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格莱美】格莱美的标准是什么 2018.01.30

首先写在前面:
希望大家能够看淡奖项
对于音乐人而言 销量、人气、排名都会过去
再现象级的巨星也有过气的一天
而真正好的音乐 经得起时间的检验

不管有多少争议
不管大家同意与否
2018年格莱美已经落下帷幕
我了解大家或许还在为《Melodrama》或《Damn》没得年专耿耿于怀
觉得格莱美越发野鸡
再联想到2017年《25》击败《Lemonade》拿下年专
2016年《1989》也打败同年的有力竞争者
……
似乎格莱美并不是我们想得那样公正客观?
作为欧美音乐业界目前最权威的奖项,那些综评好的,呼声高的,关心社会议题的专辑,似乎总是不受格莱美青睐?
为什么?
我希望大家能够静下心来,放下怀疑,先了解格莱美是什么。
如果我们单纯地把格莱美看作是“销量奖”,那Billboard Music Awards比它客观得多也可预计得多,火星哥也不会是今年的年专得奖者。如果我们单纯地把格莱美又看作是“质量奖”,那根据Metacritic显示的乐评综评分数,《Lemonade》和《Damn》无疑是在提名的专辑中占据绝对优势的。而最终的结果都证明,格莱美绝不是唯销量,或唯质量论的。

长话短说,简单给大家介绍一下格莱美。
(引自wiki+百度百科)
格莱美诞生于1957年,源于美国洛杉矶一批音乐人和唱片公司管理人员的倡议。旨在鼓励有才华的音乐家、歌手及幕后音乐制作人员。
格莱美的评审团由众多资深音乐人组成,会员超过万人。歌唱家、演奏家、词作者、作曲家、指挥、摄影、解说词作者以及音乐录像片制作人等15类专业人员均可申请担任评委,但只有那些至少已有6件作品出版发行的人才有资格担任此职。没有真才实学和对音乐事业缺乏执著追求的人是进不了评委会的。
格莱美音乐奖的评选有一套十分严格的制度和程序。被推荐的作品必需选自当年。作品推荐上来后,首先要经过来自音乐界各领域的150多名专家筛选和资格确认,而后进行分类。除需由特别提名委员会投票的作品外,初选合格的作品要全部送交评委进行第一轮投票。但每个评委只能从其中挑选自己专精的9项进行投票,当然他们还要投票选出当年的年度制作(Record of the Year)、年度专辑(Album of the Year)、年度歌曲(Song of the Year)和年度新人4个奖项。初评后的名单再交评委进行第二轮投票,每个评委的投票权除4个基本奖外,只能选择8个奖项进行投票。这些严格的措施有效地保证了评选的公正性。

所以,至少,在资历上,就我个人而言,我觉得格莱美是完全有资格代表业界普遍认可,评出合适的奖项的。
但为什么大家会这么诟病格莱美呢?
标准。
许多朋友或许都很好奇,格莱美什么鬼标准?
为什么2017年冠了16周,年榜亚军的西语歌会在年度歌曲的奖项上,败给火星哥只冠了1周年榜卡3的《That's What I Like》?
为什么火星哥的《24K Magic》综合评分远不及《Damn》和《Melodrama》,销量也没有《Damn》高,还拿下年度专辑?
……
先把这些疑问放在一边。
我们首先要肯定,火星哥是真的很有才的一个艺人。
商业非常成功,乐评也不差。
早在2012年,如果不是全面对撞Adele的经典bug专辑《21》,他和《Born This Way》时期的Lady Gaga大概会平分奖项。
而且在今年之前,他就已经有格莱美通类的肯定以及多首全球热单。
而《24K Magic》作为一张流行R&B专辑,显然是非常出色的。之前也是得奖热门。

然而,Album of the Year只有一个。
需要在不同类别,不同风格的专辑里选的。
有流行类的《Melodrama》,有Rap类的《Damn》和其他显然不是得奖热门的专辑。
所以怎么选?
谁在这一年里最能够代表当下欧美流行音乐文化(或者美国文化)的,就给谁。
《Damn》很棒,喇嘛关注的是社会问题,揭露了深层次的内容,这非常非常非常难得,然而格莱美不会把最大的通类给他,因为它不太适用于代表整个欧美的流行音乐文化。在音乐类型上,我知道这样说有些不合适,但确实,欧美音乐还是白人主导的。虽然在不断地吸收黑人音乐元素,但主流大众所最能够接受的,还是白人音乐。比如流行、摇滚、乡村、舞曲这些类别,而爵士乐、灵魂乐、嘻哈、rap这些源自黑人音乐的音乐类别,坦白讲,对于美国可能还好,对于欧洲而言并不是如白人音乐一般受到广泛喜爱。除了音乐类型以外,格莱美一般情况下也会选择能够代表现阶段的主流价值观的专辑,前卫的专辑往往吃亏。同理适用碧昂斯的《Lemonade》、Janet Jackson的《Rhythm Nation 1814》、Madonna的《Like a Prayer》、以及其他各种高分专辑。
《Melodrama》也超赞,Lorde的作品的完成度非常棒,在流行音乐里屈指可数。然而它欠缺影响力,商业上不如《Damn》和《24K Magic》。
所以为什么说Taylor Swift、Adele这些本身就实力很强的歌手,还能击败更强甚至超强的对手,拿下甚至通杀格莱美?
到底说,还是因为,他们能够代表大众流行文化。
Taylor Swift真的是因为销量优势才拿下年专?她的歌真的就只是“分手故事”而已???

