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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老公分居多年,为迅速离婚而不要抚养费,以后还能再要吗?

2023-08-30 15:04 作者:李馨媛婚姻律师  |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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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两地分居3年多,之前孩子一直跟我生活,最近因为一些琐事,孩子跟爸爸生活了半年。

现在想离婚,争取抚养权,并让他爸按时给抚养费,容易吗?因为之前他给孩子生活费一直拖拖拉拉,甚至几个月都不给一分钱。

另外,怎样才能快速离婚?

据说分居满2年可以一次性判离,那如果我不想走诉讼,是不是这就没什么用了?

协议离婚,我不要抚养费的话,能不能快点离掉?如果现在不要抚养费,以后还能起诉对方要求增加吗?

李律解答

一、离婚很难快速解决

离婚无非两种方式:

1、双方协商一致,去民政局协议离婚,经过离婚冷静期后,领取离婚证(这是最快的办法);

2、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去法院诉讼离婚。

这种最慢,如果没有法定一次性应当判离的情况,例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家暴、遗弃虐待家庭成员、分居满2年、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对方又不同意离的,往往都要来两次诉讼甚至更多次,两次诉讼一般耗时一年半甚至更久。

但还有介于这两种方式之间的第三种离婚方式,也算是诉讼离婚的衍生品,为了节省离婚冷静期的时间,去法院调解离婚。

这是指在双方对于离不离,孩子抚养权,财产债务的归属等问题,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又想更快速地离婚,那么可以到法院去立案。

立案之前会有一个诉前调解阶段,在这个阶段由法官出具调解书,完成离婚,这样可以避开离婚冷静期。

二、分居的要求太严格

虽然法律规定了分居满2年可以一次性判离,但由于分居的要求十分严格,所以司法实践中法官很少会依据分居满2年这一条给一次性判离。

如果对方同意离婚,承认分居已经满两年也行。

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法律上要求的分居满2年则是:因感情不合分居时间连续满两年,并且在此期间互相不履行权利义务等等。

划重点:

1、因感情不合而分居。因异地工作、就医等其他原因分居不行;

2、连续两年时间,如果中途回来了,再分开不累计,时间中断后重新计算;

3、互相不履行权利义务,包括经济方面、性方面,没有经济往来,也没有性生活等等;

4、不在同一套房子内居住,分床睡这种在一个屋檐下的不算。

男方虽然给孩子抚养费是拖拖拉拉的,但还是有给过,所以你们之间仍然在履行经济的权利义务。

如果对方以此反驳你,不同意离婚的话,很有可能第一次起诉不会判离,那就还要等6个月之后再来起诉第二次,大概率就可以判离了。

三、抚养权建议:接回孩子

抚养权得看孩子多大了,如果是满了8岁,那他可以自己表态愿意跟谁,法官也会完全尊重孩子的意见。

如果是8岁以内,虽然孩子之前一直是跟你生活的,但因为一些琐事,孩子送回爸爸家生活了半年,这相当于孩子单独跟男方生活了半年以上,实际上已经给孩子形成了新的稳定的生活环境。

如果男方也想要孩子抚养权的话,很有可能出于维持孩子稳定生活环境,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来考虑,把孩子判给男方。

所以在抚养权方面我建议,赶紧把孩子接回来单独跟你生活,别再放在男方那里了。

其他影响抚养权判决的因素可以参考我链接里的这篇文章👉《他出轨凭什么跟我争孩子?关于抚养权判决标准你需要知道的事》

四、起诉增加抚养费需要时间

一般来说,离婚后3年起诉要求对方增加抚养费比较容易获得法官的支持。

是否增加抚养费,主要是看两个因素:1、孩子花销增大了;2、通货膨胀。

而一般经过3年以上,孩子的状况和通货膨胀才会有一个明显的变化,比如孩子从幼儿园升入了小学,或者小学升入了初中等等。

如果离婚一年左右就想推翻,那当初离婚协议白纸黑字写了不要抚养费,现在就有出尔反尔的嫌疑,毕竟当初签离婚协议的时候,你对自己的经济能力没有预估吗?

但是,如果证据充分的话,应该也能让对方给抚养费。

比如,确实有证据能够证明,你的收入相比较于离婚时有明显的降低,不足以负担孩子的生活费用。

只是你不要对法院能够判决对方给的这个抚养费抱有太高的期望。

首先,抚养费是只包括孩子基本的教育费(正常在学校读书的学费)、基本的生活费(最低生活水平,饿不死的那种)、基本的医疗费(感冒发烧啥的),重大疾病不包括在内但可以另行主张。

值得注意的是,补习班的费用是不包括在抚养费内的,如果对方不同意给孩子报,也是不会被法官支持的,只有你自己承担。

与之类似的还有,兴趣班、国际学校/私立学校、夏令营/出国旅游的费用等等,都不属于法定对方应当承担的部分。

抚养费按照法律规定是,对方税后收入的20%~30%(一个孩子),有两个孩子的最多不超过50%,而且还要考虑当地平均生活水平和孩子的实际支出,三个维度综合得出一个数额。

而抚养费判决的数额往往比较低,不尽如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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