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輶軒語•語文第三 【清】張之洞.撰

2022-05-14 15:16 作者:舞胎僊館門外灑掃僕  | 我要投稿

舉其有關程試及時俗易犯者,免致良材困學,誤蹈覆車,徒遭擯棄而不知也。【此篇說多平淺,所言皆切於川省者。先輩論時文之語極多,不贅言。】


一、時文


〇宜清真雅正。


宜清、【書理透露,明白曉暢。】真、【有意義,不剿襲。】雅、【有書卷,無鄙語;有先正氣息,無油腔濫調。】正。【不俶詭,不纖佻,無偏鋒,無奇格。】


四字人人皆知,然時俗多誤解,今特為疏明之。不惟制義,即詩、古文辭,豈能有外於此?今人誤以庸腐空疏者當之,所謂謬以千里者也。俗論每云某文尚理法,某文尚才氣,某文尚書卷。夫無理、無法,尚何得為才氣?若無才氣、無書卷,又安能闡出義理乎?【文字之道,根柢、性靈闕一不可。有根柢則雅正,有性靈則清真。文無性靈,雖有卷軸詞藻,光采不發;文無根柢,雖有深思苦功,不脫庸俗。兩者俱無,不得為文。】


〇宜多讀書。【此下二條為根柢。】


讀書多,則積理富。不看講章,自能解題。題理憭亮,文法自合。至於意義精深,詞華宏富,因源得流,不勉而能。多讀古文,亦讀書之一端。


〇宜學先正。


經史為文章根柢,名大家為墨卷根柢。《欽定四書文》即根柢也。學到固不易,稍得其骨力氣息,為益即已無窮。【即使初學不解,作秀才後必宜探討。他日通籍衡文,主講教士,遇有高文,方能識別,免致屈高材,貽譏訕也。】選本甚夥,要以老輩所選者勝。為舉業計,名稿須讀發揚者,墨卷須讀清楚者,如吳蘭陔、梁省吾、許玉叔、周筱村諸家選本皆好,不能盡舉。以此例求之,淺薄小巧者不足學。【名家專稿宜涉獵,隨其所喜看之,周選即《制義靈樞》,川省坊間多有,甚好。】


先輩恒言,時文家須胸中有熟文三千首,自然能文。亦猶揚子雲“讀千賦乃能工賦”之說也。今人縱不能如此,至少亦須涉獵千餘篇,爛熟數百首,若並此無之,難矣。


舉業家每謂:“經、史、子、集,無關時文;方家文字,不宜場屋。”但讀浮濫時墨,展轉摹效,此時文體即已甚敝,愈趨愈下,將來必致一書不知,文亦不可為文,人人皆沒字碑矣,大為學校之憂也。諸生此時為學、為教,異日身執文柄,普望努力挽回,即是有功世教。【文題割裂經語,令甲所禁,試場間有出此等題者。應試不能不學,諸生身為試官日,幸勿以此發題。】


〇宜學好墨卷。


墨卷者,有意、有詞、有氣、有勢、有聲、有色之謂也。俗濫房行,六者無一焉,有何可學乎?無論生童,凡脈理未清者,斷不可遽學墨卷。一遭汩沒,終身迷罔。


〇宜講用意、用筆。【此下三段為性靈。 大凡文字有清氣靈光者易成就,無清氣靈光者難長進。】


創發名理,羽翼經傳,本也,作手始能之。機調諧熟,末也,俗工亦解之。通乎上下,意筆為先。若意筆俱無,我與人共此濫調,泛語浩浩,一萬四千卷,何以制勝哉?【意者,不氾濫,不襞積之謂。筆者,不平塌,不騃鈍之謂。】


