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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手术结扎,一年后妻子怀孕!法院判了……

2023-07-14 15:12 作者:bili_34580223  | 我要投稿

厦门,近日——厦门市湖里法院发布了一起备受关注的案件,涉及一名丈夫在进行输精管结扎手术后,妻子竟然再次怀孕。夫妻俩对医院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医院是否有责任?让我们听听双方的说法。


该案的主角是黄某(化名),于2019年12月在厦门某医院接受了输精管结扎手术,手术费用超过2000元。然而,令他意想不到的是,2021年年初他的妻子被查出怀孕。在考虑之后,黄某的妻子决定进行人工流产。

黄某表示,当时医院只告知他手术后3个月内需要避孕,之后就不再需要。然而,发生这样的意外给他和妻子带来了伤害,医院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医院解释称黄某于2020年5月进行了复查,报告显示尚有精液残留。医生明确告知黄某,还需要3至6个月、大约10次射精后才能完全清除。医院还表示,进行的结扎手术并非百分之百有效,术后两年可能发生自然痊愈。


手术知情同意书成为关键。尽管医院认为他们充分告知了手术的相关风险和注意事项,但他们无法提供黄某签字的知情同意书。湖里法院在审理中认为,医院至少应该留存手术知情同意书备查,现有证据无法证明医院履行了告知义务。因为医院未能充分告知,导致黄某未采取避孕措施,最终导致配偶怀孕并进行人工流产,医院侵害了黄某及其配偶的健康权,应该承担侵权责任。


最终,法院确认了黄某及其妻子的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并判决医院向黄某赔偿4947.68元,向黄某的配偶赔偿9718.32元。

日前,该案经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判决已经生效。


这起案件引发了人们对医疗服务质量和医患关系的思考。手术的成功率和效果是患者非常关心的问题,医院应该充分告知手术的风险和注意事项,确保患者做出明智的决策。医院在这起案件中未能提供手术知情同意书,这一细节给法院带来了质疑。保障患者的知情权和健康权是医院的重要责任,必须严格履行相关义务。我们希望这样的案件能够引起医疗机构的警醒,加强管理和服务,提升医疗质量,保护患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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