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出书什么条件?专著的定义?副主编怎么加分?

出书具备的条件,会分两个情况来说明:一是自己主动要编写出书。那么一本书所要表达的核心内容是什么,是由作者个人来确定的。只要在编写内容上,作者人数安排上,符合出版的要求即可。二是自己是为了完成什么任务才出书,比如承担校本教材出书、评职称出书、统编教材等编写出书等等,都需要满足下达任务的单位给出的标准。就拿我们常见的评职称出书来说,一是要正式出书,选择的出版社等级和书号类型,被评审单位认可;二是要署名作者位置正确,其满足编写字数的要求;三是要在评职称时间前成功出书。四是出书的内容不仅要符合晋升职称岗位专ye要求,还要符合出版要求,一些违禁内容不允许出现。
著作,从定义上来说的话,指的是针对某一门研究题材的,也称之为专著,专著呢不一定是书,根据学术论文的长短,又可以分为单篇学术论文、系列学术论文和学术专著三种,一般超过4-5万字的,可以称为学术专著。也就是著作最少字数参考依据。字数在4-5万字以上,至于最多字数是没有明文规定的,可以是几十万字,也可以是几百万字,甚至更多。由于多数人出版著作是以评职称为主,而评审文件对出版的著作也是有字数要求的,比如独著要在10万字以上,一般常见的出版著作字数在20-30万字左右。

副主编的职称加分,肯定是要低于一本教材的职称加分的,而且一本教材的职称加分,是由主编、副主编和参编来共同分摊的,只是分摊不平均而已。教材作者分摊职称加分的原则是:署名的作者位置越靠前,获得的职称加分越高,当作者人数越多时,对应作者位置获得的职称加分越少。通常来说,副主编职称加分在几分左右。比如一本教材加分是12分,主编的加分大概在6分,副主编加分在4分,具体加分政策,以参评人所在单位规定标准为准,其他单位仅作参考。需要了解更多出书资讯,可咨询在线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