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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小辞典》12.3 韩非

2023-08-05 09:49 作者:晦无  | 我要投稿

【本文转载自吉林人民出版社1983年 仅供学习参考】


3、韩非(约前280年—前233年)


  战国末期杰出的唯物主义思想家,无神论者,法家思想之集大成者。出身于韩国贵族,与李斯同学于荀子。曾建议韩王变法图强,不见用。“观往者得失之变”,著书十万言。韩非的著作深受秦始皇的赞赏。韩非出使秦国,为李斯、姚贾陷害下狱,被迫自杀。韩非学说是对先秦诸子的法家总结,在继承老子和荀子等各家思想的基础上,发展了先秦的朴素唯物主义和朴素辩证法。

  韩非唯物主义地改造老子的“道”。他说:“道者,万物之始。”[i]“道者,万物之所然也”[ii],意为道是万物的本原。又说:“道者,······万理之所稽也”,“万物之所以成也”[iii]。道又是万物的普遍规律。韩非赋予“理”以新意,指出:“凡理者,方圆、短长、粗靡、坚脆之分也”,“理者,成物之文也”[iv]。理既是事物相区别的质的规定性,又是事物的特殊规律。“万物各异理,而道尽稽万物之理。”[v]道是万理的总和,存在于理之中。韩非强调“体道”、“履理”,按客观规律行事。他说:“缘道理以从事者,无不能成”,“弃道理而妄举动者”,“则无成功”[vi]。他重视人为,坚持无神论,反对有神论。认为“用时日,事鬼神,信卜筮而好祭祀者,可亡也。”[vii]一切迷信鬼神的活动,都是亡国的征兆。韩非的唯物主义参验论是对先秦认识论的发展。他指出:“循名实而定是非,因参验而审言辞。”[viii]主张遵循名实相符的原则来判定是非,根据检验的结果来审查言论是否正确。检验言行的客观标准是“功用”。他说:“听其言必责其用,观其行必求其功。”[ix]韩非具有丰富的辩证法思想。他强调指出:“万物必有盛衰,万事必有弛张”[x],“智有所不能立”,“力有所不能举”,“彊[xi]有所不能胜”[xii],“无难之法,无害之功,天下无有也。”[xiii]就是说,矛盾是普遍的,事物是一分为二的,相对的,绝对完善的事物和全智全能的人是不存在的,不能求全责备。韩非认为,“不相容之事不两立也”[xiv]。强调矛盾不可调和是韩非朴素辩证法的重要特点和贡献。韩非的历史观强调历史的发展变化,主张“不期脩古,不法常可,论世之事,因为之备。”[xv]反对泥古守旧,提倡因时代不同而变法。认为儒、墨“以先王之政治当世之民,皆守株之类也。”[xvi]韩非主张“自为”人性论,认为人无不“挟自为心”[xvii],“用计算之心以相待”[xviii],君臣父子没有例外。他在“自为”人性论的基础上,建立起功利主义的伦理道德观和法治学说。认为功利是善恶的标准,一切社会关系的基础。因此“不务德而务法”[xix]。韩非继承发展先秦法家的法治思想,建立起完备的以法为主,法、术、势相结合的法治学说。主张严刑厚赏,“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xx]。实行“耕战”,富国强兵,以武力统一天下,建立中央集权制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

  现存《韩非子》五十五篇,有清王先慎的《韩非子集解》和陈奇猷的《韩非子集释》等注本。


注:

[i] 《韩非子·主道》。

[ii] 《韩非子·解老》。

[iii] 《韩非子·解老》。

[iv] 《韩非子·解老》。

[v] 《韩非子·解老》。

[vi] 《韩非子·解老》。

[vii] 《韩非子·亡征》。

[viii] 《韩非子·奸劫弑臣》。

[ix] 《韩非子·六反》。

[x] 《韩非子·解老》。

[xi] “强”。

[xii] 《韩非子·观行》。

[xiii] 《韩非子·八说》。

[xiv] 《韩非子·五蠹》。

[xv] 《韩非子·五蠹》。

[xvi] 《韩非子·五蠹》。

[xvii] 《韩非子·外储说左天》。.

[xviii] 《韩非子·六反》。

[xix] 《韩非子·显学》。

[xx] 《韩非子·有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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