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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评】读恩格斯《家庭,国家和私有制的起源》有感

2022-05-25 17:57 作者:谢惊秋  | 我要投稿

由于本书篇幅较长,内容较丰富,受制于字数的缘故,无法一一详尽论述。

在此,我将就婚姻制度发展的过去与未来,专偶制的衍生物卖淫与通奸,继承财产对于繁衍后代的影响,现代家庭中女性的处境这四个方面来谈一谈我的感想,而以下我的全部感想都将基于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这一唯物观点而产生,述而不作。

首先展望一下婚姻制度的变化过程。它一直在变化,从过去到现在,然后会发展到未来,当然,未来的社会中是否还有婚姻这种制度的存在还无法确定。

恩格斯揭示了随着经济的进步,人类从热带森林里逐渐分布往更高纬度,从海洋走向内陆,从蒙昧时代进入野蛮时代再入文明时代。而也正是这种生产力的进步,使得人类的大脑开始发育,智慧开始形成,这种智慧折射在婚配观念上面,那就是他们对于不加以区分亲属血缘的杂乱性关系开始有了认知,从而开始限制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性关系,由此进入群婚阶段,一整个相同辈分的群体在内部互为夫妻,人一生下来就已经与同辈分的异性结了婚,而上一个辈分的所有人是下一个辈分所有人的父母,而后随着经济进一步的发展,亲生兄弟姐妹之间的性关系也被禁止了,由此,产生了恩格斯所说的普罗米亚家庭,我母亲的姐妹们也是我的母亲,我母亲的姐妹们的丈夫也是我母亲的丈夫,也是我的父亲,但是我母亲的兄弟们却不再是我母亲的丈夫,也不是我的父亲了。随着婚配观念的进一步限缩,以及自然选择的作用影响,下一个阶段,对偶制婚姻的出现也就自然而然了,一个男子与一个女子结成夫妻,而不再是一群人与另外一群人结成夫妻。这种对偶婚制就是自然选择最后得出的婚姻形式,没有血缘关系的一男一女生下的后代比那些有血缘关系的男女生下的后代更为健康,聪明,而且一男一女的结合能够使生育的效率达到最高,实行了对偶婚的氏族必然比那些没有实现对偶婚的氏族拥有更为聪明,健康的族人。

另外,对偶婚的衍生物——抢劫和拐卖妇女也出现了,恩格斯对它的出现没有详细描述,我则通过某位法律史老师的讲授,了解了它的具体起源。

最开始大家都是在氏族内部通婚。后来氏族规模扩大,资源却始终有限,于是为了争夺资源,彼此之间开始爆发战争,战败的一方被战胜的一方俘虏,接纳入族,本氏族的人就会自然而然与这些外来人员通婚,自然选择的作用就会在此时显现出来,与外来人员的子女总是比与本氏族人员生下的子女更优秀,当人们发现这一点时,便会想要开始与本氏族以外的人通婚了,但是除了战争俘虏以外,还有什么办法能够使其他氏族的人进入自己的氏族呢?那么就是抢劫与购买妇女了。结婚中的“婚”字,也是这个抢劫妇女的远古习俗的折射。至于为什么是抢劫妇女而不是抢劫男性,或许与妇女的贞操观念或者母权制社会有关,妇女才具有被氏族抢劫的价值。至于男性,他们或许从来都没有想过随着对偶婚制与群婚有什么区别,多妻与偶尔的通奸,此时仍然是他们的权利,而妇女“古代遗传下来的两性间的关系,越是随着经济生活条件的发展,以而随着古代共产制的解体和人口密度的增大,而失去森林原始生活的素朴性质,就必然越使妇女感到屈辱和压抑;妇女也就必然越迫切地要求取得保持贞操的权利,取得暂时地或长久地同一个男子结婚的权利作为解救的办法”相较于进入婚姻后还拥有较大自由发生关系的男性,能够发生关系的女性数量已经大大减少了,抢劫妇女的需要比抢劫男性的需要更为迫切。

