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历史之捷克斯洛伐克篇(第一期)
捷克斯洛伐克历史简介
(一)捷克斯洛伐克是1918年10月28日至1992年12月31日存在的共和国,位于中欧,面积为12.79万平方公里,1989年人口数为1563.8万。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奥匈帝国瓦解,捷克与斯洛伐克联合,于1918年10月28日成立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1938年9月英、法、德、意四国代表在慕尼黑签署《慕尼黑协定》,将捷克斯洛伐克的苏台德地区割让给德国。1939年3月捷克斯洛伐克被纳粹德国占领,1945年5月9日捷克斯洛伐克在苏军帮助下获得解放。1948年2月捷克斯洛伐克共产党开始执政,先后更名捷克斯洛伐克社会主义共和国(1960年)和捷克斯洛伐克联邦共和国(1989年)。天鹅绒革命后捷克斯洛伐克联邦共和国解体,并于1993年1月1日起成为捷克及斯洛伐克两个独立国家。第二次世界大战前捷克斯洛伐克是世界第七大工业国,工业总产值仅次于美国、吞并奥地利后的德国、苏联、英国、法国、意大利,高于日本、波兰、西班牙。5~6世纪斯拉夫人从维斯瓦河、易北河上游西迁至捷克和斯洛伐克地区,623年该地区形成西斯拉夫部落联盟——萨摩公国,萨摩公国是斯拉夫人早期国家组织(623—658),由萨莫建立,故称。捷克人、斯洛伐克人、摩拉维亚人、文德人、斯洛文尼亚人和拉伯河一带的塞尔维亚人地区均包括在内,658年萨莫死后随即瓦解。9世纪初大摩拉维亚帝国建立,封建社会开始。906年匈牙利王国兼并斯洛伐克地区,大摩拉维亚国瓦解。10世纪上半叶以布拉格为中心建立捷克公国,11世纪中期捷克公国的疆域从波希米亚扩大到摩拉维亚,封建制度得到迅速发展。1086年神圣罗马帝国皇帝亨利四世授予捷克王公弗拉迪斯拉夫二世以波希米亚(波希米亚是拉丁语、日耳曼语对捷克的称呼)国王称号,从此捷克公国臣服于神圣罗马帝国。12世纪后半叶捷克公国改称波希米亚王国,14世纪初神圣罗马帝国卢森堡王朝亨利七世之子约翰娶捷克王位继承人艾莉茜卡为妻,约翰遂成为波希米亚国王。15世纪初捷克的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尖锐,1419年7月胡斯战争爆发,反封建斗争席卷捷克各地和斯洛伐克部分地区。1526年神圣罗马帝国哈布斯堡王朝皇帝斐迪南一世继承波希米亚和匈牙利王位,兼并捷克和斯洛伐克大部分地区。1617年奥地利斯捷里亚公爵斐迪南二世成为波希米亚国王,次年禁止布拉格新教徒集会,引发捷克人民起义。图伦伯爵组成临时政府,捷克暂时摆脱奥地利哈布斯堡王朝的统治。1620年捷克和普法尔茨联军在白山战役中失败,斐迪南二世复位,残酷镇压捷克人民,使捷克沦为奥地利哈布斯堡王朝的一个行省。17世纪末~18世纪末捷克斯洛伐克资本主义有所发展,1781年11月1日约瑟夫二世颁布废除农奴制诏令,促进波希米亚资本主义的迅速发展。1848年6月布拉格人民举行起义,迫使奥地利当局废除劳役制。

(二)1867年奥地利与匈牙利将统一的奥地利帝国改组为二元制的奥匈帝国,捷克和斯洛伐克从此处于奥匈帝国统治之下。1914-1918年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捷克和斯洛伐克谋求建立独立、统一的国家。1918年奥匈帝国崩溃,捷克斯洛伐克于同年10月28日独立,建立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1919年初在俄国十月革命影响下东欧出现无产阶级革命浪潮,同年6月16日斯洛伐克苏维埃共和国在普雷绍夫成立,7月初为资产阶级政府和外国干涉军镇压。斯洛伐克苏维埃共和国是捷克斯洛伐克无产阶级和劳动群众第一次建立的工农国家,它是继匈牙利、巴伐利亚之后在中欧建立的第三个苏维埃共和国。在俄国十月革命胜利的影响下,1919年春天中欧出现革命运动高潮。3月20日匈牙利苏维埃共和国成立,匈牙利无产阶级革命的胜利使邻国的资产阶级政权感受到威胁,在协约国的策动下罗马尼亚和捷克斯洛伐克资产阶级政府决定出兵进行武装干涉。5月底匈牙利红军阻止捷克斯洛伐克军队的进攻,并转入反攻,解放斯洛伐克大部分地区。在匈牙利无产阶级和红军的援助下斯洛伐克劳动人民于6月16日在普雷肖夫群众大会上宣布成立斯洛伐克苏维埃共和国,大会通过《告全世界无产者书》,宣布拥护第三国际的原则,同苏俄、匈牙利、捷克的无产阶级团结一致,大会选举11人的革命执行委员会。6月20日革命执行委员会在科息斯召开首次会议,组成以捷克革命家雅努舍克为首的12人革命政府。政府宣布总动员,号召工农群众参加红军,到1919年6月30日止共有5万人入伍。1919年6月30日匈牙利红军被迫开始从斯洛伐克领土撤退,斯洛伐克苏维埃共和国于1919年7月7日被捷克斯洛伐克资产阶级政权扼杀,仅存在21天。革命政府公布关于工厂、企业、银行、大农场、森林实行社会化;废除捐税和小农债务;实行8小时工作制;男女平等;提高工资和养老金、抚恤金等法令,并决定筹组农产品生产委员会和国家资源利用委员会。1921年5月捷克斯洛伐克共产党成立,1933年席卷资本主义世界的经济危机冲击捷克斯洛伐克,国内工人运动高涨。1938年英、法在慕尼黑会议上出卖捷克斯洛伐克,将苏台德地区割让给纳粹德国。次年3月纳粹德国出兵占领捷克斯洛伐克全部领土,在捷克地区成立波希米亚和摩拉维亚保护国,斯洛伐克地区成立受纳粹德国保护的斯洛伐克共和国,斯洛伐克的部分地区割让给纳粹德国的盟友匈牙利(被称为“高地地区”)。捷克斯洛伐克前总统爱德华·贝奈斯逃亡英国组织流亡政府,捷共则成立中央民族革命委员会,开展游击抵抗运动。1945年4月在科希策成立以捷共为领导的民族阵线联合政府,同年5月9日在苏联帮助下捷克斯洛伐克全境获得解放,捷克和斯洛伐克再度合并,割让匈牙利的领土重新划归捷克斯洛伐克,但外喀尔巴阡州则割让给苏联的乌克兰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

(三)1946年5月成立以捷克斯洛伐克共产党领导人克莱门特·哥特瓦尔德为总理的联合政府,贝奈斯任总统。政府没收外国资本家和官僚的财产,颁布工业、银行和私人保险公司国有化法令,进行土地改革。1948年2月发生二月事件,参加联合政府的民族社会党等党派因接受美国的马歇尔计划而与捷共发生对立,事件以捷共的胜利而告终。随后捷共完成土地改革,废除大土地所有制,消灭封建残余。同年5月9日通过宪法,定国名为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哥特瓦尔德当选为总统,捷克斯洛伐克分别于1949年和1955年加入经济互助委员会和华沙条约组织。爱德华·贝奈斯(1884年5月28日——1948年9月3日)是捷克斯洛伐克政治家,他是捷克斯洛伐克的建立人之一,曾任捷克斯洛伐克外交部长、总理(1921年—1922年)和总统(1935年—1938年,1941年—1948年)。1884年5月28日贝奈斯生于皮尔森附近的摩拉维亚,他的父母是小农,他是家里的第十个孩子。贝奈斯先后在布拉格、巴黎和第戎上大学,1908年获法学博士学位,1909年至1914年在布拉格商学院、查理大学讲授经济学和社会学。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贝奈斯与其他人一起组织一个捷克民族主义的独立运动,从1915年开始他与托马斯·马萨里克和斯洛伐克人米兰·什特凡尼克等人一起在巴黎支持捷克和斯洛伐克的独立运动,他在索邦大学教授斯拉夫学。1916年他帮助组织“捷克斯洛伐克民族议会”并成为其总书记,1917年初贝奈斯与其他人一起建立一支由捷克人和斯洛伐克人组成的军队,即捷克斯洛伐克军团。1918年法国承认捷克斯洛伐克民族议会为计划中的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的唯一代表,并在《凡尔赛条约》的交涉过程中有发言权。在这个交涉过程中贝奈斯推翻美国总统伍德罗·威尔逊的让苏台德地区进行民族自决的建议,苏台德地区成为捷克的一部分,苏台德地区内部试图并入德国或奥地利的运动被镇压。苏台德地区的南部与奥地利相邻,其北部和西部则是德国和捷克之间的山区。英国和法国不愿意看到这个地区并入德国或奥地利,因此支持贝奈斯的建议。1918年11月奥匈帝国解体后捷克斯洛伐克军队入驻捷克东部的德语地区,解散当地的独立运动。1918年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成立后出任外交部长(1918—1935),1920—1925年和1929—1935年国会议员,1921—1922年出任总理,1935年继托马斯·马萨里克任总统。1938年10月5日被迫辞去总统职务,赴美国讲学。1940年在伦敦建立流亡的民族委员会,1941年任流亡政府总统。1946年再次当选为总统。1948年二月事件中被迫接受12位部长的辞呈,批准捷共提出的新政府名单,同年6月辞去总统职务。因他在争取独立中所起的作用,同托马斯·马萨里克和米兰·什特凡尼克一起被称作捷克斯洛伐克开国三元勋。从1918年至1935年贝奈斯在捷克斯洛伐克总统托马斯·马萨里克手下连续任外交部长,1935年他继托马斯·马萨里克成为捷克斯洛伐克总统,此外从1921年至1922年他还兼任捷克斯洛伐克总理。