〇時文出落處宜用意。


其承注、點逗處,則為文之眉目;其轉捩、提挈處,則為文之筋節。其要在上下連貫,與有勢不平而已。文之佳惡,看此處數語,即已了然。童卷於此,太不講求,故為標出。


〇舉業家宜讀小題文,作小題文。


此先輩之言。欲藥膚濫,無過於此。蓋斂遊思而入理法,掃浮詞而見意筆,此良方也。施之今日,尤要。


〇初學作時文,宜先作論。


欲學作時文,先學作論。有兩書最可讀:一、宋呂祖謙《左氏博議》。【坊間稱《東萊博議》。】文格不甚高古,而詞意顯豁,段落反正分明,有波瀾,有斷制,學之可期理明詞達。【唐以前名家集中論說,變動不居,無一定科臼。宋人論則確有規矩,亦如時文,南宋尤甚。但集中作篇幅多長,此東萊少作,故淺顯易尋。】一、明張溥《歷代史論》。自漢迄元,每一帝作一論,又取《通鑑紀事本末》,每一事作一論。大率每首三百餘字,簡練涵蓄,詞采斐然,而篇幅迮小,筆勢整齊。論中將本書、本事隱括約舉,隨讀隨解,便可知史事大段。【此書本為初學熟史而設。】學僮於經畢、讀古文時,他古文之外,將此“二論”讀熟,再以史事、子史語命題,使作論,自然汩汩其來,下筆不能自休。一二年後,即兼取時文讀之,雖大家名稿,不至眩駭。至於淺薄熟課考卷,更將俯視之矣。又一年後,試為《四書》文,竟作全篇,下筆必已可觀。半年入格,一年即工,豈不勝於鑽仰《明文傳薪》,咀嚼《小題拆字》者哉?此似迂緩法,實簡捷法也。為塾師者,盍以此法試之?【先學論而後為時文,先學雜體詩而後作試律詩,其致一也。】不惟此也,弱冠以前未嘗學作古文,弄翰屬辭,止從兩句破題,三行起講,搜索而起,異日成就後,即欲放筆,為直干束縛,終難解脫。前明及近世古文名家,費盡學力,似仍不脫時文氣格。“少成習慣”之言,賈生豈欺我哉!


〇忌墨守高頭講章。


《四書》朱注,最精最顯。澄懷觀之,何語不憭?《合講》《體注》之屬,腐陋可惡,令人汩沒性靈。世斷無通經博覽之人而不能解朱注者。為時文計,止有《四書彙參》搜引頗多,可看。然必埋頭鑽研,亦可不必。蓋不通群經,決不能通《四書》。不特《彙參》,雖讀盡宋人語錄,無益也。《四書釋地》、【國朝閻若璩著。】《鄉黨圖考》,【國朝江永著。】二書宜看。近人《四書經注集證》亦好。


《四書》一編,為群經之綱維,萬理之淵海。今世學人,其識解趣向,大率皆自講《四書》學時文時開之。先入為主,則終身不能自拔。夫專抱講章作制義,不過終身無佳文。若誤認講章之理即為《四書》之理,將使天下無人材矣。


〇忌濫調。【此類近年場屋久已厭棄不用。此間鄉僻不知,尚以為入時花樣耳。】


習俗濫調,令人憎惡,大為全卷之累。茲舉童試最習見數條,懸為厲禁。講首:一理之所□□也,一理之所□□也。誤矣。又迂矣。講尾:□□,其□□乎?正不得謂云云。起講:賓、主兩扇。講下:不然、何則。夫人必明乎云云。理有淺,亦有深,其淺也歟哉,其深也。凡事論之以情,不如論之以理。後比:惜也,幸也。會心之下,別具深心。問嘗觀之一鄉一邑之間,泮有鴞其格之。萬不至,情亦至。雖然,猶有說,我儀圖之。三排、四排空話。此外類推,童場無論何題,多不入口氣,大非。即轉述他人語,亦不宜。通篇斷作有語氣者,更不可。


