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教育政策与教育法规学考博参考书真题经验分数线
一、北京师范大学教育政策学与教育法学考博研究方向、招生人数及及导师 研究方向:教育政策与教育治理、教育战略与教育政策、教育战略与教育政策(国家安全) 招生导师组:薛二勇、张志勇 招生人数:4人 招收外国语语种:1101英语 备注: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史、教育政策学与教育法学、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按研究方向报考,导师组信息供参考。其它专业按专业报考,研究方向和导师组信息供参考。 二、北京师范大学政策学与教育法学考博参考书 教育研究方法: 《教育研究方法导论》;裴娣娜;安徽教育出版社;1995 《教育研究方法导论初探》;叶澜;上海教育出版社 外国教育史和中国教育史: 《外国教育史》;王天一;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3 《外国教育史教程》;吴式颖;人民教育出版社;2012 《中国教育史》;孙培青;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 《简明中国教育史》;王炳照;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 教育心理学: 《当代教育心理学》;陈琦 刘儒德;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 《教育心理学》;冯忠良;人民教育出版社;2010 《教育心理学》;吴庆麟;人民教育出版社;2006 教育学原理: 《现代教育论》;黄济 王策三;人民教育出版社;2009 《教育学基础》;全国十二所重点师范大学联合编写;教育科学出版社;2008 【备考指导】到了博士阶段,考察的题目和考研完全不同,根据育明考博资深咨询师分析,博士题目更侧重考察学生的理论视野、运用理论分析热点的能力以及研究能力和潜力等,故而,育明咨询师建议大家一定要多关注期刊论文,尤其是《高等教育研究》、《清华教育评论》、《教育与经济》等核心期刊;此外,这两年教育领域的热点也比较多,比如“双减政策”、“国家教育智能平台”、“教育公平与教育数字化转型”、“教育国际化及教育高质量发展”;此外,目前很多院校都是“申请-考核”制了,因此材料的撰写很重要,尤其是研究计划的选题、研究方法等撰写问题,这些是考生自己没法解决的问题,育明教育会安排高校老师(包括北大、清华、人大、华师大、复旦、浙大、武大、北师大等教授)给大家进行一对一指导,指导考生撰写申请资料,这点是任何其他机构无可比拟的,也是育明教育的独特优势之一。 这几年来,每年录取的学生中近三分之一是育明考博学员,之所以有这么好的辅导成绩,主要原因就是权威的指导、内部信息和科学规划。 三、北京师范大学政策学与教育法学考博“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 为深化博士生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高层次优秀人才的选拔机制,选拔有志于从事学术研究、具有良好学术基础和学术创新潜质的人员攻读博士学位,不断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2022年实行“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申请条件 1.考生须符合《北京师范大学2022年学术学位博士生招生简章》的基本要求。 2. 外语报考要求: 招生专业具体接收的外国语语种详见附件《教育学部2022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除了英语、俄语和日语外,其他语种的考生必须满足以下其中一项报考条件: (1)相应语种的全国六级考试合格(成绩两年内有效); (2)相应语种的全国专业四级优秀或八级考试合格; (3)本科或硕士阶段为相应的外语专业; (4)在相应外国语国家获得过学位(经教育部认定)。 3. 外语免试条件: (1)英语、俄语和日语免试条件如下: ①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需提供相应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且通过全国高校外语专业八级考试; ②近五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需提供进修或经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明); ③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日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学术类)6.5分(3年内有效),托福90分(3年内有效),日语达到二级(N2); ④GRE成绩1200分以上(总分为1600)或GRE成绩308分以上(总分为340)(3年内有效); ⑤GMAT成绩650分以上(3年内有效); ⑥WSK(PETS 5)考试合格(3年内有效); ⑦国家英语六级考试在500分以上(3年内有效)。 (2)除了英语、俄语和日语外,其他语种的免试条件如下: ①相应语种的全国六级考试合格(成绩两年内有效); ②相应语种的全国专业四级优秀或八级考试合格; ③本科或硕士阶段为相应的外语专业; ④在相应外国语国家获得过学位(经教育部认定)。 对于未达到以上外语免试条件的申请者,如通过初审,须进行外语考试,成绩合格方可进入复试考核环节。 4.攻读博士期间必须能够全脱产学习。 二、报名办法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与程序见《北京师范大学2022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三、提交材料(纸质版材料无需匿名处理) 申请者须于2021年12月3日前(以寄出日期为准)用顺丰快递或者EMS(勿用同城速递)向教育学部教学办公室提交以下书面材料:(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无须提供下列3、6;书面材料一经提交,不予退换、退回) 1.报名登记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打印前须按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打印后须本人在每页亲笔签字确认); 2.个人自述(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下载空表后填写;以学科专业导师组报考,不填写报考导师姓名,若有报考导师姓名信息,审核不予通过); 3.已获硕士学位人员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和毕业证书复印件。同等学力人员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及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被录取后,如在入学报到前不能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4.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5.