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县发现“猛国都尉”银印等汉代文物
长治县发现“猛国都尉”银印等汉代文物
《考古》 1989年03期
1980年6月,山西省长治县西池乡申川村农民在取土中,发现几件汉代文物,其中一、枚“猛国都尉”银印较为重要。据调查,此地原有一座砖墓,早年已经坍塌。
“猛国都尉”印银质,方座龟钮,龟身下有穿孔。印面凿刻阴文“猛国都尉”四字。印高2.6、边长2.6X2.6厘米(图二,左下)。
铜镜1件,残。镜背面饰有几何、乳丁纹组成的图案。直径8、边厚0.28、中厚0.1厘米(图一,上)。
铜带钩1件。钩体较长,腹部略鼓。钩头为兽首形。背中有圆扣钮。通长17.4厘米,钮径2.5厘米(图二,左上)。
玉璧1件。圆形。边中有牙,中间连有圆心,圆心内有凹槽。璧面外圈饰卷云纹,内圈饰乳丁纹。直径5.5、厚0.45厘米(图一,下)。
陶井1件。圆圈形井栏,上有三角形井架,井架上设滑轮,栏面刻几何纹图案。井高32厘米,口径16厘米(图二,右)。
长治县汉为壶关县,属上党郡辖。据《汉书•职官表》载:“凡吏秩比二千石以上,皆银印青绶”。又载:“郡尉,秦官,掌佐守典武职甲卒,秩比二千石”。又据《历代职官表》载:“汉代地方制度沿秦之定制,以郡统县。郡之组织也是与中央相应的,以郡守当丞相,郡尉(都尉)当太尉,监御史当御史大夫,分掌政、军监察之权。”因此认为,“猛国都尉”应该是地方郡掌管军权之官职。
(王进先朱晓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