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西的故事3
南西的故事3
编剧:林舒涵
武则天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女皇帝,相传她在位的时候设立了一个组织,名叫梅花内卫,也就是后来的梅花党。梅花内卫在当时是辅佐武则天处理内部事物的特务,他们的地位高于当时的宰相,武则天统治结束以后,梅花内卫也随之解散,其后人分布到了边疆地区,一部分投靠给了鞑靼,也就是现在的塔塔尔部落,一部分去了突厥,现在的土耳其。他们的潜伏计划是将来有朝一日可以反击,摆脱汉人对中原的统治,但是潜伏一直到民国时期,梅花党才得以行动,他们率先联系到了国民党,在他们潜伏的日子里,多次窃取了中原的机密,他们与国民党产生了一笔交易,一方面提供给他们中原的地形情报,但是另一方面必须将他们这个组织收到国民党麾下,于是两个领导人碰了酒杯,看着眼前一副画好的反攻大陆的计划图,心里开始规划一场巨大的阴谋。在清朝作者蒲松龄撰写的《聊斋志异》中,其中“画皮”一篇就与这梅花党有着密切的联系,里面的女鬼和男主王生前身就是梅花党的成员,女鬼的前世为了忠贞不渝的爱情舍弃生命将情报送到了王生手里,王生却为了财富背叛了他的党羽,这就是后来女鬼没有轮回,反而找现在的王生复仇,尽管行动失败
梅花党的名声让世界得知,直到解放时期,仍然有人信仰这个组织,其中最为特殊的是三个来自西方的外国人,两个是中年男子,一个是不到16岁的小女孩。这个小女孩名叫南西,她身材瘦小、憔悴露骨,男人里面,其中一个长满胡须,他是南西的父亲,名叫默克尔,另一个身材高大魁梧,喜欢戴圆顶帽,嘴里常叼着一支香烟,他是默克尔同伙,也算是拜把子兄弟,叫作亨利。刚建国的时候,所有人都沉浸在新的国家和政体诞生,渐渐失去了对外的戒严,因此在国民党余孽逃到台湾的时候,仍然留下特务收集情报、等候时机,虽然这是漫长的,艰巨的任务更是代代相传,三个外国人是他们的好朋友李利传给他们的,因为李利夫人有心脏病,难以产子,所以李利就把任务交给了生活在渝州的边缘家庭,也就是默克尔一家,默克尔当然对朋友嘱托的任务从不拒绝,痛快接下了任务,并且联系了他的另一个朋友亨利,开始挑日子进行行动计划
那是一个傍晚,默克尔带着同伙亨利和他的女儿南西乘船上岸,来到了一个沿湖小镇,他们在当地的小卖铺里买到了一瓶水,默克尔利用多年在这里学习好了中文的经验,顺便从老板那里打听到了一个叫五号的住址,就这样,他们潜伏到了五号住址周围,边喝着水边等五号这个人出门。果不其然,在晚上接近八点的时候,一个年轻人果然出门了,年轻人左顾右盼,小心翼翼搭上了黄包车离开了,默克尔断定这个人就是五号。接着,三个外国人闯进了三号的家,家里住着一个熟睡的孩子还有一位老人,默克尔让他的女儿南西用湿毛巾蒙死了那个熟睡的孩子,而自己连同亨利把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的老人拽在了地上,对这个老人拳打脚踢。默克尔一边打老人,一边说这就是出卖伙伴的下场,最后默克尔控制不住情绪,开枪杀死了这个老人。等到三号回到家以后,看到自己父亲和孩子被杀,难过不已,三个外国人已经离开了现场,留在现场的是一个凋谢了的梅花花瓣
