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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论》第三卷的摘录和笔记(十七:一般利润率的形成和商品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

2023-01-13 11:11 作者:哲学的物质武器  | 我要投稿


第三册 资本主义生产的总过程 (上)

第二篇 利润转化为平均利润

第九章 一般利润率(平均利润率)的形成和商品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

1、我们在为上述五个资本编制的下表中,假定不变资本各以不同的部分加入产品的价值。

注:“上述五个资本”即下表中的资本Ⅰ-Ⅴ。

如果我们再把资本Ⅰ-Ⅴ看做一个总资本,那么就会看到,在这个场合,这五个资本的总和的构成是500=390c+110v,平均构成=78c+22v,仍然和以前一样;平均剩余价值也是22。把剩余价值平均分配给Ⅰ-Ⅴ,就会得到如下的商品价格:

总起来说,这些商品比价值高2+7+17=26出售,又比价值低8+18=26出售,所以,价格的偏离,由于剩余价值的均衡分配,或者说,由于每100预付资本有平均利润22分别加入Ⅰ-Ⅴ的各种商品的成本价格,而互相抵消。一部分商品出售时比自己的价值高多少,另一部分商品出售时就比自己的价值低多少。并且,只因为它们是按照这样的价格出售,Ⅰ-Ⅴ的利润率才能同样是22%,虽然资本Ⅰ-Ⅴ的有机构成不同。求出不同生产部门的不同利润率的平均数,把这个平均数加到不同生产部门的成本价格上,由此形成的价格,就是生产价格。生产价格以一般利润率的存在为前提;而这个一般利润率,又以每个特殊生产部门的利润率已经分别化为同样多的平均率为前提。这些特殊的利润率在每个生产部门都m/c,并且像本册第一篇所做的那样,它们要从商品的价值引申出来。没有这种引申,一般利润率(从而商品的生产价格)就是一个没有意义、没有内容的概念。因此,商品的生产价格,等于商品的成本价格加上依照一般利润率按百分比计算应加到这个成本价格上的利润,或者说,等于商品的成本价格加上平均利润。

注:在如今看来,以上说明可能并不能使一些人信服,但一般利润率作为结果或可以观察到的经验事实是毋庸置疑的,问题在于如何进一步历史地说明。

2、由于投在不同生产部门的资本有不同的有机构成,因而,由于等量资本按可变部分在一定量总资本中占有不同的百分比而推动极不等量的劳动,等量资本也就占有极不等量的剩余劳动,或者说,生产极不等量的剩余价值。根据这一点,不同生产部门中占统治地位的利润率,本来是极不相同的。这些不同的利润率,通过竞争而平均化为一般利润率,而一般利润率就是所有这些不同利润率的平均数。按照这个一般利润率归于一定量资本(不管它的有机构成如何)的利润,就是平均利润。一个商品的价格,如等于这个商品的成本价格,加上生产这个商品所使用的资本(不只是生产它所消费的资本)的年平均利润中根据这个商品的周转条件归于它的那部分,就是这个商品的生产价格。

因此,虽然不同生产部门的资本家在出售自己的商品时收回了生产这些商品所用掉的资本价值,但是他们不是得到了本部门生产这些商品时所生产的剩余价值从而利润,而只是得到了社会总资本在所有生产部门在一定时间内生产的总剩余价值或总利润均衡分配时归于总资本的每个相应部分的剩余价值从而利润。每100预付资本,不管它的构成怎样,每年或在任何期间得到的利润,就是作为总资本一个部分的100在这个期间所得的利润。就利润来说,不同的资本家在这里彼此只是作为一个股份公司的股东发生关系,在这个公司中,按每100资本均衡地分配一份利润。因此,对不同的资本家来说,他们的各份利润之所以有差别,只是因为每个人投在总企业中的资本量不等,因为每个人在总企业中的入股比例不等,因为每个人持有的股票数不等。因此,商品价格的一个部分,即用来补偿生产商品所用掉的资本价值,从而必须用来买回这些用掉的资本价值的部分,也就是说,成本价格,完全是由各生产部门的支出决定的,而商品价格的另一个组成部分,即加在这个成本价格上的利润,却不是由这个一定资本在这个一定生产部门于一定时间内生产的利润量决定的,而是由每个所使用的资本作为总生产所使用的社会总资本的一定部分在一定时间内平均得到的利润量决定的。因此,如果资本家按商品的生产价格出售他的商品,他就取回相当于他在生产上所耗费的资本的价值量的货币,并且比例于他的只是作为社会总资本的一定部分的预付资本取得利润。他的成本价格是特殊的。加在这个成本价格上的利润,不以他的特殊生产部门为转移,而只是归于每100预付资本的平均数。

