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专硕考研知识点 | 货币制度
货币制度是国家以法律形式规定的本国货币的流通结构和组织形式,它由国家有关货币方面的法令、条例等综合构成。货币制度是随着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建立而逐步形成的
一、货币制度的构成
(一)货币材料
货币材料简称币材,是指用来充当货币的物质。确定不同的货币材料就构成不同的货币本位。比如以金为币材的金本位制。虽然币材由国家确定,但是国家规定哪种或者哪几种商品(可能是金属也可能是非金属)为币材,实际上都是对已经形成的客观现实从法律上加以肯定。
(二)货币单位
货币单位包括两个方面:货币单位的名称和货币单位的值。
1.货币单位的名称
最初的货币单位与衡量货币商品使用价值的自然单位是统一的,比如贝壳以“朋”计算、牲畜以“头”计算,金属以重量计算等。后来,价格单位与自然单位逐渐分离,一些货币单位采取了另外的名称。例如唐代的“开元通宝”单位为“文”。一些货币单位的名称仍然是重量名称,但实际含有的重量已与名称完全脱节。比如英国的货币单位“镑”就是重量单位名称。
2.货币单位的值(币值)
铸币流通时,确定币值就是确定一个货币单位所包含的货币金属重量和成色,比如确定金属铸币的含金量。当流通中只有不兑现的货币且尚未与黄金脱离直接联系的情况下,则是确定本国货币的含金量,或确定本国货币与世界上占主导地位的货币(如美元)的固定比价。当黄金在世界范围内非货币化后,对外则是如何维持本国货币与外国货币的比价,对内则是如何维持本国货币币制的稳定,即购买力的稳定,而无法对币值加以人为确定了。
(三)货币种类
货币种类,即规定主币和辅币。
1.主币
主币又叫做本位币,是一国流通中的基本通货,本位币的最小规格是一个货币单位,如中国的银铸币全部是1元,但有些国家的金银铸币最小规格的面值为5个、10个,甚至100个货币单位。主币主要的特点是无限法偿和自由铸造。
2.辅币
辅币是主币以下的小额货币,辅币的面值大多是本位币的1/10、1/100。主要特点是不是足值货币、可以与本位币自由兑换、限量铸造、有限法偿。
(四)货币的发行与流通
1.在金属本位货币制度下,主要是指自由铸造或者国家铸造。由于主币一般是足值货币,采用自由铸造的方式,辅币不足值,会产生铸币收入,一般由国家铸造。
2.信用货币体系下,最初是商业银行依靠自己的信誉分散发行银行券,最初的发行比较混乱,各国逐渐用法律形式确定了中央银行垄断货币发行的权力。
3.自由铸造制度:
自由铸造是指公民有权把经法令确定的货币金属送到国家的造币厂铸成铸币;造币厂代公民铸造,或不收取费用,或收取很低的熔炼打造的成本;公民有权把铸币熔化,但严谨私自铸造。自由铸造制度的意义在于,可以使铸币价值与其包含的金融价值保持一致。因为铸币的市场价值偏高,人们会把贵金属运到造币厂并要求铸成铸币,从而流通中的铸币数量增加,反之亦然。这实际上是利用货币贮藏作为调节流通货币量的蓄水池作用。
(五)货币的偿付能力
1.无限法偿
即法律规定的无限偿付能力,其含义是:法律保护取得这种能力的货币,不论每次支付数额多大,不论属于何种性质的支付,即不论是购买商品、支付服务、结清债务、缴纳税款等,支付的对方均不得拒绝接受。取得这种资格的货币,在金属铸币流通时是本位铸币,后来是不兑现的中央银行的银行券。一般主币才会拥有无限法偿能力。
2.有限法偿
法律规定,在一定的支付限额内,收款人必须接受,超出一定的金额,收款人有权拒收,一般辅币具有有限法偿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