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小辞典》9.24 重点论
【本文转载自吉林人民出版社1983年 仅供学习参考】
24、重点论
是关于矛盾发展不平衡的理论。重点论认为,事物矛盾的双方并不是均衡相等、平行不悖,而是有主次之分的。事物的性质,主要地是由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主要方面决定的。唯物辩证法的重点论是两点论中的重点论。在分析矛盾、解决问题时,首先要分清矛盾的主要方面与次要方面,本质方面与现象方面;其次既要抓住矛盾的主要方面、本质方面,也要注意矛盾的次要方面、现象方面。要坚持两点论与重点论的统一。脱离两点论,重点论就会变成一点论,变成形而上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