注:从数学上来说,“平均”的说法也许已经不够用了,而需要进一步运用当代的数学工具。

3、如果把社会当做一切生产部门的总体来看,社会本身所生产的商品的生产价格的总和等于它们的价值的总和。

4、在资本主义生产中,生产资本的要素通常要在市场上购买,因此,它们的价格包含一个已经实现的利润,这样,一个产业部门的生产价格,连同其中包含的利润一起,会加入另一个产业部门的成本价格,就是说,一个产业部门的利润会加入另一个产业部门的成本价格。但是,如果我们把全国商品的成本价格的总和放在一方,把全国的利润或剩余价值的总和放在另一方,那么很清楚,我们就会得到正确的计算。例如,我们拿商品A来说。A的成本价格可以包含B、C、D等等的利润,A的利润也可以再加入B、C、D等等的成本价格。如果我们进行计算,A的利润就不会算到它自己的成本价格中,B、C、D等等的利润也不会算到它们自己的成本价格中。谁也不会把自己的利润算到自己的成本价格中。举例来说,如果有n个生产部门,每个部门的利润都等于p,所有部门合起来计算,成本价格就=k-np。从总的计算来看,只要一个生产部门的利润加入另一个生产部门的成本价格,这个利润就已经算在最终产品的总价格一方,而不能再算在利润一方。如果这个利润算在利润一方,那只是因为这个商品本身已经是最终产品,它的生产价格不加入另一种商品的成本价格。

如果有一个总额p表示生产资料的生产者的利润,加入一个商品的成本价格,又有一个利润p1加到这个成本价格上,总利润P就=p+p1。商品的总成本价格,抽去一切代表利润的价格部分以后,就是这个商品本身的不包括P在内的成本价格。把这个成本价格称为k,很清楚,k+P=k+p+p1。我们在第一册第七章第2节第211/203页研究剩余价值时已经看到,每一个资本的产品都可以这样看待,好像其中一部分只补偿资本,另一部分只代表剩余价值。把这种计算方法应用到社会总产品上,必须作一些修改,因为就整个社会来看,例如,亚麻价格中包含的利润不能出现两次,不能既作为麻布价格的部分,同时又作为亚麻生产者的利润的部分。就例如A的剩余价值加入B的不变资本来说,剩余价值和利润二者之间没有区别。对商品的价值来说,商品中包含的劳动由有酬劳动构成还是由无酬劳动构成,是完全没有关系的。这不过表示,A的剩余价值由B支付。在总计算中,A的剩余价值不能计算两次。但是二者之间存在着如下的区别。一个产品的价格,例如资本B的产品的价格,会同它的价值相偏离,因为实现在 B中的剩余价值可以大于或小于加入B的产品价格的利润,除此之外,在形成资本B的不变部分的商品上,以及在作为工人生活资料因而间接形成资本B的可变部分的商品上,也会发生同样的情况。就不变部分来说,它本身等于成本价格加上剩余价值,在这里等于成本价格加上利润,并且这个利润又能够大于或小于它所代替的剩余价值。就可变资本来说,平均的日工资固然总是等于工人为生产必要生活资料而必须劳动的小时数的价值产品,但这个小时数本身,由于必要生活资料的生产价格同它的价值相偏离又不会原样反映出来。不过这一切总是归结为这样的情形:加入某种商品的剩余价值多多少,加入另一种商品的剩余价值就少多少,因此,商品生产价格中包含的偏离价值的情况会互相抵消。总的说来,在整个资本主义生产中,一般规律作为一种占统治地位的趋势,始终只是以一种极其错综复杂和近似的方式,作为从不断波动中得出的、但永远不能确定的平均数来发生作用。