(四)在捷克与斯洛伐克之间的关系上贝奈斯持捷克斯洛伐克主义,捷克斯洛伐克主义是奥匈帝国统治时期被奥地利和匈牙利两国分割统治的两大斯拉人民族捷克人和斯洛伐克人之间流行的一种民族主义思想。捷克斯洛伐克主义认为捷克人和斯洛伐克人是同一个民族,强调捷克斯洛伐克的一体性,主要提倡者包括托马斯·马萨里克和爱德华·贝奈斯。一战之后捷克斯洛伐克独立,在捷克斯洛伐克第一共和国时期人口普查并没有捷克人和斯洛伐克人的选项,只有捷克斯洛伐克人的选项,部分斯洛伐克人对捷克人中心的捷克斯洛伐克主义体制感到不满。布拉格之春之后捷克斯洛伐克改为联邦制国家,1990年代民主化之后斯洛伐克独立。贝奈斯反对1917年俄罗斯的十月革命,他的外交政策的主调是反苏联的和新斯拉夫主义的,但是他也认识到与苏联合作的必要。1933年阿道夫·希特勒在德国上台后在贝奈斯的领导下捷克斯洛伐克承认苏联,并于1935年与苏联签署友好条约,但是此举引起捷克斯洛伐克西方同盟国尤其是法国的怀疑。1938年3月德奥合并后希特勒要求苏台德地区并入德国,贝奈斯开始增兵,并希望英国和法国能够支持他。1938年9月贝奈斯向法国建议将苏台德地区的一部分(约5000平方公里,占苏台德总地区的约18%)让给德国,并将大多数留在捷克斯洛伐克的说德语的人(按贝奈斯的估计约220万人)驱逐出境。英国和法国一开始表示同意,但后来又反对这个计划。为了避免战争,英法在《慕尼黑协定》中同意德国占据苏台德地区。《慕尼黑协定》签署后苏联曾经表示愿意向捷克斯洛伐克提供军事帮助,但是贝奈斯以不现实为由拒绝苏联的建议,至今为止对苏联这个建议是否怀好意依然有争议。1938年10月5日贝奈斯辞职赴伦敦,他的后任埃米尔·哈查被选为捷克斯洛伐克总统后不久他还致电祝贺。一开始贝奈斯作为私人住在伦敦,1940年他组织捷克斯洛伐克流亡政府,并自称为是捷克斯洛伐克总统,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同盟国国家最后承认贝奈斯为捷克斯洛伐克总统。贝奈斯的目的在于重建《慕尼黑协定》前捷克斯洛伐克的疆界和驱逐所有340万境内的德国人,1943年10月27日贝奈斯在一个从英国播送的广播中说:“我们要用鲜血换取战争的结束,我们将对德国毫不留情,他们从1938年开始在我们的国家造成的破坏将加倍尝还。整个民族要加入这场战斗,没有一个捷克斯洛伐克人能够躲避这个任务,没有一个爱国者会放弃对民族危难复仇的机会。”1943年12月12日德国在其东部战场上的败绩已然明显,贝奈斯在莫斯科与斯大林签署捷克斯洛伐克和苏联的互保条约,这个条约也规定战后的合作,这样苏联就成为捷克斯洛伐克的保障国,在这次访问中贝奈斯还与斯大林达成驱逐苏台德德国人、部分驱逐斯洛伐克南部72万匈牙利人以及没收其财产的决定。1945年5月贝奈斯从苏联返回家乡,实际上又恢复他总统的职位,他的这个第二次任期的主要任务在于重建捷克斯洛伐克为一个统一的民族国家。

(五)在波茨坦会议上美国、英国和苏联同意使用“人道的手段”对德国人的强迫迁移,贝奈斯签署的贝奈斯法令中不仅宣布驱逐德国人和匈牙利人,而且因为他们是“卖国贼和德国的合作者”以及是不受欢迎的民族而无补偿没收所有财产,此外捷克斯洛伐克的部分企业被国家化。按照这个法令,在1938年至1945年间忠于捷克斯洛伐克的德国人不被驱逐和没收财产,不过受到这个例外的人很少。1948年2月25日已经重病的贝奈斯在重重压力下接受非共产党部长的辞职,由此使得共产党上台。5月他拒绝在新的宪法上签字,6月2日他被迫辞职,克莱门特·哥特瓦尔德继任捷克斯洛伐克总统职。克莱门特·哥特瓦尔德(1896年11月23日——1953年3月14日)是捷克斯洛伐克共产党领导人,前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总统,1929~1953年期间的捷共主要领导人。他出生于农业工人家庭,1912年起开始在社会民主青年中工作。1915—1918年在奥匈军队中服役,1918~1920年在捷克斯洛伐克军队中服役,参加1920年12月的总罢工和1921年捷共的建立。1921~1926年任《贫国的真理》和《人民之声》这两个共产主义刊物的编审,1925—1926年任捷共政治局委员。在1929年的捷共五大上被选为捷共中央总书记,并成为国民议会议员,他领导捷共参加20世纪30年代保卫共和国的反法西斯战斗。1935年当选为共产国际执委书记,1936年他提出保卫共和国的人民阵线纲领。1938年《慕尼黑协定》成立后不久去莫斯科领导党在国外的工作,在二战期间和战后他从理论上促成国家从资本主义过渡到社会主义的政策方针,制订《科希策政府纲领》。1945年出任政府副总理和民族阵线主席,1946年出任政府总理,他为“二月事件”的胜利和《五·九宪法》的制订作出重要贡献。1948年6月14日当选为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总统,直到1953年去世。1949年~1960年捷克斯洛伐克成功地完成两个五年计划,在20世纪50年代国内工业年平均增长率达10.9%,农业合作化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接近完成。1960年捷克斯洛伐克通过新宪法,改国名为捷克斯洛伐克社会主义共和国。1968年1月亚历山大·杜布切克接替安东宁·诺沃提尼,出任捷共第一书记,发动名为“布拉格之春”的经济和政治改革运动。同年8月20日苏联出兵捷克斯洛伐克,结束“布拉格之春”,10月16日苏捷两国签订《关于苏联军队暂时驻在捷克斯洛伐克境内的条件的条约》。1969年4月古斯塔夫·胡萨克出任捷共中央第一书记,1971年改任总书记,1975年任总统和武装部队总司令。1987年12月捷共举行中央全会,胡萨克辞去总书记职务,留任共和国总统,米洛什·雅克什当选为中央总书记。1989年11月捷克斯洛伐克成功发起“天鹅绒革命”,联邦议会批准修改宪法,取消其中关于捷共在社会中起领导作用等条款,实行多党议会民主制。同年12月胡萨克任命马里安·恰尔法为总理,组成新政府。同月胡萨克辞去总统职务,联邦议会选举瓦茨拉夫·哈维尔为总统。

(六)1990年3月捷克斯洛伐克联邦议会决议改国名为捷克斯洛伐克联邦共和国,4月再次改国名为捷克和斯洛伐克联邦共和国。6月举行的全国首次大选中公民论坛和公众反对暴力组织获得议会多数席位,组成以它们为主体的联邦政府。大选后组成的联邦议会先后通过一系列经济改革法律,规定改变现行经济体制,实行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市场经济。11月举行的地方选举中公民论坛在捷克获得多数席位,公众反对暴力组织和基督教民主运动在斯洛伐克获多数席位。在1992年6月的大选中公民民主党和争取民主斯洛伐克运动两个政党分别在捷克和斯洛伐克获胜,同年11月25日两个共和国领导人经过协商,决定将捷克和斯洛伐克联邦共和国分离。并经联邦议会通过解体法,规定自1993年1月1日起两个共和国分别成为独立的主体国家,捷克共和国和斯洛伐克共和国均为捷克斯洛伐克的继承国,从此统一的捷克斯洛伐克不复存在,史称“天鹅绒分离”,分裂后原捷克斯洛伐克的国旗由捷克共和国使用。捷克和斯洛伐克两个民族虽然语言相近、信仰相同,但历史发展却不完全相同。捷克长期从属于神圣罗马帝国和奥地利帝国,而斯洛伐克人长期处于匈牙利人的统治之下。1526年匈牙利王国大败于奥斯曼帝国,其中心部分被土耳其人占领,布拉迪斯拉发作为匈牙利的首都长达250多年。19世纪后半期以后斯洛伐克又成了奥匈帝国的一部分,在这过程中直接统治斯洛伐克的仍是匈牙利人,后者甚至对前者实行过匈牙利化政策。1918年奥匈帝国解体之后斯洛伐克人才最终摆脱匈牙利人几百年的统治,与捷克人一起建立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但是在同处一国的时候由于捷克人处于主导地位,斯洛伐克人感到的常常是不平等。1918年5月后来成为第一任总统的马萨里克在美国与捷克和斯洛伐克侨民签署的协议中保证斯洛伐克民族在共和国中的自治地位,但这个共和国成立后斯洛伐克只是该国的一个地区,并不拥有真正的政治主权。再比如“科希策纲领”明确地肯定斯洛伐克的民族特性,保证其在未来国家中的平等地位,但实际上斯洛伐克的自治地位被逐渐削弱。1968年正式确立联邦制,在很大程度上反映的是斯洛伐克人的抗争。另外捷克和斯洛伐克两个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差距越拉越大。剧变之后捷克和斯洛伐克这两个联邦主体在经济转轨政策方面也存在着较大的分歧,所有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两个民族对统一国家的认同。捷克一位历史学家就指出:“捷克人和斯洛伐克人在共处一国时没有能在绝大多数民众中形成共同的捷克斯洛伐克意识,长期的屈从感使得斯洛伐克人特别渴望独立和拥有自己的国家。”1939年捷克斯洛伐克被德国肢解,斯洛伐克人曾建立一个“独立国家”,但这个“独立国家”臭名昭著,是纳粹利用斯洛伐克人的民族主义制造出来的一个傀儡政权。

(七)二战后斯洛伐克人还得与捷克人共处一国,20世纪80年代末发生社会剧变之后斯洛伐克人和捷克人便开始就国家权力分配问题进行讨价还价,希望自己也能成为国际法的主体,于是他们主张用“捷克-斯洛伐克”为名取代“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1992年6月议会选举后两个对国家结构和经济转型问题持截然不同观点的政党分别在捷克和斯洛伐克胜出,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两党领导人达成解散联邦的协议。根据捷克斯洛伐克议会11月通过的《捷克和斯洛伐克联邦共和国解体法》,从1993年1月1日起斯洛伐克正式独立,圆了自己千百年的国家梦。当时斯洛伐克人普遍认为捷克斯洛伐克解体的主要原因是捷克人不愿意给予斯洛伐克人以平等的地位,与前苏联和前南斯拉夫两个联邦制国家相比,特别是与南斯拉夫相比时捷克斯洛伐克的解体最大的特点是平和。捷克和斯洛伐克两个民族的形成与发展虽有不同,但总的看来无大积怨,因此斯洛伐克与捷克的分手是在协议中逐步达成一致的,不仅没有暴力冲突,甚至也没有相互诋毁的过激言行。古斯塔夫·胡萨克(1913年1月10日—1991年11月18日)是捷克斯洛伐克社会主义共和国总统(1975年~1989年 ),捷共中央总书记(1969年~1987年),其当政的20年被认为是捷克斯洛伐克的正常化时期。1913年1月10日生于奥匈帝国属下的斯洛伐克布拉迪斯拉发州,是一个失业工人的儿子,早年就读于布拉迪斯拉发考门斯基大学法律系,1933年在学校期间加入捷克斯洛伐克共产党。1937年获法学博士学位后当律师,从事党的地下工作。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被捷克傀儡政府监禁(1940-1943),获得释放后的1943年当选为斯洛伐克地下中央委员会和斯洛伐克民族议会主席团委员。1944年8月29日组织领导斯洛伐克反法西斯民族起义运动,任斯洛伐克民族委员会副主席和行政委员会委员、斯共中央主席团委员和斯共中央副主席。1946年8月~1950年4月任斯洛伐克行政委员会主席,后成为斯大林战后大清洗的牺牲品,1950年被指控为资产阶级民族主义者,被解除党内外职务。1951年2月被捕并开除出党,1954年4月被判无期徒刑,1960年5月大赦获释,在布拉迪斯拉发找到一个低级公务员的职务。1963年12月所受指控被推翻,恢复名誉和党籍,直到1967年他一直抨击党内新斯大林主义领导。1968年4月在党的领导人亚历山大·杜布切克推行改革时他出任斯洛伐克副总理,由于杜布切克的自由化改革使得苏联领导人不安时其发出警告。当苏联出兵镇压布拉格之春时胡萨克成为那些呼吁取消杜布切克改革的党员的首脑,在勃列日涅夫的扶持下历任斯共中央委员会主席团委员、斯共中央第一书记、捷共中央主席团委员和捷共中央主席团执行委员会委员等职。1969年4月任捷共中央第一书记(1971年改称总书记),兼任国防委员会主席、工人纠察队总司令。

