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需要什么条件?
一、 已建立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申请认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滨州市内注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履行社会责任,在行业内具有明显的竞争实力。
2.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在全市同行业中具有明显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申报年度不得出现亏损。
3.重视工业设计工作,保证工业设计资源配置,工业设计活动专项经费投入每年不低于200万元(含工业设计外包经费)。
4.已设立独立的工业设计中心两年以上。
5.中心人员队伍规模和结构合理,经验丰富,专职从事工业设计人员10人以上,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和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比例不低于70%(不重复累计)。
6.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知识产权应用及保护制度健全,近两年内获得国内外授权专利或版权共计5项以上,独立完成工业设计方案1项以上并在产业化方面有显著成效。
二、 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认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滨州市内注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履行社会责任,在行业内具有明显的竞争实力。
2.成立一年以上,以工业设计服务为主营业务。具备独立承担相关行业领域工业设计任务、提供工业设计服务以及系统设计咨询服务的能力。具备完善的产品创新管理体系和标准、产品创新全案能力及教育培训专业人员的能力。
3.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在全市同行业中具有明显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业绩突出,经营稳定,近两年内独立完成工业设计方案2项以上,工业设计服务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00万元。
4.工业设计从业人员10人以上,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和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比例不低于70%(不重复累计)。
三、企业两年内(截止申请日期)未发生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未列入国家、省、市企业信用黑名单,未发生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