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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十大奇案之屯门色魔案

2021-12-05 20:28 作者:SFEkin  | 我要投稿

(UP主友情提示:本文有一部分成人成分,为避免违规,会将一部分成人词改为通俗易懂的词,女孩子谨慎观看)

(资料源:百度百科、维基百科、都市夜魔人和Apple iTunes博客:春典fm猎奇怪谈《生人勿近》)

继“雨夜屠夫”林过云之后,又一狠人横空出世,他,没去过窑子,但在一夜之间却强暴了不少女子,他就是屯门“老色批”,林国伟

林国伟(1971-1-27—)

(注:罪名牌上写着:罪名:杀人犯、抢劫、强暴,姓名:林国伟以及其案号、身份证号码以及生日:1971-1-27日)

1992年3月24日晚上3时许,当时年仅21岁、住在香港新界大兴邨的林国伟,在屯门的一个公路上,一边开着车一边喝着啤酒,此时一辆的士从他身边开过,就停在了离他约三辆车的距离,有一个女子从的士下车,上友爱邨爱明楼

林国伟的心中产生了淫念,他想“这一定是我前女友”。于是乎他趁女子上电梯的时候一个箭步扑出,闪身进入了电梯厢里,强行的勒住了女子的脖颈,将她硬扯出电梯,在楼梯道里将该名女子强暴,并抢走了她身上的手提包和首饰,这就是林国伟的首宗案件

过了三个月,也就是1992年的6月份,一名32岁夜总会女侍应凌晨4时半下班后,乘的士回到屯门建生邨时,成为他第二个猎物。再隔两个月,他在凌晨时分于屯门新禾里将一名39岁女子扼颈,拖入草丛强暴。

上述3名受害女子均及时报案,令警方得到了林国伟的“小蝌蚪”样本,惟受害人在混乱中未能认清凶者面貌,只得一些模糊的印象,如身材、发型、口音等,令警方束手无策。

1992年12月,他先后再在屯门区出没犯案。该月3日,大兴邨一名女子深夜回家时,突然被人从后勒颈扼晕,苏醒后方发现被人强奸及洗劫,翌日与亲友报警。28日,另一名女子与丈夫唱卡拉OK,丈夫因上早班先行离去,结果她回家时不幸在梯间被强暴。

1993年2月24日凌晨四时许,林国伟再次出动,对象是一名50岁的家庭主妇,她当晚与朋友打麻将后,独自回到友爱邨,被林国伟扼颈拖至梯间。这一次,林国伟用力过度,将对方勒死,他未有将受害人强奸,但在她身上射“小蝌蚪”,并劫去受害人的手提包。两个月后,一名22岁的士高(注:粤语音译,就是DISCO)唱片骑师深夜回到大兴邨的住所,亦被林国伟扼毙及强奸。两名受害人的财物,同被林所夺去。

在调查进行得如火如荼之际,林国伟因为风声太紧,搬到红磡区其姐家中暂避,因住所邻近土瓜湾益丰大厦,93年5月24日凌晨4时,将23岁卡拉OK公关刘小敏强暴,他事后竟意图与对方“做朋友”,受女受害人重掴,林国伟将她扼毙。

同年8月5日,他看中了另一名21岁少女,在同区的美景街强奸她后,迫对方交出电话号码。虽然该少女并无主动报警,但因被兄长揭发而陪同往警署报案。1993年8月6日晚,林相约该少女前往黄埔UA戏院看电影,终被埋伏探员拘捕,后经其“小蝌蚪”的DNA鉴证,证实他正是为祸1年4个月的“屯门色魔”,先后在友爱邨、大兴邨、益丰大厦、红磡下乡道及美景街,强暴及抢劫9女子,杀害当中3人。

调查和拘捕

连续多宗强暴案在屯门区发生,引起当时区内居民大为恐慌,有街坊亦曾自行组织互助小组,护送女士归家。当时警方已相信色魔必定极为熟悉区内环境,有可能是区内居民。

负责调查该案是已故香港警务处总督察王永基,在案情分析时,警方发现凶手犯案后,能在极短时间内,前往不同地区的银行提款机,以受害人的提款卡提取金钱,锁定凶手必定是有车一族,利用车子跟踪受害人,施暴后再驾车而逃之夭夭。

警方随后发现,接载首名受害少女之的士司机,潜意识中依稀记得事发当晚,曾有一辆私家车尾随。警队于是邀请政府催眠师杨志滔协助,在催眠效力下,司机能描述出该白色车是日本车,并且说出车牌中的数个号码及车款型号,事后证实这些资料相当准确。

香港警方于是向HKID(人民入境事务处),取得过万名市民的个人资料,利用人手逐一输入电脑分析,再根据疑犯的简单资料,将可疑人物收窄至数百人。警方亦在区内安排女警作“香饵”,希望引林国伟上钓。最后,林国伟因为相约案中受害人观看电影,被警方拘捕。

当林国伟落网时,由于受害者大多是被人从后袭击,无法认出色魔的容貌,案发时亦没有目击证人,香港警方法证部门当时刚引进的DNA技术,分析残留在受害人衣物的“小蝌蚪”,成为这宗案件确认犯案人身分的最关键证据。

在被捕初期,林国伟一直保持沉默,不愿作供,王永基看准林国伟渴望与人倾诉的弱点,以倾谈方式诱他说话。他于是将整个犯案过程供出,并说招供后感到心情较舒服。1994年9月,案件开庭。期间,没有任何亲友在庭上出现。

(源自:百家号/暗黑历史),原标题:“屯门色魔连环J杀案”


林国伟在庭上承认8项强奸罪及7项行劫罪,否认余下的3项谋杀罪,坚称自己是错手杀人,庭上的受害者家属反应激烈。

辩方律师找来两名精神科医生替林国伟辩护,精神报告指他自幼缺乏家庭温暖,林国伟有5兄弟姊妹,母亲于林3岁时出走,父亲酗酒残暴,形成孤僻的性格,朋友极少,喜欢欺负小动物,中一辍学,爱滥交及飞车,在工作常遇挫折,感情路上常被抛弃,以酒精和毒品解决空虚,恶性遁环下形成精神失常。

不过,控方指,被告只是患上反社会人格的疾病,并非精神病。这宗案件原有127名证人,聆讯本需两个月,但基于被告人认罪,聆讯缩减至5天。

陪审团一致裁定,被告3项谋杀及伤害他人身体罪成,需判处终身监禁。法官认为,被告犯案时间极长,暴戾非常,对社会危害性巨大,连同另外8项强奸罪,法官罕有地重判他11项终身监禁,以显示案件的严重程度。在香港,强奸罪一般入狱为5至15年,只有最严重的强奸罪会判处终身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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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改编电影:《香港奇案之屯门色魔》,1994年12月30日

和《屯门色魔之人皮兽》,199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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