〇忌奇格偏鋒。【如無故分兩大比、三大比,或前後四比之類,及不守正解。】


〇忌以雙字湊合成篇。【如操修、詣力、黽皇、圖維、糾虔、刻厲、猷為、念慮之類,通篇並無真意,止此等字面湊成,此近二十年來陋習。】


〇忌不可解。


文以通體能用白話解釋為上。時墨之病,貌似圓滿鏗鏘,而模糊填塞,淩雜無序,重複合掌,使之自講,必然箝口。此由無真理、真意之故,名稿、名墨必無之。


〇忌妄援一經作柱。


時俗惡習,無論何題,動曰“詩教”“易教”,號為專經,實則支離滅裂,無理取鬧。不特有妨文體,實為有害經學,所宜痛絕。


〇忌詩賦語、後世語。


時文自有體裁。史事可苞孕,不可明寫。使者所選《江漢炳靈集》,才氣雖富,理法尤密。且皆是相題行文,引用切當,不宜誤會,買櫝還珠,致傷文體。


〇舉業家忌揣摩風氣。


揣摩風氣者,迎合人意、變道逢時之謂也。鄙夫行徑,君子不為。為人為文,理豈有異?乃舉業家視為固然,父師以此望其子弟,直如陳咸之父教之以諂,可羞可怪。況試官多矣,科目新舊不同,嗜好亦異,即欲迎合,其又焉能?豈知主文選卷,遇脫俗者則刮目欣賞,見陳陳者則頻蹙作惡乎?應試文字,但求不僻、不怪、不晦、不澀足矣。華實兼備,不患莫己知也。《戰國策》揣摩字義,出於《鬼谷子》,其書有《揣篇》《摩篇》,謂鉤距窺伺,如孟子所謂言餂者也。


二、試律詩


〇宜工切莊雅。


宜工、【不率。】切、【不泛。】莊、【不佻。】雅。【不腐。】


詩之上乘,自以雄渾、超妙為善。然初學豈易語此?且場屋試律,自有體裁。先求動中規矩,方可言神而明之。


〇宜讀古人詩。


初學宜先讀唐、宋古今體詩,且學作之,再為試帖,事半功倍。【但就尋常景物,令作五言短古、七言絕句,令其胸中稍有詩情,則不以試帖為苦。】此本務而實捷訣也。


杜詩云:“詞林有根柢。”時文、試律,何獨不然?唐試律外,《庚辰集》必須先讀,以取氣韻。此皆博通名手所為,故典核樸雅。時議其拙,非也。自不解其典實,不知其用字所出耳,知者但覺其妍雅。【紀氏《唐人試律說》,近人視為先進禮樂,然不可不一覽。】


〇《七家詩》宜善學。


川省此時盛行,無人不讀,無人不學。此詩才調誠佳,迥異庸俗。而其中每有老手頹唐之作,不善學之者,不免遂有纖佻不莊、粗獷叫囂之弊。此病甚深,亟宜戒之。凡學古者,取長棄短為要。


〇宜看館閣詩。【謂近二三十年中,館閣人所作。或專集,或選本,如《同館詩抄》之類。】


體格未必甚高,氣息卻甚平靜,字句必求妥帖,此為應試正宗。試律一體,其源出於唐人試律。創此體時,即是如此體裁也。


〇忌用語助、語詞。


此病川省最甚。從古試律,無此體式,雜體詩亦罕,間或有之,不可以訓。【謂“焉”、 “哉”、“乎”、“也”及“而”字、“其”字之類。“而”、“其”等字為語詞。】


〇忌輕佻不莊。


迂腐固不佳,纖佻狎媟尤忌。校文者見之,最為刺目。


〇忌用迭字。


如“重重”、“點點”、上句“花月”下句“月花”之類。


〇忌不對。


虛實輕重,字面門類,務宜銖兩各稱,此所謂律。不可略觀大意,便謂支對停妥。纖巧假借,則亦不可。


〇忌破題太緩。


近今詩律題字,宜起二聯,點畢一句,五字中,不宜全用題字,俗名“罵題”。


〇忌用古人全句入詩。


犯此病者最多。不知何人作俑,古無此體。


三、賦


〇宜相題制體。


或古或律,須視其題。擬古者,宜用古人元賦體。平正板重題,宜律。纖巧詠物題,可律體,或擬六朝體。博大頌颺題及詠古有大議論題,可古、可律。


試場賦,於法得用古體。然古賦竟是博學人著作之事,應試者先求工於律賦可耳。即間有合用古賦者,止可如作楷臨摹法帖,上者取其氣韻,而合以規矩,下者摹其形模,而去其駭俗,較於應試為宜。然此為考試言,乃萬不得已之論,非為著作學古者言。


