏板行程,宜使驱动电机转速保持在1/3~2/3行驶围内运行(绿色行驶)。
B.6 减速
B.6.1 预见前方路障、转弯、红灯等减速路段及进站时,应松开加速踏板,保持离合器、变速器原状态,依靠发动机牵引力减速滑行,必要时用制动器制动。
B.6.2 下长而陡的坡道时,抬起加速踏板,离合器保持原状态,变速器挂上合适的低挡,发动机不熄火,并根据路况间歇使用制动器制动控制车速。
B.6.3 行车中不得空挡滑行,应利用公共汽电车带挡滑行减速,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减少行车制动器制动频率。
B.6.4 混合动力电动公共汽车减速滑行,当混合动力系统正常工作、车速在10km/h以上、SOC电量在85%以下时,松开加速踏板或轻踩制动器踏板,宜控制制动器踏板在1/3行程内,充分回收制动能量,必要时用制动器制动。
B.6.5 纯电动公共汽车减速滑行或制动减速时,宜采用预见性电制动,减少气制动。操作方法同B.6.3。
B.7 车速控制
B.7.1 在预见速度下,控制好加速踏板,保持其平稳状态控制车辆匀速行驶。
B.7.2 与前车保持大于车辆3s车程的车间距,并控制车速在规定的限速标准内。
B.7.3 正常行车时,手动变速器公共汽电车宜置于最高挡,保持车辆在45km/h左右的经济车速下行驶。
B.8 转向控制
B.8.1 操纵转向盘应平稳用力,避免急打方向。
B.8.2 保持行车中车辆直线行驶,避免左右转动转向盘。
B.9 特殊路段驾驶
B.9.1 上坡路段
车辆爬坡时,应根据坡度、坡长及驾驶经验,使用合理的挡位和车速,上披之前应提前加速,利用车辆惯性冲坡;当不能冲到坡顶时,应及时换入低一级挡位,避免坡道停车重新起步。
B.9.2 拥堵路段
B.9.2.1 手动变速器公共汽电车行驶至拥堵路段,车辆起步后,不应立即摘挡或踩下离合器踏板,依靠车辆惯性行车,避免起步后猛踩加速踏板再制动停车。
B.9.2.2 纯电动公共汽车行驶至拥堵路段,应保持适当车速和车距,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浅踩制动踏板(踏板行程保持在1/3范围内)进行减速滑行或制动减速停车,避免猛踩制动踏板停车,以便安全、充分利用电制动实现能量回收。
B.10 发动机温度控制
B.10.1 正常行车中,发动机冷却水温度应控制在80 °C~95 °C。
B.10.2 发动机温度低于40 °C时,禁止车辆大负荷高速运转,40 °C以上才能正常行车。
B.11 空调使用
B.11.1 气温适宜时,可打开车窗及通风设施。
B.11.2 空调公共汽电车宜根据天气变化及车厢内温度开启空调。
附录C
电动公共汽车安全操作要求
C.1 SOC值接近规定值(参考20%)时,车辆应充电。
C.2 高压系统出现异常情况时,驾驶员应立即关闭点火开关。
C.3 当高压异常断电、制动踏板信号或断气制动开关信号失效时,门限解除开关功能无效,排除故障后车辆才能行驶。
C.4 当24V电压低于20V时,可并联使用辅助蓄电池。若蓄电池低于15V,应拆卸蓄电池用充电机进行充电以保证车辆正常行驶。
C.5 不应长期急猛加速或急猛减速,避免电机与传动轴连接螺丝断裂或电机基座螺丝松动,引起电机移位。
C.6 应控制好车速,经过颠簸路段应谨慎驾驶,避免电池控制器组件中的继电器吸合不好导致方向助力失效。
C.7 坡道起步时应注意观察泄气阀和挡位控制开关,避免泄气阀漏气或挡位控制开关损坏导致突然失去动力。
C.8 在光滑路面上制动或加速时应小心,防止因急剧加速导致车辆打滑。
C.9 冰雪路面应打开雪地开关,防止因ABS失效导致车辆打滑。
C.10 驻车时宜将车停在平坦的路面上,停车时宜向道旁靠。
C.11 应将驻车制动阀手柄向后拉使其自锁,必要时可用三角垫木塞住车轮。
C.12 驾驶员离开车辆时应关掉点火开关。
C.13 驾驶员等非专业人员不应拆卸车辆的高压系统零部件和电缆。
C.14 每周应对高压线的防护套、过孔保护套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保修,由专业人员进行维护更换。
C.15 电气线路在未经测电装置检测确定无电前,应一律视为有电,不应用手触摸。如用手触摸,应视为有点操作。
C.16 不应触碰充电口和高压接线柱。
C.17 不应用水冲洗电池舱和电控舱。
C.18 电器线路发生火灾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进行相应灭火处置。
