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皓嫣】《大婚当日》皓都×乐嫣
《大婚当日》
文/颖逸
今日的长安城格外的热闹,当今天子最宠爱的永安公主李乐嫣将要嫁与兵部尚书杜如晦义子,禁军统领皓都为妻。
这段佳话为长安城内百姓津津乐道,都说那杀人不眨眼的皓统领看着冷面冷心的,原来竟是个如此痴情的人儿,擂台之战不仅挽回了大唐的颜面,还赢得了小公主的心。街头巷尾各大茶楼的说书之人更是添油加醋地将此事描绘得声泪俱下、肝肠寸断、千回百转,就差把一段本来美满的姻缘说成无疾而终的虐恋了,连街边三四岁的幼稚孩童都能说上几句。
是夜,公主府张灯结彩锣鼓喧天宾客云集,祝福声喧闹声赞美声交谈声和现场的礼乐声不绝于耳。皓都官职在身,又成了驸马,溜须拍马之人不在少数,于是席间敬酒的人络绎不绝。他虽记着要少饮酒,不能熏着乐嫣,但敌不过敬酒之人太多,不可避免地多喝了几杯。
进洞房前,他特意在门外吹了好一会儿的风,想借此吹散些身上的酒味,也……冷静一下他那颗不受控制的心脏。
他的小公主,他的乐嫣,终究还是被他留了下来,留在了大唐,留在了长安,留在了他的眼前,留在了他的朝朝暮暮。
这可能是他这十几年来,做过最正确,也最开心的事情了。
每每想起那天打擂的情形,他就忍不住地后怕。
他从小就被义父杜如晦收养,悉心教导训练,誓死效忠大唐,效忠彼时还不是天子的秦王。从无父无母,吃了上顿没下顿的野孩子,到每次任务都从无失手的冷血杀手,到一把保护大唐、保护秦王的利剑,再到令人闻风丧胆的禁军统领。他所经历的,都是那个在秦王府无忧无虑长大的小公主想象不到的。
她也不必知道这些,反正此生他都会护她周全。
在小公主还不知道他的那些年里,他无数次这样想。
他擅使剑,又杀人无数,以血养剑,剑术极高,就连义父都曾夸赞他的剑术莫说是长安城,就是整个大唐也不见得有人能出其右。
皓都大人是用剑高手,这是几乎所有人都默认的事实。
所以那天打擂开场时,他特意持剑上场,也给了涉尔一把剑。
若使剑,没几个人是他的对手。
打擂开始,他一直处于上风,草原来的小可汗剑术不佳,几招就被他划了伤口。
可就在此时,魏叔玉出现了,那个小公主心心念念的人。
他刚才等到最后一刻才上台,其实并非是在犹豫,而是在等魏叔玉上台。他知道,小公主希望她的叔玉哥哥出现,成为拯救她的英雄。
她该有多高兴啊。
不过魏叔玉那个小白脸的武功……他不想评论,不过是一个出身好点儿长得白点儿但是在他手下从来没有走过三个回合的废物世家公子罢了。
真不知道公主喜欢他什么。
可是他左等右等,这个小白脸都没有来,一直到涉尔开始数数倒计时了,他都未曾出现。
不能再等下去了,他不能拿小公主的未来作赌。
于是在众人诧异的目光中,他上台了。
这或许是他一生中,唯一一次能向世人吐露心迹的机会。
唯一能让心事见光明的机会。
可是就在他占上风的时候,魏叔玉出现了。
小白脸终究还是来了。
他终究……还是僭越了吗?
他看了眼魏叔玉,又抬头看了看观战台上的小公主,一时竟不知道还要不要打下去了。
她应该是在等她的叔玉哥哥吧,可他却上台了,她是不是很生气,她会责备他吗,会讨厌他吗……
就在他晃神的瞬间,涉尔抓住机会将他的剑打落了,而他也赶紧回神一个侧踢将涉尔的剑踢落。
涉尔已经看出来他擅长使剑了。
这下双方武器都被对方打落,只能赤手空拳肉搏了。
可草原人是天生的肉搏高手。
而他已然被刚才的事情乱了心神,渐渐处于下风。
被涉尔打到再也爬不起来的时候,他看见了擂台下被士兵拦住的小公主。
她在哭,而且哭得很伤心。
她是在为他哭吗?
