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年报虚假记载,新宁物流(300013)被正式处罚

2023年7月4日,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宁物流或者公司)收到江苏证监局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5号。
兰迪投资者权益保护团队提示投资者,新宁物流投资者索赔条件(暂定)为:
2019年4月25日至2022年12月30日期间买入新宁物流(300013)股票,并在2022年12月31日及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
符合以上索赔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加入索赔。
(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为准)
公司简介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2月24日,于2009年10月30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主营业务以电子元器件保税仓储为核心,并为电子信息产业供应链中的原料供应、采购与生产环节提供第三方综合物流服务,主要包括进出口货物保税仓储管理、配送方案设计与实施,及与之相关的货运代理、进出口通关等。
案情简介
2022年12月30日,新宁物流(300013)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称,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2023年4月28日,新宁物流(300013)发布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3]5号。

2023年7月4日,新宁物流(300013)收到江苏证监局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5号。
经查明,新宁物流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15年8月至2021年12月,广州亿程交通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亿程)系新宁物流全资子公司,贵州亿程交通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亿程)和重庆亿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亿程)系广州亿程全资子公司。2018年,贵州亿程通过将视频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置换服务合同伪造成销售及服务合同,虚构车载终端销售及服务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等方式,虚增对贵州成黔天骄出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贵阳致远城达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贵州兴筑凯宾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贵阳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行业协会、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贵州有限公司安顺分公司的营业收入95,858,939.32元。
2018年,重庆亿程通过虚构软、硬件销售合同和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销售与服务合同等方式,虚增对重庆海外旅游客运有限公司、重庆公路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重庆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万州汽车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上述公司关联公司的营业收入9,261,561.57元。
上述两家公司2018年合计虚增收入105,120,500.89元,占新宁物流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营业收入的10.06%。
新宁物流虚增营业收入,导致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违法情形。
处罚结果
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证监会决定:
一、对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罚款;
二、对谭平江给予警告,并处以二十万元罚款。
投资者诉讼需要准备的材料
一、符合索赔区间的交易明细【在开户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打印,交易记录需要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章;优先选择含有证券余额或剩余股数字段的对账单类型】
二、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章;包含投资者沪深证券账户信息(含融资融券账户)、姓名、身份证号等】
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以提供交易明细,我们将为您计算初步的可索赔金额。
关于我们
兰迪投资者权益保护团队专注于代理广大投资者对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的证券虚假陈述诉讼,致力于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