第二部分
道路运输驾驶员应急驾驶操作指南
1.适应范围
《指南》围绕道路运输驾驶员遇到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置、事故脱险与逃生等情形,针对乘客干扰驾驶员、车辆自燃、长大下坡制动失效、车辆爆胎、 湿滑路面行驶、紧急躲避障碍物、驾驶视线不良、突遇自然灾害、驾乘人员突发疾病、危险化学品泄漏、车辆碰撞、车辆侧翻、车辆起火、车辆落水等14个典型场景,提出了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及要领、注意事项,为道路运输经营者加强驾驶员应急驾驶技能培训,提升驾驶员应急处置能力提供参考借鉴,也可供城市公共汽电车、出租汽车驾驶员医生应急处置能力参考。
2.应急处置原则
2.1以人为本,生命至上
将驾乘人员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坚持“先人后物、救人为主、减免损失”原则,有效防范化解重大人员伤亡风险,切实把保护驾乘人员生命安全放在最高位置、作为最高准则,最大限度消除威胁人身安全的各类因素,减少事故损失。
2.2沉着冷静,准确判断
保持“心态冷静、头脑清醒、反应迅速、处理果断”的状态,根据实际情况迅速做出判断,及时采取正确处理措施,克服“惊慌失措,犹豫不决”等不利心态,避免错失处置时机;同时稳定乘客情绪,防止发生二次事故,保障乘客安全。
2.3及时减速,规避风险
按照“先制动、后转向”“让速不让道”的原则,迅速降低车速,有效控制行驶方向,尽力控制安全风险,尽可能使车辆在碰撞前处于停车或速度行进状态,同时向其他交通参与者及时传递危险信号。
2.4避重就轻,减少损失
事故发生不可避免时,对现场情况进行快速判断,按照“损物保人”的原则,采用危险较小或损失较轻的处置方案,尽可能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
3.应急处置操作基本要领
针对不同的突发情况,驾驶员在处置过程中,遵循基本通用处置程序,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处置程序的先后顺序,可结合现场情况灵活应对、相应调整。
1.减速停车。发生突发情况时,驾驶员要控制好方向盘,使车辆直线行驶,将车辆停至安全停车区域,尽量避让人群集中区域。车辆停稳后,迅速关闭点火开关,拉紧驻车制动,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或视线不良天气条件下还需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
2.警示。驾驶员应穿好反光背心,一般道路上,在故障车辆来车方向同车道50米至100米处置摆放危险警告标志。城市快速路和高速公路上,在故障车辆来车方向150米处摆放危险警告标志。夜间摆放危险警告标志的距离还应适当增加。在转弯路段,可视情在车辆前、后方均摆放危险警告标志。
3.逃生。驾驶员第一时间开启车门,组织乘客有序下车,尽快撤离危险区域。遇车门无法打开时,指导乘客通过应急门、应急窗、安全顶窗或使用应急锤等尖锐器械击破车辆侧窗进行逃生。告知乘客切勿迷恋财物。火灾逃生时,应注意做好个人防护。驾驶人员不应先于乘客撤离现场。
4.疏散。及时将逃离事故车辆的乘客疏散到车后100米以外右边路侧或防护栏外侧安全区域,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根据危险货物的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不同危险特征及起火泄漏情况,设置初始隔离区,采取降温、灭火等处置措施,并做好周围车辆和人员的疏散工作,往上风口方向疏散。
5.报警。及时拨打122报警电话(高速公路拨打12122),上报事故发生时间和地点、车辆号牌、人员伤亡和损失等情况。若车辆着火燃烧,同时拨打119火警电话。若出现人员伤亡,同步拨打120急救电话。交通警察、消防队员、综合交通执法人员、医生等到达现场后,现场人员应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6.救助。按照“先救命,后治伤”的原则,根据人员伤情措施者医学掌握程度进行科学有效施救,切忌随意移动、拉拽、摇晃伤员,不能施救时应耐心等待医生救护。存在火灾、爆炸等危险时,应采取正确的搬运方法,及时将伤员转移到安全地带。对于急需救治的伤员,及时求助过往车辆送至最近医院。
