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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家人被刑事羁押要怎么办?

2021-12-24 15:06 作者: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  | 我要投稿


一、被羁押意味着什么?

1、在大多数情况下,羁押是作出拘留、逮捕决定之后的,依附在拘留和逮捕的公民人身自由被剥夺的状态。羁押不是独立的强制措施。对于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


2、下列案件在上述3个月内仍不能侦查终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2个月。

(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4)犯罪涉及面广,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3、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上述5个月内仍不能侦查终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2个月。


4、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二、如何应对家人被刑事羁押?

当你知道公安机关羁押你的家人以后,要先弄清楚羁押的性质是刑事拘留,还是治安拘留。治安拘留是行政处罚之一,又称行政拘留,最长时间15天。倘若是刑事拘留,就有涉嫌的刑事罪名。在羁押嫌疑人24小时之内,公安机关将给家属出具书面通知。如果是家属不在身边的户籍在外地的嫌疑人,公安机关将书面通知寄到其户籍所在地。在书面通知中将会写明羁押的性质、涉嫌罪名等信息。当你了解以上情况之后,就可以与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联系。如果你仅仅知道家人被羁押,对于其他情况一概不知,你可以请刑辩律师去看守所会见,以便了解更多的信息。如果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由律师申请取保候审,作出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


三、侦查阶段的“黄金37天”有多重要?

律师在“黄金37天”可以为被委托人做哪些事情?

(1)为其法律咨询

(2)会见当事人

(3)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例如取保候审

(4)向侦查机关了解相关情况

(5)写法律意见书,并且要回执

(6)律师向批捕机关出具不予批捕意见书

(7)不管在哪个阶段, 对于已经被羁押的当事人,律师作出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要求侦查机关出个结果,变更还是不变更。

(8)不管在哪个阶段,如果当事人被刑讯逼供,律师可以为当事人维护权益。

(9)律师可以帮助当事人申诉或者控告。

(10)当发现立功线索,会对刑期的缩短和减轻有一定的帮助。

(11)与当事人会见时,根据对方提供的案件线索,出具调查取证意见书,申请调查取证。

(12)提醒当事人,如果二审不开庭,律师可以要求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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