(八)他取缔杜布切克的改革,清洗党内的自由派成员,接着集中精力抓国民经济,以致国民生活显著提高。同时牢牢的控制着不同政见者,镇压七七宪章运动,1975年除担任其他职务外又接替卢德维克·斯沃博达大将任共和国总统兼武装部队总司令,1983年因对社会主义大家庭的贡献荣获苏联英雄称号。1987年12月因对苏联领导人戈尔巴乔夫的改革计划持反对态度,因而被排斥出局势之外,被迫辞去捷共中央总书记职务。1989年12月末天鹅绒革命后辞去总统职务,由剧作家瓦茨拉夫·哈韦尔接替。1990年2月被开除出党,1991年去世。七七宪章指的是捷克斯洛伐克反体制运动的象征性文件,发起人包括瓦茨拉夫·哈维尔、杨·帕托切卡、巴韦尔·兰道夫斯基和德维克·瓦楚里克等人。1977年1月241位捷克斯洛伐克的知识分子及其他界阶层的人士签署并发布要求保护基本人权的宣言,这个宣言就是通称的《七七宪章》.为了维护《七七宪章》所主张的人权原则,宪章的签署人前赴后继地同斯大林主义的专制体制统治挑战十几年,直至1989年捷克前政府的垮台,这就是著名的七七宪章人权运动。1968年《华沙条约组织》的军队入侵捷克,扑灭捷克人民追求民主、自由的“布拉格之春”。在稍后的数年中专制统治日益强化,人民被剥夺几乎一切政治权利和言论表达的自由。与此同时许多曾参加争取自由运动的人士面对严酷的现实后也开始退却,很多人感到政治是一种欺骗,反对任何的意识形态。在道德上整个社会也走向腐败,人们自私自利,恐惧当权者的权势,表面上假作忠诚,而内心里什么也不相信,在严酷的政治环境中仅求自保。这种沉闷的状况在七十年代中期渐渐出现转机,人们开始从挫折的震撼中恢复理智。许多人开始认识到仅仅被动地应付并不能改善现状,而期望执政者来主动放弃政治上的压制是毫无希望的。由于捷克的相对平静,西方世界对那里人民的政治上压抑也没有足够的注意。要求改变现状的最初动力来自青年,他们对六十年代未的入侵并没有深刻的记忆,他们的中间涌现一批追求现代艺术、音乐的,并力图表现自我存在的现代青年,他们的举止行为不断地和当政者政治思想上的控制发生冲突。其中一个典型的事件是1976年发生的有关一群捷克青年音乐家的审判,这些青年音乐家由于自由地表达他们内在的个人情绪而遭到政府的指控。这个案件引起许多社会阶层的关注,人们打破沉默,不约而同地起而声援这些青年追求自由表达的权利,抗议政府的严密思想控制.通过这些呼吁和行动,人们开始意识到自己的力量,和个人自由被压抑的可悲状况。20世纪七十年代中期东西方关系逐渐由冷战走向缓和,在西方的文化艺术节的交流逐渐扩大、深入,其中一些重大的政治事件如赫尔辛基协定于1976年签署(捷克也是签署国之一),其中有明确的有关保障人权和自由的条款。

(九)美国总统卡特积极推动人权外交,力图把许多东欧和苏联的人权问题作为国际会议谈判的一个重要内容,从而引起广泛的国际关注,这些国际形势的变化鼓舞捷克人民争取自由、人权的信息和勇气。《七七宪章》的影响之一在于唤起公民意识,《七七宪章》中表达一个重要的观点:虽然当权者首先应对斯大林主义的专制体制国家的人权状况负责,但是每一个公民(如果他或她认为自己是一个真正的公民的话)也有一份不可推卸的责任。这个责任是双重的,即对历史负责(作为一个公民,你曾做了什么?)和对改善现状负责(你现在能做什么,和将实际做什么?)。这种责任是道义上的:首先我们应该说真话,拒绝谎言,恢复做人的尊严。自己的良心应该是行事的根据,做你真正认为正确的事。专制统治实质上就是谎言和虚伪的统治,在这种统治下人们的心灵已被严重歪曲,打破这种统治第一步很简单,即主动把已扭曲的心灵改正过来,从自己的心里开始唾弃这种精神上的压抑。许多签署的公开认可表示自己良心的诚实,说出自己心里想说的话。签署宪章的效果之一是卸下心理歪曲变态的重负。要人们全力以赴地改造一个社会可能很难,但是从自己开始,对自己的良心负责却是立即可行的,《七七宪章》的力量也是基于这种心灵上道义上的力量。七七宪章的最初签名者仅有242人,在十年中签名人逐渐增加到一千三百多人,而实际操作和代表宪章运动的常常只有三位指定的发言人和少数协助他们的人,绝大部分宪章运动者从事自己的专业工作,一位外国新闻记者曾向哈维尔指出如此之少的宪章活动家是不会产生实质性的社会变革的。在宪章运动和政府的关系上“宣言”中已指明是建设性的,单方面地希望与政府主动对话。宪章运动的大部分文件是向政府发出的呼吁书或抗议信,这难免被认为是向政府恭维,并承认他们的合法性,甚至给人产生一种假象,即似乎政府愿意聆听不同之声并可以改正。事实上捷克当权者不仅完全漠视、拒不采纳宪章活动家的建议和批评,而且寻找各种机会,加强迫害宪章宣言的签名者。包括哈维尔在内的许多人,仅仅由于这些“上书”先后多次被捕入狱。在国外的许多捷克流亡者部分人已由失望变成极度的冷漠,对捷克的一切已不再关心。另一部分人则反对宪章运动容纳前著名共产党人,甚至成为它的最高发言人之一。部分人更不理解宪章运动所自称的非政治性,指责宪章运动不以剧烈的政治变革,推翻共产党专制为目标。这种状况使人们很早就不得不问《七七宪章》运动的作用和效果究竟在哪里?对于这些疑问时哈维尔等曾作过精辟的回答:“七七宪章运动的一个根本宗旨是唤醒六八年苏军入侵后被摧残的公民意识和道德准则,这目标虽然看上去很平凡,但在实质上存著非常深刻的意义。唤起公民意识的第一步是使他们认识到自己的权利,这些权利是宪法和国际公约等所赋予所有人,并在理论上是不可剥夺的,虽然在现实中却被当权者屡屡侵犯。”

(十)“其次是让人们有机会实际上行使这些权利,即号召人们不再像奴隶和无知者一样受人摆弄,人们有说出真话、维持人格尊严、在道义上表态的自由。向政府和当权者致函或抗议,或公开发表声明表明真实立场,这种运作的本身就是一种公民意识的训练,是在行使公民权。我们一次又一次地疾呼事实真相、批评政府,就是一次又一次地提醒人们。我们是公民,我们有权自由表达自己的意见,我们对公共事务和当权者一样有一份责任。虽然执政者一再置之不理,并横加打击,但旁观者并不会永远无动于衷。这样的运作方式实质上在推动一种社会民主大辩论,在此过程中公民意识渐渐得到加强,当权者可能的违法乱纪会遭到巨大的公众的道义上的压力。从另外一方向看我们这一部分人持之以恒地这样做则给更多的人树立一种模式,提醒他们同样可以这样做,他们同样可以起来维护自己的尊严,道出事实的真相。政府虽然没有改变,公民意识却在变化,指责宪章运动非政治化,无远大目标的人正好忽视现实政治必须首先建立在健全的公民意识上。没有自由的、有自尊的公民便没有民主的政治,政府的形式、法律体系、社会结构等等都是可以变化的,但是公民必须承担起社会责任这一点却是任何健康社会的最基本的条件,所以七七宪章运动所致力于的正是奠定民主社会的基石。在斯大林主义的专制体制中实质上一切人(包括统治者)都成为整个统治架构中的一个零件,虽然各自的功能不同,但相同的是他们都被驱赶着做制定的职能。这架机器也只有全体零件的协作一致才能进行,这也是为什麽说公民本身对专制体制的维持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一旦这个机器的任何一部分,开始实行自己的独立性,就必然催化整架机器的失灵。在这个地方里专制体制是极为脆弱的,要求公民有自己的意识,行使独立的权利,正是在它的最脆弱之处猛砍一刀。捷克在过去几年中发生的历史性的变化,则证明这个要害处是选择对了。”《七七宪章》一个显著特点是其特殊的形式和运作方式,正如宪章中所述:“它并不是一个组织,没有常设机构和常规的会员制度,也没有法定的领导人,它的大部分活动由指定的“发言人”来代表。这种形式不仅是完全公开的,而且可以容纳任何人,只要他自愿赞同宣言中的观点,签暑宣言,他就成为七七宪章的一分子。七七宪章的创始人们并不积极谋求众多的支持者和签名者,而是希望从一部分人开始,以他们的道德上的原则和不屈的人格来为社会树立一种道义上的立场或社会良心,一旦你的心灵深处和这些准则吻合时你即可以自愿加入或不加入。”宪章的签暑者包括持有不同社会背景和政治观点的各界人士,例如作家、大学教授、前政治家、共产党人、天主教和基督教徒、青年艺术家和佛教徒等等,他们处于对基本自由人权的关切和对社会事务不可推卸的责任感,签署“七七宪章”,其中剧作家哈维尔、前共产党人外交部长哈杰克和著名哲学家巴多卡教授这三人起了关键性的作用。

