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人类文明的伟大思想2

《诗经》是中国最早的诗歌总集,收录自西周初年至春秋中叶(约前11世纪-前6世纪)的诗歌305篇(除此之外还有6篇有题目无内容,即有目无辞,称为笙诗六篇,题目分别是南陔、白华、华黍、由庚、崇丘和由仪)。原本叫《诗》,又称《诗三百》。从汉朝起儒家将其奉为经典,遂也称之谓《诗经》,而正式使用《诗经》一名,应该起于南宋初年。由于春秋战国的分裂割据,诗经版本众多,秦始皇焚书后已经很难找到诗经,汉武帝开始大力在全国范围内寻找幸存的诗经,“《诗》始萌牙。”其中最为著名也是流传至今的,是汉景帝第三子河间王刘德、毛苌版本《诗经》,因此该版本又称为《毛诗》。目前安徽大学藏战国早期楚国版本的诗经是最早的诗经原始版本。《诗经》内容丰富,反映了劳动与爱情、战争与徭役、压迫与反抗、风俗与婚姻、祭祖与宴会,甚至天象、地貌、动物、植物等,是周代社会生活的一面镜子。
《诗经》是陆续编辑成的,最古的是周颂,接着是大雅,其次是小雅,最晚的是商颂、鲁颂和国风。其中最早的作品大约成于西周初期,根据《尚书》上所说,《豳风·鸱鸮》为周公旦所作。2008年入藏清华大学的一批战国竹简(简称清华简)中的〈耆夜〉篇中,叙述武王等在战胜黎国后庆功饮酒,其间周公旦即席所作的诗《蟋蟀》,内容与现存《诗经·唐风》中的《蟋蟀》一篇有密切关系。最晚的作品成于春秋时期中叶,据郑玄《诗谱序》,是《陈风·株林》,跨越了大约500年。
古人关于《诗经》的收集和编选,共有“王官采诗”和“孔子删诗”、“献诗说”三种说法:
王官采诗说:《孔丛子·巡狩篇》载:“古者天子命史采歌谣,以观民风。”《汉书·食货志》中记载,周朝朝廷派出专门的使者在农忙时到全国各地采集民谣,由周朝史官汇集整理后给天子看,目的是了解民情。刘歆《与扬雄书》亦称:“诏问三代,周、秦轩车使者、遒人使者,以岁八月巡路,求代语、童谣、歌戏。”
孔子删诗说:见于《史记》,据说原有古诗3000篇,孔子根据礼义的标准编选,整理出了共计三百零五篇的《诗》,宋代朱熹也基本肯定此说法。唐代孔颖达、明代朱彝尊、清代魏源和方玉润等皆怀疑此说。《左传》中记载孔子不到10岁时就有了定型的《诗经》,公元前544年鲁乐工为吴公子季札所奏的风诗次序与今本《诗经》基本相同。现在通常认为《诗经》为各诸侯国协助周王室采集,之后由史官和乐师编纂整理而成。孔子也参与了整理音乐的过程。无论如何,孔子以《诗经》为课本,对《诗经》重要性的肯定无庸置疑。
献诗说:见于《国语》,传天子为了“考其俗尚之美恶”,下令诸侯献诗。
古代认为《诗经》是群众的心声,反映政治的得失,有“陈古刺今”的效用。在交际的场合,可以“赋诗言志”,借诗句来表示想讲的意思。朝廷音乐机构中的乐官,可以讽咏诗句,暗示民心对施政的反应。春秋时期,各国之间的外交,经常用歌诗或奏诗的方法来表达一些不想说或难以言喻的话。
《诗经》作为中国第一部纯文学的专著,它开启了中国诗叙事、抒情的内涵,称“纯文学之祖”。是中国最早的诗歌总集,它确定了中国诗的修辞原则及押韵原则,称“总集之祖”、“诗歌(韵文)之祖”。也是北方文学的代表,黄河流域文学的代表,平民文学的代表。
孔子对《诗经》有很高的评价。对于《诗经》的思想内容,他说“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思无邪”。对于它的特点,则“温柔敦厚,诗教也”(即以为诗经使人读后有澄清心灵的功效,作为教化的工具实为最佳良策)。孔子甚至说“不学诗,无以言”,显示出《诗经》对中国古代文学的深刻影响。孔子认为,研究诗经可以培养联想力,提高观察力,学习讽刺方法,可以运用其中的道理侍奉父母,服侍君主,从而达成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理想,即《论语》中所谓“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
诗经不仅开启了中国数千年来文学的先河,亦开创了中国多年以现实主义为主的文学作品。胡适认为《诗经》“确实是一部古代歌谣的总集,可以做社会史的材料,可以做政治史的材料,可以做文化史的材料。万不可说它是一部神圣经典”。胡适强调训诂,“如戴震、胡承珙、陈奂、马瑞辰等等,凡他们关于《诗经》的训诂著作,我们都应该看的。”例如:“黄鸟于飞”之句,“于”字不是“往”,而是“焉”,指“在那儿飞”。胡适还认为《嘒彼小星》一诗是描写妓女送铺盖上店陪客人的情形。李敖认为《诗经》中《蹇裳》一文中最后一句是“狂童之狂也且”,是指“狂童之狂也,且”的意思,“且”则是指男性生殖器,为戏谑的粗话,白话为“你这小子神气个什么鸟啊!”
王得臣《麈史》称:“《诗》多识鸟、兽、草、木之名者也,然花不及杏,果不及梨、橘,草不及蕙,木不及槐。《易》之象近取诸身,《爻辞》说卦,罔不该矣,而独不言眉与领。以余观之,若花之桂、楝、鞠,果之菠芰,草之蘅、芷、葱、蒜、苔,木之枫、楠等,《诗》皆未之见。至《易》所不载者,如须、唇、肩、乳、脐等,亦未可悉数。又《尔雅·释鸟》不及鹤,《释虫》不及蝶。物类至繁,偶有遗焉,无足异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