7.现场保护。在保证自身安全情况下,可使用相机或手机,从车辆前方、侧面和后方对事故相关车辆的位置、受损部位及受损程度等事故现场情况做好拍摄记录。因抢救伤员而变动现场的,应标记伤员的原始位置。遇不良天气条件可能会对事故现场 重要痕迹、物证造成破坏的,采用塑料布、席子等对现场血迹、制动印痕、散落物等进行遮盖。
8.报告。事故发生后,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及时向所属公司及发生地公安部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报告,上报事故发生时间和地点、人员伤亡和事故经过等基本情况。
4.分场景应急处置方法:
4.1乘客干扰驾驶员
4.1.1致险情形
车辆行驶过程中,驾驶员与乘客因沟通等问题导致矛盾冲突,进而发生乘客干扰驾驶员,危及行车安全的情形,干扰行为按照强度递增分为谩骂驾驶员、抢夺车辆控制权、攻击驾驶员等。
4.1.2处置措施及要领
发生驾乘矛盾时,为减轻驾驶员所受干扰影响,避免事态升级,应采取对应的应急处置措施;
1.受到谩骂干扰但未影响正常行车或人身安全时,驾驶员应先告知乘客其行为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责令其立即停止干扰,如果阻止无效,要立即选择安全地点靠边停车,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摆放危险警告标志。在保证自身安全情况下,保持沉着冷静,尽量做好沟通解释,并尽量安抚乘客情绪。
2.驾驶控制权或人身安全突然受到干扰时,驾驶员要尽可能保持驾驶姿势,牢牢把稳方向盘,尽量保持行车路线,尽快减速,并靠路侧选择安全地点停车,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不要随意开启车门。在保证自身安全情况下,保持沉着冷静,尽量安抚乘客情绪,做好沟通解释。
3.与乘客沟通解释过程中如果出现矛盾激化、事态升级或受到攻击时,驾驶员应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并向所属企业管理人员报告现场情况。如有可能,留下至少两名目击证人及其联系方式。
4.1.3注意事项
1.道路旅客运输车辆、城市公共汽电车应在车厢内明显位置张贴乘客文明乘车标识及安全告知,驾驶员应在发车前通过播放安全告知宣传片或口头告知的形式,宣传安全乘车注意事项,以及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定罪处罚知识等。
2.城市公共汽电车具备条件的应当安装符合相关标准的驾驶区防护隔离设施,最大可能避免乘客干扰或攻击驾驶员安全驾驶等行为。
4.2车辆自燃
4.2.1致险情形
车辆行驶过程中,由于车辆自身故障、所载货物自燃、人为纵火或碰撞起火等原因,导致车辆发生自燃。因车辆自身故障导致的自燃现象主要有发动机舱起火、轮胎起火和电气线路起火等。货物自燃包括普通货物燃烧和危险化学品燃烧爆炸等。
4.2.2处置措施及要领
车辆发生自燃时,驾驶员要保持清醒头脑,根据“先人后车”的原则,首先确保人员顺利逃生,然后尽量采取措施减少车辆及周围物品损失,及时进行报警、报告。
1.立即选择安全区域停车,尽量避开加油站、住宅区、学校、高压线、易燃物等人员密集或易引起事态扩大的区域。关闭点火开关、燃气开关。拨打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119火警电话,并向所属单位报告。
2.若自燃车辆为客车时,应打开车门组织乘客有序撤离。若车门打不开,应指导乘客从 应急门、应急窗、安全顶窗或用应急锤等尖锐器械及破车辆侧窗进行逃生。然后将乘客疏散到上风向100米以外的路侧或护栏外侧的安全区域。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驾驶员、押运员要携带安全卡、灭火器、通信工具、防毒面具(罩)等应急用品下车。逃生时做好防护措施,防止吸入烟雾等损伤呼吸道。
3.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车辆后方摆放危险警告标志:城市快速路和高速公路150米以上,一般道路50米至100米,夜间还应适当扩大警告牌放置距离。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应当根据危险货物的危险特性及起火泄漏情况设置隔离区。
