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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催的实习律师生涯(第四周)

2021-03-02 10:45 作者:HazeKennys  | 我要投稿

上一周的因为跑去外地出差几天,导致没去补日志T.T

继续回来讲,年后这两周的事情,已经比我上个月的总和还要多了T.T,首先,新年返工的第一天,便开了生平第一次的庭,由于证据材料准备的太过于仓促,导致证据清单存在编码问题、缺斤少两之类的,并在庭审时各种出篓子...差点害死我师傅,终于体验到什么叫做(实习律师=只要不坑死你的师傅就是完成任务..)幸好当事人能够理解也能够帮忙补充,法官大哥也能够理解然后没有骂死我。我才能够得以存活下来...最悲催的是,开庭完后不到10分钟,就得跟着师傅开车赶回去去做临时股东会议的记录员工作...

这个临时股东会议比较复杂,具体可以细说。主要是这样,这个公司由于执行董事不作为,导致公司存续一直均存在问题,然后这个公司的其他股东就偷偷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执行董事给改了,而后发现怕被人告便委托我们说能不能搞个临时股东会议进行补票...个人感觉事实上这样子应该是不太可行的,因为根据公司法四十条相关规定那些也并未明确这个情形说支持这种情形即所谓的先上车后补票的形式而召开临时股东会议来进行更换法定代表人和执行董事。

剩下的便是这段时间继续忙的一个租赁合同和垫付工资的案子,争议主要在有些法院为了图省事就把两个毫不相干的事由合并在一起进行判决,但是事实上为了稳妥起见,个人觉得还是把两个分开进行诉讼为好。一个是针对租赁合同来说,便仅仅针对租赁合同进行起诉,而针对垫付工资这部分,则应该是属于无因管理的事由,应以无因管理的事由进行起诉。

满打满算发现也有一个半月的工作了(包括春节2个礼拜的假期,虽说加班也加了三四天。),不知道试用期过后自己还能不能留下来,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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