但是这种对偶婚与而后的专偶婚最大的不同之处就在于,它与母权制并存,是男子并入女子的氏族中,同时双方都拥有随意解除婚姻的权利,虽然也对女性的贞操提出了要求,但是男女双方都还拥有着较大的性自主权。此时男女双方生下的子女会归属于女方氏族,这里就要提到,在之前女性的性自由还没有怎么受到限制的群婚到对偶婚之间产生的社会制度——母权制。

在那个历史阶段,生产力水平相对低下,人们只有依靠集体劳作的办法才能获得维持生存的生产资料。而想要成为一个有凝聚力的集体,在当时的情况下没有比血缘更好的纽带了。只是性关系较自由的时代,子女的父亲是无法确定的,只有进行了生育的母亲才可以作为子女确定的归属,如此这般,而以母亲为中心的氏族也就形成了,它以共产制家户经济为基础。(那么这里我有一个想法,或许在共产主义社会中,既然它是共产经济,那么可能会产生与这种母权制相似的制度)那么,这种母系氏族,它是怎么被父系氏族所取代的呢?

母权制下,妇女负责家务劳动,男性负责采集打猎等工作,此时由于是处于氏族之中,家务劳动具有社会性利益,故而妇女也在氏族社会中占据了重要地位,而男子由于劳动的需要,往往会拥有生产资料的所有权,但是此时的生产力水平并不足以产生除了养活自己以外任何多余的生产资料,于是掌握了氏族积累的财产的妇女自然比几乎没有财产的男性有更多的继承需要,男女双方的子女自然也就会留在母亲的氏族中继承母亲的财产,而父亲的财产则在父亲死后归于父亲的氏族所有,由父亲的姐妹的子女们来继承,这是非常符合人类趋利避害的天性的。

但是,随着经济发展,生产资料增多,男性掌握的生产资料开始富余了,他们使用更称手的工具,驯养了家畜,牲畜大量繁殖……而这些生产资料按照一贯的习俗,是归男性所有的财产,此时就出现了这样的情形——父亲的财产比母亲的财产更多,甚至是远远超出了。

那么,这种情况下,子女仍旧继承母亲的财产,而看着父亲的财产被父亲的氏族所获得,要知道,父亲的财产是父亲活着的时候在母亲的氏族内所增殖的,现在却要让给一个与父亲已经没有多大联系的氏族中的其他人,而不能由子女来继承,这是无论如何都划不来的事情。对于这个不划算的问题,解决办法是现成的,而且很简单,那就是男女双方约定,生下的子女并入父亲的氏族,转而继承父亲的而不是母亲的财产,以父亲的血缘来确定自己的归属,这样就能顺利继承到更多的财产了。

这在当时看是很简单的事情,更何况,此时由于家畜们的特点——“只需加以看管和最简单的照顾,就可越来越多地繁殖起来”,对于集体劳动的需要不再迫切了,过去是必须要集体劳动才能在土地上得到足够的食物,现在却只需要几个人就能获得远远超过集体劳动所得到的东西,自然而然,从母方确认血脉团结集体的需要也不再迫切了。

在整个历史上看,这就是马克思所说的“女性在世界意义上的失败。”母权制过渡到了父权制,这个变化只有在历史上来看,才能惊觉它是如何的翻天覆地,而在当时,在那些开始尝试转而继承父亲财产的人们中间,这是一件有利无害的事情。

现在,既然要以父亲的血缘来继承财产了,而且继承的还是那么大一笔(相对于母亲的财产而言)财产,那么,要确定的确是父亲的血缘所生的子女就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了,可是,生育的一方是母亲,父亲如果想要确保自己的血脉,那么就会自然而然的禁锢起母亲的性自由——通过使妻子保持贞操,使她只能与丈夫发生性关系,是保证生下丈夫血脉的最好办法。

