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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婚与外婚||《生育制度》读书笔记3

2022-02-20 17:00 作者:暗界之炛  | 我要投稿

在现代都市中,共同象征越发浅显,多元化让人接触到更多的同时也使得彼此能够深入理解的可能性变得越来越小,每个人只能在很狭小的范围内“认识”到另一个人。虽然生活朝着多元化的方向发展,但是还是需要家庭这样的合作“单位”。而每个人原本就有着各自独特的生活经验,本质上没有一个人能够真正充分地尝到另一个人的苦,感知到另一个人的休戚,这使得因为生活上接触太多、相互依赖程度很深的夫妇要达到彼此的契洽成了一件很困难的事。要达到高度契洽,需要相近的教育和人生经验——观念上的相同必须有相同的经验基础,感情上的相合必须有长期的共同生活(所以异地恋难)。从高度契洽这点出发,那些一同长大的人应该更容易成为结婚对象,但内婚却是不常见的。

近亲婚姻容易被视为违背伦理。虽然生物学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解释近亲婚姻少,但族外婚姻的起源却比现代科学要早,乱伦的规则也不是以生物关系做范畴的。

外婚(伦理)实际上是为了维持社会结构的稳定。社会常常贬低“性”,任何关于性的事都容易被认为是有碍风化的,提及性便有羞耻感。但是,社会结构的绵续又需要性,人也无法绝欲,于是就只好将性尽量限制在夫妇关系中,婚姻成为社会为性设下的“防疫圈”

社会对于性的歧视是因为性会扰乱社会的结构性的关系是一种很原始的关系(先于文化存在的),它带着一种不顾一切的冲动,而这种冲动极有可能破坏社会所构筑的层级结构。在我们性未成熟时,会所形成很多重要关系(亲子关系、兄弟姊妹关系)。在这些关系中,我们拥有着不同的定位,即社会身份的亲疏、同异、长幼等,这些关系一旦被性的关系冲击,现有的社会结构就会紊乱,譬如,女儿与父亲发生关系,那儿子该怎样对待自己的这位姐姐/妹妹?社会关系的背后是行为模式,是一种既定轨道,它并不鼓励人们轻易地改变这一模式,社会并不是个人的集合体,而是社会身份的组合。因此,人们限制可婚的范围,想尽办法将性限制到夫妇之间,便有了乱伦的禁律和外婚的规定。

与防止性破坏社会结构的乱伦禁律不同,外婚是利用性的“积极作用”增强社会团结。外婚是与原来没有社会关系或原本不属于密切合作的生活团体的人建立两性夫妇关系。外婚可以改变原本漠不相关,甚至是对立仇恨的人的态度,发生亲密的合作。婚姻不只是生物的交配,还是文化的交流。与不同于自己生活习惯的人共谋生活,能够促进文化传播与进步。这样的外婚虽不容易美满,但能够促成社会文化团结。

来源:

《生育制度》

费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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