4.迅速确认起火原因和火势,若在自燃初期,尽快采用灭火器给燃烧部位降温灭火,控制火势蔓延。若发动机舱内起火,尽量避免快速打开发动机舱盖,以防止空气的快速流动,引发火势增大,可选择从车身通气孔、散热器或车底侧,对起火部位实施灭火。若危险化学品起火,应按照危险化学品特征和扑救方法进行灭火。
5.灭火时,站在上风位置,将灭火器对准火焰根部喷射,由远及近,左右扫射,快速推进。同时,也可用路边的湿沙?湿土掩盖灭火。若着火车辆位于长大隧道内,且无法驶出时,可使用隧道内侧壁配置的灭火器、消防栓、固定式水成膜灭火装置等消防设施灭火。
4.2.3注意事项
1.行车前驾驶员要对车辆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特别是驾驶室内部、发动机舱、车辆外部和轮胎等部位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制动、转向、传动、悬架、轮胎、灯光、信号等设施设备以及发动机运转处于完好状态,避免车辆“带病”上路。要做好车辆应急锤、灭火器、应急门窗等应急设施设备的检查,确保完好有效。
2.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要检查危险化学品包装是否符合规定,安全应急设施、卫星定位装置、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紧急切断装置等是否安装完好、工作正常。
3.驾驶员要积极参与企业应急处置培训,熟练掌握车辆安全应急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
4.常见起火部位的灭火介质:
发动机起火:使用灭火器、沙、水等灭火。
油箱起火:使用灭火器、沙,地面有流淌水,用沙土隔离并将其扑灭。
电气系统起火:使用灭火器、沙土等灭火。
轮胎起火:使用灭火器、水、沙土等,灭火后有条件继续用水降温,防止复燃。
4.3长大下坡制动失效
4.3.1致险情形
车辆在长大下坡路段行驶时,由于频繁使用行车制动器,致使车辆出现制动器工作不良或因热衰退出现制动失效现象,多发于山区公路等连续下坡路段。
4.3.2处置措施及要领
行驶过程中出现行车制动器制动不良或失效时,驾驶员采取以下应急处置措施:
1.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握稳方向盘,松抬加速踏板,抢挂低速挡减速。配备有发动机排气制动、缓速器等辅助制动装置的车辆,同时开启辅助制动装置。
2.告知车内人员扶稳坐好,充分利用紧急避险车道、坡道或路侧障碍物(如路侧护栏等)帮助减速停车。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可利用车厢靠向路边的岩石、护栏、树木碰擦,甚至用前保险杠斜向撞击山坡,迫使车辆停住,以减小损失。
3.停车后,在来车方向同车道摆放危险报警标志,在车轮下放置垫木或石块,防止车辆溜滑,及时查明原因,视情请求援助。原因未查明时,不应冒险继续驾驶。
4.3.3注意事项
1.按照规定对车辆制动系统进行定期维护,发车前做好日常检查,避免“带病”上路。
2.日常驾驶过程中,如遇制动效能下降或制动距离延长时,及时对车辆制动系统进行检查、保养、维修。
3.行车过程中,发现连续下坡等交通标志时,提前控制车速,判断车辆制动性能。行车途中发现制动器出现异常情况时, 及时停车排查,必要时就近维修,切莫存在侥幸心理。
4.连续下长坡路段,提前换入低速档利用发动机的牵阻作用控制行驶速度,严禁弯道超车、空挡滑行或熄火滑行。
5.鼓励道路运输企业优先选择安装缓速器或具有发动机制动、排气制动等功能车辆。
4.4车辆爆胎
4.4.1致险情形
车辆爆胎主要由于轮胎老旧?异物穿刺、轮胎残损、车辆超载、超速以及胎压过高或过低等情况导致。若车辆转向轮发生爆胎极易引发车辆失控,进而发生碰撞、侧翻等事故。
4.4.2处置措施及要领
车辆行驶中发生爆胎,驾驶员采取以下应急处置措施 :
1.如果转向轮发生爆胎,驾驶员应立即握稳方向盘,尽量控制车辆保持直线行驶,迅速放松油门踏板,采用“轻踩长磨”的减速方式,逐渐降低车速,选择安全地点靠边停车,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来车方向同车道按规定摆放安全警告标志,更换备胎。高速行驶时严禁紧急制动。
