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骑朋友的马摔骨折,竟起诉朋友索要20万,法院: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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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好骑马的周小梅得知骑友买了一匹名贵宝马,心里羡慕不已,好奇心驱使她登上了马的宝座。然而悲剧的是,周小梅被受了惊吓的宝马重重的甩了下去,导致多处骨折。
事后,周小梅向朋友起诉竟要索赔20万,法院能支持她吗?事情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案情回顾
周小梅是一名都市白领,她平时的工作很忙,压力也很大,周末最喜欢的减压活动就是去野外骑马。
由于老家是内蒙古的,所以周小梅从小就接触骑马,算得上是一个老骑手了。
不过在城市里想要骑马,只能参加当地的马术俱乐部,周小梅为此成为了当地最大的一家马术运动俱乐部的注册会员。
有一天,周小梅在俱乐部准备去牵马参加活动,突然在门口注意到一群骑友在围观一样东西,自己走近一看,原来是一匹又高又大的进口纯血宝马。
而从大家的交谈中周小梅得知,这是一位骑友肖亮的私人马匹,周小梅的心中很是兴奋,她从没想过自己能有机会近距离接触这样的名贵马匹。

肖亮的骑术非常高超,而且他人长得还帅,看着肖亮的宝马,周小梅是满眼放光,一个劲儿的问这个问那个。这一来二去,他和周小梅也就成为了骑友,经常一起参加俱乐部组织的骑行活动。
在一次俱乐部活动结束以后,肖亮便主动提出来,周小梅可以试试骑一下他的马,让她感受一下。周小梅做梦都没有想到,肖亮竟然是如此的慷慨。
周小梅也不再客气,她高兴的一跃而起,骑着宝马就冲向了远处的山坡,而肖亮自然也对周小梅的骑行技术十分放心。
肖亮边等待边拿起了手机玩,但没过一会儿,他却突然听到了远处传来一阵熟悉的嘶叫声,这不是自己爱驹的声音吗?

可没等他反应过来,就看到自己的马从远处疯了一样的跑回来,但是马背上的周小梅不见了。肖亮心中一惊道,不好了,是马受惊了,周小梅八成是摔下了马背,不会有什么危险吧?
肖亮赶紧召集其他骑友四处去搜寻周小梅,最后在山坡上发现了躺在地上痛苦呻吟的周小梅。原来可能是换了主人的缘故,这匹马受到了惊吓,导致周小梅被重重的摔了下来,只见她身下流了不少血,大家赶紧拨打了120急救电话。
很快,救护车将周小梅送到了医院。经过诊断,周小梅暂时没有生命危险,但全身多处骨折,必须马上接受手术。
周小梅前前后后的医疗费、手术费一共花费了5万多元,光住院就住了一个月,而且都说是伤筋动骨100天,在出院回到家以后,周小梅又在家继续休养了半年,最后公司也只能无奈的选择和她解除了劳动合同。

躺在家里的周小梅,此时是气儿不打一处来,思来想去的周小梅觉得肖亮必须得赔偿,于是周小梅很快就拨通了肖亮的电话。
然而,在电话里却沟通无果,气愤的周小梅便一纸诉状将肖亮告上了法庭,要求肖亮赔偿自己各项经济损失20万元。那么,肖亮究竟有没有责任呢?
以案释法
民法典第1176条对一类侵权行为做出了专门的规定。
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而自己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要求其他参加者承担责任,这也就是法律上所说的自甘风险行为。
对于自甘风险行为的认定,有以下几个要点。
一是需要参加的是有风险的文体活动;二是需要是参加者自愿参加;三是需要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结果的发生没有主观上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

在本案当中,野外骑马运动是一项存在高风险的运动,其风险不可控制,无法消除。
而周小梅作为俱乐部的注册会员,对骑马运动的固有风险应当知晓,其明知骑马运动存在固有风险而自愿参加,并因固有风险受伤,同时肖亮对于周小梅的坠马受伤也不存在主观故意,对于周小梅的受伤没有过错。
因此,周小梅的行为应当认定为自冒风险的行为,其自身造成的损害应当自行承担责任。
本案经法院审理后认为,周小梅的行为属于民法典中所规定的自甘风险行为,最终判决驳回周小梅的诉讼请求。

结语
然而,法院判决以后,郁闷的周小梅却意外的收到了肖亮通过其他骑友转交的5万元慰问金。
原来,对于周小梅的遭遇,肖亮其实也是感到十分同情的,也愿意给予帮助,但是这笔钱只能以慰问金的名义给,不能以赔偿金的名义。
而在自己的身体完全恢复以后,周小梅也重新出发,找到了工作,生活慢慢的恢复了正常。
只不过她更加清楚,从今往后,参加骑马这种活动的时候,必须要更多一份小心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