(十一)《七七宪章》的运动者对拒绝签名,甚至反对他们的人并无特别的怨言。更为重要的是七七宪章并不带有任何政治色彩,它没有自己的政治纲领,其目的绝不是要成为一个政治上的反对派,提出解决政治危机的办法。虽然参加签署宣言的人不乏整体,但和它希图解决的问题都是非政治性的。与此相对照的是《七七宪章》最为侧重的是基本人权,特别是个人的权利和自由,它关心过问的是一宗宗政府侵犯人权的具体案例。它采取的并不是政治的立场,而是人性的道义的立场。它诉诸的手段并不违反现存的法律,相反地是试图维护法律的尊严,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督促政府履行法律、恪守义务和责任,在某些法律条文违反人权的情况下要求修改法律。《七七宪章》运动的大事记中所记录的活动大部分是由“发言人”所签署的声明和公开信件,这些文件主要是针对具体的违反人权的案例向当政者及关心的人士的呼吁。这个不屈不挠的声音虽经常由于“发言人”的入狱而中断,但从来没有中止,新的“发言人”立即取代被捕的发言人,继续保护人权的呐喊。由于捷克是联合国的正式成员,故《世界人权宣言》中各项条款在捷克自然生效,特别有利的是捷克政府于1976年正式签署《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对前一公约前捷克政府没有接受第四十一条,即接受国际监督的条例)。因此宣言中多次引用这两个条约中的条款,指出捷克实际上存在着的大量违反这公约即违法的案例,要求捷克政府不仅要在纸面上,而是要在实际操作中遵守这些具有法律效力的国际公约。《七七宪章》运动采纳国际人权标准来监督政府所做所为的运作方式,很显然地使不断违反人权的执政者及其机构始终处于一个披告的地位上。捷克斯洛伐克东部与苏联相邻,南部与匈牙利、奥地利接壤,西部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德意志民主共和国相连,北部与波兰交界。捷克斯洛伐克属于温带大陆性气候,自西向东,大陆性气候逐渐增强。平均年降水量在600-800毫米,部分山区达为1500毫米。捷克斯洛伐克西半部盆地、丘陵和高地相间,边境有苏台德、克鲁什内、捷克林山等山脉,东半部主要属西喀尔巴阡山区。捷克斯洛伐克境内主要河流有易北河和多瑙河,可通向外海。森林面积约占领土总面积的35%,主要矿藏有煤、铀铁、锑、铅等。捷克斯洛伐克共有人口1563.8万(1989年),其中捷克人约占64%、斯洛伐克人约占30%,其余为匈牙利人、德意志人、波兰人等。官方语言是捷克语和斯洛伐克语,捷克斯洛伐克居民多信天主教,捷克斯洛伐克克朗为官方货币。捷克斯洛伐克工业发达,以生产机床、汽车以及动力、化工和冶金设备等机器制造业为主,此外还有钢铁、化学、纺织、食品、木材加工等部门,制鞋和啤酒酿造业著名。捷克斯洛伐克农业机械化程度较高,种植小麦、大麦、甜菜、马铃薯、亚麻等,畜牧业以养猪、牛为主。捷克斯洛伐克主要进口燃料、工业原料、机器、日用品等,主要出口汽车、机床、化学品、消费品等。

(十二)瓦茨拉夫·哈维尔(1936年10月5日—2011年12月18日)是捷克剧作家、政治家、导演、编剧、演员,1936年10月5日哈维尔生于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首都布拉格一个富裕的企业与知识分子家庭,家中拥有电影制片厂和不少房地产。由于父亲是土木工程师,哈维尔在1951年完成十年制义务教育后便因“阶级出身”(资本家阶级成分)及“政治背景”的理由而无法进入高等教育学校。随着家中财产逐渐被充公,哈维尔一边担任学徒与实验员,一边就读于夜间文化学校才在1955年通过政治考核。之后哈维尔申请就读人文学科,但屡次被拒绝,最后就读于捷克工业高等学校经济科。而哈维尔就读戏剧学校的申请也不断被拒绝,一直到1967年才完成戏剧学校的校外课程。哈维尔自1955年19岁时便开始在文学和戏剧杂志上发表文章,1957年至1959年进入部队服兵役。1959年哈维尔开始在布拉格的ABC剧团做舞台管理员,1960年他开始为巴鲁斯特拉德剧院工作,写作剧作。1963年哈维尔第一个剧作《游园会》(《花园聚会》)在纳扎布兰德剧院首演,大获成功,接着他的《备忘录》(1965)和《思想越来越难以集中》(1968)也接连上演。这些剧本体现六十年代弥漫于捷克社会的某种情绪,被称之为“荒诞派”戏剧,其中锲而不舍地探索生活的意义,却以某种怀疑主义和自我嘲讽的面貌出现。此时哈维尔已经成为捷克公众生活中的一位人物,当然其主要影响还是在戏剧、文化界圈内,在此期间哈维尔也屡次在公开场合批评有关政府所控制的作家协会与言论管制。1967年哈维尔与伊万·克里玛、巴韦尔·科胡特和鲁德维克·瓦楚里克被从作家协会的候补中央委员中除名,1968年哈维尔等五十八人筹组独立作家团,他本人出任独立作家团主席,同年起成为捷克笔会成员。1968年捷克斯洛伐克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第一书记亚历山大·杜布切克发起政治民主化运动,史称“布拉格之春”。布拉格之春期间哈维尔不但发表文章要求两党制的政治,更要求筹组社会民主党。8月21日苏联派干涉军占领布拉格时哈维尔加入自由捷克电台,每天都对现状作出评论。布拉格之春后哈维尔不但受到捷克官方的公开批判,作品也从图书馆消失,家中也被安装窃听器,并且被送往酿酒厂工作。1969年哈维尔被禁止从事艺术活动,他的剧本不能得到上演,和许多当时的艺术家、知识分子被打入社会最低层,成为工人。1974年哈维尔在一个啤酒厂打工,早晨五点钟起来滚啤酒桶,但是他并没有忘记作为一个公民、一个知识分子在社会生活中应该发挥的作用。1975年提笔给当时的捷克总统古斯塔夫·胡萨克写了一封长信,描述当时捷克社会在表面的繁荣稳定之下潜伏道德和精神危机,在人们高涨的、从未有过的消费热情背后是精神上和道德上的屈从和冷漠,越来越多的人变得什么都不相信,除了已经到手和即将到手的个人利益。哈维尔指出这种情况对于一个民族整体上的伤害是久远的,在暂时的稳定背后付出的将是未来某个时刻的“超额税款”。1977年一个叫做“宇宙塑料人”的摇滚乐队的几名成员被捕,依据捷克已经加入赫尔辛基人权条约的事实,哈维尔和他的朋友们发起一场签名营救运动,呼吁这个国家已有的宪法得到落实。

(十三)先后在同一份文件上签名的有两千多人,这就是所谓“七七宪章运动”,哈维尔是这个“七七宪章”的三名主要发言人之一,与此同时哈维尔还是一个叫做“保护受不公正起诉的人委员会”的成员。事后哈维尔被传讯,同年10月以“危害共和国利益”为名判处十四个月有期徒刑。1979年哈维尔更被以“颠覆共和国”名义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半,引发国际社会的注意,欧洲议会更要求捷克政府释放包括哈维尔在内的政治犯。1983年哈维尔因肺病出狱,剩余的刑期以“纪念解放四十周年”为由被政府赦免。哈维尔出狱后继续担任七七宪章的发言人,并且不断发表剧作与批判文章,而多次被警方拘留。1988年8月哈维尔发表《公民自由权运动宣言》,在1989年捷克民主化后哈维尔于同年11月参与创建反对运动团体“公民论坛”。当时布拉格爆发20多年来规模最大的游行示威,而哈维尔作为“公民论坛”的主要领导人物是非暴力革命的支持者和实践者。他参与导致捷克的“天鹅绒革命”,这场声势浩大的示威活动从头至尾没有打碎一块玻璃窗,没有点燃一辆汽车,也没有任何冲击政府机关部门的激烈行为。在民众的强大呼声下执政党被迫答应举行选举,1989年11月24日刚刚获释的哈维尔在温塞斯拉斯广场对50万民众发表演讲,敦促现政府下台。当天时任捷共第一书记米洛什·雅克什宣布辞职,捷克政府随后举行第一次多党选举,结果“公民论坛”大获全胜,哈维尔在12月当选为捷克斯洛伐克联邦共和国总统。在1990年新年致辞中哈维尔说道:“40年来每逢今天你们都从我的前任那里听到同一个主题的不同变化,有关我们的国家多么繁荣,我们生产多少百万吨的钢,我们现在是多么幸福,我们如何信任我们的政府,以及我们面临的前途多么辉煌灿烂。我相信你们让我担当此职,并不是要我将这样的谎言向你们重复。人民,你们的政府还给你们了!”1990年6月在捷联邦第一次全国大选中当选为捷克斯洛伐克联邦联邦总统,1992年6月竞选总统失败,同年7月22日正式辞去总统职务。1993年1月捷克和斯洛伐克分成两个独立国家后他于同年1月26日当选为独立后的捷克共和国第一任总统,2月2日宣誓就职。1998年1月再次当选,2003年2月去职。哈维尔的总统职务大部分是象征性的,但是他在任内仍有几大政绩:领导国家在1993年和平分成捷克与斯洛伐克两个国家,积极支持捷克在1999年加入北约和2004年加入欧盟。同时广泛接触国际社会,先后访问多个国家,对国际事务作出发言,始终受到高度重视。在20世纪90年代哈维尔的国际声望极高,他曾获得很多奖项和许多大学的荣誉学位。2003年2月哈维尔卸任总统,并继续投身文学及戏剧创作之中。2007年11月7日哈维尔推出20年来首部新剧作《离去》(《总理的最后告别》),该剧是哈维尔执导、编剧的最后一部作品,于2011年3月24日在捷克上映,他本人在其中饰演“总理”一角。同年12月18日哈维尔在睡梦中离世,享年76岁。他去世后捷克全国教堂钟声齐鸣,布拉格民众在“天鹅绒革命”的纪念碑下点起蜡烛悼念。
安东宁·诺沃提尼
(一)安托宁·诺沃提尼(1904年12月10日—1975年1月28日)是捷克斯洛伐克共产党领袖,捷克斯洛伐克共产党第一书记(1953年—1968年),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总统(1957年—1968年)。1904年12月10日安托宁·诺沃提尼生于布拉格附近的小村庄莱特尼亚尼,诺沃提尼4岁时母亲去世,父亲是个砖瓦匠,家中兄妹4人,生活拮据。他受了9年基础教育后就没有再读书,跟一个锁匠学艺。诺沃提尼在政治方面受其父亲的影响较大,他的父亲原是捷克斯洛伐克社会民主党的党员,后来成为捷克斯洛伐克共产党的干部。诺沃提尼本人也曾是社会民主党的成员,1921年社会民主党分裂后他加入捷克斯洛伐克共产党。诺沃提尼学艺期间曾在无产阶级体育联盟工作,任联盟内一个组织的领导人。从1928年起他开始从事党的工作,担任一系列党的领导职务。1930年被任命为布拉格卡尔林区党委主席,此后的五、六年时间他在布拉格、维索卡尼、里本等地的工厂做工,同时在工人中开展党的工作。1931年他参加捷共第六次代表大会,1933年当选为捷共布拉格州委委员。1935年他赴莫斯科参加共产国际第七次代表大会,同年当选为布拉格党委员会委员。1937年任捷共布拉格州委书记,同年11月至1938年9月任霍多宁州委书记,其间曾一度担任霍多宁州党的地方报纸的主编。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夕捷克斯洛伐克被德国占领,此时诺沃提尼在莱特尼西亚兵工厂工作,积极参加布拉格的反法西斯抵抗运动,是布拉格地下党组织的领导成员。1941年9月他被德国秘密警察(盖世太保)逮捕,最初被关在布拉格的潘魁里克监狱中,后被转移到奥地利的毛特豪森集中营。在狱中他仍继续从事政治活动,直至1945年捷克斯洛伐克解放后他才出狱。1945年5月诺沃提尼被任命为捷共布拉格州委第一书记,时年41岁。1946年捷共八大时他当选为捷共中央委员,从这一年起至1968年他是历届捷共中央委员会委员,1948年当选为捷国民议会议员。四十年代末五十年代初由于苏南关系破裂,在苏联及东欧各国进行所谓反“铁托主义”、“西方帝国主义代理人”和“民族主义”的运动。1951年9月经捷克斯洛伐克共产党主席克利门特·哥特瓦尔德推荐,诺沃提尼由布拉格州委第一书记提升为捷共中央6名书记之一。同年11月27日捷共总书记鲁道夫·斯兰斯基被捕,于12月6日被开除出党中央主席团,同诺沃提尼接任斯兰斯基党中央主席团委员职务。