三号立刻把这起命案上报给了当地警局,警长恰好那天生病,在家休息,他委托他的下属凯峰来负责调查这个案件。凯峰不想让上司失望,主动向上司提出关于逮捕令的请求,警长批准了,顺便叮嘱他,一定确认了凶手才能实施,凯峰答应了。凯峰优先对三号本人身份入手,因为凯峰发现两名受害者都是经过漫长的痛苦折磨后死的,一个陌生的抢劫犯就算再有足够的经验入室杀人,也不会选择冒这个风险的,因为成功概率微乎其微,需要很长时间制造现场,所以凯峰优先排除这个可能,首先想到的就是熟人作案,只有熟人会有兴趣了解自己的仇人住在哪里,只有熟人才有机会接近受害者并用残忍的手段杀害他们。面对凯峰的调查身份,三号十分愿意配合,很多事情都是和盘托出。首先,三号是他以前作为特工的代号,在建国时期就已经不用这个代号了,他本人名叫藏可山,他和他的父亲后来因为被当地道教所影响,不再和国民党取得联系。凯峰得知了这个事情以后,又在现场发现了一些进口的食品,如披萨残渣、番茄酱等,一个完整的真相正在水落石出,他慢慢把案件发生还原在了大家面前。凯峰从食物残渣断定作案的是外国人,并且是偷偷生活在境内的外国人,而作案的这个外国人虽然还是会收集情报卖给特务或者间谍的,但是他们始终是资本家,哪里有钱为哪里卖命,因此他们是受到雇佣才受命杀害了三号父亲和孩子的,他们这么做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为雇主报仇。这个雇主一定是三号父亲的一个亲信,他得知三号是退役军人,雇佣一般的人是对付不了三号的,于是给雇佣杀手制定了一个完美的杀人计划,那就是等三号出门入室直接杀害三号的亲人,三号同时也是地下工作的编辑工人,负责编撰史书之类的,习惯于晚上去工作,凶手就是抽中这个时机对三号亲人下手的,杀害三号本人对他们来说成本并不低
没有哪个警察像凯峰这样把案件分析得如此精确,就连三号也佩服不已。凯峰下意识立刻安排同事搜查渝州各个地方,特别是抓住住在这里的外国人,已经筛查出可能和三号父亲认识的人。经过长达三个月的搜查,结果一箭双雕,犯下凶案的外国人和三号父亲的亲信都找到了,可惜的是现场一片狼藉,那两个外国中年男子倒在了血泊中,而雇佣他们的人已经服药自杀了。凯峰通过两个外国人身上的伤口和手中的武器断定,他们是互相残杀,而雇佣他们的人大概率知道这起凶案露出了蛛丝马迹,怕走漏风声,选择了自杀。那么那个小女孩去了哪里呢?凯峰听到这个破旧的茅草屋后面有个动静,他和同事们去后门看,后面是一个湖,南西站在湖畔看着他们,此时她的一个眼睛被挖下来了,凯峰吓得打算开枪杀死这个小女孩时,被三号制止了。南西告诉他们,她的两个同伴都是她杀的,其中一个就是她的父亲,就连雇主也是她下药杀死的,伪造了自杀现场。说罢,南西从口袋里掏出了那片杀死雇主相同的药服下,慢慢走进了湖里。凯峰在湖畔上发现了南西失去的那颗眼球,带回警局开始研究
又是三个月,凯峰对这颗眼球研究有了新的突破,这一切归功于三号,三号精通于利用仪器针对微生物之类的研究,他们发现这颗眼球上面的附着的眼角膜有一定的药物作用。之前凯峰误认为这个眼球可能是微型相机或者胶卷,总之一切有可能窃听情报的东西,后来三号尝试把它当成隐形眼镜戴了一下,突然发疯,还好凯峰对他注射了镇静剂才得以清醒,而这颗眼球也就露出了破绽。那就是眼球上的眼角膜涂有致幻剂药物,三号在尝试将眼球戴进去的时候,其致幻药感染进了三号的视觉神经,这才导致他离奇发疯,在注射了镇静剂以后,致幻药的药效遭到了冻结,这才让三号清醒过来
如今这个谜团解开了,但是让凯峰百思不得其解的就是,为什么小女孩会有一只眼睛涂着致幻剂?凯峰在现场继续搜查,两小时后找到了这个小女孩的日记,他也在日记里得知了小女孩身世,小女孩就是南西