〇宜讀古賦。


選賦、六朝唐賦,皆必宜讀。律賦之有唐賦,猶時文之有明文也。


導初學、立基址者,宜律賦。必以集最平正。【賦則亦同。】學古體、究源流者宜《七十家賦抄》,最高雅。【張惠言編。坊行《賦抄》,略解題,注典頗為詳核,亦好。】


〇名家賦宜善學。


國朝賦家,大手筆最多,才力實勝唐人。不善學者,恐致堆垛氾濫之病。吳祭酒【錫麒】賦及鮑桂星、顧元熙、陳沆三家賦,皆為近時名家,【京師有合刻本。可學。】此外選本,不拘一格,但看其有書卷而不笨滯、格調整齊而押官韻穩者,即可學。【如坊刻《插花窗》、《少岩賦》之類,不必學。】


〇忌篇尾作歌。


六朝小賦間有之。場屋效顰,既為不莊,又嫌率爾。選賦篇尾,或曰“亂”,或曰“頌”,各有體裁,不得藉口。


〇忌通篇四字句。


古人間有。然施之律賦,短促傷氣。宋廣平《梅花賦》乃宋人偽作耳,前人已辨之。舒元輿《牡丹賦》中,六字句仍不少。


〇忌濫效騷體。


此間試場,此體實多。無病而呻,最為無謂。


〇忌每段四六聯太多。


多則重膇滯塞。若以唐法論之,每韻中,四六隔對,止宜用一聯。今難如此深論,但不必過多耳。


近代名家賦中,一段往往有三、四聯四六者,實皆非法。讀書嗜古、洞悉文章流別者,自能知之。


凡擬古詩賦及論,皆宜頂格書寫。蓋試卷低兩格寫者,為頌題抬頭而設。既代古人言語,自無抬頭,何低格為?至於擬古題,竟有末段頌颺者,太迷謬,不足論。


〇附舉詩賦中習見易誤字。【五方所同者,不備論。】


抒,仄,無平。 茗,仄,無平。跳,平,無仄。 裨,平,無仄。 酩酊,仄,無平。


平仄舛誤字,如:賞,仄,賞罰。償,平,償還。 頃,仄,頃刻。傾,平,傾覆。訊,仄,音訊。詢,平,諮詢。具,仄,備具。俱,平,耦俱。聆,平。應,平,當也。仄,答也。教,平,虛,誰教。仄,實,政教。令,平,虛,能令公喜。仄,實,發號施令。騎,平,虛,騎馬,騎虎。仄,實,車騎,萬騎。量,平,虛,揣量。仄,實,器量。漫,漫漫,平仄兩音。漫道,水漫,讀仄。紹,仄。占,平,占卜。仄,侵占。攘,平,攘奪,攘除。仄,擾攘。 丕,平。撚,仄。踞,仄,古即作居,故《集韻》有平音,今罕用。祇,平,祇應與神衹字音異,形同。祗,平,祗敬。嗣,仄。


意義相混字,如:尤,過也,寡尤,拔尤。猶,尚也,猶且。盍,何不也。何,詰問詞。郤,同隙,晉大夫姓。卻,退也,卻正字。也,順承直斷詞。耶,疑或不定詞,義與“乎”字近。摹,讀模,摹仿,虞韻。摩,讀磨,蕩摩,揣摩,歌韻。束,結束,從口。朿,即芒刺之刺。廉,廉隅、堂廉從此。簾。簾幕。


俗別無本字,如:廬從广,訛從厂,非。散從月,訛從日,非。惟從隹,訛從佳,非。忍上半訛作任。陽右半訛作易。祀不從己。


鄙俗語,如詩賦中最喜用“世界花花”四字,不知出何典記,鄙俚已極。又如“堪誇”、“行為”、“闊論”、‘者邊”、“一個”等類,亦俗甚。


四、經解


此非可以文字論者。通小學、通漢學以後,再言得失。若僅讀坊本《五經》者,應試時不必自占此科。【小學謂六書之學,見《漢書》,非《小學集注》之小學也。】


五、經文


以能發撝經義為第一,必能原本《注疏》,多搜古義,淵奧博洽,訓詞爾雅,方為入格。若止墨守《體注》諸書,其工拙可不論矣。必不得已,僅以文勝,亦必有古藻宏辭為佳。【經文雖當恪遵御纂,然別解異聞,不妨搜羅駁辨,以為敷佐。】