注:下文中,还举出了具体的例子进行说明,在此只摘录结论。

5、一般利润率取决于两个因素:1.不同生产部门的资本的有机构成,从而各个部门的不同的利润率;2.社会总资本在这些不同部门之间的分配,即投在每个特殊部门因而有特殊利润率的资本的相对量;也就是,每个特殊生产部门在社会总资本中所吸收的相对份额。

6、我们在第一册和第二册只是研究了商品的价值。现在,一方面,成本价格作为这个价值的一部分而分离出来了,另一方面,商品的生产价格作为价值的一个转化形式而发展起来了。

7、社会劳动生产力在每个特殊生产部门的特殊发展,在程度上是不同的,有的高,有的低,这和一定量劳动所推动的生产资料量成正比,或者说,和一定数目的工人在工作日已定的情况下所推动的生产资料量成正比,也就是说,和推动一定量生产资料所需要的劳动量成反比。因此,我们把那种同社会平均资本相比,不变资本占的百分比高,从而可变资本占的百分比低的资本,叫做高构成的资本。反之,把那种同社会平均资本相比,不变资本比重小,而可变资本比重大的资本,叫做低构成的资本。最后,我们把那种和社会平均资本有同样构成的资本,叫做平均构成的资本。

8、我们原先假定,一个商品的成本价格,等于该商品生产中所消费的各种商品的价值。但一个商品的生产价格,对它的买者来说,就是它的成本价格,因而可以作为成本价格加入另一个商品的价格形成。因为生产价格可以偏离商品的价值,所以,一个商品的包含另一个商品的这个生产价格在内的成本价格,也可以高于或低于它的总价值中由加到它里面的生产资料的价值构成的部分。必须记住成本价格这个修正了的意义,因此,必须记住,如果在一个特殊生产部门把商品的成本价格看做和该商品生产中所消费的生产资料的价值相等,那就总可能有误差。对我们现在的研究来说,这一点没有进一步考察的必要。无论如何,商品的成本价格总是小于商品的价值这个论点,在这里仍然是正确的。因为,无论商品的成本价格能够怎样偏离商品中所消费的生产资料的价值,这个过去的误差对资本家来说是无关紧要的。商品的成本价格是既定的,它是一个不以他即资本家的生产为转移的前提,而资本家生产的结果则是一个包含剩余价值的商品,也就是一个包含超过商品成本价格的价值余额的商品。此外,成本价格小于商品价值的论点,现在实际上转化为成本价格小于生产价格的论点。对生产价格和价值相等的社会总资本来说,这个论点同以前关于成本价格小于价值的论点是一致的。尽管这个论点对特殊生产部门来说要加以修正,但其根据始终是如下的事实:从社会总资本来看,它所生产的商品的成本价格小于价值,或者在这里从所生产的商品总量来看,小于和这个价值相一致的生产价格。商品的成本价格,只是涉及商品中包含的有酬劳动的量;价值,是涉及商品中包含的有酬劳动和无酬劳动的总量;生产价格,是涉及有酬劳动加上不以特殊生产部门本身为转移的一定量无酬劳动之和。

商品的生产价格=k+p,即等于成本价格加上利润,这个公式,现在得到了如下的进一步规定:p=kp'(p'代表一般利润率),因而生产价格=k+k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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