至于父亲的性自由,那是无所谓的,他所想要的只是拥有自己血脉的子女,至于是谁给他生下这些子女,是妻子还是情妇,恐怕对于他来说没有那么重要,或许也正是因此,他拥有着女性所不具有的解除婚姻的权利。

这种在父权制下产生的,严格限制了妻子的性自由的婚姻制度就是专偶制。或者说是针对女性的专偶制,它以私有财产以及继承财产的需要为基础,通过限制妇女的性自由,贬低妇女的地位,对比出男性的统治地位,使女性成为“第二性”“他者”。

直到现在的二十一世纪,这种专偶制的影响仍然在存续。只是它变化成了另外一种,强调自愿缔结婚姻的现代婚制,且仍然是一夫一妻。可是,在父权制以及私有财产的作用下,双方是否能够达到实质上的“自愿”呢?这是无关紧要的,只要在字面上载明了他们的自愿的即可,这就是法律对于婚姻自由的保护。

可是,这种专偶制下,女性就不会产生任何的反抗意识吗?男性就会占据绝对的优势地位吗?社会就会如此这般绝对限制女性的性自由吗?

不,当然不,随之而来的,专偶制最密不可分的衍生物——卖淫和通奸,会使上面的问题都得到一个否定的答案。

事实上,在专偶制之前以及之后的,但凡是有私有财产存在的阶段,婚姻与爱情都是两码事,婚姻与爱情与性自由,也不能混为一谈。

父权制社会的大环境下,随着奴隶制的下一个阶段,雇佣劳动制出现后(恩格斯为我们指明了,父权制与奴隶制是密不可分的,奴隶也是父亲所掌握的生产资料,而他的妻子,在这种制度下,也是家务奴隶。)女性如果无法进入婚姻状态而又没有家庭可以依靠,那么她就必须要依靠自己养活自己了,(当然,并不排除已经结婚的妇女为了生计也需要外出工作) 但是既然是父权制社会,各种正当的工作岗位自然被男性占据,当一名女性脱离了在这个社会中她所应该待的地方而想要从男性那里得到报酬之时,她在男性眼中唯一有价值的东西就是她的身体了,或者说,她的性自由。

是的,父权制社会下,无法得到社会资源的女性们,在占尽优势的男性眼中,她的全部价值就是性和生育。在专偶制下,进入婚姻的女性都要严守贞操,否则会招致社会极大的恶意,对于这些女性,拥有更多性自由的男性们不能随意与她们发生性关系,可是男性对于他们的性自由,会就这般浪费掉吗?此时就会必然有卖淫女的出现了,无论是她被家中父亲,丈夫所迫(在她们的丈夫或者父亲的眼中,贩卖自己的妻子或者女儿的性自由或许还是一个商机)或者她是想要自己养活自己,她能够被父权制社会认可的东西,或者男性想要从她身上获得的东西都只有她对他们性的满足。至于说爱情,爱情是只会在真正的无产阶级之中才能产生的东西,它是平等的,强烈的,持久的情感,从买卖身体的交易中能够产生出什么样的情感呢?那绝对不会是爱情。

这些女性还有什么余地可以选择呢,父权制留给她们的工作岗位,只有这一个。

说来真奇怪,男性一方面大力禁锢了女性的性自由,另外一方面又希望她们能够恢复群婚制度下的开放,无论怎么样,都是他们有道理的。卖淫在口头上被整个父权制社会所诅咒,诅咒着从事卖淫的女性,但在实质上,它不仅被容忍,而且特别为统治阶级所乐于实行,便利着男性。

但是“卖淫只是使妇女中间不幸成为受害者的人堕落,而且她们也远没有堕落到普通所想象的程度,与此相反,它败坏着全体男子的品格”卖淫这种事情,对全体男性来说,都是一个道德上最深的污点,当男性侮辱妇女为卖淫女时,他侮辱的都是全体男性,而不是全体女性。

正如恩格斯所论证的,从群婚向个体婚制的过渡,主要是由妇女完成,而“这个进步绝不可能由男子首创,这至少是因为男子从来不会想到甚至直到今天也不会想到要放弃事实上的群婚的便利。”

既然卖淫是专偶制的必然衍生物,是父权制社会的产品,那么在当今法律明文规定男女平等,一夫一妻的中国,卖淫就必然不能为社会所容许了,否则女性该如何保持这在法律上尚且还是平等的地位呢?

