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好诗分享(十二)
偶书 唐 刘叉
日出扶桑一丈高,人间万事细如毛。
野夫怒见不平处,磨损胸中万古刀。
扶桑:《梁书·诸夷传·扶桑国》记载“扶桑在大汉国东二万余里,地在中国之东,其土多扶桑木,故以为名”,常代指太阳升起的地方

刘叉是一个颇有江湖豪气的诗人,据说少时“尚义行侠,旁观切齿,因被酒杀人亡命,会赦乃出,更改志从学”(《唐才子传》)。后来虽发奋读书,但并未参加过科举考试,而是继续浪迹江湖。
第二句的“人间万事”应当是指当时的唐朝宦官专权、藩镇割据,正处于内忧外患的时期,社会也并不安定。“细如毛”则一是因为诗人处于社会底层,自然也没有机会接触到家国大事,二是在写内心的烦躁与厌弃。
结合三四句看,诗人所写的人间事应当是他切身感受到的社会的阴暗与扭曲,皇帝无能、谗谄蔽明,邪曲害公,方正不容。然而面对眼前种种不公的现象,向来最少顾忌、最为快意恩仇的“野夫”,竟然也不肯出手相助,或者应该说,不敢出手。前三句诗写得十分粗犷,可偏偏在本应达到高潮的第四句,诗人却将怒火强行克制了回去。正是这样一个突兀的转折,使诗的立意不落窠臼。
这让人联想起鲍照的《拟行路难》中的最后两句:“心非木石岂无感,吞声踯躅不敢言。” 手法相仿,所言之事也相近。我以为刘叉的这两句更让人气血翻涌:鲍照毕竟是个文人,刘叉可是曾经杀过人亡过命的。一介野夫尚且如此,更毋论文人官人与王侯将相们了。换个角度想,野夫之所以选择了旁观,不正是因为他曾经杀人亡命过吗?
曾经他也是一身江湖义气,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代价是成了朝廷命犯,光天化日下再无立身之所。冷酷的现实告诉他,“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只存在于遥不可及的古代传说中,只存在于李白醉后的浪漫幻想中。朝廷不在乎他杀的是谁,只在乎他杀了人;朝廷不在乎他有没有匡扶乱世的热血,只在乎他杀了人。曾经他手握一把行侠仗义的有形之刀,后来他心存一把正义公平的无形之刀,现在就连这心中充沛强烈的正义感,也磨损殆尽。
野夫最终选择隐忍与妥协,选择冷眼旁观,宣告了他个人反抗的失败;朝廷维护了它的权威与统治,取得了表面上的完全胜利。然而历史告诉我们,与野夫所代表的社会底层和民众朴素的正义感对立,下场必然是彻底的失败。如果规则的制定者不做出自上而下的改变,那么这场游戏将没有赢家,只会陷入“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历史轮回,用一场自下而上的血与铁的斗争击碎这沉疴难起的旧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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