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消防队见火不救的尴尬
农村作为火灾高发区,历来是消防监控的重中之重,对此,国家鼓励民间自发成立消防队进行防火自救。1999年,一支民营消防队在公主岭市范家屯镇成立了,这支吉林省第一家民营性质的消防队成立后的几年时间里,有警必出,多次成功扑灭附近村屯的大火,发挥了不小的作用。然而近日距离范家屯镇不到三公里的尖山子村发生了一次火灾,民营消防队在接到村民报警后,却一反往常的积极态度,始终也没有出警,造成失火村民损失惨重,关于民营消防队该不该出警的讨论也甚嚣尘上。 8月5日下午,公主岭市范家屯镇尖山子村农民修文国和妻子到镇里办事,这期间,修家的房子突然燃起了大火,发现火情后,村民们一面拨打了119火警电话,一面找到正在镇里的修文国。
被烧毁的民房 听到家里着火的消息,修文国迅速打的往家里赶。十分钟后,修文国赶到家里,这时候大火已经蹿上房顶,在消防车还没有赶到的情况下,村民们有些措手不及,只能靠井水灭火。 修文国家院子里有口水井,村民们找到水泵,用水管把水抽上来向房顶浇水,还有的村民拿起脸盆,舀水泼向火头。对于熊熊燃起的大火来说,这一星半点的浇水显得微不足道。 由于房屋是木料棚顶,所以依靠自身力量根本就没法施救,于是村民们不停地拨打火警电话。公主岭市消防队表示,消防车已经赶往现场,因为事出紧急,加之路途遥远,所以提议村民先找找范家屯的民营消防队,尽量在第一时间内控制住火情。 但是出人意料的是,范家屯镇的消防队在接到电话后并没有马上出警。 “刚开始说,等一会儿去,再打电话说去不了。为什么呢?因为我们没交防火费。”修文国告诉记者。 眼看着房子被火给吞没了,村民们心急如焚,甚至提出只要消防车能来,修文国可以拿出需要的费用来。但范家屯消防队还是以该村没交防火费为由拒绝出警。 当地消防队见火不救,村民再次联系公主岭市消防大队,无论如何,远水还是解不了近渴。 由于火灾发生的几天时间里,长平一级公路正在做施工准备,道路两侧的部分树木被砍倒在路中央,还没来得及运走。从公主岭到范家屯有30公里的距离,这段路却被树枝隔成了几段,消防车只好从附近村子里绕行通过,这样一来耽误了不少时间。两个小时后,消防车才赶到修家,而此时,修家的房屋早已烧落了架,根本就没有救火的价值了,消防车在现场只是清理了一下余火,便返回了公主岭。
受灾村民已经家无片瓦 一场大火下来,修文国一家片瓦无存。修文国的妻子抱着孩子,在废墟里不停地拨拉,希望能找回一点值钱的东西,挽回一点损失。刚满两岁的孩子,看见妈妈泪流满面,伏在妈妈身上,惊恐地不知所措。据修文国统计,这场火灾他家损失了四万多元,是十年时间里积攒下来的全部家当。 面对损失,修家人觉得,如果范家屯镇的消防队能及时出警,火势就能得到控制,修家的损失也就不会这么大了。 “救火要紧,就是普通老百姓也来帮忙,他们不应该不出警啊。”修文国说。 “就是没交钱也应该先出警再说。”修文国的妻子说。 对于修家的这场火灾,村民们也都觉得,不管怎样,消防队都应该出手援助,而不是见火不救,坐视不管。 “应该帮助啊。它消防队不救火它是干啥的?这真让人难以理解。”一位路过的村民说。 火情当前,为什么范家屯镇消防队拒绝出警呢?村民提到的防火费又是怎么一回事儿?记者决定到范家屯镇消防队找到答案。 据了解,范家屯镇消防队是1999年成立的民营消防队,孙国华发现范家屯镇距离公主岭市距离过远,消防队往返路程太远,就自筹经费购买了消防设备,其中包括两辆消防车,并招募消防员,组建了民营消防队。民营消防队成立以来,每年扑灭400多起火灾,先后两次被四平市人民政府授予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称号。 因为是民营消防队,所以经费成为困扰消防队的主要问题,但是由于成立之初镇政府的扶持,防火费完全由政府代收,所以2003年以前,这家民营消防队还可以正常运转。