南西是早产儿,在圣诞节生出来的,按常理这是西方人值得庆幸的事情,但是在信仰反基督的默克尔眼里却是一场灾难。在南西的母亲怀有南西的时候,默克尔就已经知道南西是女孩,因为他出钱送妻子去医院检查了身体,也从那里得知了这个事情,默克尔对此闷闷不乐,经常喝醉酒回家暴打妻子,当地邻居看不下去了,多次帮默克尔妻子辱骂默克尔,这种情况所有妇女的心应该连接在一起。默克尔有一次赌博输了很多钱,回家向妻子要钱,妻子告诉他自己是因为他离家出走的,在断绝父母联系之前,手里并没有多少钱,默克尔出于报复心理,把妻子这件事传到了当地,导致妻子去公共澡堂洗澡时,被当地妇女数落和批评。建国年间,默克尔实在忍受不了自己妻子一直挺着大肚子,还要他伺候,于是就去医院偷走了一把手术刀,回家就把妻子肚子刨开,妻子被活生生这么害死了,好在肚子里的孩子保住了,默克尔给自己女儿取名为南西。九岁的南西并不好好上学,即使上着当地第一批建立的国际学校,老师忙于和同学做慈善活动,把南西孤立了,导致南西厌倦学习,默克尔羡慕别人孩子聪明伶俐,能用三年时间考进中学,所以他想让南西也是如此,但是他不知道的是,这些孩子都有背景。南西和默克尔吵了很多次,她始终讨厌学习,她喜欢设计艺术品,应该让她自由去设计艺术品,然后卖给爱好者,默克尔心中的怨恨越来越大了,如同对待妻子一样抽打南西。南西背地里还是会设计青花瓷的瓷碗和陶瓷,而她的父亲默克尔却在暗自阅读关于巫术的书,默克尔在书里得知在渝州生活着一个巫师,擅长于精神控制,于是默克尔下乡找到了这个巫师,用枪威胁巫师制作一种致幻剂给他,他想用致幻剂控制自己的女儿。巫师果然给他做了致幻剂,但是他还是杀死了这个巫师,带着这个致幻剂回家了,趁南西熟睡的时候,用电钻锯下了南西的眼睛,给南西换上了自己研发的致幻剂假眼,南西伴随着痛苦昏睡过去。到了第二天,南西醒来,眼前的世界发生了变化,背景色一片血红,经常有蛮荒秘境这样的末日场景在她眼前闪回,她看到的和三号看到的是一致的,三号发疯了,但是南西通过自己意念坚强的适应了,她知道这一切是父亲干的。默克尔对南西的变化很满意,他认为自己可以真的控制南西,于是打算把南西培养成为专职杀手,南西经过一系列魔鬼式训练,变得遍体鳞伤,但是她还是要忍着痛,因为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当默克尔接下杀害三号一家的任务时,南西仿佛看到了希望,她可以接父亲忙于做任务逃出去换取自由,但是默克尔还是让她随自己一起去做任务去了,南西感觉到了愤怒,于是亲手蒙死了三号的儿子来发泄。任务结束后,默克尔和亨利带着南西去找三号的亲信,也就是在雇主面前上交任务,除了把结果禀报给雇主外,还把尸体照片也要给他看,默克尔在杀人后就拍下了三号父亲痛苦的样子,也就是所谓的尸体照片,雇主看了十分满意,南西趁机拿起了一把匕首捅死了默克尔和亨利,她接下来要杀雇主时,雇主请求她给自己一个不是很痛苦的死法,南西从口袋里拿出一颗药给了雇主,雇主服下以后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眼前浮现着一个个美食的画面,最后露出微笑,安详地离开了人间。南西来到了后院,赤脚走到了湖畔上,看着天上的夕阳和晚霞,十分满意,于是用匕首切下了自己的那颗假眼,打算投湖自杀,也就在那一刻,被凯峰等人发现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