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剪辑奥运会相关视频可能涉及侵权!
东京奥运会已经接近尾声了,大家在看比赛的同时,中国奥运健儿在比赛中的精彩表现也被制作成了各种视频,吸引大家纷纷转发评论,作为版权行业的一名从业者,卓特视觉在这里郑重提醒大家:你剪辑的有奥运相关视频,很可能涉及侵权!
为了帮助大家合法取得版权内容,避免侵权风险,我们特意请教了负责版权清除工作的同事,就几个主要问题给大家科普一下,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小伙伴们。
01.奥运会赛事的版权
首先奥运会的整体版权归属是属于国际奥委会的,国际奥委会是奥林匹克运动的最高权利机构,享有对奥运会的全部权利,里面就包括对奥运会的组织、开发、广播电视和复制的权利。
国际奥委会负责的是与奥运有关的整体事务,而不是单独某届奥运会的举办,一般国家在申奥成功后,会成立奥组委,负责奥运会的筹办工作,那么在筹办过程中,产生的一些涉及知识产权方面的作品,归属权就属于奥组委,比如我们北京奥运会的“福娃”形象,以及奥运会开幕式和闭幕式的音乐等,版权都是属于北京奥组委的。
02.东京奥运会的版权
奥运转播权由国际奥委会、奥组委和奥运转播商共同签署的奥运会转播协议授予。根据广电总局在 2015年发布的《关于改进体育比赛广播电视报道和转播工作的通知》,里面明确指出,重大的国际体育比赛,包括奥运会、亚运会和世界杯足球赛(包括预选赛),在中国境内的电视转播权统一由中央电视台负责谈判与购买,其他电台电视台不得直接购买,这就很清楚了,此次东京奥运会的全媒体权利及转授权权利归属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同时央视也对此专门发布了声明。

根据官方公布的消息,奥运会最珍贵的直播权除了央视自己的媒体外,只有中国移动旗下的咪咕视频一家,腾讯和快手虽然都获得了央视的授权,不过是视频点播和短视频的权益,这同时也意味着在咪咕、腾讯、快手以外的其它平台上转播或是剪辑发布短视频都可能涉及侵权。

03.相关法律规定
旧版《著作权法》中关于视频类内容的规定仅限于第三条中的“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所以之前对体育赛事侵权案件的法律性质认定上,一直存在争议。而今年6月1日开始施行的新《著作权法》,将之前的定义统一改为“视听作品”,扩大了保护范围,也为此类侵权案件提供了法律依据。

同时国家版权局也将东京奥运会相关节目版权纳入了重点作品版权保护预警名单中,会重点打击公众号特别是短视频、直播平台账号未经授权集中批量传播东京奥运会赛事节目的行为,所以在这里也提醒各位自媒体的创作者,特别是一些影视剪辑类的作者,一定要注意创作素材的合法来源,避免产生侵权的行为哦,毕竟新《著作权法》实施以后,惩罚力度也比之前大了很多。
好啦,本次科普就到这里啦,如果你的影视作品中有涉及到体育赛事等历史或新闻纪实类的镜头时,记得提前做版权清除的工作,如果你不清楚如何做版权清除,欢迎向我们咨询,卓特视觉版权内容行业深耕多年,有非常丰富版权清除经验,可以帮助大家取得合法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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