2.如果车辆已偏离正常行驶方向,驾驶员可适当修正行驶方向,但严禁急打方向盘,防止车辆失控。车速明显降低后,可间歇轻踩制动踏板,就近选择安全区域停车。
3.如果车辆后轮发生爆胎,驾驶员立即握稳方向盘,保持行车路线,间歇轻踩制动踏板,就近选择安全区域停车。
4.4.3注意事项
1.车辆高速行驶时发生爆胎,尽量避免使用行车制动器制动,以免车辆失控侧翻。
2.公路客车、旅游客车的所有车轮和其他道路运输车辆的转向轮严禁使用翻新轮胎。
3.驾驶员要对轮胎进行日常检查、保养维护、定期更换。
4.驾驶员要保持良好的驾驶习惯,守法驾驶,严禁车辆超载、超员、超速。
5.鼓励运输企业购置使用配备胎压监测装置(TPMS系统)的车辆,对轮胎和胎温进行实时监控。
6.具备条件的运输企业可为道路运输车辆转向轮安装符合标准的爆胎应急安全装置,提升车辆爆胎后的行驶稳定性。
7.在路侧临时停车更换损坏轮胎时,应选择相对安全的地方,做好前后方的警示提醒,摆放安全警告标志,具备条件的,可安排一人在车辆来车方向150米外路侧护栏外进行警示提醒。
4.5湿滑路面行驶
4.5.1致险情形
常见导致路面湿滑的原因包括降雨形成的路面积水和泥状混合物,以及冰雪凝冻形成的路面冰雪层等。湿滑路面的附着系数降低, 车辆在湿滑路面行驶的制动及转向稳定性下降,易引发轮胎打滑、车辆侧滑等情况。
4.5.2处置措施及要领
1.因雨雪天气导致路面湿滑,驾驶员应低速行驶。在冰雪路面行驶时,应提前在车轮上安装防滑链。极端情况下,要及时靠边停车或变换到状况良好的道路行驶,防止发生事故。
2.车辆行驶过程中,如果发生轮胎打滑、车辆侧滑,驾驶员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应急处置,使车辆迅速恢复到正常行驶状态。
发生车辆侧滑,迅速向侧滑的方向小幅转动方向盘,并及时回转方向盘进行调整。若车辆配备防抱死制动装置,立即踩制动踏板至底部。若车辆未配备防抱死制动装置,可间歇采取行车制动措施。行车过程中,如遇湿滑路面时,严禁制动与转向同时使用,降低侧滑机率。
4.5.3注意事项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在冰雪道路行驶时,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30公里/小时。
3.在暴雪冰雪等恶劣天气下行驶时,应严格控制车速,保持安全车距,必要时开启雾灯、示廓灯。行驶中应缓踩油门及制动踏板,握稳方向盘,转向时应相应增大转弯半径,避免急打方向盘转向。
4.遇路面积水和泥状混合物路面时,要降低车速,避免“水滑”引发车辆侧滑。遇冰雪路面时要循车辙行驶,避免车辆因路况不良侧滑,并利用道路两侧的树木、电线杆、交通标志等判断行驶路线。
5.驾驶员在出车前要关注途经区域的天气状况,行经雨雪凝冻高发地区,应随车配备防滑链等防滑装备,若有条件可换装雪泥轮胎、雪地轮胎。
4.6紧急躲避障碍物
4.6.1致险情形
车辆行驶过程中,突遇车前遗撒货物、掉落零部件或车道内有障碍物等,易导致车辆躲避不及撞击损毁或过度操作失稳侧翻。
4.6.2处置措施及要领
车辆高速行驶过程中,突然发现前方车道内有障碍物时,驾驶员要首先降低车速,并检查前方物体及周边情况,车速不高且条件允许时,可以采取避让措施;如高速状态下或周边条件不允许时,严禁急转方向盘避让。
1.握稳方向盘,立即制动减速,尽量降低碰撞瞬间的能量,同时迅速观察车辆前方和两侧交通状况。
2.车速明显降低时,采取转动方向盘绕过障碍物,或操控车辆向道路情况简单或障碍物较少的一侧避让。转动方向盘的幅度不应过大,转动速度不应过快。
3.若紧急制动后,不具备转向躲避条件,无法躲避撞击障碍物的,建议用车辆正前方中间位置撞击,最大程度防止车辆因撞击造成旋转失控侧翻。
4.车辆重心较高或车速较高时,禁止采取紧急转向避让措施。
4.6.3注意事项
1.车辆高速行驶时,急转向极易造成车辆甩尾或侧翻,严禁高速行驶的车辆采取急转向或避让。
2.驾驶员驾车过程中,途经交叉路口、人行横道、施工道路、人员密集等区域时,提前注意观察、小心驾驶、减速慢行。安全通过。
3.鼓励运输企业选择购置装备自动紧急制动系统(AEBS)的车辆,充分发挥科技手段的保障作用。
4.7驾驶视线不良
4.7.1致险情形
车辆行驶过程中,外在环境变化导致驾驶员无法清晰观察车辆周围情况,常见的视线不良情形包括暴雪、暴雨、团雾等气象因素导致的道路能见度降低,以及夜间光照因素导致的可视距离不足。