我曾经在网络上见到过这样一番言论,是一位网友所指出的,能够很好的指出卖淫合法化后女性的处境“如果真的合法了,以后走在路上的每一个女性都会被一旁的路人估价,即使她不是那个职业。就仿佛每个女人身上都带有价格标签一样。你看到她,就会想出一个价格。而有了价格之后,她身上任何除了性价值以外的其他价值,她擅长的技能,她读过的书,她心怀的梦想,这些东西全都在性价值面前让步,想买她的人不愿意去看,不想买她的人也会先看到她的性价值,然后才去看她身上别的价值。因为身体是灵魂的国土,我们去认识接触一个人,最先看到的肯定是她的身体。这就是最可怕的地方,当人的身体光明正大变成商品时,灵魂将放在哪?”

至于即使到了2021年的今天,我仍然能够看到某些鼓吹卖淫合法化的言论,我只为说出这些话的人感到可悲。

再说与卖淫相对的,专偶制的另一个必然衍生品,通奸。

没有对立的另一面,就不可能有对立的这一面,他对她的压迫必然导致她对他的反抗,丈夫大肆的淫游婚,对应着妻子大肆的通奸。社会上也就出现了“妻子经常的情人和戴绿帽子的丈夫。”

讽刺的事情出现了——男性自以为完全控制了女性,使她们能够在婚后乖乖做一个家务奴隶。但结婚以后的丈夫们为了实现自己的性自由,不满足于一个妻子,而转而去寻找职业卖淫女,或者未婚女性,或者其他人的妻子,又是默认的社会风尚。更不要说结婚之前的男性——他们的行事只会更加肆无忌惮。可是当这些男性和其他人的妻子混迹在一起时,他是否会想到,他自己现在的或者是将来会有的妻子也会和其他的男性厮混?或许他会在很久以后突然醒悟吧。

那么,通奸就正是与专偶制,淫游制并存的互补的制度了。

可是,上面不是说了,丈夫需要妻子生下属于拥有他的血脉的后代吗?现在妻子大肆通奸,而通奸又无法根除,那么,在没有亲子鉴定技术的条件下,如何才能知道妻子生下的孩子到底是不是丈夫的血脉呢?

这里就需要法律来规范了,恩格斯列举了《拿破仑法典》中的规定“凡在结婚以后怀胎的婴儿,以丈夫为父。”

而我则在中国对于婚生子女的推定方法中也看到了类似的语句“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胎或出生的子女为婚生子女”

这就是在压迫妇女性自由的个体婚制实现三千年以后,社会用来确认婚生子女的办法。

通奸的出现,如此自然地证明了恩格斯所说的那句话“男子获得了对妇女的胜利,但是桂冠是由失败者宽宏大量地给胜利者加上的。”

而后,是继承财产的需要对于繁衍后代的作用。

通过恩格斯对于母权制到父权制转化过程的叙述,不难发现,继承财产的需要在这个转化过程中起到了多么重要的作用。

从一开始,母权制社会中,产生后代最主要的作用就是用于继承母亲以及本氏族的财产,延续氏族势力,但是随着父亲的财产逐渐超过氏族共同财产,父权制取代母权制,父权制下对于继承的要求更高,必须是出自父亲血脉的子女,由此限制了妻子的性自由,一夫一妻的家庭形式出现。这种家庭制也就是专偶婚制的外在表现,它是完全建立在私有财产和财产继承的基础上的,由于父亲掌握了财产,所以女性在家庭中受到了更多限制,使得这种专偶制表现为针对女性的专偶,必须要求妻子生育后代,同时还必须是有父亲血脉的后代。