六、策


沈約受策,僅知其半;朱買臣難公孫弘,十不得一。對策談何易易?不過平日見書多者,學問有門徑者,自能多有所知,不至瞠目茫然。此亦非若時文,可以倉促取辦者。近見坊間有《十三經策案》《廿二史策案》,兩書引據頗不為陋,所言多是經史要領,迥非《宋人策料》《八面鋒》之比。若肯常加披覽,推類考究,大有益於根柢之學。【近人翁元圻注《困學紀聞》、黃汝成《日知錄箋釋》之類亦好,二書用處甚大,即為對策計,常看亦好。】總之,經文或可欺門外漢,對策除平日多讀書外,別無捷徑也。


對策中,前稱執事云云,後稱士云云,生云云,此乃舊式,近今久不行用,有干磨勘。【凡欽定、御纂諸書,皆是先朝編撰。近三十年來,並無編輯之書。場內策尾多好引用此類書,竟以屬之今日,謬極。以此誤事者多矣。】


七、古今體詩


此乃專門名家之學,豈能數語盡之?然試場考古,必有此體,姑言其略。第一博覽為先,略知列朝詩家源流派別,方可言人門。規橅一家,稍有所得,方能有佳處。至其法律門徑,前人《古題》之解,《聲調》之譜,談藝說詩之作,《玉屑》《金粉》之編,言之已詳,此止可粗言其禁忌耳。【漢、魏、六朝、唐、宋、元、明,雖有升降、厚薄之判,然自各有佳處,隨其性之所近,不必是己非人。】


〇忌無理、無情、無事。


有理、有情、有事,三者俱備,乃能有味。詩至有味,乃臻極品。數語雖約,頗能該括前人眾論,學詩者試體會之。新城王文簡論詩主神韻,竊謂言神韻不如言神味也。【有事一條,尤為切要,特為標出。】


〇忌音調不諧。


古詩自有音節、平仄,多讀自知之。俗師於律詩有“一三五不論”之說,大謬。古人五、七律自有拗救法,既目為律,豈有不論之理?拗救之說亦甚繁,如不能遽曉,照試律平仄為之,尚不致過差耳。古詩尤忌多有律句。【學四傑、長慶體者不與。】


〇忌誤押通韻。


古體詩可押通韻,【律絕之外,皆為古體。】但俗本詩韻,動曰古通某,古轉某。強分兩門,已為無理,且所謂通者,並不可據。【大略本於宋吳棫《韻補》,或雜據近人柴紹炳、邵長蘅之說。】今日作古詩者,以專守官韻,不用通韻為合法,何也?今之本韻,即古之通韻也。【謂六朝至唐。】《廣韻》本二百六部,【此為最古韻書,隋人原撰,唐、宋人修。】各注同用、獨用,【以韻狹,不便試士,唐許敬宗奏定同用。】經宋、金、元人四次并省,今合為一百六部,【宋丁度等《集韻》省去十三部,金韓道昭《五音集韻》并為一百六十部,劉淵《平水韻》又并為一百七部,元陰時夫《韻府群玉》又并為一百六部,即今官韻。】故今日一韻中,已兼古人數韻。【凡同用者已并為一韻,如冬兼中,支兼脂、之,虞兼模之類。】雖不如《唐韻》分析精密,聲類清濁尚不大遠,若再推廣,必致歧誤。諸家異說,初學猝難折中。必須講求小學,讀過顧炎武《音學五書》、江永《古韻標準》段玉裁《六書音韻表》、苗夔《說文聲讀表》,方能貫徹原流,通而不濫。【顧、江尤要。據錢竹汀《十駕齋養新錄》,平水韻乃金王文鬱所撰,即并為一百六部,與今韻同。以無他證,前注姑仍舊說。】


如必欲通之,莫如稍隘、稍嚴,尚無大誤,如東、冬,如支、微,如魚、虞,如佳、灰,如真、文,如寒、刪,如蕭、肴,如庚、青,如鹽、咸,此類皆今讀聲音相近,而今韻部分相聯者,通押無害。上、去準此。【可通者不止於此,說見後。】