(二)1952年12月3日斯兰斯基被指控“建立一个反对国家的阴谋中心”而遭处决,同他有牵连的其他成员如当时的外交部长弗拉多·克利门蒂斯被宣布为“托洛茨基-铁托分子”、“资产阶级民族主义分子”。在这一时期诺沃提尼起了很大作用,捷共中央认为诺沃提尼长期领导的“布拉格州党组织是那些同斯兰斯基反党活动作斗争最成功的组织之一。”1953年1月诺沃提尼任政府副总理,同年3月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总统、捷共中央主席哥特瓦尔德率领代表团赴莫斯科参加斯大林的葬礼,回到布拉格3天后去世,这年9月诺沃提尼当选为捷共中央第一书记。1957年11月捷共和国总统安托宁·萨波托斯基去世,诺沃提尼随之当选为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总统,并担任捷民族阵线中央委员会主席,从而成为党和国家的最高领导人。1954年6月捷共召开第十次代表大会,会上诺沃提尼提出把捷克斯洛伐克经济与苏联经济更紧密地结合在一起的措施,他宣布把捷克斯洛伐克第一个五年计划延长到1956年,使捷第二个五年计划与苏联第六个五年计划(1956年—1960年)的完成期限相一致。1954年至1955年捷克斯洛伐克的经济计划以扩大燃料、原料和动力基地,迅速发展农业为重点。1954年工业总产值比1953年增加4.4%,1955年比1954年增加10.6%,同战前相比时增加2.5。在这期间农机制造业和化肥生产有了较大发展,农村中广泛采用拖拉机、谷物联合收割机等各类农业机械,氮肥和磷肥产量有明显增长。在1955年党的中央全会上诺沃提尼宣布一系列关于加速捷克斯洛伐克农业集体化的措施,当时捷克斯洛伐克全国有56%的农业土地还属私人所有,由个体户耕种。他认为根据苏联的经验,集体化是捷克斯洛伐克农业的唯一出路。1956年2月诺沃提尼参加苏共第二十次代表大会,回国后他在3月31日捷共中央全会的报告中对哥特瓦尔德进行抨击,指责哥特瓦尔德错误地把“属于党和人民的功绩”据为己有。 1956年6月捷共通过实行第二个五年计划(1956年—1960年)的指示,1957年9月30日至1957年10月2日捷共中央全会讨论第二个五年计划指示的执行情况,通过第二个五年计划基本任务的决议,强调这一五年计划的目标是建成社会主义的物质基础。1958年10月捷克斯洛伐克国民议会通过第二个五年计划法案,根据法案时1960年同1955年相比时工业生产增长54.4%,农业生产增长27%,个人消费至少提高33%。在上述计划基本完成的1960年诺沃提尼在捷共中央七月全会上作了“争取捷克斯洛伐克社会主义共和国进一步繁荣”的报告,全会宣称社会主义已在捷克斯洛伐克取得完全胜利,即将开始的1961年—1965年第三个五年计划是为逐步向共产主义过渡创造物质和文化基础的计划。

(三)会上将国名由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改为捷克斯洛伐克社会主义共和国,提出“我们这一代将生活在共产主义”的口号,实际情况远没有如此乐观。六十年代初捷克斯洛伐克经济遇到严重困难,1959年工业生产增长率为11%,1961年下降为8.9%,而1963年仅为0.54%,国家被迫停止实行第三个五年计划。以苏联模式建立起来的经济结构随着国内经济的发展变得,越来越不适应,经济管理中的弊病如权力过于集中、政企不分、分配上的平均主义、干部队伍不懂业务等也是造成生产率下降的原因。片面强调发展重工业,导致国民经济发展比例严重失调。捷克斯洛伐克对外贸易75%以上被限制在同苏联和经互会各国进行,它的对外经济联系的范围受到很大束缚,对资本主义各国的贸易连年出现逆差。在农业方面集体化过程中急躁冒进,严重伤害农民的利益。捷克斯洛伐克在1959年基本上实现农业合作化,诺沃提尼提出要统一把农业合作社合并成大社。1960年3月2日他在接见普列罗夫县社员代表团时再次提出并社问题,并具体指出拥有400公顷—500公顷土地的合作社可考虑作为一个基本单位,并社过程中在如何妥善安排人力、物力、更合理地经营等方面出现许多问题。早在1958年2月捷共中央全会曾通过《提高国民经济管理体制的经济效能的原则》,试图实行经济领域的改革,但未真正实行。1964年1月捷共发布以捷经济学家奥塔·希克为首的委员会制定的《关于国民经济计划管理新体制的原则草案》,这一草案主张扩大企业权限,更多地运用市场机制的方法发展经济。1964年1月捷共中央举行全会,决定允许各工厂企业的工资可根据产品质量和销路情况有明显差别,从8月份起允许私人经营某些行业。10月捷共发表《关于完善国民经济计划管理原则草案》,决定在部分企业试行“经济管理新体制”,从1966年起实行。新体制的主要内容是:“用整套的经济管理体制“来代替”建立在中央指示和行政方法之上的管理体制”,从根本上改善党和国家对经济的领导;通过扩大企业的权利和责任,发挥劳动人民和企业集体的主动精神,提高劳动生产率,发展生产。诺沃提尼对改革的态度是也认为不改革不行,但是必须严防“激进因素”,极力严格限制改革试行的范围,因此改革未能顺利推行。到1967年经济困难仍无法排除,生产停滞,大量基建工程没有完成,财政赤字达50多亿克朗,约合6亿多美元。苏共二十大后诺沃提尼在国内面临着给过去的错案及受害者平反和恢复名誉的问题,他当政时期党内生活仍然很不正常,党内民主受到压制。

(四)1954年4月斯洛伐克共产党第一书记古斯塔夫·胡萨克曾以“资产阶级民族主义分子”的罪名被判无期徒刑,1960年6月胡萨克在大赦中获释。1963年布拉格最高法院撤销对斯兰斯基的原判,但没有恢复党籍。诺沃提尼认为斯兰斯基犯了很多错误,应该继续被摈弃于党外,在他看来:“如果设想事事都要复原,就会产生一种运动,其结果只能有害于党。”1960年4月诺沃提尼以反对斯洛伐克“民族主义情绪”为名在中央委员会的报告中强调要“消除分权的自由主义和假民主主义的一切残余”,不允许在党、政府、立法和司法之间进行分权。在同年7月国民议会通过的新宪法中对斯洛伐克民族机关的职权作了种种限制,撤销斯洛伐克行政委员会,取消斯洛伐克的民族自治权,这就进一步激起斯洛伐克人民的不满,加深民族矛盾。斯洛伐克人提出应“尊重民族主权和互相平等”,有些人还提出成立联邦,或允许斯洛伐克独立。诺沃提尼与赫鲁晓夫保持着密切的关系,1964年两人一起去斯洛伐克度过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假期。同年10赫鲁晓夫下台的消息使诺沃提尼大为震惊,他对苏共这一作法持保留态度,在给苏联领导人的电报中说:“捷克斯洛伐克人民对于赫鲁晓夫的不幸感到难过。”到1967年六十年代初开始的经济停滞使捷克斯洛伐克社会矛盾进一步激化,诺沃提尼已对整个改革持否定态度,开始对党和国家的各部门加紧干预。这一年6月27日捷作家协会举行第四次代表大会,作家在会上批评捷党“缺乏民主,压制自由”,践踏文化的发展,使民族生存受到威胁,诺沃提尼没有出席这次会议。6月30日他在布拉格党校的毕业典礼上发表演说,批评和警告作家说:“不能容忍任何偏离行为。”1967年捷克斯洛伐克颁布出版法,规定对书报实行检查制度。1967年10月30日捷共中央召开全体会议,会上党内发生激烈争论。斯洛伐克共产党第一书记亚历山大·杜布切克等人批评诺沃提尼在政治上不民主,在经济上改革不力,在民族问题上对斯洛伐克人不平等,把国家经济困难和群众不满情绪增长的责任归咎于诺沃提尼的错误,并要求他辞职。诺沃提尼在会上发表长篇讲话为自己辩护,遭到更为严厉的批评。这次全会通过《党在我国社会主义目前发展阶段的地位和作用》的提纲,强调党的“集体领导”,反对压制批评和把个人置于党之上,要求改进党中央委员会的工作。会后苏共中央总书记勃列日涅夫应捷共中央和捷政府邀请于12月8日到“捷克斯洛伐克进行访问,同诺沃提尼会谈。