应该是的吧,她那么善良,曾经伤害过她的人她都能原谅,作为她贴身侍卫的他如果死了,她肯定也会难过很久的。
够了,真的够了。
他突然有些莫名的开心和高兴,小公主也会为他流泪伤心。
真好。
那他便是舍了这条命,也要给她她想要的自由。
勒住涉尔脖子的时候,他其实是起了杀心的。他知道小可汗不能死在大唐,但他更知道小公主不愿意去草原,她喜欢魏书玉,喜欢大唐,她曾说过,要做一个爱民如子,为百姓办实事谋福祉的公主,她的心愿还没能实现。
那么这个小可汗是死是活又有什么所谓?
拦住永安公主的人,通通都该死。
许是察觉到了他的杀意,奕承公主害怕他真的不顾后果把她儿子勒死了,只好出言打断比武。
“大唐勇士胜!”判官很有眼色地敲响了锣镲。
他立刻松开勒住涉尔的手,如释重负。
他看见周围的人开始庆祝、鼓掌、欢呼、雀跃,只有他的小公主朝他飞奔而来。
公主,我赢了,你自由了。
洞房外房檐上挂着的风铃被风吹得叮当作响,打断了皓都的回忆。
幸好那天他赢了,真的幸好。
夜渐深,风微凉,满天的星光就这样肆无忌惮地洒落入庭院,映得这里安稳静谧,岁月难觅。
他敛了敛心神,脚步虚浮地轻轻推开了房门。
许是屋外的夜色太深了,一进洞房便觉得十分明亮。屋外微凉,屋内却温暖如春。
正堂的喜烛已燃了一小截,蜡油顺着烛身流下滴落在盘中, 一滴、两滴、三滴……越流越多,汇聚在盘中垒起,发出旖旎的妖艳的红色。
皓都的眼神不由暗了几分。
灯光昏黄,能视物却又看得不是很真切,衬得整个房间有些暧昧。
红罗帐内,高贵娴静的小公主端坐在床沿,安静地等着他。看上去虽镇定自若,但紧紧交握在一起的双手却出卖了她的冷静自持。
她在紧张。
皓都轻笑,晃着脚步走了过去,蹲在小公主面前,小心翼翼地掀开了盖头。
他一直都知道,她生的很好看,自他儿时见到她的第一面起,他就知道。
可今夜的她,比平时更甚。
女子眉如远黛,目若秋水,琼鼻樱唇,面若芙蓉,眼睛里似乎有星辰大海,眉心一朵莲花形状的花钿更是美得惊心动魄,朱唇上点了时下长安城内最流行的口脂颜色,也不知是用什么材质做的,不仅颜色艳丽,在烛光的映衬下竟还泛着淡淡水光。
让人想一亲芳泽。
皓都不受控制地咽了咽口水。
“你怎地喝了这么多酒,我方才听见你进来时脚步都是晃的。”小公主温柔地责备他,眼神微怒,但还是起身将他扶到床边坐下,又去正堂给他倒茶醒酒。
皓都没有拦她,安静地看着她在那边为他忙碌。
突然就湿了眼眶。
他从小无父无母,是义父收养他 ,培养他,教他武功。
他是一把锋利的剑、铲除异己的刀,唯独不是一个有家的少年。
家是什么,他从不知道。
只是儿时撞见过几次义父受伤,义父的妻子衣不解带没日没夜地照顾。
这或许就是那些人所说的温暖吧。
这或许就是家吧。
那他……
他看着小公主端着茶杯朝他走来。
他终于也有个家了。
他就这样直勾勾地看着她,眼神热烈而执着,就着她的手喝下那杯茶。
乐嫣被他热烈的眼神看得有些不好意思,正准备转身去放茶杯,却不想突然被他一把抱住。
他个子高,长得人高马大的,就算此时他坐着她站着,他都能够到她的胸口。
她听见皓都在她怀里说,“公主,属下终于也有家了。”
她的心顿时软了好几分,用不拿茶杯的那只手去揉他的头。
他在她怀里抬头,边看她边紧了紧抱她的双手。
此时的皓都真的一点儿攻击性都没有了,他平时身上的那股狠厉杀气也全然消失不见,眨巴着一双湿漉漉的眼睛,深情地看着她,就好像……就好像刺史府刘小姐家养的那只大狗狗,看着高大威猛,实际上乖得要命。她曾有一次去刘小姐家拜访,正好碰到那只大狗狗落水,被人救上来之后就是睁着这样一双湿漉漉的……狗狗眼,让人心生怜爱。
想到这里,她的心更软了,哪里还有刚才的生气模样。
她摸着他的头说:“皓都,如今我们已经成了亲,我已经是你的妻子了,无论以后发生什么,我都会和你并肩站在一起的,你以后不再是一个人了。”她说话的时候语气极尽温柔,像是蛊惑他的毒药,也像是救赎他的解药。
他一个用力乐嫣便跌坐在了他怀里,手中还拿着的茶杯顿时掉落,滚出去老远。
皓都情难自禁地吻上了小公主的唇瓣。
乐嫣虽然害羞,但是对于皓都的靠近并没有闪躲,而是闭上了双眼和他唇齿相合。
他是这世上最在乎她的人,也是她此生最信任的人。哪怕舍弃他的命,他都会护她周全。
(二)
乐嫣未经人事,不知道洞房该是什么样子,她有点害怕,可是正当她想拒绝皓都继续的时候,她又看见了皓都的那个眼神。
湿漉漉的,水汪汪的,眉眼都是耷拉着的,充满了可怜的狗狗眼。
仿佛在摇着尾巴哀求她——“我可以继续吗主人?”