4.7.2处置措施及要领
车辆行驶过程中,突遇暴雪、暴雨、团雾等导致能见度快递下降,驾驶员要保持冷静,及时采取以下应急处置措施:
1.开启前后雾灯与危险报警闪光灯,能见度过低时也要开启示廓灯、近光灯,提高警示效果。
2.迅速降低车辆行驶速度,加大行车间距,严禁超车或变换车道,尽量选择中间车道或外侧车道行驶。
3.握稳方向盘,连续平缓踩踏制动踏板,提醒后方车辆保持车距,避免追尾事故。
4.能见度不具备安全行驶条件时,驾驶员应就近选择道路出口低速驶出,或驶入公路服务区停车。无法驶离道路时,可将车辆停靠于紧急停车带或应急车道,开启前后雾灯与危险报警闪光灯,人员撤至路侧或护栏外侧,等待能见度恢复,同时要按规定在车后方50米至150米处摆放好警告标志(三角警示牌)。
5.车辆发生事故无法继续行驶时,及时开启双闪灯,并在车辆后方放置警告标志。
夜间行驶遇照明不良路段时,驾驶员应保持精力集中,谨慎驾驶,避免交通事故。
1.严禁超速,遇地面积水反光、隧道出入口等明暗快递变化路段,以及弯道、坡路、桥梁、窄路等视距不足路段时,提前减速,适当加大行车间距。
2.关闭远光灯,使用近光灯,保持视线远离对向来车的明亮光线,避让路边行人与非机动车。如对向来车使用远光灯,影响自车观察路况时,变换远光灯、近光灯,提醒对方及时变换近光灯。
3.车辆超车时,提前开启转向灯,变换远近光灯提醒前车驾驶员,仔细观察周国情况,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稳妥超越前车。完成超车后,观察周围交通状况,在确保安全的情況下,驶回原车道。
4.注意观察交通标志,及时识别陡坡、急弯、管路、窄桥、临水临崖等复泰路面情况,提前采取减速、制动、变换挡位等措施。
4.7.3注意事项
1.驾驶员在出车前,要检查照明、喇叭、空调、除雾等装置,确保功能良好。
2.行驶过程中,遇暴雨、暴雪、团雾等悉发天气时,应就近选择安全区域停车避险,耐心等待暴雪、暴雨停止或大雾散去,待视线恢复后再行车,切忌冒险驶入低能见度区域。
3.提前了解途经区域的天气情况,尽量主动避开恶劣天气。
4.8 突遇自然灾害
4.8.1致险情形
我国部分地区 自然灾害频发,极易对车辆行车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常见的自然灾害情形包括冰電、台风、泥石流、山体滑坡、地震等。
4.8.2处置措施及要领
1.行车过程中突遇恶发天气时,驾驶员立即降低车速,尽量跟车行驶,保持安全车距,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控稳方向盘,平稳行驶,如需改变行驶路线应尽量缓打方向。
2.行车过程中,如遇暴雨、冰雹等极端恶劣天气是,要及时选择安全区域停车躲避,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示廓灯。
3.行车过程中突遇台风时,驾驶员要握稳方向盘,降低车速,防止因横风作用致使行驶方向偏移,尽量减少超车。如果是逆风行驶,要注意风向突然改变或者道路出现较大弯度时,因风阻突然减小而导致车速猛然增大。
4. 行车过程中突遇泥石流、山体滑坡时,驾驶员应立即减速或停车观察,确认安全后尽快通过,或行驶到安全区域停车,情况不明时避免自行清理路障。若行驶车辆无法避让泥石流、山体滑坡时,应及时弃车逃生,等待救援。
5.行车过程中突遇地震时,驾驶员要握稳方向盘,立即寻找开阔地点停车,避免驶入桥梁、隧道、堤坝等设施,同时提醒车内人员加强自身防护。地震过后,应保持低速行驶,观察道路损坏情況,保障行车安全。
4.8.3注意事项
1.驾车行经自然灾害多发区域前,驾驶员应提前收集行驶沿途地区的天气及交通信息,熟悉高速公路出入口、沿线服务区,制定备用行车路线。
2.雨天行车时,特别是连续大雨后,行经山区路段需注意泥石流和山体滑坡。
3.驾驶员根据行驶途经区域季节性气候变化情况,及时更换相适应的冷却液、机油、燃油等。行经暴雪、冰雹多发地区,要随车携带防滑链、垫木等应急工具。
4.9 驾乘人员突发疾病
4.9.1致险情形
车辆行驶过程中,驾驶员由于身体原因出现头昏、腹痛、心绞痛等突发疾病时,易导致车辆控制困难或失去控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4.9.2处置措施及要领
驾驶员突发疾病时,如具备继续操作车辆能力,尽量控制车辆行进方向,按照“停车、开门、疏散、求救”的程序进行处置。