(五)12月19至21日捷共中央再次召开全会,通过关于“1968年到1970年发展捷克斯洛伐克国民经济和提高生活水平任务的决定”,同时对党的各项政策民主地、实事求是地、批判地和完全负责地进行广泛的讨论,批评党的领导在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上的缺点以及在具体运用民主集中制和党内民主方面的缺点。与会者在会上发言,指责诺沃提尼阻碍改革,他们特别强调要进行政治上的改革,否则新的经济体制建立不起来。诺沃提尼在这次会上再次发表长篇演讲,为自己辩护。1968年1月3日至1968年1月5日捷共中央举行全会,继续1967年12月中央全会的讨论,全会的中心议题是“党的领导作用,提高党的工作积极性和效率”等原则问题。会议决定把共和国总统和捷共中央第一书记的职务分开,诺沃提尼被解除捷共中央第一书记的职务,只保留其总统职务,杜布切克当选捷共中央第一书记。2月25日捷军少将、捷共军队党委书记杨·谢伊纳带他的儿子及其未婚妻叛逃美国,据传捷共中央一月全会期间他曾试图调用军队保住诺沃提尼党中央第一书记的职务,事情发生后不久捷军总参谋部所属的一个党支部发表致杜布切克的公开信,认为诺沃提尼对谢伊纳叛逃应“承担个人责任”。3月9日诺沃提尼宣布取消谢伊纳的军衔和一切勋章,同日在布拉格等地出现猛烈抨击诺沃提尼的墙报,要他下台。布拉格市党委会主席团发表声明,要求立即召开中央全会,全力支持杜布切克,同在政治上损害党的人脱离关系。10天后捷工会中央理事会写信给诺沃提尼,要求他立即辞职,只有这样才能使目前的复兴过程全速前进,并取得积极成果,信中还写道:“诺沃提尼应该认识到个人利益让位给集体利益的具有历史意义的重要性。”次日诺沃提尼向国民议会递交辞去共和国总统职务的信,信中说:“他的这个决定是经过周密考虑的,目的是帮助社会主义社会的繁荣和加强社会主义祖国的力量。”他强调在任职期间他“始终是按社会主义的目标和劳动人民的利益作为行动的基础”。1968年3月22日捷共中央举行全会,批准诺沃提尼辞去捷共中央主席团委员、中央书记和共和国总统职务。3月28日至4月5日捷共中央举行全会,诺沃提尼在会上发言说,他在执政期间犯有错误,但也有成绩,坚决否认他为保住自己的职务曾企图发动武装政变。5月底捷共中央全会决定取消诺沃提尼中央委员的资格,并开除他的党籍。 在1971年5月召开的党代表大会上达成一项妥协:诺沃提尼被恢复党内的地位,以换取对被赶下台的杜布切克的宽大处理。1975年1月28日诺沃提尼病故。
亚历山大·杜布切克
(一)亚历山大·杜布切克(1921年11月27日—1992年11月7日)是斯洛伐克政治家,捷克斯洛伐克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第一书记,捷克和斯洛伐克联邦共和国议会主席。1921年11月27日亚历山大·杜布切克出生于斯洛伐克的一个小镇乌格罗维茨,1925年4岁的亚历山大·杜布切克随家移居苏联,他家最初几年住在吉尔吉斯的比什凯克。1933年杜布切克一家迁到高尔基城,杜布切克在苏联读完小学和中学,毕业后到工厂当制模工学徒,直到1938年夏天杜布切克全家返回斯洛伐克。1939年3月德国法西斯占领捷克,3月14日在希特勒的策划下斯洛伐克被宣布为德意志帝国保护下的“独立国家”。同年杜布切克加入捷克斯洛伐克共产党,投身于反法西斯抵抗运动。1942年至1944年杜布切克在一家工厂当锻工,1944年8月29日斯洛伐克爆发反对德国法西斯的民族主义武装斗争,游击队很快占领斯洛伐克中部重要地区,杜布切克参加“杨·杰士卡”游击队。在这次起义中他曾两度负伤,他的哥哥尤利乌斯·杜布切克于1945年1月被德国法西斯杀害。1945年5月捷克斯洛伐克全国解放,解放后的最初几年里杜布切克在特伦钦一家工厂做工,此时他是捷共特伦钦区委主席团委员。1949年至1951年杜布切克先后担任特伦钦区党委组织书记、第一书记,1951年杜布切克被调到布拉迪斯拉发,在斯洛伐克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工作,1953年至1955年任班斯卡-比斯特里察州党委第一书记、中央主席团候补委员等职。1955年杜布切克被派往莫斯科苏共中央党校学习,在那里学习3年,以优异的成绩毕业。1958年杜布切克担任布拉迪斯拉发区党委第一书记,同年当选为斯洛伐克共产党中央委员和捷克斯洛伐克共产党中央委员。1960年杜布切克当选为捷共中央书记处的工业书记,1963年杜布切克当选为捷共中央主席团委员,同年担任斯洛伐克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第一书记的职务。20世纪60年代初捷克斯洛伐克经济出现严重困难,为改变这一状况,捷克斯洛伐克共产党第一书记安东宁·诺沃提尼经过两年试点后于1967年开始推行“新经济体制”,旋即失败。1967年10月捷共中央召开全会,会上杜布切克等人对安东宁·诺沃提尼提出严厉批评,把国家经济困难和群众不满完全归咎于诺沃提尼,要求他辞职。1968年1月3日至5日捷共中央再次举行全会,会议决定把捷共中央第一书记和共和国总统的职务分开,安东宁·诺沃提尼被解除总统职务,杜布切克当选为捷共中央第一书记,并发表简短讲话。

(二)1968年3月28日至4月5日捷克斯洛伐克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召开全会,选出由杜布切克任党中央第一书记的新的捷共中央主席团和书记处,通过党的《行动纲领》。4月5日捷共中央全会刚一结束后苏联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即在4月9日举行全会,全会在10日通过决议指出:特点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之间意识形态的斗争尖锐化了,帝国主义要削弱社会主义国家的团结,涣散进步力量,企图从内部瓦解社会主义。7月15日捷共中央主席团举行非常会议,要求五党不要通过关于捷克斯洛伐克国内局势的结论。18日捷共中央主席团给苏共等五党复信,逐点驳斥联名信对捷的指责。同日杜布切克发表电视讲话,表示不改变一月全会以来党的各项政策,强调捷克斯洛伐克要独立地、从有益于社会主义建设出发,制定政策。19日他在中央全会讲话中重申忠实于《行动纲领》,他说捷克斯洛伐克不想干涉别人的内政,同样别人也不应干涉捷的内政。根据苏共中央举行苏捷两党双边会晤的建议,捷克斯洛伐克共产党于7月22日发表声明,同意在捷领土上进行这一会晤。7月29日至8月1日苏捷领导人举行会谈,会谈前夕杜布切克向全国发表电视演说,他说:“为了捷克斯洛伐克社会主义的未来,为了人民完全自由生活的利益,为了世界“社会主义事业的利益,捷克斯洛伐克决不后退一步。”他表示希望即将开始的会谈有助于捷克斯洛伐克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这次会谈中双方展开激烈的交锋,但没有解决任何实质性问题。双方商定于8月3日在布拉迪斯拉发举行保加利亚、匈牙利、民主德国、波兰、苏联、捷克斯洛伐克六党会议,8月3日六国共产党和工人党代表团举行会议,会议没有直接涉及捷克斯洛伐克问题。但是会谈结束后发表的联合声明却指出:“要遵循社会主义的共同规律,不允许任何人离间社会主义国家,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的基础。”8月5日杜布切克在捷共中央主持的6000名党员干部大会上说:“六党联合声明的任何结论都没有要求捷改变内外政策的原则立场,国家安全一点也没有削弱,捷克斯洛伐克可以进一步实行已实行的政策,并进一步发展它。”同时他还在电视台发表演说:“六党会谈有助于捷克斯洛伐克社会主义建设,它完全与《行动纲领》所提出的政策一致,没有理由为我们的主权担心。”8月20日杜布切克主持捷共中央主席团会议,讨论即将召开的捷克斯洛伐克共产党第十四次非常代表大会问题。晚11时30分苏联和其他四国军队侵入捷克斯洛伐克领土,8月21日晨6时杜布切克和联邦议会主席斯姆尔科夫斯基、总理切尔瓦克等五人被库可夫将军挟持到莫斯科。8月22日捷克斯洛伐克全国举行一小时总罢工,抗议苏军占领。同一天捷共第十四次非常代表大会在布拉格秘密召开,选举由杜布切克等人组成的新的中央委员会。

(三)8月23日捷苏领导人在莫斯科举行会谈,杜布切克参加这一会谈。27日发表《捷苏会谈公报》(即《莫斯科议定书》),公报声明捷方承认苏军占领不是干涉捷克和斯洛伐克内政,同意苏联提出的待“局势正常化”以后撤军的条件,苏方强调不承认捷共第十四次代表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1969年4月17日捷克斯洛伐克共产党中央举行全会,解除杜布切克捷共中央第一书记的职务,由古斯塔夫·胡萨克接替,杜布切克仍留在主席团内,次日解除他国防委员会主席和委员的职务。4月28日他当选为捷国民议会主席,9月26日他被解除这一职务,同时还解除捷共中央主席团委员的职务。1970年1月25日杜布切克到达安卡拉,就任捷克斯洛伐克驻土耳其大使。同年6月他被捷共中央全会开除出党,并被解除驻土耳其大使职务和国民议会议员的资格,随即从土耳其召回。回国后杜布切克到布拉迪斯拉发国家森林管理局工作,后任总机械师和总工艺师。1989年捷克天鹅绒革命后杜布切克支援瓦茨拉夫·哈维尔的公民论坛运动,1992年杜布切克在政坛复出,出任斯洛伐克社会民主党主席与联邦国会议长。1992年11月7日晚杜布切克在布拉格逝世,终年71岁。1968年3月28日至4月5日捷克斯洛伐克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召开全会,通过《行动纲领》。杜布切克在会议上指出:“纲领是从捷克斯洛伐克的实际条件出发制定的,其目的是建设一个新的、十分民主的、符合捷克斯洛伐克条件的社会主义社会的典型,依靠传统的公式已经不行了。”杜布切克主张的《行动纲领》在政治上适当要求民主,试图摆脱斯大林体制的钳制和苏联的控制,推动国家政体改革,将捷国家体制改为捷克和斯洛伐克两个共和国的联邦制。改革党的领导体制,杜布切克主张不要以党代政,党的目标并不是要使自己成为社会万能的管理者,并彻底改革党政合一、以党代政的领导体制和行政命令的领导方法。充分发挥政府、立法机构、经济组织和群众团体的职能和作用,通过在其中任职的党员干部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并以党的政治工作和组织工作来实现党的领导。强调发扬党内民主,杜布切克指出:“如果在党内不坚决贯彻民主原则,社会中的民主就得不到深入发扬,不要使权力集中于少数人手中。”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和党的民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使每个党员不仅有权利,而且有义务对党内讨论的问题发表批评意见,也有权批评反对任何一个干部,保证集体作出决定。强调民主和自由,要确保宪法上规定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的自由。制定新闻法、新闻自由、取消书报检查,给以前无辜被判刑和受迫害者恢复名誉。纲领明确宣布:“我们将进行试验,要建立一种十分民主的、适合捷克斯洛伐克条件的社会主义新模式。”捷克斯洛伐克1961年—1965年第三个五年计划由于经济困难被迫放弃,杜布切克执政后仍困难重重,工农业生产发展速度继续下降。