入聲部分,糾葛難明,姑言其略:屋、沃、覺通。質獨。物、月通。曷、黠通。屑獨,【屑亦半通質,因初學恐難細剖,令質獨用較妥。】藥獨。陌、錫通。職獨。緝獨。合、葉、洽通。此參用顧、江、段、苗四家說。


有決不可通者,如江與陽也,真文與庚青蒸侵也,庚青與蒸侵,蒸與庚青侵也,元寒刪先與覃鹽咸也。此類俗讀似近,正音迥別。即使前人偶一有之,或是方音,或本非韻,或是錯誤,皆不可藉口,如欲求通而不濫之理,須知通韻有半部全部之別。【今本之支韻,半通微、齊、佳、灰,半通歌;虞半通魚,半通尤;元半通真、文,半通寒、刪、先;先半通真、文,半通元、寒、刪;歌少半通麻,太半通支;麻少半通歌,太半通魚;庚半通陽,半通青,有數字通蒸;尤半通蕭、肴、豪,半通虞,有數字通支;覃半通侵,半通鹽、咸。】此就經傳子史韻語、唐以前詩文謠諺推驗而得。此由今韻中並有古韻兩三部在內,故一韻之聲不盡同類。【如元、魂、痕三部今并為十三元,灰咍今并為十灰,就本韻讀之,已不能調叶,故元可通寒、刪、先,魂、痕不得通也,餘仿此。】初學如未嘗通《說文》,看《廣韻》,何從辨析此一韻中之字,孰可通某、孰不可通耶?【讀《說文》、《廣韻》及顧、江、段、苗之書,則自能辨析之。若徒向唐、宋人集中,求其孰通孰否,以為準式,皆茫昧拘墟之論,所謂銖銖而權,寸寸而度,推之必差者也。】


以上為作今日之古體詩言之也。【今之五言古乃六朝以後體,七言古乃唐人七言歌行體。】若作學漢人五言詩、古樂府、古賦,【此謂著作之古賦,非試場之古賦。】擬騷、碑、銘、贊、頌之屬,則又宜知古韻。【謂上古至秦、漢之韻。】《廣韻》尚未盡也,漢以前雖無韻書,而有韻證。即前所謂取經傳子史推驗而得者,確有部分,但較《廣韻》則寬矣。顧、江、段、苗諸家說之已詳,凡模擬漢以前有韻之文,宜知之。【宜用古韻,方為入格,且更覺妍雅。】往往古韻同部,今讀殊音,作今日之古體詩,押之不叶,仍不可用。蓋音有古今,在古人讀之本是一韻,故可用之詩歌。【即如《詩經》自有本音,如以古音讀之,自成一韻,並非強叶。叶音之說,自梁沈重始。】今語音既變,詩格亦殊,若強用之,豈能成調,徒致駭俗。名雖好古,實非通人也。【如東與江,支與灰與歌,魚與麻,虞與尤,真與先,蕭與尤,歌與麻,陽與庚,侵與覃,皆古同部,今異音。古今音變,大率漢、魏以前與三代相近,六朝以後與今音多同,此一大界限也。【此言大略,再區分之。秦以前與漢不同,初唐以前與中唐至今不同,看《經典釋文》、《說文》、《玉篇》、《廣韻》、《漢書》、《文選》之反切自明。】自唐有官韻,字音至今遂不大變更矣。【清濁發斂,亦微不同。】


知古韻,非僅為詞章之用也,乃小學、經學之事也。知古音則得古音。【看古人多以此數字聯用為韻語,可知古讀聲相近,即可以此定此字之古音矣。】知古音,則悟古義。大抵先秦制字,義由聲出。【義生於聲者十之八九,至於假借,純是聲同之字。】漢人詁經,聲多兼義。【如音讀從某字之聲,則訓詁必近某字之義。】此六書諧聲之指,漢學訓詁之要,韻書所以列入小學家者,職是故也。【若《韻府群玉》之類,則止可謂之詩韻,謂之類書,與韻學無關矣。】