我们可以在《Fearless》、《1989》里听到的,除了她的情感故事以外,最重要的是,还有Taylor根植于美国文化的,对独立、平等与自由的追求。比如Taylor的女权精神。她并不直接通过歌词写出来,而是通过她对情感的态度体现出来,引发了同年龄甚至超年龄段女生的共鸣,潜移默化地给她们打气、鼓励,甚至改变她们的爱情观念。女孩子也可以很自由很自强很独立,很主动地去挑选/放弃男孩子,而不是被动地等着被约会被分手。
这不就是美国精神吗?这不就是美国需要输出的价值观吗?
而她的音乐,根植于美国传统乡村音乐,融入流行元素。说白了,就是美国文化的一个代表。
至于唱功,已经不那么重要了。这个时代除了《歌手》和《美偶》和《xx之声》,真不需要再强求谁要唱多好了。能表达出歌曲的感情、打得动人,够了。
Adele的《21》和《25》真的只有分手情歌吗?真的只是成人抒情吗?

Adele区别于90年代一众成人抒情大神们的,不仅仅是体重和鸡腿消耗量。:)
最重要的是她根植于英国古典音乐的素养。学院派最爱的就是她的这一点。从她的第一张专辑《19》开始,她的音乐素养就明显体现出来了。《19》的《Crazy for You》和《Cold Shoulders》这两首歌我觉得大家可以多关注一下,这才是专辑里的点睛之笔,而不是翻唱大热的《Make You Feel My Love》。而《21》里的《Rolling in the Deep》、《Rumor Has It》已经足以表现Adele的创作实力和天分了,再加上感染力超强的《Someone Like You》,坦白讲,这张专辑滚石如果给五星,我毫不意外。而《25》,坦白说,听到现在为止,确实不如《21》。但也不逊色太多。《Water Under the Bridge》和《Send My Love》依然十分出彩。
Adele成功的,不是所谓“商业”与否。
而是她在这个时代,能够当一个逆流。这并不容易。不是谁都有勇气做逆流。
而且她并不是回到过去的成人抒情。而是在创造一种属于自己能驾驭的流行。
她有她原创的东西。
这一点,Sam Smith也在做。
近年来,当大家很开心地在欣赏各种DJ的混音作品,各种偏向快餐音乐的作品时,突然听到Adele、Sam Smith的作品,是极为有冲击性的。就像当年第一次听到《Beat It》、《Purple R》、《Girls Just Wanna Have Fun》、《Like a Virgin》、《Vision of Love》时,听众的惊讶。
一听到她的声音,就知道她是谁。一听就会觉得被触动动,就会觉得有代入感。
这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我们不否认,Sinead O'Connor(原谅我打不出来e上面那一撇)在格莱美颁奖前曾经说过:“格莱美太商业了”;Mariah Carey也曾笑谈格莱美:“你觉得我会看格莱美吗?也太容易预测了吧。”就连Adele也在拿到年专时在领奖台上问:“像《Lemonade》这样的专辑,还要做到什么样,才能拿到年专?”
但我们需要明白
格莱美不是商业奖,也不是乐评质量奖。
它评出来的奖,一般不会是年内最畅销的,也不会是最高质量的。
它选出的,一定是能够代表当下欧美流行音乐整体水平,带有欧美普世文化价值的东西。
我相信所有音乐人都希望得到作品的肯定,
也一定会得到应有的肯定。
只是,这个肯定,不一定要由格莱美来给。
我觉得大众也没有必要苛求格莱美要给哪一张专辑以什么样的奖励,毕竟格莱美不是某一两个人的决定,是代表业界普遍认可的集体意见的成果。
是金子总会发光的。
这样的例子还少吗?
奖项有则好,没有也不必担心。
时间会证明哪张专辑更好。
相信我们喜爱的艺人们,也是这么觉得的。
也相信他们可以越来越棒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