乐嫣第一次对皓都有印象时,他刚在她面前杀了一个人。手起刀落,一剑封喉,速度快得那人的血都没溅出来多少。
后来他遵照义父之命,对长歌又是要抓又是要杀的,她就更加讨厌他,不敢也不想与他有一点点的亲近。
她觉得,这个人,真的太冰冷了,或许他根本就没有心。
但是后来,她从北境一路逃难到洛阳,吃尽了苦头受尽了苦楚,她心心念念她的叔玉哥哥会来救她,却没想到第一个找到她的,是皓都。他抱着她说,“公主,我带你回家。”不知是不是她的错觉,她记得当时他在说这句话的时候,他的手都在发抖。
从那以后,皓都便寸步不离地跟在她身边,不管她去哪儿,都有他如影随形。
她渐渐发现,虽然皓都长得凶,也不会笑,但却从未做过伤害她的事。她说过的话,喜欢的事,桩桩件件,他都偷偷记在了心上,一件不曾忘。
在她毫无知觉的时候,她已经渐渐开始依赖他,信任他。
其实他一直都在离她不远的地方看着她,只是那时的她,被年少时的懵懂情愫遮蔽了双眼,不曾发现他深沉如海的爱意。
依照他的性子,本可让这件事情永远尘封于他心中直到他死,可惜天意弄人。
或者说,感激天意弄人。
擂台之战彻底让他慌了心神,他不敢拿小公主的未来作赌注。
于是。
上擂台之前,无人知晓他爱她;上擂台之后,人尽皆知他爱她。
他那点儿自认为见不得人的心思,终究还是见了光。
她始终不懂爱是什么,她以为她一直信赖仰慕的叔玉哥哥便是爱,但是擂台之战,皓都一步一步地教会了她,什么才是爱。
她巡视农桑,她赈济灾民,她设计揪出奸细,她李乐嫣虽然生性胆小,但为大唐,她从未后退过半步。然而擂台那日,诺大的一个大唐竟没有一个人愿意为她站出来。
说到底,她也不过是一个可以用和亲来换取大唐短暂安宁的傀儡公主罢了。
可是就在她绝望之际,有一个人逆光而来,走过身份差距,走过荒凉荆棘,走过流年苍痍,来到她身前立住,不躲不避,万死不悔。
虽千万人,吾往矣。
擂台那日皓都赢下比赛后对她说了两句“不用嫁了”,第一句“不用嫁了”意思是,她不用去草原和亲了,可以留在她喜欢的大唐了,第二句“不用嫁了”意思是,她也不必嫁给他,从此以后她自由了,她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爱是克制,是成全,是习惯,是羁绊,是开遍漫野的山花,是拂过耳畔的清风,是午夜梦回的低叹,是命中注定的劫数,是无法控制的宿命。
乐嫣摸了摸大狗狗的头,看着他清俊的面庞,情难自禁地缓缓低下头,吻上了他的眉眼。
幸好她没有错过他,真的幸好。
(四)
而乐嫣也注意到了皓都那侵略性过甚的眼神,女儿家毕竟面皮薄,一时羞得不知如何是好,皮肤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红成了一只熟虾。
在颠簸中她慌不择路,只好用小手遮住皓都的视线,不敢看他的眼睛。
但她不知道,人的感官是相通的,当视觉被遮挡时,其他的感官就会被无限放大。
她只来得及看见皓都的嘴角勾起,发出一声轻笑,好似在笑她幼稚,又好似在笑她可爱,随后她便无法再思考了。
(五)
翌日。
晨曦透过窗户照进屋内,预示新的一日开始。
红罗帐内,春光无限。
皓都先于小公主醒来,在模糊灰蒙的光亮中端看她的睡颜。
女子肌肤塞雪,吹弹可破,皮肤细腻得连上面的绒毛都能看的一清二楚,两颊上还残留着初经人事的红晕,睫毛又长又翘,眨巴着眼睛时,活像一只被欺负了的可爱小兔。