審音辨韻,其要不過兩語,一曰以聲類相從之字為別。【看此兩三韻中字,偏旁多同,音必相近,即可通押。如東之烘、蓬,冬之供、縫,寒之檀、殘,先之膻、箋,皆半體相同之類,蓋古人制此字時,其音即從偏旁而得,此語極淺而極確,乃韻書本原也。但今韻合併混淆,須將不可通之半韻剔出之耳。如偏旁雖同,今讀不近者,乃古今音遞轉遞變,古人仍同讀同押也。如支之儀、陂,歌之俄、波,虞之愉、樞,尤之偷、謳,今異聲,古同讀。】一曰以經傳子史韻語為證。大率今韻寬於《廣韻》,而狹於古韻。若以《廣韻》求古韻,只有不必分而分,偏於過嚴者,斷無不應合而合,失之過濫者。【有數韻實是一類者,無一韻而雜隔類者。】若以今韻求古韻,則有可通者,有當析者,【如東、江、寒、刪,古音本通;如支部、虞部、灰部、先部,此一韻中之字,古人卻分為兩三韻,並不讀為一類。】不見《廣韻》,無從講古韻也;不知古韻,不能讀《詩經》、《易象》、先秦兩漢之書也。


〇忌體制雜糅。


古藻、時調,羼列同篇,法語、情言,合居一簡,是為出言無章。


〇忌好步韻。


宋人此風最盛,今人亦然。此作韻,非作詩也。即使名家為之,亦無好詩。【止有一用試場,限此體可以覘腹笥心思,避襲舊耳。】


〇忌多用宋以後事、宋以後語。


此自修辭要訣。何大復諸人持此說。後人誚之,非也。論史事者不與。


〇忌以俗為真,以粗為豪。


俗乃偏主性靈之流弊;粗乃好使議論之流弊。下一病,蜀中詩派似涉此風,試檢點之。


〇忌狎褻,亦忌迂腐。


一為《玉臺》之流失,一為《擊壤》之頹波。左右佩劍,其失相等。


〇忌纖巧。


制題猥瑣,屬詞尖碎為纖;對仗假借,比附細密為巧,皆非大方所有。【如離合格、回文體、全平全仄、人名、藥名之類,尤為惡道。】


〇忌險怪苦澀。


李昌谷詩,乃零句湊合者;賈長江詩,乃散聯足成者。其去詩教遠矣。【古來大家,無此作法。】其險怪不平易,苦澀不條達,正其才短,非其格高。


〇忌陳熟落套。


古人名手,每傷生硬。今世當家,但患陳熟耳。【生硬猶愈於陳熟。】


〇忌虛造情事、景物,將無作有。


如長安見漢、宣城臨江之類。


〇忌貌襲古而無意。


體制必當學古,惟須有意耳。明鍾、譚詆“七子”,近人主性靈,變本加厲,尤非。性靈斷不可少,但出以雅飭蘊藉耳。


〇忌自譽譽人。


如酬應詩,譽公卿必曰韓、范,守令必曰龔、黃,將帥必曰衛、霍,詩則李、杜,文則韓、蘇之類。受者茲愧,作者失言。至於述懷自敘,藉口杜詩自比稷契之語,信口誇誕,尤為惡習。


五古忌散緩垛積,七古忌空廓平直,五、七律忌枝節飣餖,絕句忌剽滑。各體之通忌,曰言外無餘味。


八、古文、駢體文


【散文忌多虛字,忌多長句,忌一定間架,忌首段裝冒子,忌腐語。駢文忌合掌,忌碎狹浮豔語,忌太熟,尤忌太生,忌輕剽,亦忌鬱石。駢散通忌曰時文調。】


試場策論用散文,今通謂之古文。對策間有用駢文者,但不常有,惟詞館應奉文字用之耳。然駢散兩體,不能離析,今為並說之。周、秦以至六朝,文章無駢散之別;中唐迄今,分為兩體,各為專家之長,然其實一也。義例繁多,殊難備舉,試言其略。古文之要曰實,駢文之要曰雅。實由於有事,雅由於有理。散文多虛字,故尤患事不足;駢文多詞華,故尤患理不足。各免偏枯,斯為盡美。更有扼要一義,曰:不能為古文者,其駢文可知;不能為駢文者,其古文亦可知。國朝古文專家倡於方苞、姚鼐,名曰桐城派,【雖亦云學《史》、《漢》、昌黎,實則遠宗歐、曾,近法震川。】雖未必盡古文之變,然初學者由此入手甚好。【侯派近小說,魏派近時文,未盡善。】近人刻《歸方評點史記》,可看。【先求法度可觀,再議神明變化,亦猶書家九官法也。】國朝講駢文者,名家如林,雖無標目宗派,大要最高者多學晉宋體,此派較齊梁派、唐派、宋派為勝,為其樸雅遒逸耳。取明王志堅《四六法海》、國朝李兆洛《駢體文抄》、曾燠選《駢體正宗》讀之,可知駢文指歸。總之,“文學"兩字,從古相因,欲期文工,先求學博,空疏淺陋,嘔心鑽紙,無益也。【國朝汪中、張惠言、阮元、董士錫諸家合駢散為一體,實為高義雅言。】


