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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鹰潭市余江区中小学教师(含特岗)招聘资格审查及面试工作方案

2022-06-29 15:56 作者:易公丸子老师  | 我要投稿

根据省教育厅、人社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20〕55号)、《江西省2021年中小学教师招聘调剂入闱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21年余江区中小学教师(含特岗)招聘面试工作,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教体、人社、编办、财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教体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教体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从区教体局、人社局等单位抽调。

区教育体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面试及有关工作的具体实施。区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面试过程及程序的监督。

二、现场资格审查

需对中小学教师(含特岗)招聘入闱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考生需对诚信报考承诺并签名后,方可进行资格审查。

(一)所需材料:

1.《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报名表》(一式2份);

2.身份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日,如岗位条件要求:省统招教师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为:1985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含3月1日;特岗教师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为:1990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含3月1日);

3.毕业证(岗位条件规定的学历及以上毕业证书,2021年毕业生若无法提供毕业证的则须提供毕业高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等证明材料附件3);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具有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填写承诺书附件4));

6.报到证,如报到证遗失的应提供签发部门开具的遗失证明;

以上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审核后返还原件);

7.有师范类专业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8.2019年和2020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需要提供档案存放单位开具的存档证明(属正式在编或特岗、三支一扶等人员且出具了同意报考证明的不需提供;有辞职批复的及2021届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不需提供);

9.同意报考证明(附件1)或辞职批复(含下编证明)。属机关事业单位的考生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当地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及服务期满的证明(附件1)(如在我省各级各类中小学任教、具有教师资格的正式在编教师报考,必须在同一县域内中小学校任教累计不少于5年,即2016年9月及以前参加工作,三支一扶支教人员和特岗教师服务期加上转为正式编制教师工作时间不少于5年,且由最后任教中小学校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民办学校聘用的专职教师,由所在学校出具)。服务不满5年或处于试用期的教师报考,须在2021年4月10日前与学校、人事主管部门解除聘用关系,并在资格审查前完成下编手续。2021年服务期满三年、未转为正式在编教师的特岗教师可以报考,正在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不得报考。工作单位是民营的只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10.与报名表同底的1寸免冠照片2张。

(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6月26日—6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三)资格审查地点:余江区第四小学(请佩戴口罩,出示赣通码,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

(四)对资格审查中因资格不符或已入闱人员放弃产生的面试缺额,从该岗位所有未入闱人员(含原报该岗位及调剂到该岗位的未入闱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截止到6月28日17点30分,当出现递补人员资格不符或放弃面试产生的空额时,则不再递补。考生在原报岗位与调剂所报岗位均可递补时,可在这两个岗位中选择一个递补入闱,并向双方招聘单位出具承诺书(附件2)。递补出现并列分数时一并入闱。如出现无人可递补的情况,该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五)考生要诚信报考,如有弄虚作假行为骗取报考资格的,经查实,五年内不得参加全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属本区公办学校教师的,由所在单位做出相应处理。(易公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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