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人力资源中心|档案调入调出流程
一、档案调入
(一)应届毕业生个人委托存档
办理流程:关注微信公众号-湖北人力资源中心-点击户档托管-选择应届生档案托管-填写申请。
①系统审核后生成《接收函》;
②存档人员持接收函交给毕业院校就业指导办公室或院系辅导员;
③档案由学校批量移交或邮寄转入本中心,由我中心按相关流程处理。
(二)往届毕业生个人委托存档
办理流程:关注微信公众号-湖北人力资源中心-点击户档托管-选择往届生档案托管-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①系统审核通过后生成《商调函》;
②存档人员打印商调函回原存档单位办理转档手续;
③原管档单位严密包封并开具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目录清单和转递通知单;
④档案通过机要通信或邮政EMS档案专寄(须在邮寄面单封面加盖转档单位公章)方式转至本中心,严禁个人自带档案转递。
(三)单位委托存档
办理流程:①存档(经办)人员持有效身份证件,劳动合同或录用手续及单位介绍信来本中心窗口开具调档函。
②存档人员持调档函回原存档单位办理转档手续;
③原管档单位严密包封并开具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目录清单和转递通知单;
④档案通过机要通信或邮政EMS档案专寄(须在邮寄面单加盖转档单位公章)方式转至本中心,严禁个人自带档案转递。
备注:不符合存放规定的档案,将按档案管理相关要求退回原存档单位补充材料。
(四)档案到档状态查询
查询方式1.关注微信公众号-湖北人力资源中心-户档托管-托管状态进行自助查询。
查询方式2.拨打客服电话027-87326860进行人工查询。
二、档案调出(出具调档函的单位须具备档案管理资质)
(一)档案转回原籍或工作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提供县级及以上人社部门开具的调档函;
(二)档案转到工作单位:提供机关、事业、国企单位开具的调档函;
(三)考研或专升本的:提供录取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学校开具的调档函;
(四)应征入伍的:提供征兵部门开具的调档函;
(五)转入部队:提供部队开具的调档函;
(六)改派转出:凭改派的新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以单位代理身份托管的人员,档案转出须出具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材料或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原件。
档案调出方式及所需材料:
(1)本人办理: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调档函原件。
(2)委托他人办理:身份证复印件、手写委托书、调档函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档案调出办理地址和联系方式
办理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815号光谷人才港三楼C区服务大厅(地铁11号线豹澥站C出口)。
咨询电话:027-87326860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