(四)1968年5月4日杜布切克率党政代表团赴苏访问,希望得到经济援助和4亿-5亿卢布的贷款,苏联对捷方经济要求未给予肯定答复,于是杜布切克着手进行经济改革。杜布切克在经济上主张改变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管理体制,实行新经济体制,主张对计划经济实行民主监督和专业监督,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可以自由竞争,实行企业领导民主化;成立工厂委员会,重新规定工会的作用;提倡生产和贸易组织搞多样化的结构,取消外贸垄断。在所有制方面实行多层次的社会所有制,在农业方面农业合作社可以完全独立经营,直接在市场上出售自己的部分农产品,并对为数不多的个体农民提供方便,使其能够与合作社企业和国营企业合作。在经济改革方面改革物价,逐步取消中央固定价格,实行自由贸易价格;改革计划指标;提倡生产和贸易组织的多样性结构。在经济发展战略方面放弃粗放式工业化的道路,进行科技革命,由社会主义与科学技术共存亡,使捷克斯洛伐克的经济逐步向世界市场开放。这种改革其实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尝试,捷克斯洛伐克的党和人民试图探索出一条符合本国国情的经济社会发展道路。经济上不但强调经济要素的多元化,而且强调工人群众在经济管理当中的自主性。杜布切克强调民族阵线的作用:“民族阵线是社会多方面利益的政治体现者。民族阵线内各政党和群众组织都参与国家政策的制定,不同的观点或争论可通过政治协商解决。”因此杜布切克坚持捷克斯洛伐克境内的少数民族也能够在政治生活中享有平等的权利。杜布切克强调独立的外交政策,实行一种能“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捷克斯洛伐克民族利益”的政策,不仅要进一步发展同苏联及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联盟及合作”,而且对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也将积极地实行和平共处政策。杜布切克把发展同苏联和华沙条约国的关系作为对外政策的首要任务,他希望在国际事务中能与它们协调一致,并得到它们的支持。1968年初杜布切克曾前往苏联访问,在莫斯利与勃列日涅夫举行单独会晤,访苏结束时发表的公报指出:“会谈是在亲切友好、真诚和相互友好谅解的气氛中进行的。在双方讨论的所有问题上观点完全一致。”杜布切克根据国际力量的实际状况来确定本国对世界基本问题的立场,在“互相尊重、主权和平等和国际主义团结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同苏联和社会主义大家庭各国的关系,积极地促进经互会和华沙条约组织的共同活动。支援一切反帝和反新老殖民主义、为巩固主权和独立、为发展经济而斗争”的发展中国家,对于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时将积极实行和平共处的政策。实行更积极的欧洲政策,发展同所有国家和国际组织的互利关系和保障欧洲大陆的集体安全,承认两个德国的存在,愿同一切国家发展友好关系和经济、文化、科学与技术合作。
申根协定
(一)1985年6月14日德国、法国、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五国在卢森堡边境小镇申根签署《关于逐步取消共同边界检查》协定(又称《申根协定》),其宗旨意在取消各成员国之间边境,自由通行,无限期居住,现共有成员国27个。协议主要内容为:在协定签字国之间不再对公民进行边境检查;外国人一旦获准进入“申根领土”内即可在协定签字国领土上自由通行;设立警察合作与司法互助的制度,建立申根电脑系统,建立有关各类非法活动分子情况的共用档案库。1985年6月14日德国、法国、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五国在卢森堡边境小镇申根签订申根协定,该协定规定其成员国对短期逗留者颁发统一格式的签证(即申根签证),申请人一旦获得某个国家的签证,便可在签证有效期和停留期内在所有申根成员国内自由旅行,但从第二国开始需在3天内到当地有关部门申报。为了建立一个具有共同外部边界而没有内部边境检查的区域,所有参与国必须执行同样的入境标准,这意味着所有申根国家必须就哪些第三国国民需要办理签证的问题时执行统一规定。另一方面访问者持有的签证一般在全部申根国家同样有效,进一步而言所有的参与国必须信赖其他国家进行适当边境检查的能力,这就是为什么在申根一揽子协定中也包括申根地区外部边界检查措施的执行规定。申根一揽子协定还包括参与国警察当局之间的合作条款,共同信息系统使申根国家的警方能够发布通缉罪犯、失踪人员和被盗财产警告。欧盟在司法与内政领域的合作已逐渐扩大到申根合作范围以外,这一趋势将朝着加强各国警方与检察机关的合作、统一民事、刑事立法和执行共同移民与庇护政策的方向发展,然而申根协议并不意味着自动成为扩大合作的一部分。1990年6月西班牙、葡萄牙、意大利和希腊4国加入《申根协定》,同月8个成员国签署由100多项条款组成的申根公约,同时法、德、荷、比、卢等国还签署关于“协调移民和避难政策”、“加强警务和司法合作”、“建立共同信息档案中心”等内容的一系列具体条约。1991年6月法国成立《申根协定》监督委员会,分别对荷、意、西、德、比5国就实施申根协定的准备工作进行调查。1994年《申根协定》执委会根据调查结果决定,将原计划于1992年夏季实施申根协定推迟至1995年。1995年3月26日《申根协定》正式生效,1996年12月瑞典、芬兰、丹麦、挪威和冰岛五国签署加入《申根协定》的有关协议,1998年4月奥地利与意大利和德国之间全面开放边界。瑞士的这次公决同时通过《都柏林公约》,该协定的主要内容是限定难民只能在一个国家申请避难。都柏林公约是一部欧盟法律,它指定难民在日内瓦公约(经过纽约协议修订)下寻求政治避难的申请流程,目的是理清哪个欧盟成员国负责特定的寻求避难者,并确保至少一个成员国处理申请。

(二)1995年3月26日德、法、西、葡、荷、比、卢7国正式实施《申根协定》,相互取消对人员和商品过境的检查。1996年10月22日《申根协定》执行委员会在卢森堡举行会议,10个协定签字国的有关部长讨论北欧5国申请参加《申根协定》的问题。申请参加《申根协定》的丹麦、瑞典、芬兰、挪威和冰岛五国的有关部长以观察员的身份出席会议,会议首先讨论挪威和冰岛两个非欧盟成员国要求参加《申根协定》问题。鉴于这两个国家的特殊情况,会议就其参加《申根协定》问题达成一项政治协定,此外会议还草拟丹麦、瑞典和芬兰加入《申根协定》的议定书和协定。1996年12月19日《申根协定》部长级会议在卢森堡举行,瑞典、芬兰、丹麦、挪威和冰岛五国在会上正式签署加入《申根协定》的协议。芬兰和丹麦作为欧盟成员国,在协议签署后即成为《申根协定》的正式成员,不是欧盟成员国的挪威和冰岛将按照一项特殊协议作为“联系成员国”加入《申根协定》,至此欧盟国家中只剩英国和爱尔兰身居该协定之外。从1998年4月1日凌晨起意大利与奥地利之间以及意大利同法国、奥地利同德国之间的边界已全面开放,标志着奥意两国已经开始全面实施《申根协定》,参加协定的各国间自此终于实现全面的边界开放。1998年4月16日瑞典议会通过关于瑞典加入《申根协定》的议案,瑞典正式成为该协定的成员国,2001年3月1日《申根协定》在瑞典生效。至1998年4月欧盟15国也分别签署《申根协定》,但协定只在德国、法国、荷兰、比利时、卢森堡、意大利、奥地利、葡萄牙和西班牙9国生效。1999年4月26日挪威议会批准政府于1998年就加入申根协定与欧盟达成的协议,此举意味着挪威与欧盟国家之间将相互开放边界,实现人员的自由流动。在北欧五国中挪威和冰岛不是欧盟成员,它们是申根协定的联系国。2001年3月25日零时《申根协定》开始在北欧五国(瑞典、芬兰、丹麦、挪威和冰岛)生效,北欧五国公民从此可以在该协定签字国范围内通行而不必受边境海关的检查。2005年6月5日在全民公决中瑞士民众以54.6%的简单多数批准瑞士加入《申根协定》,此后再经过两年准备期后瑞士将正式成为申根国家,届时《申根协定》的成员国将达到16个。2007年12月21日起《申根协定》参与国的范围将由15国扩大到24国,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波兰、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和马耳他9个2004年才加入欧盟的国家也将成为申根大家庭中的成员,《申根协定》的“边界”将再一次得到拓展。2008年12月12日瑞士正式加入申根区,至此《申根协定》参与国的范围扩大到25国。2011年12月19日列支敦士登正式加入申根区,成为第26个申根成员国。2022年12月8日欧盟理事会一致同意,克罗地亚于2023年1月1日成为申根区成员国。

(三)《申根协定》亦称《申根协议》、《申根公约》或《神根公约》,最早于1985年6月14日由5个欧盟国家在卢森堡的一个小城市申根签署,该公约于1995年7月正式全面生效。申根公约的成员国亦称“申根国家”或者“申根公约国”,成员国的整体又称“申根区”。申根公约的目的是取消相互之间的边境检查点,并协调对申根区之外的边境控制,即在各个成员国家之间取消边境管制,持有任意成员国有效身份证或签证的人可以在所有成员国境内自由流动。根据该协定,旅游者如果持有其中一国的有效签证即可合法地到所有其他申根国家参观。公约签订以后不断有新的国家加入进来,截至2011年12月申根的成员国增加到26个: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冰岛、意大利、希腊、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波兰、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瑞士以及列支敦士顿。这些国家是今天的申根区,申根国家中除挪威、冰岛和瑞士之外均为欧盟国家,相反爱尔兰是欧盟国家,但不是申根协定的成员国。于2004年5月加入欧盟的10个国家(即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波兰、捷克、匈牙利、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马耳他和塞浦路斯)也参加申根协定,但会根据各国实际情况,在2006年以后具体实施。1995年3月德、法、西、葡、荷、比、卢7国正式实施《申根协定》,该公约于1995年7月正式全面生效。公约签订以后不断有新的国家加入进来,截至2003年申根的成员国增加到15个: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冰岛、意大利、希腊、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和瑞典(这些国家是今天的申根区)。草案的主要内容归纳起来有两条:(1)引入欧盟决策机制,实行有效多数表决制。即一国如需对可预料事件实行边检,如发生国际体育比赛、重大文化政治活动时可提前提出申请。申请须先经由欧盟委员会同意,并经来自成员国的专家团有效多数表决通过。但突发事件可例外,如某一申根成员国在发生诸如恐怖袭击、核事故等突发事件后鉴于事件的不可预料性,成员国可以紧急启动单边边检,但期限不得超过5天。如需延期则须得到欧盟委员会许可,并经欧盟成员国专家团表决,获得有效多数通过方可延长边检。(2)由欧盟委员会和成员国专家团对成员国执行《申根协定》情况进行例行或突击检查,取代成员国之间的互评互测。根据检查结果,欧盟委员会每半年公布“申根健康检查”报告,供欧洲议会及欧盟理事会讨论。欧委会强调此次修改事出有因,同时也是为了适应新形势与应对未来挑战。《申根协议》最初签署的只有5个国家,增加到25个后自然需要进行一些调整,才能更好地适应实际情况。今后随着申根国家的增加,还有可能根据情况进行调整。但无论如何修改,目的都是为了加强申根区,保证申根区公民的自由流动以及第三国公民在申根区的旅行自由。