民营消防队的救火车已不堪使用 “镇里帮我们收钱,开始一口人收一元钱,后来觉得不够,一口人收两元钱,一年大概能收个十来万元吧,这些就够用了。”民营消防队队长孙国华说。 2003年,吉林省有关部门在核实范家屯镇政府收费项目时,认为防火费属于“增加农民负担”费用,不允许镇政府代收。从那以后,民营消防队只能自己向村民收取防火费用。对此,范家屯镇党委副书记的解释是:因为代收这个费镇里还受到了处分,所以镇里被迫中止了这一行为。 镇里停止代收后,民营消防队只能自己想辙,为此他们找到各个村子,和村委会主任协商,希望他们代为收缴,但是缺乏了镇里的指定性收费要求的支持后,防火费收缴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 如果按正常收取,尖山子村防火合同标明的费用是3700元,而实际上这个村收取的防火费只有1000元。对此,尖山子村党支部书记感慨颇深:“村民们认识不够,都不想交,我们从一月份到现在一直在收,一直也收不上来。” 随后记者了解到,修文国所在村小组上交的防火费更少,这个有上百户的小组只有四户村民交了防火费。尽管小组组长开了几次会,又到各家去催要了几次,但还是没有几户愿意交钱,最终上交的十几块钱只好退回到村民手里。 除了尖山子村,范家屯镇其他各村收取防火费的情况也存在相同问题:村委会收不齐防火费。据了解,今年消防队收取的防火费只有往年的三分之一,民营消防队如今已是入不敷出。 “这两年消防队总是往里面赔钱,所以很多设备都不能更新,如今消防队困难重重,这样下去到不了年末就得黄了。”消防队队长孙国华无奈地说。 因为防火费收不上来,所以民营消防队对没有上交防火费的村屯拒绝出警,一方面减少开支,一方面调整村民按时上交防火费用。 这样做对于有公益性质的民营消防队来说也是逼不得已。 孙国华的顾虑是:如果村民不交钱消防队也去救火了,以后就没有人交钱了,反正不交钱也去救火,消防队就更不好运营了。 记者:“听村民说不是可以给现钱吗?” 孙国华:“以前也有过类似情况,结果救完了向人家要钱人家就是不给。” 因为防火费难收,如今范家屯民营消防队处境尴尬。而村民们虽然因为种种原因上交防火费并不积极,但是他们对民营消防队的作用还是持肯定的态度。 “民营消防队其实也挺好的,以前有火就来救。”一位村民告诉记者。 应该说范家屯民营消防队陷入今天的尴尬是因为镇政府代收防火费当初被叫停,缺少了政府的支持,防火费很难收上来,而具有公益性质的消防队在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对是否出警问题上做出选择时,却遭到了当地村民们的谴责。在经营困难情况下“见火不救”是否合理的问题上,民营消防队显得无可奈何。 记者随后咨询了吉大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高树成律师,他认为:民营消防队与村民间是一种现代契约关系,即交了钱接受服务,不交钱没有契约关系,从这个角度来看,民营消防队应该说没有过失。 救火不是不救火也不是,范家屯民营消防队正面临着两难选择的尴尬。一方面,见火不救有悖社会道德,容易遭到人们的谴责;另一方面,毕竟这家消防队是民营的,利益和成本是经营的前提,如果不交费用也能得到救助,势必就会误导其他村子也可能不交费。事实上,消防这一公共产品如果由私人支配,那么相关的制度必须得到很好的保障。要么有村民集体与消防队的合同约定,要么由火灾用户对救火费用的另行支付。而在消防队成立之初,镇政府的支持保障了这一制度的执行,随着政府代收费用被取消,制度安排上出现了缺失,民营消防队因此出现了种种困难和难堪,而要解决这一问题,除了加强对村民的防火宣传,相关制度安排的连续性也是一个重要前提,这些问题解决了,民营消防队才能真正发挥它的公共产品的作用。 (2005年8月22日在吉林电视台《纪实》栏目播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