逍雯 税务课程——个人笔记
逍雯 税务课程——个人笔记(一)
税务筹划课第一讲,总体内容可以分为三部分:整体环境,筹划方法以及面临的困境。
首先,介绍了一些当前国家税收重点管辖偷税漏税手段,如隐瞒收入、虚列成本、转移利润、利用“税收洼地”,阴阳合同、关联交易虚开发票、骗出口退税等手段,以及重点关注领域,包括大宗商品购销、营利性教育机构、医美行业、直播电商行业、中介以及高收入人群。针对当前趋势和政策,采取相应措施。以“一天一W”事件为例,采取如个人劳务收入转为企业收入,个人收入未转到个人帐户儿是转到公司账户,作为增增资以及虚假的阴阳合同等偷税漏税手段。但这并不是本质,本质是有人举报,所以防止被举报是重点。而这些方法在进行转换之后,也是合法、有效的筹划的方法。
税务筹划的本质是在合理合法的手段以及策略下,改变纳税比例、金额。根据基本公式:税收=(收入-成本)×税率,税收筹划方法主要有三方面,收入少一点,扣除的成本费用多一点,税率低一点。
第三部分,主要提到当前面临的困境。运用税收筹划方法,并不是纸上谈兵而是面临现实问题。需要面对交易对象和税务机关,并和他们的斗智斗勇。如何才去合理方式应对,也是之后课程重点。同时,可能也要小心被竞争对手举报。
附:税法溯及既往。因此,发布新税法应注意查看税法的正式执行日期为何时。
笔记(二)
第二节课顶层架构设计,主要包括两部分内容。首先以持股主体为中心,讲述了包括自然人持股、法人持股以及合伙企业三种选择各自的优劣,以及大多数企业的选择方向。第二部分讲解了企业可以利用的一些洼地优势,进而减少个人或者企业的税款上缴,实现利润最大化。
第一部分,持股主体的选择从三个方面入手。(1)合规要求:特殊主体不能做股东,在企业持股过程中一定要特别注意,不然可能会违反合规要求,直接导致违法。(2)税收成本:个人所得税20%,法人免税,而合伙企业根据不同情况有不同的税收政策。针对这一部分,要提前筹划税收空间,比较成本与支出,为之后的企业设计提供好的税收优势。(3)责任承担:权衡税率高低与责任承担,有时税率高,责任低;有时税率低,责任也相应的更大,要权衡二者之间的关系。
自然人持股优点在于对企业掌控力高,操作方便。而相应的缺点就是风险变得更加高,尤其是在法人人格否认导致责任连带同时,因为是自然人个人持股,举证责任倒置,由自己举证。此时的解决方式是,可以拉一个人入伙。这样改变了个人持股结构,举证责任变回谁主张,谁举证。以此降低自己的举证证明责任。
法人持股主体的优势是正式、正规,比个人节税。尤其是股东分红免税,可享受很多的税收优惠。但劣势则在于程序更加复杂,进度慢。双重征税问题值得注意,尤其是股东转股时,需要上缴公司25%加个人20%的税率明显偏高。
合伙企业征税,这时大多数企业的选择。其优点在于控制公司方便,同时能够节税。
比如,张三先设立a合伙企业,间接掌控b公司。张三可以在合伙企业中以不高的股份占比而行使较高的表决权,这是符合合伙企业的规定的。同时,在转股的过程中,合伙企业本身并不交税,所以只要在B公司交企业所得税。个人也可以使用代持股的方式,减少税款缴纳。因为企业主体不明确的免税,税款都要缴纳,而个人只要不明确交税的都可以不交。
第二部分,利用税收洼地优势。首先可以利用核定征收政策,核定征收是核定收入,不核定成本。不核定成本,自己上报成本,从而减少税款的上缴。也可以利用财政扶持以及返税间接的降低税收上缴。在选择方面,不同的地区有各自的优势,应根据企业的自身情况进行选择。发达地区经济实力强,诚信度高。欠发达地区政策优惠政策较好。扶持地区政策较好且稳稳定。
综合而言,股东个人在设立企业时,可以选择合伙企业,利用其优势。同时在洼地优势地区设立公司,取得最大程度的税收优势。
笔记(三)
第三课正式进入企业经营中涉税风险和筹划问题。主要涉及两方面:什么时候确认收入以及多少金额确定收入。
第一部分收入确认时间是指企业将商品有关的风险(风险:在税法中的风险是指任何一方均无过错时,何者承担责任)转移给相对方,那么往下延想风险慢点转移则晚一些交税。筹划方式:将确认收入转为预收账款是延缓确认收入的方式之一。其次,应合同中明确适用产品是否买卖设为不确定项,同时约定如果最终不够买商品,对方应予以配合。
第二部分收入金额。当金额确认有争议时,涉及第三方交易应由税务局举证,涉及关联方交易应由自己举证。有法律规定缴税确认顺序时必须遵照法律规定顺序,而不是由税务局直接确认。确认规则明显不合理,是指低价或者高价的范围上下幅度30%。具体而言,是指不得原价低于70%或高于原价的30%。
注意事项:收入等于开票收入会引起风险,二者客观并不一致。开票收入一般低于收入,因为并非所有的事项均会开票
拓展知识:VAT是增值税收入(开票),需要考虑流转问题,不考虑对应成本。CIT所得税收入(收钱)考虑对应成本,不考虑利益收入可能性。ACC是税务收入(发货),新准则下考虑控制权转移(控制权转移不等于风险转移)。
笔记(四)
第四课,发票风险管理和应对。主要分为两部分内容,抵扣凭证与虚开发票防范抵。
扣凭凭证分为三部分。第一,一般都需要开发票,以对方需要交增值税为确认点。应关注不用开发票的情况。(1)不用交增值税时不用开发票,比如发工资,航空、铁路使用车票不用开票。(2)单次不超过500元,单月不超过两万元,不用开票(仅针对自己一方)第二,开票上游企业跑路失联时怎么办?具体处理可以提供补充证据,而不是老老实实的交税。补充证据可以包括注销登记等打印截图,在此之前签订合同约定相关内容。非现金支付转账截图凭证。(3)不要因没有没有拿到发票而购买虚假发票,税务机关的最终核定将导致交更多税。
板块二,虚开发票防范。比如A作为卖方,B作为买方,二者买卖合同关系。此时买方要求向其子公司C开发票,此时不是虚开。相反,A作为卖方,B作为买方,C是A公司的子公司,如果是C向B开发票,则属于虚开。其法律依据是所支付款项一方必须与开票方一致,重点规范卖房(销售方和收款方)。解决方法是签订三方合同,将第三方变为交易方。
笔记(五)
第五节,税收退出的涉税风险与筹划。
一、股权转让,避免重复征税,同时不用缴纳增值税。
二、公司作为股东退出时,也即是退股,可先将投资收回,此部分不用交税。之后再退出,仅对剩余部分交税,个人不能以此操作。
三、纳税义务。企业转让协议有效,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此时完成转让,应缴纳税款。
四、个人税收筹划的。可以选择、利用适合的税收洼地,注意要有业务实质。有实质性内容,才能利用税收洼地政策,不能虚构业务内容。同时,提供合同支持,确认拥有业务实质。投资类个人独资企业和起合伙企业不能在利用核定税收政策。
个人税收筹划方法。第一,可以找一个财政洼地(20%税收的地方),比如上海崇明区。然后可以再要求享受财政补贴个税补贴(6%-15%)。第二,直接把合伙企业备案成创投基金(详见财税2019年八号文)。原公司个人退出,可以利用原公司的员工亲属再设立一个个人独资企业,创造财政洼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