(四)根据欧盟立法程序,草案必须在获得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批准后方能生效。然而草案遭到法国、德国和西班牙等国的强烈反对,它们坚持如果需要,成员国拥有实行内部边检的主权,因为这些国家都面临各自不同的“移民问题”。在德国中二战结束后西德招募大批土耳其劳工,这些人很多都定居下来,并不断带来亲朋好友。法国的移民大多来自北非国家,意大利和西班牙的情况与法国类似。如果各国可以控制边界,它们就可以有针对性地控制这些移民的流入。有分析人士认为《申根协定》自实行以来大大促进欧盟商品与人员流动,广受欢迎。一些成员国出于自身利益考虑,试图“开历史倒车”,恐难以获得多数国家支持。1985年6月14日法国、德国、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五国在卢森堡边境小镇申根签订申根协定,申根协定还包含以下原则:申根协议国家应在人员流动方面,尤具是在签证方面采取统一的政策规定;申根协议国家决定颁发在申根区域内普遍有效的统一签证;允许一次或二次入境的短期旅行签证,其前提条件是逗留的天数总和在第一次入境后半年内不能超过3个月;在申根签证使用前各个国家的国别签证应该得到承认;根据申根协议的规定,持有任何一个申根协议成员国有效居留许可证的旅行者在3个月内无需签证,可在申根区域内自由旅行。在申根区域外的旅行者,只要持有某申根国家有效的居留许可证和护照,无需办理签证即可前往该申根国家。超过90天的逗留,申请者应根据有关法律及其逗留目的申请国别签证;统一的申根签证应由协议国家的外交和领事部门颁发;原则上说颁发某申根签证的国家应该是该签证持有者的主要目的地国家,或者是该签证持有者进入的第一个申根国家;旅行证件的有效期必须长于签证的有效期,该旅行证件必须保证申根国家以外的外国人能够顺利回到自己的国家或进入申根区域外的国家;每个国家都有权决定某人是否有权进入该国,或被拒绝入境,他国颁发的申根签证在另一申根国家使用时将得到限制,但该国必须将有关情况通报其他协议国家。1995年3月26日申根协定首先在德国、法国、西班牙、葡萄牙、荷兰、比利时、卢森堡七国生效,七国开始实行申根签证。1997年底意大利、希腊、奥地利三国相继实施申根签证,自2001年3月25起芬兰、挪威、冰岛、瑞典、丹麦五国开始颁发申根签证。申根签证成员国至今已发展为26国,即德国、法国、西班牙、葡萄牙、荷兰、比利时、卢森堡、意大利、希腊、奥地利、芬兰、挪威、冰岛、瑞典、丹麦、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波兰、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瑞士以及列支敦士登。申根签证分为入境和过境两类:(1)入境签证有一次入境和多次入境两种,签证持有者分别可一次连续停留90天或每半年多次累计不超过3个月,如需长期停留,可向某一成员国申请只在该使用的国别签证。(2)过境签证指过境前往协定国以外国家的签证,一般有一次、两次两种、特殊情况下可颁发多次过境签。每次过境时间一般为3天,最长为5天。

(五)根签证的申请颁发有以下几种:(1)只前往某一成员国,应申办该国的签证,即“国别签证”。“国别签证”只能入、出签发国有效,不能从别的申根国家过境而进入签发国,否则应申办“申根签证”,签证上的停留天数只在签证有效期内停留有效。(2)过境一成员国或几个成员国前往另一成员国,应申办另一成员国(入境国)的签证。(3)前往几个成员国,应申办主要访问成员国或停留时间最长的成员国的签证,无法确定主访国时申请往访的第一个国家的签证、(4)前往法国、荷兰、葡萄牙等国的海外领地或托管地者,仍应向所属国家申办签证。(5)途经或访问多个申根国家需填写行程,即所访国家及路线详情和停留时间表,提供往访国家的邀请信。申请哪个国家的签证就使用那个国家的签证申请表,必要时受理国可要求提供附加材料。申根国家有时也发本国签证,这种签证只能前往该国,不能前往其他申根国家,签证上的停留天数只在签证有效期内停留有效。(6)超过90天的长期签证仍由所在国自行审发,已持有一成员国长期居留证者,凭有效国际旅行证件件无需办理签证,可自由进入任何成员国,其停留期不得超过3个月。(7)只办一次入境有效的“申根签证”,只能在有效期内在申根国家区域内旅行,不能中途转机去非申根国家后又返回申根国家。(8)“申根协定”对常驻外交、公务人员未作明确规定,由各国自行办理。申根协定把申根成员国之外的国家分为正名单、灰名单和负名单三类:(1)正名单是指所有申根成员国和其他免办签证的发达国家,共30个国家。(2)灰名单是指一部分成员国要求,而另一部分成员国不要求签证的国家,共20个国家,对灰名单国家是否要求申办签证由各成员国自定。(3)负名单国家是指必须申办签证的国家,共130个,其中包括中国。申根协定的目的是取消相互之间的边境检查点,并协调对申根区之外的边境控制。该协定签订以后不断有新的国家加入进来,截至2011年申根的成员国增加到26个:法国、德国、荷兰、比利时、卢森堡、西班牙、葡萄牙、意大利、希腊、奥地利、瑞典、芬兰、丹麦、挪威、冰岛、爱沙尼亚、匈牙利、立陶宛、拉脱维亚、马耳他、波兰、斯洛文尼亚、斯洛伐克、捷克、瑞士、列支敦士登。申根区国家中除挪威、冰岛和瑞士之外均为欧盟国家,相反爱尔兰作为欧盟国家,却至今未还不是申根协定的成员国。瑞士也就是否加入《申根协定》举行公民表决,结果54.6%的选民支持瑞士加入《申根协定》,从而使瑞士在2008年底成为申根国家。《申根协定》国取消内部边界,极大方便人员、货物、资金和服务在欧盟内部的自由流动。无论是不是欧盟成员国家的公民,无论来自哪个国家的外国人,只要在这些国家中的其中一个国家获得合法居留和入境签证,就同时获得申根国家自由通行的权利,因此受到欧盟大多数居民及许多外国游客的欢迎。

(六)随着《申根协定》的细化,成员国在教育、卫生、社会服务等多方面开展合作,使协定成员国公民在众多领域受益于一体化成果。时任欧盟轮值主席国卢森堡司法大臣吕克·弗里登在申根举行的纪念《申根协定》签署20周年的仪式上发表讲话说:“《申根协定》给欧洲人民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也增强欧盟成员国之间的团结与信任。”他说:“实践证明仅靠欧盟单个国家是无法对付有组织犯罪、跨国毒品交易和非法移民等问题的,只有各国密切合作才能给欧洲人民带来《申根协定》所体现的自由、安全和法制。”欧盟委员会副主席弗拉蒂尼在讲话中指出:“《申根协定》实现欧盟成员国之间的人员自由流通,是欧洲一体化进程中的一个里程碑,其宗旨便是《申根协定》各成员国之间的团结、信任和透明。如今运行的申根信息系统将进行扩容和升级,以适应瑞士和欧盟10个新成员国在不久的将来加入《申根协定》的需要。”《申根协定》国取消内部边界,极大方便人员、货物、资金和服务在欧盟内部的自由流动。无论是不是欧盟成员国家的公民,无论来自哪个国家的外国人,只要在这些国家中的其中一个国家获得合法居留和入境签证,就同时获得申根国家自由通行的权利,因此受到欧盟大多数居民及许多外国游客的欢迎。人们普遍认为《申根协定》是欧盟一体化道路上迈出的重要一步,但《申根协定》范围的日益扩大,也为非法移民和跨国犯罪提供可乘之机,遇到非常时期也给协定的执行带来难度。《申根协定》的具体执行并非一帆风顺,遇到紧急或特殊情况时成员国不得不暂时停止执行该协定。如2003年亚洲地区“非典”肆虐,意大利政府宣布暂停实施《申根协定》,决定对来自《申根协定》成员国的入境旅客恢复边境检查。2004年雅典奥运会开幕前两个月为确保奥运会的成功举行和安全,希腊政府作出暂时退出《申根协定》决定。作为欧盟成员国的英国和爱尔兰至今尚未加入《申根协定》,除了相对保守的理念和传统外遇到非常时期和特殊情况时执行《申根协定》的难度也是英国和爱尔兰徘徊在该协定之外的主要原因。法国政府2011年4月22日放风说欧洲《申根协定》需要“升级”,法国打算暂停执行这一允许申根区国家人员自由流动的协定,阻挡利比亚和突尼斯非法移民。法国意大利相互推卸责任法国挑头发起对利比亚军事行动,但在安置非法移民上与另一个参与对利军事行动的欧盟国家意大利互相推脱责任,一名法国总统府人士22日说:“《申根协定》有缺陷,需要考虑建立一种机制,允许在欧洲联盟边境外部出现“系统性混乱”时暂停执行协议,直到问题解决。”《申根协定》规定持有任何申根区国家有效身份证件的人可在所有申根国家境内自由流动,不受边境检查。北非国家突尼斯、利比亚局势动荡引发难民潮,据联合国难民署统计自2011年2月以来两万多名非法移民乘船经地中海来到意大利最南端的兰佩杜萨岛,意大利官员多次呼吁欧盟承担安置责任,但欧盟拒绝。意大利稍后开始向这些非法移民发放有效期6个月的居留证,按照《申根协定》时持这种居留证的人可以自由进出所有申根国家。由于突尼斯通用法语,不少突尼斯非法移民获意大利居留证后试图进入法国,法方对意大利政府这一做法表示强烈不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