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由考生攻读硕士学位所在院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也可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加盖其公章); 6.往届生需提供硕士论文全文,应届生需提交论文摘要、开题报告小组组长签字的开题报告全文; 7.研究计划书; 8.与申请攻读学位学科有关的两位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的推荐信(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空表后请专家填写),推荐信须由推荐专家密封并在封口处签字。推荐信必须真实有效。 9.本人最具有代表性的学术作品、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最多3篇。 (二)电子版匿名初审材料 申请者须于2021年12月1日前(以系统上提交时间为准)向教育学部博士招生评审系统(同网上报名系统)http://2022.zs.graduate.bnu.edu.cn/page/bb/login,提交以下PDF版的匿名初审材料(所有文档均需进行匿名处理:隐去个人姓名、学号、硕士导师姓名;未进行匿名处理者,审核不予通过) 1.个人自述(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空表后填写,不得填写报考导师姓名); 2.往届生提交硕士论文全文;应届生提交论文摘要、开题报告全文; 3.研究计划书; 4.本人最具有代表性的学术作品、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均需匿名处理后再上传,最多3篇)。 四、初审选拔 教育学部统一进行基本条件审查。基本条件审查合格者,提交各学科进行初审。初审由各学科组织设置的初审委员会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网上匿名评审,着重考察考生的学术背景、研究经验、学术潜能、学术伦理、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初审委员会委员由各院系所或相关专业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家担任,至少5人。初审满分为100分。各考生的初审成绩是每位初审委员会委员所独立评定分数加总后的平均分,初审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复试。初审委员会根据初审结果,在通过初审人数充足的情况下,各专业依照《教育学部2022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招生名额,按不低于1:3的比例择优确定初审通过名单,并在教育学部网站进行公示。 五、外语能力考查 初审通过的考生,进入外语能力考查。达到外语免试条件的初审通过考生,直接获得复试资格。 对未达到外语免试条件的初审通过考生,预计将于2022年2月进行外语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将在教育学部网站上公示,外语考试合格者方可进入复试考核环节。 外语能力考查成绩不计入复试考核或录取总成绩,仅区分为“合格”或“不合格”。外语免试的初审通过考生和外语考查合格的初审通过考生获得复试资格。各专业复试名单将在教育学部网站上进行为期10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复试考核 复试考核预计将于2022年3月进行,具体复试考核时间将在教育学部网站上公示,复试考核小组由相关学科领域至少5位专家组成。考核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核内容包括:专业基础综合知识的笔试,科研素质(含科研潜力、学术水平、创新能力和创新意识)、外语口语等方面的面试。复试考核以200分为满分,其中面试成绩占70%、笔试成绩占30%,笔试和面试均由各专业统一组织,各复试考核小组成员根据考核项目要求和考生表现予以评分。各考生的面试得分,是每位复试小组成员所评定分数加总后的平均分。复试成绩低于12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结束后,在教育学部网站对考生的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笔记
1. 教育法规概述 (1)内涵:指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为调整教育与经济、社会、政治的关系,调整教育内部各个环节的关系而制定和发布的教育法律(基本法律和法规)、法令、条理、规程、制度等规范文件的总称。 (2)本质特点:①具有很强的阶级性(最根本的本质特征)②具有全社会性质 2. 教育法规的体系结构 (1)纵向结构 教育法规体系的纵向结构,是指由不同层级的教育法律文件组成的登记、效力有序的纵向体系。 ①我国《宪法》中有关教育的条款 ②教育基本法律 教育基本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调整教育内部、外部相互关系的基本法律准则。 ③教育单行法律(部门教育法) 一般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 ④教育行政法规 由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制定,其名称一般有三种:条例、规定、办法或细则。 ⑤地方性教育法规 地方性教育法规只在该行政区域内有效,其名称通常有条例、办法、规定、规则、实施细则等。 ⑥教育规章 部门教育规章是国务院所属各部、各委员会发布的有关教育的规范性文件。 (2)横向结构 ①教育基本法 ②教育基础法 ③高等教育法 ④职业教育法 ⑤成人教育或社会教育法 ⑥学位法 ⑦教师法 ⑧教育投入法或教育财政法 3. 教育法规的制定与执行 (1)教育立法 ①教育立法的概念与意义 教育立法是实现依法治教的前提和基础。我国的教育立法是广义的教育立法。 ②教育立法的基本程序 教育法律草案的提出、教育法律草案的审议、教育法律草案的表决和通过、教育法律的公布。 ③教育立法的原则与要求 坚持子法从属于母法的原则;
必须反映法律规范的基本特征;
必须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保持一致;
教育法规的制定,需要参照其他相关法规的精神与原则,以协调好教育法规与其他法规的关系;
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必须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遵循民主化与科学化的原则;
借鉴外国教育立法的有益经验。
(2)教育法规实施 ①教育法规实施的含义 是指教育法律规范在教育实践过程中的具体运用和实行。 ②教育法规实施的原则 教育性原则
效力性原则
民主性原则
平等性原则
③教育法规实施的方式 教育法规的遵守与适用 (3)教育行政法规的执行 ①教育行政执法的含义 教育执法即教育法规的执行,专指教育法律的执行。 ②教育行政执法的特征 教育行政执法是一种具有国家意志性的活动
教育行政执法是一种具有法律性的活动
教育行政执法是一种具有强制性的活动
教育行政执法是一种具有单方权威性的活动
教育行政执法具体主动性特征
教育行政执法具有执法主体多元性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