至于后来的现代个体家庭,它也仍然完全建立在公开的或者隐蔽的妇女的家务奴隶制之上,妇女进行家务劳动奉献家庭,而对于社会公共利益无能为力,被排斥在公共生产以外,也就无法获得社会中流通的那些财产,她没有财产,也就没有被继承财产的可能性,也自然无法在子女那里取得实质上的尊重。

但是换一个角度,如果是母亲掌握财产,出于对于同样的理由,她生育的主要理由也同样会是拥有能够继承财产的后代,排除现今男权制社会下的所有影响,比如对所谓无私母亲的歌颂,母爱有多么伟大,妈妈是多么神圣的称呼,孩子是爱情的结晶等等,只把女性作为一个独立的人来看待的话,女性和男性在对于生育的后代考虑角度来说其实是一样的,甚至说,由于生育一事对女性自身造成的巨大负担(生理健康,心理健康,以及参与社会分工的机会被减少——现代家庭完全是建立在妇女的家务奴隶制上面的),以及对于性的谨慎警惕,女性对于生育的态度,或许比男性还要反对。(生育对于女性的负担,波伏娃曾经详细说明过,详情见《第二性》)

是的,无法反驳,女性生来具有子宫,她生来具备生育的能力,但是也正是因为这些生理构造上的不同(不单单是只有子宫)使得女性被压迫——女性被压迫除了因为她是某个社会阶层的一员而被压迫以外,还因为她仅仅是女性而受压迫。而男性被压迫,只是因为他是某个阶级的一员被压迫。

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实现时,女性获得足够的教育,男女地位在实质上也能够平等,科技也一方面已经足以支撑集体生育的要求,另外一方面足以做到完美避孕之时,没有了继承财产需要的男性或者女性,他们对于后代的态度,并没有什么差别。

那么,接下来我就要进行一个猜测了。

当生产资料公有制后(共产主义社会),个人不再私有财产,不仅男性没有了继承财产的需要,女性同样也没有了继承财产的需要,那么这个时候,女性生育后代的动力也就基本没有了,或许,这个时候,国家一方面需要保证妇女的平等地位,不得强迫生育,另外一方面,又要保证人口的繁殖和人类的延续,那么这个时候,国家利用科技进行集体生育就成为了唯一的选择,胎生的方式或许最后会被国家集体生育所取代,而此时女性所消灭了生育这一劳动的负担,会在社会分工中占据更重要的位置,取得更高的社会地位。

更何况,现在已经有了公养制度,生产力更发达的以后,公养制度扩张升华,难道就不会变成国家集体抚养培育公民吗?当然,我不是在希望《美丽新世界》中的情形出现,我只是在猜测一种可能性。

最后一点,回归到现在社会现代家庭中,女性的处境。

现代社会以现代家庭为分子而构成,现代家庭以对妇女公开或者隐蔽的家务奴隶制为基础,那么就会呈现出这样的关系——家庭奴隶妇女,而又构成社会。

如果妇女要站起来,她们则不会屈从于家庭的压迫,这自然也会冲击现代(父权)社会,而男性作为既得利益者,自然不希望这种现象发生,父权制的逻辑却是,打着为女性利益的幌子而妄图使女性继续安于现状,沉溺在虚幻的美梦中。是的,他们为她们编造了虚幻的美梦,他们夸赞妇女的美貌,夸赞妇女的身体,夸赞妇女的贤淑大度,夸赞妇女的治家有方,教养儿女成功……但是他们不会夸赞妇女政治手腕强势,科学逻辑缜密,独立强大……至少不会真正的发出这些赞叹。实际上,他们会说“很好!看样子她能够像一个男人一样做好一位总统!”

可是当经济继续发展,机器大生产把男女之间的差距急剧缩小以后,当女性取得至少是能够平等于男性的经济地位,政治地位以后,他们会怎么说呢?

我曾经和友人讨论过这个问题。那是对于一件社会事件的讨论——一位四十多的男性进图书馆只看女生,被发现以后对女生破口大骂“你们这个年纪的女生应该回家生孩子,学什么习!”

