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耶克是无政府主义者吗?
最近阿根廷极右派米莱当选新总统,据称是一位无政府资本主义者。这常常会联想到哈耶克的相关主张。但是,哈耶克真的是一位无政府主义者吗?
经济自由是法治下的自由
尽管哈耶克一直主张要采取私有企业制度,主张市场竞争体制,但他并不主张经济活动中的“自由放任”和丛林社会。
在《通往奴役之路》第一章中,哈耶克明确指出:“对自由主义事业危害最大的,莫过于某些自由主义者基于某种经验主义的粗略法则的顽固态度,而以自由放任原则为甚。”
之后,哈耶克又多次强调,不要混淆他对计划经济的批评和反对意见与教条主义的“自由放任”态度:“自由主义的论点,是赞成尽可能地运用竞争力量作为协调人类活动的工具,但不是主张让事务放任自流。自由主义的论点基于这样的信念:只有能创造出有效的竞争,就是再好不过地引导个人努力的最佳方法。它并不否认,甚至还强调,为了使竞争有益地运行,需要一种精心考虑出来的法律框架……”
市场经济需要政府执行法治
哈耶克主张,政府应在自己遵守预先制定的法律框架下制定并通过法律来管理和治理社会。
对此,哈耶克论述到:“竞争要得以运行,不仅需要组织起来某些足够的建制,如货币、市场和信息渠道等等(其中有些是私人企业从来未能提供的),而且尤其依赖一种适当的法律制度的存在,这种法律制度的目的,在于既要维系竞争,又要使竞争尽可能有力地发挥作用。”
在哈耶克看来,现代法治社会的基本构架应当是,政府遵守预先制定的规则并依靠规则来管理和治理社会,让个人和企业在市场机制中自由地参与竞争,这才是一个良序法治社会运行的基本原理。
政府需要保护产权
保护私有产权的法律制度是市场经济运行的一个必要条件,这一点已经众所周知。科斯定理说明,只要财产权是明确的,并且交易成本为零或者很小,那么,无论在开始时将财产权赋予谁,市场均衡的最终结果都是有效率的,实现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最优。
哈耶克也在《致命的自负》一书中写道:“专有财产的最初出现,是贸易发展的不可或缺的条件,从而对形成统一而又相互协调的更大结构,以及我们称作为价格信号的出现,也是不可或缺的”。
私有产权制度需要政府的保护。哈耶克曾指出:“要确保个人之间的和平合作这一繁荣的基础,政权(political authority)必须维护公正,而不承认私有财产,公正也不可能存在。”
小结
哈耶克并不是无政府主义者。他反对经济活动中的自由放任和丛林社会。他认为政府按照确定的规则需要维持一个法治社会,保护私有产权,从而让个人和企业在市场机制中自由地参与竞争。
参考资料:
1.《重读哈耶克》韦森
2. 科斯定理_百度百科 (baid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