1.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还需开启示廓灯、后位灯,尽快选择应急车道或紧急停车带等安全区城停车,若驾驶员无法控制腿部,可利用驻车制动器减速。
2.车辆停稳后,拉紧驻车制动器操纵杆,打开车门并告知乘客临时停车原因,请求协助设置危险警告标志、组织现场人员安全疏散。
3.及时采取自救措施,若病情不明或病情较严重时,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同时向所属企业管理人员报告现场情況及车辆停靠位置,请求救援。
乘客突发疾病时,驾驶员应保持冷静,遵循生命至上的原则,妥善处置。
1.立即选择应急车道或紧急停车带等安全区域停车,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设置危险警告标志。
2.查看问询乘客病情,及时采取基本救助措施施救。
3.若病情不明或病情较严重时,立即向车内寻求专业医务人员进行救助、拨打120急救电话或送往就近医院救治,同时向其他乘客做好解释,争取大家理解支持。
4.9.3注意事项
1.驾驶员定期体检,做好疾病预防工作。道路运输企业可为驾驶员提供健康咨询服务,在发车前进行安全告诫,测量血压,有条件的可随身携带必备药物。
2. 驾驶员保持良好的生活和作息习惯,学会自我保养和调节,掌握常见突发疾病的救助知识和技能,有条件的企业可随车配备急救药箱。
5.分场景紧急脱险方法:
5.1 车辆碰撞
5.1.1致险情形
在车辅行驶过程中,因驾驶员存在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驾驶行为,或因路面湿滑、视线不良、车辆制动失效等,极易导致车辆发生碰撞事故。车辆碰撞情形表现为正面碰撞、追尾碰撞和侧面碰撞等险情。
5.1.2处置措施及要领
车辆发生碰撞时,驾驶员按照“碰撞时自救、碰撞后逃生” 的先后处置程序,进行应急处置。首先确保发生碰撞时尽量减少人员伤亡,然后尽量采取措施顺利逃生,并及时报警、报告。
1.车辆碰撞时自救。侧面碰撞时,驾驶员要握紧方向
盘,其手臂稍微弯曲,以免肘关节脱位;身体向后倾斜,背部紧靠座椅靠背,同时双腿向前挺直抵紧驾驶室底板,使身体固定在车内。
正面碰撞或追尾碰撞时,如果碰撞不可避免,且撞击方向在驾驶员一侧,在迎面相撞发生瞬间,驾驶员要迅速抬起双腿,双手放掉方向盛,身体向右侧卧,以避免身体被方向盘挤压受伤,同时提醒乘客抓紧座椅,身体靠紧椅背,防止因碰撞反弹力受伤。
2.车辆碰撞后逃生。驾驶员第一时间打开车门,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若因车门变形、物品堵塞等造成车门无法开启时,可从应急门窗、安全顶窗或采用应急锤击破应急窗玻璃等,组织乘客逃生。
3.及时报警、报告。驾驶员在做好车上人员疏散后,应立即拔打122报警电话(在高速公路拔打12122),报告事故相关情况,并向所属企业、所在地相关管理部门报告。
5.1.3注意事项
在客车上应设置应急门、安全出口等指示标志,配备应急锤,客运驾驶员应积极参与企业组织的应急处置培训,苦发生紧急情况可及时引导乘容逃生。
2.行车中应遵章守规,驾乘人员系好安全带,严禁超速行驶、强行超车、争抢车道、占道行驶、弯道超车等,切忌疲劳驾驶。
5.2车辆侧翻
5.2.1致险情形
车辆在松软路面、弯道等路段行驶时,由于侧滑、转向过度等因素易导致车辆侧翻。
5.2.2处置措施及要领
车辆侧翻,驾驶员按照“侧翻时自救、侧翻后逃生”的先后处置程序,进行应急处置。首先,确保发生侧翻时尽量减少人员伤亡,然后尽量采取措施顺利逃生,并及时报警、报告。
1. 车辆侧翻时自救。驾驶员感到车辆要侧翻时,双手要紧握方向盘,背部紧靠座椅靠背,随车体一起侧翻。当车辆连续翻滚时,驾驶员抓紧车内固定物体将身体稳住,避免被甩出车外。发生缓慢翻车有可能跳车逃生时,要向翻车相反方向跳车。若感到不可避免地要被拋出车外时,要在被抛出的的瞬间,猛蹬双腿,借势跳出车外。跳出车外落地后,应力争双手抱头顺势向惯性力的方向多滚动一段距离,以躲开车体,增大离开危险区的距离。
2. 车辆侧翻后逃生。根据车辆侧翻地点的地形地貌和车辆重心,迅速判断车辆是否有可能继续翻滚,尽可能就地稳定车辆重心,防止险情扩大。在救援人员赶到之前,驾驶员要积极组织乘客自救,指挥乘容按次序迅速离开车辆。若因车门变形、物品堵塞等造成车门无法开启时,可通过应急门窗、安全顶窗或采用应急锤击破应急窗玻璃等组织乘客逃生。
