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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法考篇6-12

2023-06-12 11:38 作者:bili_11539023  | 我要投稿

1、涉外民事:送达、语言、期间、管辖、代理。 申请执行、代理接收、离婚案件不可以全权代理。 2、案外人有权申请再审、有权提出执行异议、法院如果再审应追加其为当事人。 3、执行和解协议其实是改变法律行为,记入执行记录并签字,但不能制定调解书,调节书属于审判程序。达成和解协议并不撤销执行申请。 4、追加被执行人,执行其财产。 5、裁定中止执行,然后指定继承人为被执行人。 6、执行和解协议,撤回执行协议的终止执行;可恢复之前的仲裁判决;就和解协议提起诉讼。 7、参与分配的解决方法为起诉,而不是申请复议。 8、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以执行人为被告;被执行人反对案外人的,以执行人和被执行人为共同被告;被执行人不反对的,可以将被执行人列为第三人。 9、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执行法院在收到异议15日之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执行或者更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不服的,自裁定送达之日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10、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15日内审查,裁定中止执行,或者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申请再审,如果与本判决、裁定无关的了以提起诉讼。 11、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恤金、抚育费、医疗费、劳动报酬等,可以不中止执行。 12、执行程序保证审判程序进行的有力手段,但执行程序具有相对独立性。 13、案外人对裁定、执行不服的,需要先提出执行异议,认为有错误的,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不能直接申请再审。向法院申诉,法院依职权启动再审。 14、诉讼参与人有下列行为的依法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处以刑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已造成损失的,双倍补偿损失。 15、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该财产,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可以提起析产诉讼,诉讼期间中止执行。 16、申请执行的期限为2年,适用法律有关中止、中断的规定。 17、执行程序不适用调节,可以双方当事人和解,和解协议及时履行,终结执行。 18、执行法院不得查封其营业场所。 19、法院审理执行异议之诉,应当使用普通程序。

以一己之力支撑起整个世界。你突然发现不存在一个独立于你之外的物质世界,一切在你的起心动念间生灭。一个自称经历过死亡的人,或许从此也真正可能拥有上帝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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