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散文网 会员登陆 & 注册

【花师小哲】《小逻辑》读后随笔(二十六)——概念论导言

2022-06-29 13:49 作者:花师小哲-中二  | 我要投稿

这一篇开始讲逻辑学的第三阶段,也就是最后一个阶段——概念论了。

160.概念。

“概念是自由的原则,是独立存在着的实体性的力量。概念又是一个全体,这全体中的每一环节都是构成概念的一个整体,而且被设定和概念有不可分离的统一性。所以概念在它的自身同一里是自在自为地规定了的东西”

PS:这样,概念就不是经常被认为的死的、空虚的、抽象的东西了,因为如果概念是空的,那么我们不能从这种空洞的形式中推出任何内容;如果内容是概念的空形式,则内容将无法理解。

用语言哲学的角度出发似乎更好理解,即一个概念的意义在于它在日常语言中的用法,我们日常在使用概念的时候并不是抽象地在用的,我们总是要借助这个概念来做点东西,例如当我们说“苹果”时,我们脑内已经有了苹果的外形、口味甚至是做法等,如果概念是完全抽象的,他们甚至不能组成在柏拉图那里的“理念树”的形式。


161.发展。概念的进展不再是过渡到他物(存在的进展),也不是映现于他物(本质的进展),而是一种发展。在概念里被区别开的东西,既彼此同一,又与整体同一,每个区别开的东西的规定性又被设定为整个概念的一个自由的存在。

PS:在番外2里我们说到似乎后来的很多哲学,例如语言哲学,都会用某种方法来解构黑格尔大而全的哲学体系,然而很多方法依然是来源于黑格尔的哲学的,例如语言哲学中也是有着黑格尔哲学的影子,毕竟黑格尔也很清楚语言在哲学中的重要地位,又例如海德格尔的哲学也很大程度上借鉴了黑格尔的“发展”观念。


162.概念的三个阶段。

(1)主观概念——论主观的或形式的概念。

(2)客体——论被认作直接性的概念或客观性。

(3)理念——主体和客体、概念和客观性的统一,绝对真理。

PS:概念并不仅是形式的科学,普通逻辑和形式逻辑只不过是概念论的第三阶段——理念中的很小的一部分。因为单纯形式的知识是无法到达真理(这里真理理解为真的话就很好解释了)的,只有内容能判定某物为真。

同时,这里黑格尔也坦白说,“这些形式本身的真理性,以及他们之间的必然联系,直到现在还没有收到考察和研究。”所谓形式逻辑,就是我们通常所谈的“如果A,那么B”这样的命题,A、B和这句话都是命题,形式逻辑所研究的不是A与B是真的还是假的,而是A与B取真或假时命题为真还是为假,换句话说,概念和命题在这里都是抽象的、没有内容的。一旦有了内容,事情似乎就变得麻烦起来了,例如经典的命题“现任法国国王是个秃子”,我们是不能判定这句话的真假的,因为“现任法国国王”是不存在的,用普通逻辑的话来说,这是个空项。空项问题就连接起了存在问题,导致事情变得复杂起来。但在黑格尔这里,概念是包含有存在在内的,似乎解决了问题,但在日常语言中,“现任法国国王是个秃子”这样的命题确实会出现,这也是一个用语言哲学的解构黑格尔哲学的切入口。

这里再补充一下,即当今大众认为逻辑到底是个什么东西。首先,逻辑并不是某种符号,例如“非”,我们在思考“非”的时候,并不需要这个符号的帮助,或者说,在学逻辑之前我们肯定已经掌握了逻辑,但是我们掌握的逻辑是不系统的,我们学普通逻辑的主要目的还是帮助我们整理自己的逻辑。但是正如黑格尔所说,为什么我们的逻辑可以被提取出来并、或、如果那么这样的逻辑关联词,这是欠缺研究的。

下一篇开始讲主观概念

【花师小哲】《小逻辑》读后随笔(二十六)——概念论导言的评论 (共 条)

分享到微博请遵守国家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