我说“必须要学习,要变得独立强大。没有什么比女性占据社会分工的重要地位更能让男性意识到她们的地位了。”

朋友说“不,部分男性会以为这些女的没资格,不是靠自己而是靠潜规则上位的。”

我说“可是等到你发现你看到的医生,律师,工人,农民,工程师,科学家,宇航员,飞行员,军人,运动员,学者,各级国省厅乡级的官员……有一半甚至超过一半都是女性的时候,女性的地位必然已经在潜移默化中获得巨大提升,这个时候,女性所掌握的权力会让整个社会的观念都扭转,法律会更主动的保护她们。即使从家庭里看,如果孩子从小见到的是独立强大的母亲,而不是一个家务奴隶,这个孩子对于女性的观念也自然与现在不同。这个过程必然需要部分强大独立的女性先上前,然后大部分女性取得独立与实质平等,这个过程和社会主义经济发展是紧密联系的,时代已经变了,任何妄图阻碍男女平等的声音都是愚蠢而不自量力的。”

朋友说“好像也是。”

这位朋友是男生。

事实上,你不能指望男性能够真正站到女性的角度去看待这个社会,既得利益者与受压迫者从来都不处在同一地位,男性很早就已经定义了自己的主体地位,同时定义了女性的“他者”地位,并且在这对关系中抹去了相对性,使男性成为绝对的主体,女性则是绝对的他者。

如何得以实现我对友人所描绘的这种情形呢?恩格斯和马克思都曾经说过,家庭中的对立是社会阶级对立的缩影,推翻家庭之中的压迫是推翻阶级社会压迫的必要前提。既然无产阶级的斗争与女性的斗争关系如此密切,或许这会是一条出路。

李银河则在《女性主义》中说过,她以为女性取得平等地位首先要从取得政治地位开始。我深以为然,毕竟,历史上第一次的女权运动浪潮中,第一个焦点就是争取选举权。至于为什么不是经济地位?我认为是因为经济地位是隐藏于水面下的东西,最能够振聋发聩的,始终是能够让所有人都看到的东西。

女性到底需要什么?

现在但凡在各大平台上发表关于女性的言论,就会被蜂拥而来的评论淹没,被打成所谓“女拳”,然后被冷嘲热讽,被质疑是不是在想要得到各种“特权”,被加以各种侮辱的称号,我在网络世界几乎从来不发表女性相关的言论,唯一一条与女性相关的言论是,不能因为这个女孩使用的app就认定她的人格,而后侮辱嘲笑她。然后招致了诸多恶意评论,有人嘲讽我“说她是国女,是不是戳中你了啊”……更多的污言秽语,不在此列举。

波伏娃曾道““妇女问题”的争论之所以如此被人视为废话连篇,是因为男性出于狂妄,把它变为一场‘争吵’;争吵时是不再讲理的。”

或许这句话能够解释当下对于女性话题的种种过激反应——“女权”变成“女拳”,一场革命变成一出闹剧,于是被肆意嘲弄,侮辱,这些喧嚣落幕之后会是什么,我不知道。但是,女性是在争取特权吗?美国最高法院的前大法官金斯伯格早在几十年前就回应过男性的质疑“我们做的,不是在争取什么特权,我们只是想要让他们把放在我们脖子上的脚移开。”

金斯伯格是一名女性,是美国历史上唯二的女性大法官之一。她为美国的男女平等做出了巨大贡献。

最后,恩格斯跨过如此漫长的岁月去追寻人类的婚制,家庭制度,私有制度的源头,使我也能够成为这段历史的旁观者,被永恒的时空和变幻莫测的命运所震撼,我对此深表感激。但是对于恩格斯《家庭,国家和私有制的起源》一书,我能够读到的,理解到的始终只是很浅薄粗糙的一部分,由于时间限制而写成本文,日后仍将继续研读,暂且把本文当作研读道路上的一些感悟随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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