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所得税两大税负问题,仅靠核定征收是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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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很多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都会进行税收筹划,毕竟将税收全部都集中在一个主体上,税负压力必定是会增大的。对此,将主体公司的税收进行分散,可以说是最有效的筹划方式之一。

一、整体解决思路
首先我们需要单独成立一家企业,这家企业单独承接业务来降低企业的综合税收负担;其次再利用一些地方性的税收优惠政策的红利来进行省税。两者结合使用,对业务进行合理分包,来达到减税降费的目的。
二、业务分流、分包
将企业注册并入驻到有税收优惠政策的园区,使用园区内的企业承接业务,或将原主体公司的业务分包给园区企业,作为主体公司的上游或下游,亦或者独立在外,从而享受税收上的优惠,降低企业整体税收负担。

三、园区优惠政策运用
1、在税收优惠园区注册个人独资企业,主要用于解决企业成本欠缺的问题
在园区注册个人独资企业,申请个人经营所得税核定征收。比如通过个独企业去分包主体公司服务类型的业务,解决主体公司缺少进项、成本的发票问题。
目前增值税1%,附加税0.06%,个人经营所得税直接核定为开票额的1%,个人独资企业毕竟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年开票额在500万以内,专票普票均可开具。

2、在园区注册有限公司,用于解决企业增值税负担过重的问题
通过承接业务或业务分流的形式,在园区经营纳税,享受所缴纳税款的税收返还奖励。增值税奖励50%地方留存的70%~90%,企业所得税奖励40%地方留存的70%~90%,当月缴纳,次月奖励。
以上税收优惠政策均来自于总部经济招商模式,不需要企业实地办公经营,从注册到注销、税务报到、开票等一系列事项,提供一站式服务,不用老板操心,方便快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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