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俗学概论》摘录6-第六章:人生仪礼
钟敬文主编,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8月二版,2020年2月二十印

第一节 人生仪礼的性质
是将个体生命加以社会化的程序规范和阶段性标志。
人生仪礼与社会组织、信仰、生产与生活经验等多方面的民俗文化交织,集中体现了在不同社会和民俗文化类型中的生命周期观和生命价值观。
范·热纳提出“通过仪礼”,认为各种人生仪礼都可以使人实现从一种社会状况向另一种社会状况的转变。这些仪式都向人们展示三个阶段——脱离、转变、合入,如成人礼。
第二节 诞生仪礼
一、求子仪式
(一)向神灵祈子
(二)由旁人送子
如贵州中秋节偷瓜送子
(三)性器崇拜与性行为模仿巫术
二、孕期习俗
(一)孕妇禁忌
(二)孕期馈送
(三)接生方式
三、庆贺生子
(一)生命降生仪式:“洗三”
(二)进入人群仪式:“满月”
(三)预卜前程的仪式:“周岁”
第三节 成年仪式
一、成年仪式的习俗表现
(一)与婚礼结合的成年礼
民国时期,亲迎前,男子到宗庙或家堂立于红毡上向祖先及尊长叩礼,由尊长赐字。女子出嫁前由女性长辈“绞脸”“上头”。
(二)与幼子养育习俗相结合的成年礼
广东15岁“出花园”,南北方15岁“大生日”,12或15岁“开锁”
(三)相对独立的成年礼
二、成年仪礼的规范与特征
(一)行成年礼的年龄规定
(二)成年仪礼的性别区分
(三)成年仪礼中的考验
(四)成熟标志
三、成年仪礼发生变化的原因
(一)农业社会组织形式的制约
(二)对教养过程的日渐重视
第四节 婚姻仪礼
一、婚姻形态
(一)一般的婚姻形态
(二)特殊的婚姻形态
抢婚
童养婚、指腹婚
冥婚
入赘婚
转房婚
典妻
不落夫家(长住娘家):出嫁后,只在夫家住几天便回娘家长住,与夫偶尔相会,直至怀孕临产才被接回夫家,生下孩子后,才真正落脚夫家。
表亲婚
二、结婚仪礼程式
(一)相亲、订婚阶段:媒、帖(问名、纳吉)、聘(奠雁)
(二)迎娶阶段:祈求吉祥、多生贵子的祝愿
(三)婚礼后:姻亲关系的认可
第五节 丧葬仪礼
一、死——人生旅途的转换
(一)初终
弥留之际确认是否停止呼吸。招魂(复)。
(二)设床
(三)沐浴、更衣
(四)报丧
(五)大殓
(六)选择墓地及落葬日
二、葬——灵魂不灭的幻想
(一)让死者回归大自然
土葬
水葬
天葬
树葬
(二)保存尸体,以求灵魂不死
墓葬
塔葬
悬棺葬
(三)弃其朽肉,让灵魂脱离尸体而再生
火葬
瓮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