5.2.3注意事项
1.车辆行驶过程中,驾驶员应系好安全带,并督促检查乘客使用安全带。
2. 严禁车辆超載、超员、超速,确保货运车辆装载均
匀。
3. 严禁匝道超速、弯道超车,保持车距,避免急踩刹
车。
5.3 车辆起火
5.3.1致险情形
在行驶过程中,车辆发生起火情况较为常见,起火原因一般是车辆维护保养检查不到位或人为因素导致,常见着火位置主要为发动机舱或车轮着火,以及人为因素导致的车厢内部着火。
5.3.2处置措施及要领
车辆起火时,驾驶员应保持清醒头脑,根据“先人后车”的原则,按照“停车、开门、断电、疏散、警示、扑救、报警”等一系列处置程序,进行应急处置。首先,确保人员顺利逃生,然后尽量采取措施减少车辆及周围物品损失,及时进行投警、报告。
1.立即选择安全地段停车,尽量避开加油站、人员密集区、住宅区、学校、高压线、易燃物、树林等区域。
2.打开车门,关闭点火开关、电源总开关。若情况紧急,可就地停车,及时疏散车上和车外人员,做好后方安全警示。
3. 若车门打不开,应组织乘容打开应急门窗或用应急锤击破车窗政璃,让乘客尽快从应急门、应急窗逃生。
4. 车厢内者火,驾驶员应首先利用车内应急逃生设施、设备,打开车辆应急逃生通道,并利用车载灭火器进行扑救,压制火势,减少乘客受伤的危险。
发动机或车轮着火,应尽量不要打开发动机罩,并从车身通气孔、散热器或车底侧买取灭火措施。
5.灭火时,应站在上风位置顺风对准火源根部。同时,也可用路边的湿沙、湿土掩盖灭火。若起火位置位于长大隧道内,且车辆无法驶出时,可使用隧道内侧壁配置的灭火器、消火栓、固定式水成膜灭火装置等消防设施。
6.在疏散乘客时要逆风方向躲避。当火焰逼近自己时,应注意保护裸露的皮肤、不要张嘴呼吸或高声呼喊,以防烟火灼伤上呼吸道。
7.驾驶员在做好车上人员疏散后,应立即拨打119、122投警电话,报告事故相关情况,并向所属企业报告。
5.3.3注意事项
1.严禁驾驶非法改装车辆上路,按照规定对车辆做好定期维护和发车前的日常检查。
2.客运车辆应当按规定开展安全例检,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避免车辆或乘客违规携带违禁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普通货运车辆严禁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
3.客运车辆应当按规定配备符合相关标准的外推式车
窗、自动破窗器、应急锤等应急设施设备。
4. 车辆必须配备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出车前检查灭火器指示针是否指示在正常的压力区域,发现有问题的立即更换或维修,确保能够正常使用。
5.驾驶员在发车前应熟练掌握车辆配备的安全应急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
5.4 车辆落水
5.4.1致险情形
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因车辆因失控等坠入路侧时,容易导致车辆落入水塘、溪流等出现落水险情。
5.4.2处置措施及要领
车辆落水后,驾驶员应保持清醒头脑,按照“开门、砸窗、疏散、逃生”等处置程序,进行应急处置。
1.车辆落水瞬问,切勿急于解开安全带,防止落水时的冲击力进成人员受伤,不要试图关闭车窗阻挡车内进水或拨打急救电话,以免耽误逃生时机。
2.车辆刚落水尚未完全下沉时,驾驶员应尽快解开安全带,第一时问开启车门或车窗,组织乘容疏散逃生。当外部水压较大难以开启车门或车窗时,驾驶员要迅速使用应急锤等尖锐器械砸开车窗等,组织逃生。如果车上未配备应急锤,可将座椅头枕拔下,用尖说的插头敲击侧面玻璃,或把座椅金属插头插入侧窗玻璃缝隙中,撬碎玻璃。
3.车辆完全下沉时,驾驶员要采取一切可能措施,打开车门或打碎车窗玻璃,尽最大可能组织乘客逃生。
5.4.3注意事项
1.雨季或大暴雨后,桥涵路面出现积水时,切勿盲目涉水行驶,应先探明积水深度,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行,必要时选择其他路线改道而行。
2.从车内逃生时,要提醒乘客注意抓稳门框或窗框,防止被涌入的水流冲回车内。逃离车厢后,要第一时间寻找漂浮物,保持面部朝上,积极寻求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