她真的,好甜。
以前只知道她长得甜,笑起来像天上的明月,昨夜才知……她的味道也这么甜……
他紧了紧揽在她腰间的手。
她终于是他的了。
他终于在他的小公主心中有了一席之地,半生肃杀,他终于闯进了她的眼里。
不多时,小公主悠悠转醒,察觉到身体的异样,又见面前这人情深似海地看着自己,想起昨夜他……顿时羞得小脸通红。
"皓都,你……你先出去。"她尽力想保住公主的矜持和体面。
"啊?娘子是想让我出去还是让我的……"皓都突然起了捉弄她的心思。
"皓都!"女子杏目圆睁,"本公主命你滚出去!"兔子的脸颊彻底红透了,开始发飙了。
皓都见好就收,不想把兔子惹急,快速地在女子嘴上蜻蜓点水偷了个香吻,"公主恕罪,属下这就滚。"
我去看望小公主时,小公主正在公主府东侧的小院中纳凉。
"我说李乐嫣,你们昨晚也太激烈了吧,这个皓都明知道是第一次怎么下手还这么没轻没重的?"瞅见她脖子上那青一块紫一块的印迹,我不怀好意地打趣道。
"皓……皓都昨夜是醉酒了,才……才这样……"她开始结巴起来,说到最后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太害羞了声音越来越小直至轻如蚊吟。
"噗……咳咳……咳……醉酒?!李乐嫣,我说你是真傻假傻,皓都在军中可是出了名的千杯不醉!"我刚喝的一口茶在听到她的话后直接喷了出来。
果不其然,兔子的脸更红了。
我正打算再跟她说一说这个皓都的底细八卦来着,就听见小院门口越来越近的带着杀气的脚步声。
某只皇家大狗回来了。
来不及和小公主道别,我赶紧撤退闪人。
狗命要紧。
但是我又忍不住好奇想看看那只皇家大狗的下场。
于是……
"娘子我错了,我错了,你别生气……啊!"我看见兔子公主气的一只手叉腰一只手拧住了皇家大狗的耳朵,那神情神态……比她上次教训太子李承乾还要凶狠。
而反观皇家大狗这边,他本来比兔子公主高出一个半头还多,但是为了方便兔子公主拧他耳朵不得不弯下了腰低下了头,那模样,要多滑稽有多滑稽。
啧啧啧……青天白日的打情骂俏。
没眼看没眼看。
(全文 完)
什么?你问我怎么知道的?我坐了时光机过去亲眼看见的!怎么,有意见?
有意见憋着!
作者碎碎念:
啊,是的,又是我,上一次是宇文邕和独孤伽罗,这次是皓嫣,命定的皓嫣。
除了b站,我现在还有老福特。
没有微博并且暂时也不打算搞微博,不喜欢那里的氛围,不过你们有微博的如果看见有什么约稿呀文案啊你们觉得我可以去试一试的都可以喊我。
加不加关注你们就随意吧😅因为我这个人比较懒散磨蹭拖沓,写文虽然随时都在写,但是不知道要多久才能完成一篇完整的(这个问题会努力改正),你们看我上一篇同人是啥时候写的就知道了……所以我不会写连载(写连载可能会被骂死哈哈哈哈哈哈),只写短篇,并且写完了才会发出来,不会出现开坑不填的情况。
最近会陆陆续续把以前在其他地方发过的一些文也搬过来,大家感兴趣的可以康康。
希望我的文字能带给大家一些东西吧,高兴也好,思考也罢,圆满也行,总之有意义就行。
我是八妹,笔名颖逸,俊逸洒脱之意。
老福特:yangbamei76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