梁劉勰《文心雕龍》,操觚家之圭槷也,必應討究。


九、字體


〇字體宜正。


惡俗字體,萬不可令犯筆端。坊刻《正字略》《字學舉隅》之類,可得大略。然必求其本,則心知其意,自能觸類引伸,舉筆無誤。本者,讀《說文》,識小篆之謂也。


〇《字典》古字斷不可寫。


《字典》一書,其體例在網羅無遺,不問正訛雅俗,一概收入,多存而詳辨之,非謂所收之字皆可行用。【唐、宋所出古篆,半出俗師訛傳,半出羽流偽造。】愚者不知古學之所謂,竟將《字典》所存別體聚斂不遺,書之試卷,意在欺人,其違乎格式無論矣。俗人所駭,通人所哂,非惟不雅,俗又甚焉。


近世通曉《說文》者,又欲將篆書之筆勢改真書之點畫,豈知源流相因,而體制各別。【中間尚隔隸書一關,豈能飛越?終竟不能全改,今六書本義即如“之、也”兩字,如何改耶?】學者貴心知其意,此亦賢知之過也。


〇書法宜學碑版。


書法止是藝術內事,【《四庫》於論書者,收入藝術部。】應試之院體書,士人自解求工。蜀士擅長者尤多,無勞勸導。惟凡事俱有根柢,書法不知碑版,不能免俗。唐碑為楷法埻的,所宜步趨。如多才好學者,能於唐以前碑刻,博觀得悟,洞悉書法源流,從此貫徹篆隸,大可為詁經考史之資。國朝金石家最多最精,皆為此事有益經史耳。【大約漢以前之款識碑刻,其文字可以證經;列朝之官私石刻,其事實、年月、地名、官制、姓字,可以補史。然此指當時所立之碑,非謂法帖。帖與碑有別。】文人嗜好不同,各能由博求深,皆可歸於有用。因書法而考碑版,由碑版而通小學,考古事,韓昌黎所謂“因文見道”,正此意也。蜀中古刻頗多,石質易朽,著錄者多亡,續訪者未聞。此邦學人若肯留意,亦有功文獻之事也。


好學者如肯學書,小篆極佳。此經學內事,非遊藝事也。惟只宜寫小篆,【《說文》所載,斯、冰所書即是。】不可寫鐘鼎古文,彼非豪素間物,不能仿為,為之者謬也。【昨見書院諸生篆書,多不解筆法,形若枯荄,此事須臨秦、漢碑刻。碑不易得,近人鄧石如篆書、法帖、屏幅亦可。川、楚皆有摹刻售賣者。】


〇書法忌狂怪。


凡事皆貴平正通達,書法亦然。惟不學人始以此相詫,拙書者乃借此匿瑕耳。即如李斯為小篆之祖,而遺刻兩石,中規合度。蔡中郎為八分之宗,其所書石經,雖再經摹刻,規模終在,而謹嚴工整。篆隸如此,楷書可知。其身心之放縱與否,即此可見。【不惟真書,草亦不宜。草由隸變,尚在真書之先,若遂放蕩,便為失體。張、素所為,蘇文忠已譏之矣。】


〇避諱字斷不可忽。


前代諱忌繁多,嫌名動輒改寫。國朝法令寬大,應避之字並不難記。今見鄉曲諸生屢屢觸犯,大不可也。至至聖先師諱,動輒用入,尤可怪詫。不特違式自誤,且身在學校,此而不曉,可謂不知禮矣。別紙條舉於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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