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公司开始对一些免费项目收费,你怎么看?
一些科技公司,向社会公众提供了一些免费服务。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有一些科技公司开始对免费服务进行收费。当然,也可能是一些分类收费,或对某些特殊服务收取更高费用。 这些把免费变收费的做法,我的观点如下。 首先,一家科技公司向公众提供免费服务,这本身并不是理所当然的。因为自古至今所有的对他人的服务都是有代价的,都是有付出的,都是需要一定的物质投入和资金成本。 从人类过去的历史来看,所有人做出的服务都是需要回报的,即使父母对儿女所做的付出,也是需要儿女的回报。在过去的农业社会,这方面表现的非常清楚:父母抚养儿女,儿女从小就要从事农活和家务,对家庭有所回报,成年后还要对父母尽经济赡养的责任。 但是,随着人类社会生产力的提高,普遍的富裕,社会财富的积累,公共设施和公共福利的广泛提供,使人类开始进入物质相对丰裕的阶段,即使有一部分人享受来自他人和社会的免费服务,社会也承担得起这样的免费供给。 社会发展到这样的阶段,就有了多余的财富,可以让一部分人享受免费的服务,于是我们看到有一些艺术家或科学家,他们正是在享受免费的社会服务的情况下,有时间可以自由的进行艺术创作或者科学研究。这种情况反过来又对人类社会的发展产生了良好的效应。 因为正是利用社会提供的免费资源,进行艺术创作和科学研究,从而极大的促进了人类文化文明的丰富以及科技的进步,促进经济、文化、政治、企业的发展,造就商品种类的丰富,社会生活形态的多元繁荣,等等。 今天,科技全面发展以及互联网与移动互联网的普及,使得科技公司能够在更低成本的情况下,向最广大的公众提供免费的在线服务。这些在线免费服务,除去前期开发成本,后期的应用成本可能仅仅是设备的损耗,很少的人员维护和系统运行时消耗的电费。科技公司提供的大部分免费在线服务,绝大多数是互联网在线程序提供的自动服务。 我们知道,当今社会最贵的成本往往是人工服务。由于在线程序的自动智能服务,使得在线免费服务一方面表现为较低的成本,一方面表现为社会公众借助于科技公司提供的在线软件而开展自助服务。 这就是说,科技公司为社会大众提供低成本的免费服务,而公众在享受这些免费服务的时候,也投入了自己的时间和精力,以自助的方式,与科技公司合作实现了在线免费服务。 这个过程中,科技公司并不是单纯付出,也不是一无所获,而是通过这种方式拥有了广大的潜在客户群,与潜在客户群建立了直接的联系和链接,那么便于把一些收费服务通过这种连接,最快速的让这些潜在客户接触到公司后续推出的收费产品和服务。 这是一种更加快捷,更加低成本的销售方式。从这个意义上来讲,科技公司提供的某些免费服务,可以看成是收费服务的前期营销投入,或者是看成收费产品和服务的一种销售方式。 现在,一些科技公司对一些过去免费的服务开始收费,我们可以从两方面来看待这个问题。 第一个方面,科技公司之所以收费,肯定是有自身的考虑,不排除这家科技公司由于自身的人员膨胀或是创新能力的减弱,或者推出新产品方面效益不理想,等等,使得公司最终做出“把免费服务转换收费服务”来提高收入的决定,来弥补盈利能力不足或是新产品推出能力减弱的问题,期望通过把免费项目转换成收费项目,而使得公司财务状况短期好转。 第二个方面,从社会公众角度来看,这肯定是一种不利的局面。这肯定妨碍公众以低成本方式,以自助方式,来分享科技发展的成果。面临这样的局面,公众是作为弱势的一方,因为是否决定收费的主动权掌握在科技公司手里。 不过,来自市场经济的自由竞争,造就另外一种可能,那就是当一些科技公司开始对免费项目进行收费的时候,一些新创立的公司有可能继续提供类似的免费服务,因为新公司期望用免费的服务去争夺已有的科技公司占有的市场份额,或者用免费方式打破垄断。 所以只要市场经济继续提供自由竞争的机制,那么就会不断有新的公司继续提供新的甚至更好的免费服务,带给公众更好的使用价值和更好的体验,从而使社会公众继续分享到科技进步带来的最广泛的利益共享。 对那些基于免费服务而进行艺术创作、创业、科技发明以及其他各类创作的人们来说,来自科技公司的免费服务,始终是一块可以让他们自由耕耘和收获的肥沃土壤。 (兆古德雪的原创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