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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现象学笔记——知觉

2023-07-18 22:45 作者:云北斋主人  | 我要投稿

知觉这一章,黑格尔在开头写到了,知觉认识到对象是这一个对象,我是这一个我,这被称为自我意识的自在状态。 对象是一个普遍者,这很好理解,对感性确定性中那未被中介化的对象的否定(这一的被扬弃)得到的对象,这种普遍者是被规定为属性的东西。属性是特定的,属性也表现出一种否定性——不与自己无关的关联。即一种同一性,物就表现为一种媒介,众多彼此不相干的属性的集合(盐的白度不是盐的咸度),媒介就是物性。但是相反,属性一旦集合了才能彼此认清自己,毋宁说特定性就是从这里发生的。 现在物有两种表现形态,一种就是为他的,消极的普遍媒介,是众多的属性。另一种是排他的单一体。我意识到我的知觉中发生着错觉,领会式是把握接纳着对象,这个对象是它自己,因为我是这一个我,对象是这一个对象,故对象的真相折返回其自身,而不是知觉。意识接纳了知觉进行对对象的中介(即进行领会把握又离开真相成为知觉自身内的存在)后,将真实的对象,未被中介化的对象规定为直接确定性的对象。 物自身作为单一体,是一个自在存在,否定着与他无关的关联,错觉破坏了作为单一体的同一性,但是物自身的内部矛盾指出,单一体作自在存在,是在谬误后回溯性的设定出来的,而谬误本身作为关联活动(知觉活动)已经将物的独立性消灭了。 故知觉活动玩起了诡辩术,“就其实自为而言其是通过他为存在的存在的,就其实他为存在是依靠自为存在存在的,其实这俩是一个东西”将刚刚称为事关本质者(单一体)在诡辩之后又称作连被关联者一起称作无关本质的。甚至说这种关联,被关联词汇都是诡辩术的一环。 我们在生活中,也会遇到一些这样的话术,即“何物与何物是相辅相成的,不要拘泥于一方看问题,我们要发现我们的考察与被考察者本身的环境有什么差异,发展的眼光看问题”等等,务必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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